有什么小说,女主宠男主的!!!养成的也可,最重要的是有没有文笔好的!!谢谢?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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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1《多情应笑我》 酒小七

  2《饲养反派小团子》 云上浅酌

  3《我养的反派都挂了》 墨书白

  4《山河枕》 墨书白

  5《小狼狗饲养守则》 糯糯啊

  6《回到1981》绣锦

  7《三弃公子》丹青手

  8《古代小儿科》清江水

  9《鬼差》十七

  10《再世荣宠》薄荷猫

  11《故剑》陈灯

  12《重生之后》黄山山山山山

  13《女主掉线了八年》慕璃

  14《女主表示她不服》五加皮蛋

  15《奸守自到》兔子不吃素

  16《夫子说的对》柳夕桥

  17《缓缓归》茶茶木

  18《养成纪》风轻云

  19《君生我已老》爱爬树的鱼

  20《远杨的希望》舒敬

  文案

  ——嘿,我救了你的命,你打算拿什么报答我?

  ——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好以身相许了。

  ——别别别,给点钱就行了……你别过来,你再过来我报官了!

  ——官府是我家开的。

  ^_^注:

  1,女扮男装文。正剧,正剧哦,不是搞笑文,看的时候不要笑。

  2,姐弟恋,养成,三观碎成二维码的草根女主比男主大七岁。

  糖果 书评

  要论女养男的养成文这本必须上榜,作者文风诙谐幽默风趣,感情处理细腻,绝对好文。

  女主比男主大七岁,女主从小便女扮男装以小混混形象示人,偶然一次女主在捉蟋蟀时救下了年仅十岁且受伤的男主,后来发现男主来历不明,且有杀身之祸时几番想抛弃男主,但终究抵不过良心的挣扎便想方设法救下了男主,又给他安排了一个合理的身份,开始含辛茹苦的养育他,希望他能高中状元光门耀祖,但男主因身世原因不能步入朝廷便转战商场,男主在长大后便在朝夕相处,不知不觉中喜欢上了女主,即便知道女主是男人也毅然做了断袖,一次女主涉险,男主不得不回到他那个“家”救她,也在途中情不自禁对女主表了白,发现了女主的秘密,之后男主便化身小狼狗扑倒了女主,超好看!!!

  文案

  宁婧有一个饲养反派系统。

  每一个世界都有那么一些呼风唤雨、阴险变态的反派大婧的任务就是回到反派的小糯团时期,饲养他们八年。

  时间一到,她便会被强制踢出这个世界,去完成下个任务。

  宁婧兢兢业业地完成了几个任务后,忽然发现——自己饲养过的软萌天真小糯团,成年后无不黑成了芝麻馅,而且,看她的目光都似乎有点不对劲? Σ( ° △ °|||)︴

  宁婧:系统,我有点方,这样拉仇恨真的没问题?系统:……………………(装死中)

  【养成系精分黑化小白花 x 半吐槽役半怂货之温柔逗比万人迷】*

  个世界的男主是同一个灵魂。本文有无数软糯糯、萌啵啵的反派豆丁小团子,只为满足作者菌写软萌小正太蜕变成美青年,并被他们关进小黑屋的愿望。

  糖果 书评

  男主忠犬腹黑,对待爱情偏执,每个小故事中男主都是被女主养成,这种设定真是戳中了我的萌点,但有的时候看着看着就觉得有的故事情节都差不多,但总体还是可以的。

  男主被虐的超可怜,女主是颜值与演技在线的女明星,在机缘巧合下触发了系统快穿功能。只有完成快穿任务就可以回溯时光获得生命,前提是要穿越到不同的世界里,在不改变原有剧情的情况下养育反派八年,扭转大反派的三观,大反派也都会在朝夕相处中爱上女主,但每当此刻为了符合剧情,完成任务,女主都会抛弃男主,让男主经历成为反派的残酷过程,任务完成后女主便会进入下一个世界。看过几个故事后我都会超级心疼男主,觉得女主人设不是很讨喜。但每个世界的反派小团子都是男主,女主后期会知道。

  文案

  叶尘的任务是纠正反派三观,从而拯救世界。

  她为反派流过血,她为反派挡过刀,她把那些反派养得白白胖胖三观端正, 谁能想到—— 她养的反派,都!挂!了!

  系统痛定思痛:“不行,宿主,你不能再对反派太好了,这样他们会爱上你,撩完就跑,刺激太大。”

  叶尘点点头。

  下一个世界……

  系统:“啊啊啊宿主你在做什么啊!住手!!不要对他们这么好了!!”

  叶尘把身上的刀拔下来,看着面前震惊的男人温和一笑。

  同时心里暴风式哭泣起来:“TT对不起,颜狗看着这张脸,控制不住我自己。”

  #女主没心没肺装深情渣女,男主作天作地实忠犬男神# #男女皆美,金手指大,古言作者的现言世界有点惊奇# #男主是一个人,会随着世界的进程逐步苏醒,所以任何结局都不必遗憾#

  已定世界: 1.(少年养成)沟通障碍学霸男X骄纵千金炮灰女:她将他从黑暗里拯救出来,陪伴他长大,可到她死,他都没能说过出喜欢她。

  2.(修真)高冷无情剑仙男X痴情浪荡弟子女:她走之前,他以为自己只有剑,她走之后,他真的只剩下剑。

  3.(江湖)温润剑客纯渣男X清冷痴情医仙女:他休了她害了她后,才终于知道她的好

  糖果 书评

  这是一个因童年不幸感情缺失、但三观端正善良的姑娘在系统帮助下,去不同的世界通过改变反派的方式维护世界和平、拯救那个世界更多人的快穿故事。女主每次完成任务后都会被系统清除感情,所以显得女主挺没心没肺的,每次都是以虐男主为主线,后期男主也会有系统,两人会在任务中相遇相知相爱相杀,到结局是he.

  文案

  【卫韫版】

  卫韫十四岁那年,满门男丁战死沙场,家破人亡,

  那时只有母亲和他那位新嫂陪着他撑着卫家

  母亲说,新嫂子不容易,刚拜堂就没了丈夫,等日后他发达了,务必要为嫂子寻一门好的亲事。

  那时候他说,好。

  卫韫二十岁那年,

  礼部尚书顾楚生上门给楚瑜提亲,

  卫韫提着刀上了顾家大门,

  他说,进了我卫家的门,这一生都得是我卫家的人。

  顾楚生嘲讽出声,你哥都死了,她是谁的人?

  卫韫捏紧了刀,一字一句答,我卫韫的人。

  【楚瑜版】

  楚瑜上辈子为了顾楚生,

  逃了御赐的婚,走了千里的路,

  最后却仍旧落了个病死他乡的下场。

  重生到十五岁,楚瑜正在逃婚的路上,她毅然回头,嫁进了卫家大门。

  她知道卫家会满门战死,只留下一个十四岁的卫韫,独撑高门。

  她也知道卫韫会撑起卫家,成为未来权倾朝野、说一不二的镇北王。

  所以她想,

  陪着卫韫走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

  然后成为卫家说一不二的大夫人。

  却不曾想,最后,她真的成为了卫家说一不二的“大夫人”。

  糖果 书评

  这是本好评如潮的经典之作,只能说有一点养成的意思,但更准确的来说是姐弟恋+重生

  女主重生,男二重生,女主前世一直追随男二的脚步,却得不到男二的垂怜,最后以惨淡收场,重生之后决定遵从圣旨嫁给了男主他哥,而男主的哥哥在婚事当天因战事离开却没再回来,男主的六个哥哥和父亲皆中奸人之计战死,唯留男主一人,而女主陪伴着男主度过了那艰难岁月,男主从少不更事,到撑起卫家门楣,手刃仇人,镇北威名远扬。期间历经了多少人世沧桑,数不胜数。男主也在与女主的互相扶持中渐渐喜欢上了女主,但因年少遭到了周围人的反对与劝阻,男主也是一方面觉得对不起大哥一方面有放不下女主,便决定出征用消磨心意,但历经四年看山看水心中的火热与思念却日渐汹涌,最后he。 看完全篇挺心疼男二的本以为重生是与女主的新开始,却不想用尽一生去追逐女主也并未与女主圆满,希望番外篇他能个好结局吧!作者把小说中的每个角色都写出了灵魂,超级赞!!推荐!!

  文案

  江南边陲有个清溪镇,镇上有个小姑娘名叫林羡,先克死了爹,后克死了娘,末了竟连订过娃娃亲的前未婚夫婿也差点不能免俗,从此恶名远扬。

  外头冷言冷语扑面来,林羡站浑不在意的低头看看乖巧抱着她手臂,唇红面嫩的小男娃,安慰他,“婚姻之事有就有了,没有也不强求的。”

  小男娃抹抹眼泪开口软糯,“阿羡嫁我便是了。”

  林羡哄他不哭,胡乱点头,却不想没几年这话就成了砸自己脚的石头。

  糖果 书评

  养成文,女主挺宠男主的,女主独自软萌又有点主见,男主是个超级腹黑男。

  女主亲人伤逝殆尽独自一人生活,男主从小颠沛流离几经易手被女主表哥带到了女主身边,男主看女主独自一人善良软萌就扮可怜让女主收留了他,从此小狼狗男主便抱上了女主大腿。女主也开始了养男主的历程。两人相依为命青梅竹马再到相亲相爱陪伴一生,期间男女主都是因为从小的孤苦和变故早早的熟知世情,女主看起来软软的很好拿捏,但其实自己有主意的很,也很会说话,想从女主身上捞便宜还真讨不了好,男主的心早早就被磨成了磐石,看什么都是冷漠的,只是为了女主才会去融入周围,在女主面前撒娇装乖,像只小奶狗,及至少年情窦初开,一边渴望郁燥,一边谨慎的步步试探,发现对方并不反感,终于伸出爪子扑了上去,一个字甜,两个字甜蜜。

  文案

  一句话文案:这是一个美少年养成计划。。。

  全文案: 回到1981年 这是我的新任务 不是重生,不是穿越,是实实在在地回到过去 我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个三岁的孩子带大 把他教育成正直、善良的社会主义新青年...... 可是 大东北,小农村 咱要过上小康日子还真不容易啊

  糖果 书评

  男主是下凡历劫的神仙,因为被坏人欺骗犯了命案,女主就是要穿越到80年代去养育三岁的男主,要拯救男主的三观把他养育成社会正直善良的三好青年,女主不会变老,本来女主的养育计划挺成功的,但女主因一个案子被杀,男主黑化,为女主犯了命案,女主得知后重新附身在别的女生身上,却被男主一眼识破,此时男主已是大学生了,女主劝阻男主放弃了复仇并让男主等他十年,女主却因为泄露了天机失忆了,不过男主还记得,男主十年后找到女主使得女主爱上她,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圆满结束!!

