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怎么办?(抚养权和探望权)

栏目:游戏资讯  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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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律来了#

  琦琦律师作为一个婚姻家事律师,经常被问到:

  琦琦律师,我要离婚,小孩抚养权能不能归我?

  琦琦律师,小孩妈妈没有工作,孩子抚养权能不能归我?

  琦琦律师,小孩归我抚养的话,我能问对方要多少抚养费?

  琦琦律师,我能不能要求对方一次性把抚养费给了?

  琦琦律师,我们离婚后,现在对方不给抚养费了怎么办?

  琦琦律师,孩子他妈不给我看孩子,我能不能就不给抚养费了?

  琦琦律师,孩子他爸不靠谱,我能不能要求抚养权变更到我这?

  。。。。。。

  

  按照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孩子到底怎么办?

  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实践中又是如何处理的?

  琦琦律师来给大家普普法。

  一、抚养权的归属:

  

  不满两周岁: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也就是说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不管男孩女孩,只要母亲不存在特殊情况,一般孩子都是归母亲抚养。

  只有在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抚养权才可归父亲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两周岁到八周岁: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父母亲任何一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抚养权: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有助于取得抚养权的情形:

  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八周岁以上:应当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民法典新增加:轮流抚养,即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支持。

  琦琦律师提醒:孩子不应该成为任何一方拿来争夺财产、打击对方的工具,为人父母,我们对孩子有着法定的抚养、教育义务,这些义务不随着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失,所以恳请各位父母,如果确实要离婚,对待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一定要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做出决策,做真正爱孩子,对孩子负责的父母。

  二、抚养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可以停止给付情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十八周岁以上仍需给: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丧失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探望权: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是现实中仍经常存在不给看,阻挠看的情形。

  琦琦律师呼吁广大的父母,铭记你们始终是孩子的父母,孩子需要爸爸妈妈共同的关爱,所以即使离婚,也请不要剥夺孩子享受父爱或者母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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