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性中的这10个阴暗面?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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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个古老而恼人的问题:我们都知道人类不完美,知道人性有阴暗面,那么,应该如何看待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的这些阴暗面?

  本文将针对心理学发现的10个阴暗面[1],从人性的本质特性出发,浅谈如何客观地对待人性之恶,如何让自己更理解人性。 心理学有一个惊人实例:脑部扫描显示,当一小群被试学生观看流浪汉和瘾君子的照片时,他们脑中与“去人性化”相关的神经活动,相比他们观看受尊重人群的照片时,要来得更强。

  所谓“去人性化”(dehumanisation),是指以非人道形式、不尊重人权方式、或至少以某种不公正方式,显性或隐性剥夺他人的正当权利,比如杀害、残害、凌辱、虐待、折磨、奴役、压迫、羞辱、剥削、排斥他人,为简单起见,可笼统以“欺负”一词指代“去人性化”行为。 另一项研究发现,反感阿拉伯移民的人倾向于认为阿拉伯人和穆斯林是未开化的。另有证据表明年轻人从内心瞧不起老年人,无论男女都不尊重醉酒的女人,等等。而且,去人化的倾向在人生的早期阶段就有所展现——五岁大的儿童已经开始对群体外个体(比如和该群体的性别不同,或者来自外地)有排斥心理。

  为什么会这样,人为什么会恶劣地,至少是不礼貌地对待他人?

  本质原因在于,人会在潜意识里,建立起“我”和“非我”的部分。

  “我”是什么?“我”就是物理上的自己加上社会关系上的“自己人”,总和形成一个“大我”。

  本文中的“我”,就是“大我”。

  “非我”就是“我”之外的他人。

  如果“非我”和“我”的价值观矛盾,那就是“异己”。

  一个人的爱,主要是给“我”的,包括自己、家人、亲戚、朋友、熟人、同类等,人对“非我”(非亲非故、非朋友、非熟人、非同类等)的爱,是有限的。

  人性中最糟糕的一个阴暗面:人总是排斥异己。

  因为异己代表着和自己价值观相反的事物,异己必然不利于甚至损害自己的利益。如果存在利益冲突,就必须排斥异己,因为我们如果不去限制异己,异己就会限制我们。即便没有利益纠葛,仅仅从发泄厌恶心理的需要,人们也会排斥异己。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是人们排斥异己的一个极端表现。

  二战期间德军迫害犹太人、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红色高棉大屠杀,都是典型的、极端的排斥异己行为。

  那会不会有大爱,对异己都可以包容和理解?

  有的,大爱之人,会把所有人都当作自己人,对他而言,没有“非我”,也没有“异己”,他理解所有人,把所有人看作是同类,这种人是理想主义者,也是道德非常崇高的人,不过这种人往往为世俗世界所不能容,他们往往被批驳为天真、迂腐和不切实际。

  每个人的“我”是不一样大小的,而且是动态变化的,不同情境之下,“我”忽大忽小,比如一个学生观看运动比赛,他在观看本班和他班、本校和他校、本省和他省、本国和他国的比赛,他“大我”的范围,会随比赛的不同而不同。

  “我”并不是浑然一体的,“我”中有“非我”,一个人自身“小我”中也有自己讨厌的部分,更不用说“群众之中有坏人”了。

  一个人的“大我”越大,“异己”就越少,就会越无私,境界就越高。

  一个人的“大我”越小,“异己”就越多,就会越“自私”,他的“去人性化”行为就会越多。

  

  斯坦福大学的一名教授在脑部扫描中发现了“schadenfreude”(幸灾乐祸)的存在,他认为这是一种生理现象,当我们看到其他人的失败,有时候大脑的背纹状体会产生一种化学物质,使我们感到愉快。

  Schadenfreude”(幸灾乐祸)源自德语的schaden和freude,意思是“毁灭”和“快乐”,也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不幸之上。我们常把幸灾乐祸归到人性的丑恶面之中,但事实远没有这么简单。 根据2013年的一项研究,四岁的儿童就会幸灾乐祸了。如果儿童认为那个人的痛苦是咎由自取,幸灾乐祸的感觉就更为强烈。近期另一项研究称,比起花钱买贴纸,六岁的儿童更愿意花钱看一个反社会的玩偶被暴揍。