  文案

  胭脂是因死人怨气而生的阴物,机缘巧合下得了再世为人的机会。

  只是运道差了点碰上了反派,可惜运道这事本就悬乎,否极泰来有,一衰百衰也是常事,她显然是后者,每一世的结局都……不大好看。

  而反派本就不大好的性子也越发喜怒无常,乖戾阴鸷......

  男主每世轮回,表面瞧着都像个正人君子,实则性子就呵呵呵……了。

  胭脂哽咽:“自己招惹的大腿要是不抱,死相绝对会很……一言难尽……”提示

  1.三观端正勤勤恳恳软嫩老妈子向女主vs阴暗系病态偏执伪君子向男主

  2.1v1相爱相杀向结局HE

  3.男主……真不好说

  糖果 书评

  这本都是被推烂了的小说,养成文必推。

  男主是真变态,真病娇。帝仙下凡感受人性恶,然后三世虐恋的故事。,第一世缘起,女主是鬼物在无聊之际发现了可怜兮兮的男主,便常常陪伴照料教育男主,男主便暗生情愫想占有女主,可惜结局不好。因为一次意外女主为了救男主害了正在渡劫的龙子性命,地府要女主棒龙子渡劫。第二世,女主在人间的任务是帮助龙子男二渡劫,也因此总是和男主作对,相爱相杀,而且总感觉女主太笨了,害的男主遍体鳞伤也就算了,也保护不好自己,还加速了男主黑化,哎~。第三世男主是变态中的变态,过程不谈,最后he,番外还有两人生包子记,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文案

  父母双亡,和弟弟相依为命,好在还有这一技之长,靠着勤劳双手,迎来幸福人生。只是她和小孩子的缘分也未免太深,当小孩子长成了大男人……

  糖果 书评

  女主前世是医生,穿越后成为了父母双亡的孤女,男主是女主的弟弟,没有血缘关系,由女主靠着前世的医学知识给人看病养大了男主。最后he。这本书我只看了前半部分就直接跳过看了结局,因为此题材的小说太少了,书荒时看的,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文案

  原以为自己很庸俗地穿越了,

  结果发现不过是换了个工作,一个表面上很舒适,其实过分悠闲的工作鬼差,

  游走于各个朝代之间,防止孤魂野鬼祸害人间,

  听起来貌似是个伟大的事业,而在千万死魂之中,我被选中当鬼差的原因,不过是四个字,生前很“安分守己”,

  在一个岗位上做了十年,这年头,这也成了优点,我被很严肃地告知,这绝对是一个优点,

  因为,鬼差已经成为了地府跳槽率最高的职业了……

  糖果 书评

  很不一样的穿越。这是我看完《鬼差》后最直接的感受。习惯了穿越女主无所不能在古代玩的风生水起,习惯了帅哥俊男满天飞把女主抢来抢去,甚至习惯了诗词歌赋流行歌曲绝世武功泛滥成灾,可是在《鬼差》里,我看到的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平凡女鬼和一个相貌出众的平凡男人的初恋之路。

  女主生前是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女生,却在死后因安分守己被留了下来,成为了鬼差,鬼差能显形与世但不会被人记住,转眼即望,女主在工作时因一句话改变了男主将死的命运,从旁观者的角度注视着男主成长,也利用了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将现代医学知识教给了男主,让男主走了生存技能。两人在朝夕相处的陪伴中,开始了彼此的初恋,但因女主向男主泄露了天机被罚,女主与男主相约五年后相见,之后女主不得不去了男主两百年后的朝代,却在两百年后遇见了成为死魂的男主,因为女主从未回去,男主等了女主两百年两人才能得到圆满。

  男女主之间是一份纯净的感情。没有物质的羁绊,没有地位的考量,有的只是赤诚相待,不离不弃。

  文案

  好在好人有好报,沈眠重生为一五品小官的嫡女贺茕娘,虽然生母早逝,继母刻薄,父亲冷漠,但沈眠一点都不担心,毕竟她还有这世上最粗的金大腿! 与赵瑕相认后,沈眠美滋滋地等着他封自己一个郡主什么的,却忽然发现这个剧本不太对. 赵瑕:郡主多没意思,当皇后吧!

  糖果 书评

  这本我没有看完,倒也是这类型的,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女主穿越到古代,成了一个小宫女,照顾着男主,男主在这期间对女主日久生情了,在男主登基前夕,女主被人杀害,灵魂附在了别人身上,男主很偏执,一直幻想着女主可以死而复生,用冰棺盛放女主的尸身,后面男主就认出了女主,没有什么宫斗部分,一切都有男主解决,女主只等被宠就行了。

  文案

  为了弥补任务的纰漏,她不得不再次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曾经清洗记忆的她,却发现和一手养大的皇帝之间的关系是那样微妙而难以掌控。那些她舍弃的记忆,被人小心妥帖地安放收藏,时时检视。

  糖果 书评

  开篇是女主返回男主时空弥补任务漏洞,原本帮助男主登帝就可以了,但男主登帝后却一直无子嗣导致与历史不符,这就需要女主进入任务拿走遗留在男主身上的外星产物琥珀,进入任务后男主一眼就认出了女主,但曾经清除记忆的女主只想一心完成任务,却被狡诈的男主发现了女主的目的和返回时空管理局的媒介,便开始拖延哄骗女主,隐藏琥珀,想方设法的拿走了女主的媒介,只为留下女主。 而养育男主的过程会在女主与男主再次相遇中穿插讲述。补充一点,男主是霸道冷峻型,女主也是冷漠果断型。

  文案

  有些人叫集天下气运于一身。潘珊珊重生过38次,她就遇到过这么一个人,然后她发现,无论重生过多少次,她都弄不死他。

  糖果 书评

  一直重生的女主视男主为死敌,想干掉男主确一直以失败告终,在重生的第38次女主遇到了青涩稚嫩的男主,开始相与男主交好合作,为了让事情有个全新的发展,女主总是照顾关心男主,这让严重缺爱的男主爱上了女主,随着两人恋情的发展让本该向霸道严肃发展的男主变得内向敏感不自信,有因女主喜欢的另有其人,前女友突如其来的背叛压垮了男主,最后跳楼身亡。

  接着是女主重生的第39次,遇到了功成名就的男主,一方面怨恨着让她一无所有他,同时又对上一世跳楼自杀的他满心愧疚,不敢对他好,但男主好像受到了上一世的影响或者想起了上一世的记忆,不再是一厢情愿的付出原地等待的守候,而是一场精心的策划,谋女主的心。女主如愿的放弃了暗恋,喜欢上了男主,却因男主发现了女主重生的秘密,为了不让女主恨他,亲手杀了自己。

  重生第40次,女主来到了男主的故乡,遇到了刚被抛弃的男主,一无所有的女主只能买菜养育男主,遗憾的是女主二十多岁时男主才三四岁,等男主长大后女主都已经三十多了,好在两人没有仇恨,没有执念,没有崇拜,甜甜蜜蜜平平淡淡的在一起了。很感人的故事。一定要看!!!

  节选一段男主与一直小狗狗吃醋的片段,超可爱

  唐萧此时觉得委屈极了,明明是那只狗先拿屁股顶他,最后怎么就成了他挨训。特别是唐萧仰头就看到那只被包的和蚕蛹一的。 狗靠在潘珊珊身上,冲他翻了一个白眼。“它冲我翻白眼”唐萧立马就炸了。潘珊珊扭头扫了一眼自己的怀中,被包的只撸出一张脸的狗呜咽了几声。“唐萧”潘珊珊叹了一口气,“狗怎么会翻白眼”就在潘珊珊这么说着,缩在她怀里的狗躲在她看不见的角度,冲唐萧又翻了一个白眼。唐萧:“”唐萧突然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比见到石韫玉的时候还要更甚。他想到了自己曾经接到石韫玉打来的电话,彼时潘珊珊正在洗澡,于是他还特别骄傲的告诉石韫玉。“潘珊珊在洗澡,我们同居了。”这是一种近乎到幼稚的炫耀方式。然而如今,等到他擦干净身体从浴室里面走出,就看到那只可恶的狗仰躺在潘珊珊的怀里,潘珊珊正拿着吹风机对着狗吹着。而就在潘珊珊抬手的瞬间,唐萧看见了,那只狗扭过头迅速在潘珊珊的脸上蹭了一下。风水轮流转,苍天饶过谁。唐萧这次确定了,他和这只狗,天生不对盘。文案

  十年前,俞知乐是大余子涣八岁的姐姐。

  十年后,在余子涣的人生中消失了八年的俞知乐依然是二十二岁

  一个俗套的小故事,时间开的小玩笑女主颜控痴汉傻白甜,男主美貌忠犬心机重女主和十年前的小男主没有感情戏,感情戏都在十年后

  糖果 书评

  剧情不错,深情专一的男主,喜欢

  刚毕业的女主在出租房遇到了已经长大成人的男主,此时的女主还未穿越,但就在男女主相见后,女主上楼梯时瞬间穿越到了2005年,遇到了还是初中生的男主,男主境遇很糟糕,女主也成为了没有身份证的黑户,只能在超市当收银员赚钱养家,随着男主的长大,从开始的依赖到渐渐动心,爱上了女主,感情线还未发展男主的姑姑便找上了门,曝出了男女主不是亲戚关系,是包养关系的传言,然后女主就在上浴室时滑了一跤便回到了八年后,正好碰到长大成人的男主回来,想认后男女主的感情线才正式开始,好看!!