  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幸灾乐祸都是突如其来的,它就像本能一样猝不及防地发生,而且从儿童期就会存在,所以它肯定是人性的一部分。

  儿童为什么会幸灾乐祸?他们在看到别人出洋相时,多半是觉得,“我觉得我就够笨了,没想到还有比我更笨的”,对方越是笨拙,则越发觉得搞笑。

  这在本质上,是儿童在自己弱势的情况下,通过目睹更弱的存在,获得了对比上的优越感,释放了焦虑,产生愉悦情绪。

  大人呢,会好一些吗?

  思考一下,比如上级领导来你单位巡视工作,随机抽取人员进行考试,一个同事被抽中,你是心静如水,还是和其他同事一样欢呼雀跃,幸亏不是自己?

  庆幸没有抽到自己的人,之所以愉悦,是因为他至少释放了焦虑。

  人们很少会因为自己或亲人受灾而高兴,我们几乎没有听说过因为自己或家人受难而感到高兴的,因为“大我”的受难就是自己的受难,难以置身事外。除非是“大我”中的“非我”出了洋相,或者根本就是问题不大的小麻烦,我们才会开心地笑起来。

  如果我们看到一个人因为他的自大、狂妄、粗鲁、自不量力,而出了洋相,那我们幸灾乐祸的感觉就会更强烈,因为他的那些行为是违反我们价值观的,是我们的“异己”。异己因为他自己而受难,岂不是无需我们动手、无需承担责任,毫无成本就起到了打击异己的效果?这当然一件快事。

  这就是人们经常说“不作不会死”、“内容引起极度舒适”这样的话的原因。

  因为那人的粗鲁愚蠢,引起了我们的厌恶和排斥,他受到打击,在我们看来是“公正的”、“应该的”、“罪有应得的”,我们的利益没有任何损失,但我们的厌恶情绪得到了释放。

  幸灾乐祸,就是自己站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释放了自己的厌恶,释放了自己的焦虑,衬托了、印证了、暗示了自己的安全、正确、强大,或者至少是自己的好运气。

  本质上,我们没有把那个受难的人,当作是我们的一部分。

  我们倾向于相信因果报应(karma),我们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1966年,美国心理学家Melvin Lerner和Carolyn Simmons首次展示了这种报应心理带来的负面效应。 在这项经典的实验中,一个女性因为学习过程中犯错而受到电击惩罚,当女性被试者知道她将再次因为犯错而被电击时,她们评价她为不讨人喜欢、不值得尊重。 此后的一系列研究揭示,为了维护对公正世界(a just world)的信念,我们多么乐意怪罪穷人、强奸受害者和艾滋病人,认为他们的命运纯属活该。延伸开来,我们看待富人时的无意识美化或许可以用同样或类似的机制来解释。

  这反映了人们简单化的思维,和对他人的缺乏同情与了解。

  如果是我们自己遭罪,我们会清楚地知道哪些是自己造成的,哪些是自己无力控制的,我们会给自己辩护,会找出很多理由。

  如果是我们的朋友犯了错误, 由于他是我们的“自己人”,我们也会适当给他辩护。

  如果一个和我们毫无关系、我们不喜欢甚至是讨厌的人犯了错误,我们可不会给他辩护的,他的遭罪几乎就是“活该”。

  这就是在自己的喜恶倾向下,将异己予以了去人性化对待。

  比如在战场上,一旦激起了怒火,人们是完全不把对方士兵当人看的,必欲除之而后快。所以战争中的去人性化事件最多。

  政治争斗中,一样有这样的情况,政治利益冲突会把异己“妖魔化”,这比去人性化还要严重。

  这体现了什么样的人性阴暗面?