  看一下男主的腹黑与演技

  在沙发上坐下,余子涣率先发问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没想好,应该接着找工作吧。”余子涣“嗯”了一声之后低头双手交握,指关节由于用力而有些泛白,沉吟了好一会儿忽然抬头认真地说:“别工作了,我养你。”端着杯子喝水的俞知乐被他的话一吓,手一抖灌了好大一口滚烫的开水到嘴里,烫得她直吐舌头,不停地用手在嘴边扇风。余子涣忙接过她手中的杯子放到一边,又是心疼又是无语地帮她扇风吹气。俞知乐可怜兮兮地吐着被烫到麻木的舌头,口齿不清地说:“我一个,有手有脚,的大活人,怎么能,不干活,让你养?你赚的工资,自己不花啦?”余子涣就知道她不会一口答应,所以刚才才犹豫那么久,他又考虑了一会儿,说:“你想工作也行,但至少搬去和我一起住吧。”“那怎么行?”俞知乐不假思索地拒绝,“你不用担心我,我有地方住啊,就在楼下。”“为什么不行?我们以前不是一直住在一起吗?”俞知乐也没细想,就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和一个成年男人同居,“以前是以前,你那时候需要人照顾,现在你这么大了,我哪好意思继续和你住一起啊。你要是想见我,可以来这儿找我,或者叫我出去玩儿啊。”连着被拒绝了两次的余子涣脸色有些不太好看,他垂下眼帘掩饰眼中锐利的锋芒,怕他过于强烈的情感会吓跑俞知乐,忽的心念一动,再抬眼时眼圈已是湿漉漉地泛着红,满目的悲伤无辜,眼睫毛如蝶翼般轻轻颤动,好像下一秒就能沾上点点泪珠。“你怎么……你别哭啊。”俞知乐被他泫然欲泣的模样弄得慌了神,这样的余子涣和她记忆中那个与她相依为命的少年别无二致,让她心软得一塌糊涂。“我真的很想你。”余子涣又怎么看不出她已经完全卸下了防备,他趁热打铁地伸臂环住了她,在她耳边用羽毛般轻柔又隐隐带着哭腔的声音说:“搬去和我一起住好不好?”耳根和心都酥酥麻麻的俞知乐哪还说得出拒绝的话,“好,你别哭,我什么都答应你。”得到肯定回答的余子涣难掩笑意,将脸埋在俞知乐的脖颈处,小心地不让她看到他得逞的窃笑。文案

  以宠为名,男主干的;

  画地为牢,男主干的。

  她走过的最远的路,是那个变态的不归路。

  这是一个想要守护你,最后却被你守护的故事。

  男主是个病娇!本文脑洞清奇!

  霸气痴汉颜狗&体弱腹黑病娇

  女主的体力男主的智力,女主的痴汉男主的脸

  糖果 书评

  这本小说是我反复打开却始终没能看完的一本,并不是不好看,是因为此书有些自己的规则,需要一个一个字琢磨着看,但推荐的人太多了,我看完后发现这也有点养成的意思。

  女主是精神维护师,需要让自己的精神体进入脑死亡病人不同的精神世界中,保护他们虚薄的精神体得以生存,并在安全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刺激。男主就是攻略困难专业户,一直没人能把他唤醒,就派女主完成任务,女主养成男主在第一个故事里有,第三个故事女主是男主教母,把黑化小忠犬养成了魔皇,每个故事都非常赞!唯一男主贯穿全部情节,男女主都有记忆,最后会有情节大反转。

  文案

  牧柒柒十三岁就去给人冲了喜,没成想人冲死不说,还得了个便宜儿子、

  儿子也是不省心的,偷鸡摸狗、天天打架、偷看小姑娘洗澡、

  等她劳心劳力的将儿子教育成乖乖少年一枚,想再去找她第二春时、

  儿子,你那吃 人的眼神为娘招架不住啊~

  糖果 书评

  伪母子,古言正太养成,肉肉文 女主大男主五岁

  女主家中贫穷兄弟众多被父母买给了男主父亲当冲喜丫头,嫁入的第二天女主丈夫便去世成了寡妇,留下了年仅十三岁的女主和八岁的男主,男主真的是小混混,女主信守承诺养育男主,看男主玩劣不堪便与他下赌注,看他出事,他的那些小兄弟会不会来救他,答案可想而知。随着时间的流逝,男主也在不知不觉间敛去了一身张扬,变得谦谦有礼,之后就..... 喜欢就去看看。

  文案

  因为养病不得不躲到游戏世界的沈墨衣阴差阳错接了个任务,当了未来庄花的夫子,从此以后过上了立志于带歪庄花的日子。

  沈墨衣:人生在世,吃喝二字。吃饱了才能做学问习武,阿英你说对不对?

  叶英看着拿自家爹爹新练出的橙武穿着肉串烤的不亦乐乎的沈墨衣,敛眸道:夫子说的对。

  然而一别十年,昔日软嫩的小正太已经长成了高大俊美的青年,再站在叶英面前,沈墨衣气的墨点子甩了一地:谁弄瞎了我徒弟的眼睛?谁把我活泼好动的小徒弟弄成了现在这个小闷葫芦!我一定要和他算账!阿英你说呢!

  叶英不动声色:夫子说得对,咱们慢慢商讨此事。

  沈墨衣:…… 然后就商讨了一辈子。

  江湖日报今日头条:藏剑山庄庄主今日掷千金为博佳人一笑,将十枚沉沙玄晶做成了一整套烧烤用具。其妻曰:善。 众江湖人士:卧槽?能不能不要这么暴殄天物!放着我来啊!

  食用须知①、前期女大男,后期男大女,非正经姐弟文,介意慎! ②、女主万花谷书圣门下花姐,没啥特长就是看得开,CP庄花叶英1V1介意慎! ③、不是大神,OOC什么的在所难免,小学生文笔,没逻辑没内涵,请轻拍。

  糖果 书评

  文案就是全部内容,全篇也没什么大事件,就是养男主成人,后被男主扑倒的故事,平平淡淡的日常

  文案

  巴心巴肺养大的夫君,虽然是长得貌美身修、玉树临风,可到头来却将她当做踏脚石,陪着美艳公主,平步青云去了。

  慕禾以为,罢了,就当养了条白眼狼。

  可这白眼狼得了势,长了獠牙后,反倒是大摇大摆的回来,预备欺压起她来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

  温珩:“我亦没想这样。”

  慕禾一口气没提上来,“难不成还是我逼你了?”

  PS:男主带腹黑,无赖属性,前期的渣那不是真的渣,后期的虐才是真的虐!!! 女主虽然有战斗力,但只想低调过日子,一心想看女尊女强的,觉得男主太渣不能接受破镜重圆的,咱们就不要相互为难了

  一句话简介:养大的夫君飞走了~

  糖果 书评

  养成文,女主大男主三岁,师徒关系,破镜重圆

  简单来说是乖巧腹黑小丈夫千里追妻路,女主性情淡然冷漠,唯一陪伴自己阿嬷去世恰逢遇见落难的小男主,便收养了他,并传授武艺。随着女主年龄渐长被舅舅要求必须成婚,寻找无人的情况下女主向年仅十四的男主表明了心迹,两人便顺利成章的在了一起。

  因男主年幼未举办婚礼,好不容易等到男主长大后,男主又携女主进京为母报仇雪恨,但一个未说一个全权信任不甚在意,导致恶人有机可乘,说男主要迎娶公主,又给了女主休书一封,女主本不相信,但男主冷漠疏离的态度给了女主答案,最让人难过的是女主一直都无名无分的跟随着男主,一直未怀孕是男主给女主喝了避孕药,好不容易怀孕又流产了的女主,真的是心灰意冷 看到这我都快烦死男主了,想要强烈换男主,但作者大大说会给男主洗白白,又因为剧情文笔都不错,也没有弃文的必要,我便继续看喽

  后面会有男配出现,和剧情反转,不多剧透,留个悬念

  文案

  一朝穿越,梁莫多了个……豆芽菜一样的小丈夫!

  这是把豆芽菜养成状元郎的故事~

  Ps:女主心大,男主心黑,故事纯属虚构,架空,勿考据~

  糖果 书评

  别看书名平淡无奇,但真心好看,剧情文笔人物塑造都超赞。女主前世在去学校任职的路上遭遇不测,穿越到了古代被卖给了男主当童养媳,男主父母对待女主很好,女主便在他们去世后为报恩担起了养育男主的重任,女主大男主五岁,平时靠馒头铺维持生计,对待男主也十分的宠溺,洗漱穿衣样样照顾周全,男主小时因营养不良所以特别体弱多病,爱撒娇爱粘人爱卖萌,特别可爱,后来供男主上书堂后发现男主聪慧过人,实乃小天才是也。

  随着男主渐渐长大,天赋异禀不假,但天性又亏,凉薄无情的一面逐渐显露。我到觉得这到没什么,毕竟哪有完美无缺的人呢。最重要的是男主深情专一,聪明伶俐,心有城府,还是女主的贴心小棉袄。知道女主大姨妈来了的时候,为了让她减轻疼痛,买小动物做实验,配暖宫方子。暖心爆棚。

  为了早日加冠,跳级,选工部,参加秋闱....都是为了女主。最重要的是男主对女主的占有欲算的让偏执了,情窦初开时的心动便给了女主,两人之间的障碍,也就是女主害怕未知的将来,两人感情殆尽分道扬镳,至于结局如何还不知晓,还在连载中.....

  文案

  谁不想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遇上最合适的那个人?可是郝萌遇见的却是她一直当做弟弟并悉心照顾的邻家男孩任西顾。

  她比他大了整整七岁,可她最终被他深情的执著打动,当爱情破土萌芽时,却被父母撞破,遭到强烈反对。

  她黯然远走去了上海,断了一切联系。然而世事辗转,青梅枯萎,竹马老去,那无法挽住的青春,就这样慢慢荒芜,二十九岁的郝萌才知道年少急于逃离的,如今却是最深的依恋。

  当重逢再度来袭,那个桀骜张扬的男孩如一场难以抵御的飓风,势不可挡地再次席卷而来,这场宿命的相遇到底怎样收场?

  无法在最美好的年华相遇的两人,却期望着能永远携手走下去,这该有多难?当家人,社会,舆论的压力蜂拥而来,摇曳在猜忌不安之上的爱情,能否坚持如一?

  糖果 书评

  很经典的一本姐弟恋小说,也有养成的意思

  我很喜欢书名,高端大气上档次,文案就是内容,不多说,分享一下书名来源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恨不生同时,日日与君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文案

  旁人都说,黎舒望啊,你就是那又傻又笨的东郭先生,救了莫远扬这只没心没肺披着温顺乖巧面皮的白眼狼,结果怎么样,吃干抹尽连骨头都不剩,被伤害被丢弃。果然人的面皮最信不过,美的女人有毒,美的男人就更加碰不得。

  她长相平凡,个性含蓄内敛,不爱说,不爱大笑,总是闷闷的,有些呆板。生活就像温温的水,却偏生,遇上那俊美的少年,聪颖而深情,将这潭水搅得天翻地覆。

  经年后的他们再相遇,他是人人称赞的才俊,她是年华逝去的平凡女人。然而却没有人知道,他为了得到她,是怎样的心思殆尽。

  糖果 书评

  是本很冷门的书,严格的来说不算是养成,算是救赎文吧。女主大男主5岁。相遇时男主还未满18岁并父母双亡。回老家过年的女主遇见了被人殴打的他,一时因恻隐之心收留了他一晚,之后的每次相遇男主都落魄不堪不像是未成年人应该有的生活,便让女主上了心,留了意。女主的温柔呵护给了男主希望,便在女主要离开时恳求她能够带他走,两人便一起生活了一年,也是在这一年间男女主的感情变了质。

  结局是美满的,但中间男主离开奋斗,女主等了他八年,按理来说那八年明明不用错过,总感觉前面个后面不是一个人写的,前面的文笔真的很细腻温馨。但总体来说还不错,可以看看。

  下面是女宠男的文

  文案

  男保姆十八岁,叫冬生。 他读高二一班,和丁莼隔着三个班还是四个班来着。黑婶说这孩子苦,小妹你照顾着他点。 丁莼穷得只剩下钱了:“行啊,我出钱,他照顾我。”

  糖果 书评

  桀骜不羁女主vs贤惠纯情男主

  女主想要远离家庭所以到海边小城读书,自理能力弱爆的女主找了男主当自己的保姆,后来觉得男主清纯干净就开始撩小哥哥,男主也够淡定,两人认识没几天了在一起了,之后女主就开始无条件的宠宠宠,男主就越来越娇气,撒娇卖萌使坏样样行,两人就是拿错了剧本,说实话看的时候挺担心男主以后会变成凤凰男,毕竟写的是富家女和穷小子的故事,但故事发生在校园,番外写的是大学,都是纯真无邪的年代,但也给了我们纯纯甜蜜的恋爱故事,挺好的,强烈推荐!甜蜜指数??????????

  文案

  他是人人痛恨的九千岁,心狠手辣,凶残狠毒,媚上欺下,祸乱超纲,圣上宠信他,妃嫔讨好他,太子殿下誓要除掉他,群臣恨不得噬其骨啖其肉。

  奸佞拉拢他

  贤臣要杀他

  百姓看不起他

  他就是别人口中的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

  然而即使这样他却依旧得到了一份想都不敢想的情感,那抹冷香依旧不离不弃,隐隐约约,始终围绕着他,像解药却又好像带着毒,让他疯狂。

  若你不离不弃,那我便倾其所有,为你百岁无忧!

  糖果 书评

  当赵子慕为林庆摘下第一根白头发的时候,他抿着唇崩着脸问道:“你嫌弃我了吗?”赵子慕用唇碰了碰他的额头笑道:“怎么嫌弃?你是我想要一起变老的人,如今只是比我更勤快了一步而已。”哪怕血雨腥风刀林剑雨此世必陪着你,看花开花谢,雪化春成。

  说明一下男主是真太监,前世男主对女主情深义重并为女主放弃了生命,女主被深深感动但同时困惑不解他为什么这样,所以重生后女主决定护其一生安康。

  女主生性淡漠,在被生父为权送给男主后一直谁遇而安顺其自然,而男主就就是被她身上清冷而又淡漠的气质所吸引,先是默默关注后是情愫暗生,所以才有了前世为女主而死。故事核心就是女主为了宠他,护他而敛财夺权和花式宠夫日常,看的让人激动不已。女主最大的金手指也就是武艺超群无人能及。真的是超酷炫的小姐姐。期间还有个小公主想让女主当驸马呢,真的超级超级好看!推荐指数??????????

  文案

  木棉暗恋的那个男孩,叫林慕安,生的十分漂亮。他总是独来独往,几乎不与人交谈,沉默又阴郁。

  让人心生畏惧,又让人情难自已。

  木棉最好的朋友徐静也喜欢他。

  所以木棉从来不敢对别人说。

  可是有一天,徐静表白了,全校知道了,她退学了,林慕安自杀了。

  木棉重生了。

  你站在深渊,茕茕孑立,沾染着满身黑暗。

  我踩着祥云,披荆斩棘,引你入万丈红尘之上,别怕——荣辱浮沉,我来渡你。

  “你以为你是观音菩萨啊?”

  “小变态,我是你一个人的女观音。”

  糖果 书评

  绝对的甜文,女主宠男主宠的不要不要的,男配女配只有一丢丢的存在感,不影响全文甜蜜指数。女主前世因为好友打抱不平导致男主受到了全校的流言蜚语,最后男主自杀身亡,女主认为是她的责任而愧疚不安,不久后女主重生到事情的起点,在一切还未发生前女主竭力避免悲剧,宠他护他撩他爱他,给他所缺的一切温暖。男主的母亲是精神病人经常虐打男主,男主的父亲重新组建新家庭,继弟是朵心理阴暗的白莲花,最后导致未成年的男主独自一人生活,孤独阴暗偏执冷漠成了他的伪装,后在女主的爱护下男主逐渐开朗,但好景不长因白莲花继弟的原因,男女主分离三年,重逢后就是撒糖日常了,一定要看,男主在女主面前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爱哭爱闹爱撒娇,求亲亲抱抱摸摸头,萌萌哒。甜蜜指数

  文案

  自从大龄霸道女总裁(并没有)陆宸睡了十八岁肤白貌美小鲜肉夏臻之后,就开启了被小男孩随时随地撩一脸模式。

  陆总裁:……等等我一直把你当宠物你居然天天在想怎么爬我的床!

  夏猫咪:你踏马不准备娶我倒是不要撩我啊!

  总之这就是一个老阿姨(划掉)包养(划掉)软萌喵系(大误)小宠物男友(再次划掉)一路甜宠走上没羞没臊和谐生活(……)的故事。

  糖果 书评

  这是篇女主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文,女攻男受,女主貌美多金,男主身娇体软貌美如花小哭包小浪娃。就是年龄相差有点大,女主大男主12岁,并且有肉有剧情, 具体如何自己去看,而我没有看完,小心脏有点接受不能。看此文需要心理强大者。??????????

  文案

  江南边陲有个清溪镇,镇上有个小姑娘名叫林羡,先克死了爹,后克死了娘,末了竟连订过娃娃亲的前未婚夫婿也差点不能免俗,从此恶名远扬。

  外头冷言冷语扑面来,林羡站浑不在意的低头看看乖巧抱着她手臂,唇红面嫩的小男娃,安慰他,“婚姻之事有就有了,没有也不强求的。”

  小男娃抹抹眼泪开口软糯,“阿羡嫁我便是了。”

  林羡哄他不哭,胡乱点头,却不想没几年这话就成了砸自己脚的石头。

  糖果 书评

  这本应该算是养成文,但女主挺宠男主的,女主独自软萌又有点主见,男主是个超级腹黑男。

  女主亲人伤逝殆尽独自一人生活,男主从小颠沛流离几经易手被女主表哥带到了女主身边,男主看女主独自一人善良软萌就扮可怜让女主收留了他,从此小狼狗男主便抱上了女主大腿。女主也开始了养男主的历程。两人相依为命青梅竹马再到相亲相爱陪伴一生,期间男女主都是因为从小的孤苦和变故早早的熟知世情,女主看起来软软的很好拿捏,但其实自己有主意的很,也很会说话,想从女主身上捞便宜还真讨不了好,男主的心早早就被磨成了磐石,看什么都是冷漠的,只是为了女主才会去融入周围,在女主面前撒娇装乖,像只小奶狗,及至少年情窦初开,一边渴望郁燥,一边谨慎的步步试探,发现对方并不反感,终于伸出爪子扑了上去,一个字甜,两个字甜蜜。??????????