  对他人的不宽容。

  责己宽而责人严。

  人总是能理解自己的错,而不是别人。

  如果人类是理性、开明的,那么只需要呈现相关事实就可以纠正人们的错误认识。 然而,1979年的一项经典研究表明这种方式其实无效——强烈支持或反对死刑的被试完全无视了种种能够削弱自己立场的事实,甚至反倒更加坚持最初的观点。更糟糕的是,大多数人对自己的知识和理解力太过自信,并相信自己的观点总是优于他人,这就阻碍了我们发掘更多相关事实的脚步。

  人并不是绝对偏执的,否则人类活不到现在。

  在那些容易有明显对错的场合,人的智商会发挥作用。比如有人坚持“所有天鹅都是白的”,你只要给他拿出一只“黑天鹅”,他就不得不在事实之下转变,否则他面临被讥为傻瓜的危机。

  但如果一个事情本身很复杂,又很难有明显的对错,那就会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混战。

  这些混战聚焦的都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文化问题这些比较复杂而很难在短时间内看出明显对错的地方,比如我们很少看到数学领域的偏执型混战,但诸如中医、转基因、经济理论、政治体制、数字货币这些问题,所谓的“专家”们就会彼此各执一词,吵闹不休。

  偏执的深层次原因是很隐蔽的:在很难说对错的情况下,坚持立场远比转变立场要有利。

  人们强烈支持一个观点,通常是有背景的,他在知识储备上、情感积累上,从不懂到了解,到支持,到坚信,已经形成了非常稳定的认知,并可能经历了多次的挑战和应答,他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了对这件事非常确信的感觉,他建立了“我知道我很懂”的感觉,并可能还因此建立了地位、形象和影响力。

  此时,任何有利于其观点的事实,都会被他欣然接受,任何不利于他观点的事实,他会自有处理方法,比如指出所谓的事实并不可信,事实只是表象,事实另有解释等,从而维护自己的观点,这并不难,自圆其说总是比接近事实更容易。

  即便不能自圆其说,也不会没有办法,他会采取忽略、不信、曲解、排斥等态度对待新的事实。

  为什么会这样呢?

  转变立场会给一个持坚定信念的人带来极大的代价和不利,这是他自己可能都意识不到的,代价在于:知识体系需要重建(成本巨大),情感上难以接受(立场的背后是利益),社会支持圈子的抨击(被指责背叛)、专业领域的地位降低甚至是颜面扫地等等。

  人是一个考虑综合利益的动物,理性固然重要,但如果感性代价太大,人们宁可放弃理性。

  只有一个一心求真的人,才会重新审视所持理论,着手修正完善甚至是推翻重来,以容纳新的事实。 2014年一项极富争议的实验发现,在对自己施加痛苦的电击与进行15分钟的平静沉思之间,67%的男性被试和25%的女性被试选择了前者。

  一定是这个电击还不够痛苦。

  那些选择电击的人们觉得沉思是过于无聊和浪费时间,原因则在于他们并不能从沉思中获得快乐。

  当然,之所以那么多男性选择电击,还有一个考虑,如果自己不选电击,是不是显得太没有男子气?

  测试策划者明显是想得到这样的结论:人们并不喜欢沉思。

  在所有的脑力劳动中,沉思是最消耗脑力的,一次有质量的思考,需要动用大量认知资源,对已知的事实进行加工、抽象、归纳、关联,抛出理论,并对理论进行验证、推演和修正。看到了吧,这可是科学家干的活。

  但能有什么收益呢?

  只有从中得到了快乐的人,才会投入其中。

  这就好比,只有爱好数学的高手,才会乐于求解数学难题。

  人不会徒劳地投入在不能得到回报的劳动之中。 倘若受制于谦逊与自知之明,我们的非理性与独断或许还不会这么糟糕,然而我们绝大多数人总是自我膨胀、招摇过市,对于自身的能力与特质(比如车技、智力、吸引力)极度自信——这种现象被称为乌比冈湖效应(Lake Wobegon Effect),因为在乌比冈湖这个虚构的小镇,“每个女人都很强健,每个男人都很英俊,每个孩子都是中等以上”。 讽刺的是,我们当中最没水平的人的过度自信倾向最为严重——这就是丹宁·克鲁格(Dunning-Kruger effect)效应。这种徒劳的“自我增强”现象似乎在道德问题上表现得最为极端而非理性,比如“你认为自己的公正、守纪吗?”之类的问题。事实上,连监狱里的犯人都认为自己比平均大众来得和善、诚实、值得信任。