  

  林诣阳一把将她压在了墙上。“不要喜欢我,”他避开她的眼睛,哑着嗓子说,“我连牵着你奔跑的能力都没有。”宛青忽然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晃神中只听见她固执的声音,“林诣阳,我就是要喜欢你。”【全文完结,共10271字,请放心食用】

  1

  楼宛青遇见林诣阳,就是在育才小学三年级二班的游泳课上。

  那一天天气很热,某小区简陋的游泳馆里,蓝色顶棚丝毫挡不住太阳的热度。宛青额头上都是细细密密的汗珠,正和梁老师坐在池边说话。

  因为新来的游泳老师还没来,孩子们便都嬉笑着在水中玩耍,“哗啦哗啦”的水声不绝于耳。小小的游泳池里都是一颗颗的小脑袋,没有人发现有一个瘦小的男孩在扑腾中缓缓地划向了深水区。

  等宛青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溺了水,慌乱地挣扎着。大家都吓坏了,可是原来的游泳老师辞职了,现场仅有的两个成年人也都不会游泳,场面一片混乱。宛青心中焦急,当下也不顾自己会不会水就要往池子里跳。

  林诣阳就是在这样的状况里,突然从门口冲进来跳进游泳池的。他的动作带起一阵轻风拂过脸颊,宛青有些愣神,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抱着孩子上了岸。

  梁老师立马冲了过去查看孩子的情况,而林诣阳脱力地坐在池边,脸色极其苍白。宛青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裤腿因为被水打湿而空空荡荡地搭在地上,脚腕处隐隐露出一截合金假肢。

  他,竟是没有左腿的。

  “你没事吧?是不是痛?”宛青蹲下来询问,也看清了他的样貌。五官立体,剑眉星目,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然而此刻脸上却生生透出一种虚弱的苍白来。

  他方才急着救人没有来得及取下假肢,残肢处必定造成了损伤。宛青虽不是专业骨科医生,但也好歹知道一些相关知识,当即便要去取他的假肢。

  “不用!”他疼得有些意识模糊,却在被触碰到的瞬间猛的惊了一下,手上的力道一时收不住,宛青被他推得一下子坐在了地上。

  宛青愣了一下,抬头看去。

  他一时也愣住了,眼底愧疚和懊恼一闪而过,嘴唇蠕动像是要道歉却又没发出声音来。

  宛青很快回神,爬起来又要伸手去检查,他还是下意识地阻挡,她却隔开他的手寸步不让,“我是医生。”

  她的目光中没有多余的情绪,诧异、同情……在那双清澈的明眸里皆无踪影,只是坦坦荡荡地看着他,和每一个见惯生死病痛的医生一样。林诣阳无端松了口气,加之断肢处又是一阵难忍的疼痛,他不由收了手。

  宛青小心地取下了假肢,果不其然看见断肢处红肿了一片。他是高位截肢,左大腿只留了一半,看愈合的情况,应该是有三四年了。没有经历过肢体分离的人是不会了解那种撕裂的痛苦的,即便是在痊愈后也会经常因受凉受力而疼痛难忍。他此刻必定疼得很,手上青筋都浮起了,可却是一声都没吭。宛青不由得有些佩服,下手的动作也越发小心轻柔了。

  左腿上传来的痛对于林诣阳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了,自从受伤以来这种难以忍受的痛苦几乎如影随形,每每在深夜折磨得他整夜整夜地失眠。

  可是此时,那双纤细温暖的手在他皮肤上带起轻微的颤栗,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疼痛在减缓。

  目光往下,她的侧脸柔美恬静,长发垂下,丝丝缕缕地落在他腿上。

  2

  后来,宛青知道了他的名字,知道了他是义务来教课的游泳老师。

  很多次来游泳馆看孩子们的时候,都看见他在水中矫健的身姿。

  上课时他话不多,偶尔只是沉声纠正学生的姿势,整个人沉着而内敛。

  梁老师年纪轻又是女人,对着这样明显有故事的男人好奇得不行,“楼小姐,你觉得他以前是做什么的呀?”

  当时宛青正帮着孩子们收拾浴巾,听见梁老师的话不由抬头望去。林诣阳拄着拐杖正在和一个小男孩说话,因为要下泳池,所以他没有戴假肢,泳裤下的左腿残肢赤裸裸地暴露于人前。宛青看不见他的脸,只看到那笔直的背影,挺拔、瘦削、坚忍而孤寂。

  ……

  “林先生是军人吧?”

  宛青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真真切切地在林诣阳的脸上看到了一抹极淡的怀念和痛色。

  他行事作风一板一眼的,脊背无论在何时都下意识地挺直着,还有教导孩子时不由流露出的气概,种种迹象无一不在表露着他的身份。

  “以前是。”他的声音带着点沙哑,轻得几乎听不清。

  这是他们认识以来的第二次对话,那轻描淡写的三个字却刺得她心有些疼。

  这个男人身上有着不能触及的伤口,她虽有些好奇却无意去碰触,每每见到他都只是一笑而过。

  彼时,他于她只是一个有秘密的奇怪男人,她于他也只是一位善良的医生。

  3

  8月11日这天傍晚下起了雨,雨势滂沱直到天黑也没有停止。

  湖城天航酒店里正举办着一场酒会,参与者多为本市的中小企业家,亦或是近几年颇有本事的学生创业团队。

  宛青也应邀参加了酒会,因为主办方陈总正是她曾治疗过的一位病人。

  豪华的大厅里灯光绚丽,推杯换盏。宛青端了杯水果酒站在窗边,她并不习惯这样的场合,若不是陈总再三相邀无法推脱她是绝不会来的。

  空气里酒香弥漫,百无聊赖之际,宛青忽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一众青年才俊里,他的样貌并不突出,黑色西装下结实的身材像是一株松树般孤直。

  他缓步走到一位中年人面前递出手里的文件夹,那人宛青见过,是市里颇为有名的投资者张博。

  张博此人对市场敏感度高,据说凡被他投资的项目就没有不成功的。只见他拿着那文件翻开看了两页,脸上带着笑意,却在不经意间看到了林诣阳露出一截的假肢,随即脸色变了一变。不知说了什么就借故离开了。

  林诣阳拿回文件夹,又去寻找其他人,他走路缓慢又不自然,稍稍往下一看就会发现他是个残疾人。正常人对于残疾人总有着下意识的排斥和抵触,他处处碰壁无人搭理,人来人往中,那个背影挺拔又孤独。

  身边走过两个年轻的创业者,错身而过的瞬间宛青听到了几句他们的交谈:

  “那人是来拉投资的吧?”

  “肯定的呀,不过是个残疾人,怪不得没人搭理。你说老板是个残废,这多有损形象啊。”

  “哈哈,没错,也不知道是谁邀他来的,可真是拉低档次啊。”

  只是少了一条腿,就要被人如此歧视吗?

  那一刻,宛青的心里一痛,竟不忍再去看他。

  陈总过来的时候,宛青还在发呆,对方连唤了几声她才回神。

  “楼医生是不是觉得无聊,不如我让人带你去花园走走吧?”

  “不用麻烦了,”宛青笑了笑,然后话题一转,“我常听人提起陈总在投资上一向眼光独到,常被誉为伯乐。”

  “哪里哪里,大家看得起我陈某人而已。”

  “我有一位朋友正准备创业,不知陈总可愿意认识一下?”

  两人并没聊很久,很快陈总便离开了。

  宛青喝了些酒,大厅里又人多嘈杂,不由得有些头晕。离开酒会去洗手间的时候,余光瞥见陈总来到林诣阳面前,也不知谈了些什么,他沉稳刚毅的脸上渐渐露出笑来,她看着那抹笑容只觉得心底忽的柔软了。

  晃眼的灯光里,有无数异样的目光投射而来。林诣阳知道,即便他戴着假肢,走路的动作练得再像普通人,在别人的眼里也依旧是一个没有腿的残疾人。

  握着文件夹的骨节发白,他早已习惯了那些眼色,又何必觉得难堪呢?

  陈总过来主动交谈是他怎么也没想到的,他自然知道面前的这个中年人是谁,可是这样成名已久的企业家怎么会来看他的企划书呢。

  然而之后的一句话就让他明白了,“楼医生说的没错,你的确很有能力。”陈总仔细看了一遍商业企划书,这才抬头笑道,“若是林先生得空,明日来我办公室详谈如何?”

  他连忙应了声,目光却在场中搜寻,最终在走廊拐弯处看见了她一闪而过的纤细身影。

  4

  酒会结束的时候外面还在下着雨,宛青喝了酒不能开车,正站在门口想着要去哪里借把伞,忽然有人喊了她一声。回过头,是刚才认识的某位青年企业家。

  “楼小姐怎么一个人站在这儿,我送你回家吧?”

  他是个英俊的青年,但眼睛里赤裸裸的侵略目光让宛青很不喜欢,“谢谢陆先生,不过不用了。”

  “楼小姐千万别客气,咱们也算一见如故,朋友之间帮忙是应该的呀。”他丝毫不理会宛青的拒绝,伞一撑就遮住了她的头顶,“快上车吧。”

  宛青暗自皱眉,正愁怎么拒绝时视野中多了一把黑伞。伞彻底撑开举起后,露出一张冷毅的面孔,“陆先生,真的很抱歉了,我要和我朋友一起走。”她得体地笑了笑,然后径直躲进了林诣阳的伞底,手顺势挽住他。“我们走吧。”

  臂上的手白皙软腻,林诣阳的视线顺着往上,最终落在那张娇美的面容上。

  虽然只说过两次话,但林诣阳却对她印象很深。她一有时间就会来游泳馆看孩子们上课,每次总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池边,唇边笑意浅淡温暖。

  他下意识地就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她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和孩子们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的。那双乌黑的眼睛永远明亮夺人,里面没有任何恶意,当她看着你的时候,你只会觉得莫名的安宁。

  而就在刚才,她还帮了他。

  林诣阳很快回神,抬头看了眼不远处的男人,然后把伞往她的方向微倾,道:“好。”

  ……

  走出很远,宛青才松开手,脸上也不知是喝了酒还是害羞的缘故微微泛着红晕。

  “抱歉,刚才谢谢你。”

  林诣阳抿了抿唇,“不客气,是我要谢谢你,陈总对我的企划案很感兴趣。”

  “我其实也没做什么,陈总是个看能力的人。”

  “嗯。”

  话题止住,两人无言地走在路上,雨水打在伞上“滴滴答答”的响,气氛稍显沉闷。

  一直到地铁站,林诣阳才问:“楼小姐去哪里?”

  宛青说了一个站名,他点点头,“我送你回去。”

  “啊?”宛青诧异地看了他一眼。

  “太晚了,不安全。”他不自在地撇开头,黑发下的耳朵微微发红,“而且顺路。”

  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反应太好玩了,宛青脸上笑意更深,“谢谢。”

  时间有些晚了,地铁站的人流量虽然不及高峰期,但车厢里也已经没了座位。

  宛青抓着扶手,余光里看见林诣阳站得笔直,空着的左手放在腿边,就和部队里站军姿一般。这个男人还保留着部队给予他的习惯,或许再也回不去当初的生活了,可是他却用生活中的小举动默默表达着对曾经经历的不舍。

  明亮如白昼的车厢里,宛青忽然想,如果是自己失去了一条腿,是不是连生活的勇气都没有了呢?

  5

  林诣阳一路把宛青送到公寓楼下,黑色的西装已经湿了一半。

  “上去吧,我走了。”

  然而一只手却一把拉住了他,回头,宛青正站在楼道最边缘,皱着眉。

  “你是不是伤口痛?去我家处理下吧。”她看着他那半湿的西装,还有苍白的脸。想着虽是盛夏,但毕竟是晚上又下着雨,气温难免偏低,他身上的是硬伤,受了凉难保不会复发。

  “不……”

  拒绝的话还未出口,她就已经用了力将他拖进了楼道,“跟我上楼。”

  别看宛青平日里文文静静的,可好歹做了好几年的医生,对着不服医嘱的病人那也少不了板起脸来训。一时间林诣阳都愣了,连反抗都忘了就跟着她进了公寓。

  柔和昏黄的灯火下,宛青的侧脸细白如瓷,林诣阳的眼底都是她的倒影。

  残肢处是熟悉的痛,可他却头一次觉得这并不是不能忍耐的,那双小小的手仿佛有魔力一般一寸一寸抚平那些疼痛。

  他不是个会情绪外露的人,数年生活让他学会了忍耐和坚毅。哪怕知道自己失去了一条腿的那一刻,他虽痛苦却也从未在人前示弱。作为男人,身上扛着的是责任,又怎么能被伤病打倒呢。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陌生人同情悲悯的目光,父母小心翼翼的照顾,未婚妻离开前一声声的“对不起”,比少了一条腿更让他不能接受。

  他提前转业凭着自己的本事想要在另一个领域奋斗。然而,到底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啊,今日酒会里的难堪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可是眼底的这个人,以对待平常人的心对待他,帮助他。看见他伤口的时候,眼睛里也没有厌恶和恐惧,而那些他曾在自己的未婚妻脸上看到过无数次,成为当时几乎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谢谢。”

  宛青抬头笑了下,“我是医生,不用客气,”她站起来去浴室兑了盆热水出来又道,“脱衣服。”

  “……什么?”

  “你左手也有伤吧?”她分明看见了他的手不自然地垂着,见他没有动作干脆自己动手,一边小声嘟囔,“你紧张什么,我还能吃了你啊。”

  林诣阳身子僵得不行,若不是脸上皮肤黑,那些红晕几乎要遮不住了。

  热毛巾敷上手臂的瞬间,他深深抽了一口气。左手虽然保住但也受了不小的伤,一到阴雨天就酸痛难忍。

  “你的伤虽然痊愈了,但也要注意保养,要是遇上这样的雨天就尽量别出门了,然后记得热敷……”宛青仔仔细细地嘱咐,没有发现他的眸色越来越软。

  6

  宛青和林诣阳的交情算是在那一夜之后建立的。

  林诣阳忙着创业的事,但也总是百忙中抽身去游泳馆教导孩子,每次碰上宛青也都笑着聊几句,偶尔还会一起去吃个饭。

  熟悉了之后,宛青常约了他去万春江边喝咖啡,然后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科室里发生的一些事。每次这个时候,他总是安安静静地听着,有时候也插几句。

  也常会在每个下雨天默默地赶到他家替他的伤处热敷按摩,任他说了多少次“不用麻烦了”,却依旧我行我素。

  她的心思如此明显,最后连梁老师和孩子们都看出了端倪。

  “林诣阳,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不好?”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宛青突然转了话题,成功地看见对面的男人露出愣住的表情。

  其实宛青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林诣阳的,她记得相遇以来的每一个细节,可最记忆犹新的却是那次酒会上他孤直、瘦削的背影。那个场景一次次在脑海中重现,一次次让她感受到心疼。那一刻她就知道,她爱他。

  这个男人即便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却依旧让人觉得安全和可靠。她想陪在他身边,小心地抚平那坚不可摧的外表下的小脆弱。

  夜空里朗月不在,只有繁星点点。

  周围气氛热闹,林诣阳的心里却忽冷忽热的。

  有一种痛自胸口蔓延渐渐聚集到左腿上,那不是平日里的疼痛,而是来自内心深处,那自卑和懦弱怂恿下的绝望。

  “不好。”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没有一丝起伏。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对面的人已经离开,久到桌上的咖啡已经冷透,他才慢慢回过神。

  夜风里,宛青最后说的那句话似乎还未消散,“你是不喜欢我还是不敢喜欢我?林诣阳,我不会放弃的。如果输给别人我心服口服,但如果是输给你的心结,那我不甘心。”

  是啊,她总是那样聪慧,早就看穿了自己所谓的强大之下那不堪一击的脆弱。

  也许她不知道他并不喜欢喝咖啡,也不喜欢坐在人多的江边,可是每每看到她的微笑,就会觉得什么都不重要了。

  胸腔里跳动的那颗心又不是石头做的,怎么会无动于衷呢,他爱她,从来不比她少。只是她那样好,而自己却是个残废。

  7

  宛青从来不是一个会放弃的人,她虽然外表娇弱,但骨子里的倔强却是一般人比得了的。

  那夜之后,她还是同以往一样,会去游泳馆看林诣阳上课,也会在每个下雨天固执地去他家。哪怕对方明显躲着她也毫不在意,只说了句“你就算是块石头我也会把你焐热。”这个男人,她楼宛青要定了,不管是一个月、一年还是十年,她都愿意等。

  ……

  又是一个雨天,电视机里传来播报新闻的声音。林诣阳坐在沙发上,看的却是窗外瓢泼的大雨,左手和左腿都在隐隐泛疼,而往常那早该响起的门铃声今日却迟迟没有动静。

  被挂念的宛青在医院走廊里遇上了多年未见的叶东旭,明亮的灯光里那张面容一如当年的俊逸,白色衬衫穿在他身上总有一种特别的气质。

  在感情上宛青是一个固执的人,遇上林诣阳之前的岁月里就只爱过一个男人。爱了整整八年,那个人就是叶东旭。

  “叶大哥。”

  她听见自己的嗓音喑哑,这一声称呼仿佛跨越了整个少年时代。那时他是军大院里的名人,而她是邻家妹妹。他送她上学带她回家,在她每次做错题目的时候无奈地骂她“笨蛋”,在和女朋友吵架的时候会来请教她怎么哄女孩。

  叶东旭也被这一声“叶大哥”叫得有些恍惚,从自己不顾父母反对出国后,他们已很多年不见了。离开的那一年她只有21岁,无人送行的机场里她红着眼睛也像如今这样叫他,她说:“叶大哥,你要幸福。”

  “过的好吗?”他问。

  “嗯,挺好的,叶大哥呢?和顾晨师姐结婚了吗?”

  那些年的记忆因为叶东旭的出现而渐渐清晰,那个时候顾晨师姐为了梦想执意出国。他日日喝得烂醉,有一天他一身酒气地出现,一上来就说,“宛宛,你喜欢我对吧?那我们在一起吧。”

  那句话之后宛青哭了,爱了他多年,她从未觉得委屈和辛苦,可是那一刻是真的难过。她骨子里的骄傲怎么会允许自己在他情伤时趁虚而入,而他又把她当成什么了呢?

  “我们……早就分手了。”叶东旭苦涩地笑了下。自己当初放弃了一切去挽回的爱情,却还是比不上那人的梦想。

  宛青忽然不知道说什么,气氛尴尬间忽然有缓慢的机械声传来。她猛地回头,就见拐弯处慢慢走出来一个人。

  “林诣阳!谁让你下雨天出来的!”

  林诣阳还未反应过来宛青就已经到了面前,在她身后有个样貌不凡的男人一脸复杂地看着这边。

  “不是告诉你下雨天在家待着的吗?外面雨那么大,你身上都湿了,伤口疼怎么办。”

  林诣阳安静地听她教训完,这才举着伞递给她,“你的车不是送修了吗,应该没带伞吧?”

  宛青愣住,然后忽然仰头看着他,笑了。

  ……

  叶东旭看着楼下渐渐模糊的黑伞,那把伞下是宛青和那个男人,就在刚才她说:“叶大哥,我男朋友来接我了,我先走了。”

  她目光里的温柔和爱恋,他曾无数次见到过,而那个时候她爱着的是他。

  在和顾晨的感情里跌跌撞撞多年,终于知道最好的女孩一直就在身边,可是他想回头的时候,她却已经不愿再等了。

  “宛宛,对不起,祝你幸福。”

  8

  淅淅沥沥的大雨中,林诣阳忽然揽住宛青的肩膀,本就倾斜的伞又偏了几分。

  宛青转头看着肩膀上的那只手,“诣阳,刚才你看到的那个人,我爱了他八年。”

  “嗯。”雨势下他的声音很轻,连手上的力度不自觉加重了都毫无所知。

  肩胛骨被捏得有些疼,宛青却不在意,“可我想爱你一辈子,你要我等多久我都愿意。”

  已经到了地铁站,林诣阳却没收伞,一把将她压在了墙上,黑伞一遮,挡住了其他人的视线。

  “不要喜欢我,”他避开她的眼睛,哑着嗓子说,“我配不上你。你能遇到更好的,他们会有完整的身体,他们可以保护你,可我却连牵着你奔跑的能力都没有。”

  宛青什么也没说,忽然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尖亲了他一下。这个吻蜻蜓点水一般,他却愣住了,晃神中只听见她固执的声音,“林诣阳,我就是要喜欢你。”

  林诣阳是个内敛的人,可是宛青的步步紧逼让他毫无招架之力。他本就爱她,终究也没忍住那颗想要靠近她的心。

  正要离开桎梏的宛青被一把拖回,然后他的唇就压了上来。动作轻柔但又不容抗拒,他呼吸急促,压抑着某种要破土的情绪,“宛宛,你怎么这么傻。”