  有一个事实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人天生就是自恋的,人需要自恋。

  为了避免歧义,有必要先谈一下自信、自恋、自尊这些概念的定义。

  自信通常比较具体,通常可以联系到某件具体事物,简单地说就是“我能把这事干好,这事能成”,在一件事上有自信,不代表在另一件事上有自信,比如你对唱歌有自信,不代表你对拳击有自信。

  不过,“自信”这个词,往往会被人们泛化使用,不针对某事,而是针对一个人的总体气质,总的来说,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还挺认可,这和自恋就很接近了。

  “自恋”有很多种定义,抛弃贬损的含义,本文采用科胡特学说中更为普适的定义。

  自恋是什么?自恋是对自我价值的高度评价,是自我胜任感的表现,说的是“我觉得我很好,我很能干,我很有价值”。

  自恋的本质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以自我为中心是婴幼时期建立起来的,这是显而易见的:婴儿一出生,对外部世界并没有认识,但对自己的需求有感知,这就自然而然地以自我为中心(难不成人一生下来就以他人为中心?)

  每个人在婴幼时期乃至青少年时期,都是普遍自恋和乐观的,进入中年以后,如果一切顺利,仍然出类拔萃,高自恋就会继续维持,如果遭遇种种挫折,自恋就有可能逐步与现实相调适,正如王小波所说: “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自恋是人所必须的,自恋让人有勇气和精神,直面挑战,击破难题,保持和强化“我很能干”的信念,最终建立起普适的自信感。有研究发现,自恋程度与学习成绩有显著的正相关,高自恋的学生有较好的学习成绩;低自恋的学生,学习成绩一般较差。

  和其他事物通常体现的正态分布一样,高度自恋和低度自恋(注意,即便低度,也是自恋的!)的人都是少数,高度自恋认为自己了不起,但可能高估自己;低度自恋者则容易勇气不足,表现懦弱;大多数人都是中度自恋,都认为自己还挺好的,即便是在监狱里的犯人。

  “自尊”是什么,自尊就是在自恋的基础上,还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自恋是可以不在乎别人看法的,自己认可自己就好,自尊则涉及到人的社会性,有自尊的人认为别人应该尊重他,如果别人不尊重他,他就会非常生气。如果你当众批评一个人,你不会伤害他的自恋,但肯定会伤害他的自尊。

  简单地说,自恋是天生的,自信是练出来的,自尊是要求别人尊重自己。

  这些都不算人的阴暗面,阴暗之处在于,自恋和自尊背后,可能存在高度以自我为中心,而高度自我为中心带来的问题是:忽视他人的利益。

  忽视他人利益几乎是所有恶的源头,高度自恋的人,会因为自身目标的达成,不公正伤害他人的利益;高度自尊的人,会因为他人的一点点冒犯而火冒三丈,不公平地予以去人性化还击。

  

  我们称某人为“伪君子”(hypocrites),是指我们认为某人并不具备他所声称的道德境界。

  但我们本人就不是伪君子吗?我们达到了自己所要求别人的那种道德境界了吗? 请务必警惕那些对他人的道德过失闻风而动、大加挞伐的人——这些道德传教者极有可能一样“有罪”,只不过他们对自己的过错更宽容。一项研究显示,对于同样一个自私的行为(在实验人员提供的两项任务中,为自己选择轻松快速的那项),如果“受害者”是自己,人们评价这个行为更不公平。长期被研究的行动者-观察者不对称效应(actor-observer asymmetry)也是类似的道理。 这一效应表明,我们倾向于将他人的负面行为,比如伴侣的不忠,归因于他们的特质,而将自己同样的恶行归因于身处的情境。这种自私自利的双重标准甚至可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普遍感觉不文明行为不断增多——近期研究显示,同样一个粗鲁行为,如果是陌生人做出来的,我们会认为它比朋友或自己做出来的严重得多。