  宛青有些腿软,伸手抱住他的腰,“对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

  在一起之后的生活似乎还是和原先一样,除了同事偶尔善意的调侃,自然也会有人对她的选择感到奇怪,可是别人怎么想与她何干。

  作为医生似乎总会碰上不讲理的病患家属,宛青第一次直面医闹是在和林诣阳交往的一个月后。

  “妈,我这个周末把你的准女婿带回家……”那时她正和母亲大人交代自己的情感问题,话还未说完忽然听到剧烈的吵闹声。

  开门出去一看,原来是同科室的一位男医生遇到了医闹。对方家属个个人高马大,手里都拎着家伙,场面混乱得不行,在场的医生护士都上前帮忙。

  宛青急急挂了电话,抬头就看见家属挥着木棍朝那男医生劈头打下来。她心里一慌,下意识地上前拦了那人一下,那人却不管不顾的,一见有人坏事棍子立刻调转了方向。

  头顶上的木棍眼看就要挥下,宛青一时也忘了反应,直到有人猛地抱着她转了个身,骨头断裂的声音伴随着闷哼重重地击在她胸口。

  鼻尖是熟悉的气息,恍惚中她听见了警车呼啸和逃窜跑动的声音。

  林诣阳的左手受过伤,病患家属那一棍子直接让他的胳膊骨折了。左腿断肢也因为剧烈的跑动而受了损伤,起码在短期内不能再佩戴假肢。

  手术结束后麻醉剂还没退,林诣阳脸色苍白地躺在病床上,哪怕是昏睡着,眉头也皱着。他一定很疼,宛青这样想着,脑子里还是懵的,心口隐隐地发疼,医生的话还在耳畔:“宛青,他以前受伤不轻啊,好在这次情况不算严重,要是之后再骨折恐怕左手也得废了。”

  “诣阳......”她趴在他身上忽然就泣不成声了。

  他已经没了一条腿,今天为了她差点又失去了一只手。

  楼妈妈惊闻医闹事故赶到医院的时候,就看见自己那从不轻易落泪的女儿倒在一个男人怀里失声痛哭。

  而她也终于知道,女儿说的准女婿是谁了,然后她清楚地看见被子下原本左腿的位置是空的。

  9

  林诣阳不见了。

  宛青茫然地看着空空荡荡的病房,护士小姐看着她陡然变了的脸色小声地解释,“他今天早上执意要出院,我们拦都拦不住。”

  后来她又去了他家,房东说他已经交了房租离开了。游泳馆里也没有他的消息,林诣阳就像是在这座城市里消失了。

  他在躲她,出了院,换了号码,换了房子……彻彻底底地要离开她,可是,为什么呢?

  疲惫地回到家,楼妈妈刚做完晚餐,“宛宛回来啦?先洗洗手吧,你爸爸今天也回家吃饭。”她端着菜出了厨房,“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啊?是不是病了?对啦,东旭回来了,你们要不要约个时间吃个饭什么的,你也老大不小了,该找个对象了。”

  宛青忽然怔住,像是在看陌生人一般看着自己的母亲,“妈,之前我说要带你准女婿回家,你不是还很高兴吗,现在怎么不提了呢?”

  楼妈妈瞬间变了脸色,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你见过他了是吧?你对他说什么了?”林诣阳消失了,她心底的害怕和难过在这一刻彻底破口,“妈,我努力了很久才让他没有顾忌地和我在一起。你怎么可以这样!你到底对他说了什么!”

  “宛宛,妈妈是为了你好,他是个残疾人啊,他能给你什么?”

  “残疾人”三个字像是一根刺狠狠地扎疼了她,林诣阳在听到母亲那些话的时候又会有多痛?

  “妈!不许你这样说他!”

  这时,门忽然开了,楼爸爸一身军绿色的军装,皱着眉站在门口,“你们在吵什么?”

  “……”

  了解了来龙去脉,楼爸爸没有对女儿的选择发表意见,反倒问了一句,“林诣阳?他以前是部队里的吧?”

  “爸,你认识?”

  “是”,楼爸爸点了根烟,“是个不错的军人,本来前途无限,可惜了。”

  这一天,宛青知道了林诣阳所有的故事。

  那场震惊全国的大地震里,林诣阳接了命令在最短的时间里赶赴救灾。后来有一次林诣阳爬进了摇摇欲坠的废墟底去救一个孩子,可是余震突如其来,危急关头他一把扑在了孩子身上,砸下的楼板压住了他左半边身体。

  等外面的人扒开砖石的时候,孩子已经呼吸微弱,而他身上的厚重楼板却怎么也搬不开,抬了半天左腿还是出不来。为了保住孩子的命,他说,“锯了吧。”那条腿受到重压的确是废了,但还不到万不得已要截肢的程度,他却没有一丝犹豫地选择了放弃一条腿来换一个孩子的性命。

  那一刻,在场所有人都哭了。医生锯腿的时候几乎要控制不住情绪,他却还强忍着剧痛哄着身下的孩子,一遍一遍地说着“别放弃”。

  楼妈妈乍然听到这样的事也呆住了,“我,我只是怕宛宛受委屈……也没说他什么,我也没想到他会直接离开。”

  手背胡乱地在脸上一抹,宛青郑重地告诉父母,“爸,妈,我不是孩子了,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这辈子除了林诣阳我谁都不要。”

  10

  一幢老旧的写字楼里,有一间名为“World”的公司。

  而此时这间公司杂乱陈旧的办公室里,林诣阳正坐在椅子上出神。窗外也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天色阴沉沉的。

  他的思绪飘得有些远,想起了陈总对他的肯定,可又因为企划书里的想法不符合市场而拒绝了投资。他又想起了前些天出现在病房中的那个人,其实不用介绍他就认得她,那是他原本所在部队楼师长的夫人。

  而她竟然是宛青的母亲。

  从一开始就是他配不上宛青,她有着完美的家世,有着善良的心地。她漂亮年轻,她的丈夫不该是个残疾人。

  所以,他还是输给了自己,他怎么忍心她受到父母的为难,朋友的轻视呢。

  宛青按照从陈总那里拿到的地址找到林诣阳的时候,他正在抽烟,朦胧的烟雾里,刚毅俊气的面容若隐似现。

  看到她突然出现,脸上闪过错愕、悲痛和无奈的神色,然后快速地掐灭了烟头,低声地叹息,“宛宛,你何必呢?”

  “诣阳,我可以忍受你不要我,可我不能忍受你永远不再出现。”宛青走到他身边蹲下来,把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腿上。他伤还未好,并没有佩戴假肢,宛青的这个动作让他浑身一僵。

  “我辞职了,你公司招不招人呢,我不要工资的,你说是不是很划算?”她仰头看着他,“我虽然学医,但其他的事也可以做的。”

  林诣阳的心狠狠地一软,又是心疼又是好笑,“胡说什么呢,不要闹了。”

  “我说真的,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无业游民了,你就收留我吧,好不好?”

  “宛宛……”他喉咙发涩,几乎要说不出话来,一把将她拉起来抱进怀里,“你要我拿你怎么办才好。”

  你这样坚持,我怎么还敢躲,怎么舍得自己的懦弱伤害到你。

  11

  在多年以后,“World”成了每个手机用户必备的软件,它强大的资源共享功能,为无数人提供了便利。

  而它的创始人林诣阳一跃成为新一代青年企业家的代表人物,他的经历激励着无数的残疾人。

  这一天,林诣阳和宛青结婚的消息被刊登在各大媒体上,婚礼现场也来了不少的记者。

  洁白梦幻的会场里,内敛保守的男人终于当着所有宾客的面说出了“爱”这个字眼。

  他的声音随着话筒飘落到现场的每一个角落,“……我如今所有的成就都要归功于我的妻子,是她让我知道,哪怕失去了一条腿,也不代表着我的人生会跟着残缺。只要努力,我的腿、我的脊背依旧可以比任何人都要挺得直。”

  他转头,宛青就站在身边,一袭雪白的婚纱,美丽的脸上带着微笑,“宛宛,谢谢你在我懦弱的时候从未放弃,我将用余生所有的爱去保护你,呵护你。”

  番外

  某天,心血来潮的宛青缠着自家老公非要学游泳。

  林诣阳自结婚以来一向是十佳好男人的代表,老婆的话就从来没有反驳过,当天就推了工作带着宛青去了游泳馆。

  奈何宛青能背下厚厚的医学书,也能管好偌大的公司,就是偏偏没有学习游泳的天赋。

  在无数次尝试都失败后,林诣阳终于委婉地表达了希望老婆大人放弃学游泳的念头。

  宛青这些年被林诣阳捧在手心里宠,脾气日益见长,连楼妈妈都时常因为女儿的任性表示委屈女婿了。现在一听不让她学了,当下就不高兴了,嘟着嘴可怜巴巴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我笨啊?我就知道你不爱我了。”

  这都哪跟哪儿啊......

  林诣阳看着挂在自己脖子上不肯放手的宛青简直欲哭无泪,憋了半晌说出了二人自认识以来最污的一句话,“那你离我远点,你这样抱着,我会忍不住的。”

  宛青愣了好一会儿才后知后觉地明白了其中的深意,也终于发现了自家老公不自然的某个部位,顿时脸颊爆红......

  “色胚!”

  作者| 陆茸

  原标题:《宛宛情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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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完结,请放心食用~】

  变法失败,我从陈国公主沦为阶下囚,又被作为和亲的礼物送到迟国。

  本来以为等待我的是龙潭虎穴,没想到是天降大饼。

  迟国竟然是女子当政,女尊男卑。

  我也就顺理成章入乡随俗,有了一个我见犹怜的男妻。

  一

  成也变法,败也变法。

  我虽然是个娇滴滴的公主,但从小就不安生,尽喜欢跟人对着来。

  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再到世俗规矩,总之,没有我不敢对着干的。

  等我因为变法入狱后,世人觉得我这回得死绝了,没想到临近斩首时,我被迟国皇帝点名和亲。

  说来我父皇也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区区十车宝物就把我给卖了。

  说好的心腹大患?说好的祸国妖孽呢?

  就这?

  承蒙女皇陛下的青睐,我这和亲公主没有如同他们想象中那样受尽折磨,反而当了官发了财,更重要的是,还娶了女皇陛下最宠爱的皇子。

  要注意的是这个最宠爱——

  虽说我是个公主,但普天之下谁不知道我左右不过是个死囚,女皇就算再厚德载物,也不至于把她的心尖宝贝下嫁给我这么一个阶下囚。

  我还听说这娇滴滴的皇子,原先是要嫁给当朝一品女将军的。

  不知怎么就被倒霉蛋的我截了胡。

  但无论怎么说,成家立业平天下,成功人士的标配,女皇给我按了个俩,我都该欣喜若狂才是。

  下了朝之后,同僚幸灾乐祸地问我,「陈大人,你都把我的小皇子娶了,怎么还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满朝文武都是姑娘家,说话的便是当朝一品大将军,熙和。

  同身高八尺的飒爽女将军一比,我可不就是个又矮又挫又穷的倒霉蛋。

  我实在没有心思多说,只简单地和她客气了两句,就乘着自家的马车回了府。

  刚到府上,迎面便走来一个美得雌雄莫辨的郎君。

  这便就是我的新婚夫婿,景修。

  这是我躲他的第十天了。

  自成婚之后,我日日夜夜都泡在书房,但凡他出现的地方,我绝对不去染指。

  没想到,今日他竟然掐着我下朝的时辰,赶在门口堵着我。

  说堵也不尽然,他先是恭恭敬敬地冲我行了一个万福礼,继而低眉顺眼地道,「妻主您回来啦~」

  他正立在那株开得绚烂的腊梅树下,大冬天浑然不知道冷似的,只穿一件薄薄的春衫,衬得那腰肢盈盈一握,生怕让穿堂风给吹折了。

  「午膳还未做好,先去屋内用些点心吧。」景修走上来,话里藏锋地说,「妻主今日下朝倒是早。」

  「这……朝中事少,便早些下朝了。」

  其实不然,只是因为我害怕他摸准了我下朝的时间,赶来门口堵我,所以便换着不同的时间回来。

  谈及我为什么害怕看见他,这件事就要从我大婚那日说起了。

  我是被我父皇卖到迟国的,原当自己成了哪位不受宠的皇子的府中妻,亦或是这皇子有什么脑疾之类的。

  但景修挑起盖头的一句话,将我所有的猜想都付之一炬。

  连带着,浇了我一头冷水。

  我这大陈第一美人,到他嘴上,竟然是一句,「怎么长得这般娇滴滴?跟个男人似的?」

  虽说眼下我已经知道,这里的男人多是娇美柔软,但当夜那一句震彻皇子府的惊呼,确实让我至今都抬不起头。

  因而洞房花烛之后,我再也不敢踏进卧房半步,只求他少用那种奇异的眼神瞧我。

  但其实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迟国素来是在家从母出嫁从妻,便是他觉着我实在像男人,对我也还是恭敬有加,不敢再妄言其它。

  这倒是让我欣慰许多。

  可今日他又是用那种奇异的目光瞧了我一眼。

  这一眼显然让我如顶泰山。

  走了半路,景修到底是按捺不住那欲言又止的话头,小心翼翼地劝了我一句。

  「初秋时节妻主便穿着大氅,待到冬日便没有衣物可耐寒了。」

  陈国处南,四季恒温,但迟国处北,冬长夏短。

  眼下这个气候同我而言,实在是如同酷寒,别说是大氅了,我恨不得披被上朝。

  这话他说的并无恶意,但我对上他那古怪的神色,着实是有些尴尬,只能低声说,「不热。」

  他当真是一点都不介怀我的萎靡之姿,可我同那熙和将军站在一处,确实有些自惭形秽。

  我想不通,他为何要退掉和将军的亲事——难不成是女皇所迫?

  我可是听说女皇为了要拴住我这个人才,曾在迟国大放狠话要为我觅得良人呢。

  女皇的用意很简单,不过是想让我娶夫生子落地生根。

  约莫……他只是因为皇命难违,才答应嫁给我这么一个貌若男子的人吧。

  我低着头,只想尽快逃去书房干活。

  可景修显然不想如我的意,竟有些幽怨地瞥了我一眼,「明日就休沐了,妻主竟还一心公务……难不成也觉着我容色差等,起了厌烦之心?」

  对上他的怨词,我只能斟酌道,「自然不是,只是……」

  可惜我话还没说完,就瞧见他眉头蹙了起来,俨然有些潸然泪下的前兆。

  我哪里舍得让他落泪,只能赶忙低头服软,随着他进了卧房。

  室内一瞬间寂了下来,我察觉他是有话要说。

  他先是似怨似恨地瞥了我,继而强装出一国皇子的体面,说出来的话却带着哑,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了他呢。

  他眼睑低垂,「妻主不必躲着我,若是您不满母皇的赐婚,且拒绝了便是。又何苦日日冷落我,让我被旁的公子嘲笑。」

  二

  嘲笑?

  我表情变了变,「谁敢嘲笑你?你且说出来,我去帮你讨回公道。」

  这么可人的郎君,我珍惜还来不及,又岂能让别人嘲笑?

  景修显然没料到我能答得这样果断,眉梢情不自禁地一喜,又别过脸去,低怨道,「妻主与其去帮我讨回公道,还不如多陪陪我,便不会有那么多流言蜚语了。」

  我又哪里不想陪他,还不是害怕他觉着我是个男子,继而把我这琴瑟之情当做金兰之交。

  我可不想和他做兄弟啊。

  我思忖着说,「你不必多想,我性格如此,加之初来迟国,公务累身,倒是未曾想冷落了你……你莫要怪罪我才是。」

  不知为何,我瞧见他迅速收敛眉目间的幽怨,心中反倒是觉着有些古怪。

  他这幽怨去留也太快了吧?

  这念头刚起,我便又想到原先宫中的宫妃为了讨父皇的开心,也会装出一种我见犹怜的愁怨来。

  「……」

  感情他是在逢场作戏嘛。

  他笑得含蓄又矜持,倒是未曾再说出让我进退两难的话,只是起身从药盒当中抽出来活血化瘀的药。

  「那日洞房花烛见你身上淤青颇多,原是想着替你敷药,竟未曾想妻主却一直躲着我。」

  仔细听,竟还能觉出两分心疼。

  倒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就是不知道他这是真情还是假意,别又是来逢场作戏。

  毕竟对于他而言,我属实算不上相貌堂堂。

  这话说完,他便要来解我的衣衫,我面上通红,按住了他蠢蠢欲动的手,「景修劳累,这点小事还是我自己来吧。」

  这应当是我第一次称唤他的名字,他眸中一喜,才不自然地别过头,轻哼一声。

  「妻主能碰到肩胛骨?」

  我自然是碰不到。

  三

  身上的淤青是我在陈国大牢里面荣获的,和亲的前一日,我还正被我的四皇兄严刑逼供。

  和亲的路上更是受尽凌辱,没有一天是安分日子。

  能活着来到迟国,简直是苍天有眼。

  我入狱是因为我外祖父叛国,而外祖父叛国是因为我那一篇大逆不道的《国策论》。

  此论被有心人利用,我父皇借坡下驴定了我外祖父满门抄斩。

  可谁都不知道我那篇《国策论》,是在我那位大义凛然的父皇赞许默认下才写出的篇章。

  他让我参政,却让亲信大臣说我母妃心怀鬼胎觊觎后位。

  他让我变法,却让御史说我和外祖父狼狈为奸意图谋反。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今来看,我也不过就是我父皇为了扳倒我外祖父的一颗棋子罢了。

  棋子用完,还能卖上几车宝物,属实是赚了。

  若非迟国女皇有惜才之心,只怕这会儿我尸骨都已经入土了。

  「妻主?你这伤是怎么弄的?莫不是在陈国有人敢打你不成?」

  景修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响起,我回过神来,才后知后觉地感受到一丝指甲陷进肉里的疼。

  我若无其事地抬眼看他,「景修难道不知道,我原先在陈国是死囚么?」

  他果然不知道我是个死囚——若是知道了,他还会嫁给我吗?

  他瞧见我手上的掐痕,又对上我有些淡漠的眉眼,脖子先是瑟缩了一下,才继续道,「母皇没,没同我说这么多,我只知道,公主应当都是很尊贵的。」

  那也只是迟国的公主,在陈国,公主也不过就是一个为男人生儿育女的奴仆罢了。

  我望着他颤颤巍巍的眼睫,有些冷淡地说,「若是你现在后悔,我可以去求陛下让她允你我和离,你也不必因我像个男子而被旁人嘲笑了。」

  说实话,长这么大,我就没因为相貌这件事自卑过。

  他那一句话,属实是让我整宿睡不着觉。

  我原以为他会欢天喜地答应,毕竟在迟国,只有女子有资格提出和离和休夫,便是他贵为皇子,也不可随意左右自己的婚事。

  熟料,听见这话,他神情微顿,眼泪竟然簌簌落了下来。

  「妻主果真是一心想要休弃我,又何必说得如此冠冕堂皇!」他浑身气得发颤,转身就要走。

  我觉着他情绪不对,也没顾自己衣衫凌乱,忙抬手拽住了他。

  「我没有。」我语气尽量柔了下来,「你不是嫌弃我像个男子吗?想应是——」

  他忙打断了我,「才不是……妻主有伟略之才,又岂是身姿可以丈量的。」

  他言辞诚恳不像是搪塞我,我触及到他面上的失落和辩解,心中那耿耿于怀不知怎么就突然软了下来。

  这世上可没有什么东西是单靠身姿或者容色可以丈量的。

  这事情也不能怪他,毕竟两地风俗在此,我也只好尽快适应才行。

  总归能够在迟国安家立业倒也不是坏事,至少景修模样确实是讨人喜欢,除了嘴上有些唠叨,倒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

  何况我本也不是挑剔的人。

  我用指腹抹去了他娇滴滴的眼泪,决心往后同他好好过日子。

  四

  虽然我有心想要同他好好过日子,但日子其实并不像我想得那样好过。

  饶是景修再想装贤良淑德的良家妇男,但到底曾是陛下最娇宠的皇子,日子一长,不免就原形毕露了。

  尤其是南北差异太大,我俩每晚因为是烧炭还是置冰而闹个不休。

  当然,主要是景修单方面和我争论。

  我懒得同他多说,只想去书房暖和暖和。

  当我前脚走出房门之时,后面总会传来景修的抽噎声。

  「你就是嫌弃我对不对……今日,今日你要是胆敢踏出房门半步,就再也不要进来了!」

  他哭得属实有些可怜,纵然说出来的话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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