  “责己宽而责人严”这种现象,本质也是“以自我为中心”导致的,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觉得自己就应该比别人得到的多,就应该比别人失去的少,他在内心深处并不把自己和别人同等对待,他所追求的“公平”其实是外人眼中的“不公平”,这就是人世间种种矛盾和争斗的源头。

  人为自己的过错辩护,源于对维护自尊的需要,人们很难接受自尊的降低,降低自尊相当于在说“我错了,我没有那么好”,这明显会导致自我的贬抑、社会地位的降低、以及各种潜在利益的损失。

  人为朋友的过错辩护,是因为他已经把朋友纳入了他的“大我”,他是在维护“大我”的利益。

  毫无疑问,如果是“异己”犯了错误,人们当然是苛责有加。 每个曾卷入推特骂战的人都会承认,社交媒体可能放大了人之本性最糟糕的一些方面。其部分原因在于网络去抑效应(online disinhibition effect),以及我们在匿名状态下更容易做出不道德行为(在互联网上匿名可容易了)。 研究显示在日常生活中有施虐倾向的人(令人担心的是,这些人不在少数)尤其容易变成网络喷子(trolls),而去年发表的一项研究发现,糟糕的心情和被其他喷子攻击的经历能够让人们自己上线喷人的可能性翻倍。而且,少数喷子就能引发滚雪球效应,导致负面情绪疯狂蔓延——研究者发现在CNN网站的读者讨论区里,“被警示标记的留言占总留言的比例,和被标记的用户比例,都与时俱增。”

  在互联网上,人们可以毫不顾忌的谴责自己看不惯的思想和行为,甚至到了口不择言和人身攻击的地步。

  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仍然倾向于礼貌地对待他人,即便不同意对方观点,也不会做一个喷子。

  原因很简单,因为现实生活中这样做不安全。

  当你坐在电脑面前,你知道电脑中并不会伸出一只手来侵犯你,电脑另一端的一个不知名的ID也并不会沿着网线、光缆、无线信号循迹过来找你理论,你就知道这是非常安全的,你几乎可以像做白日梦那样为所欲为了。

  然而,如果你意识到论坛上的对方是一个熟人,或者你是在工作微信群里发言,或者你的大胆言论可能引起执法人员注意,你不会选择当喷子,因为你知道如果不慎,你会在现实生活中遇到麻烦。

  如果在安全的环境下可以直抒心臆,为什么不这么做呢,难道还要像现实生活中那样压抑自己吗。

  本质上,“喷子”只是在安全地打击“异己”。 美国人格心理学家丹·麦克亚当斯(Dan McAdams)近期断言,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公然的攻击和侮辱行为具有一种“原始的吸引力”,他“煽动性的推文”就像雄性黑猩猩头领的“挑衅展示”一样,“以威慑他人为目的”。如果麦克亚当斯的评价没错,它还适用于一种更普遍的模式——有人发现,在领导人中具有精神变态特质(psychopathic traits)的人的比例,远高于其在普通人中的比例。 对纽约金融领域领导人的调查发现,他们精神变态特质的得分极高,而情商低于平均水平。今年夏天发表的一项元分析研究称,在较高的精神变态特质与领导人职位的获取之间的确存在显著联系(虽然表面看起来较微弱)。这是个可怕的发现,因为精神变态同时意味着领导能力低下。

  这里的精神变态,psychopathic,指的是一个人由于严重的心智问题,导致他以暴力的形式对待他人,而毫无歉疚感。

  这些精神变态通常有强烈的控制欲,非常自恋,非常自我,丝毫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他们的行为只符合他们自己的价值观,而不符合大众的价值观,为了达成目标,他们敢于侵害任何利益,他们的过分已经到了一种反社会的地步。

  精神变态的领导,对下属的心理感受是不太在乎的,除非他认为下属的心理感受会影响他的目标。

  人,只是精神变态达成目标的工具,他们倾向于任意使用他人,他们通常会落下一个冷酷或者残酷的评价,如果功绩卓越,他们会有一个略微好听一些的评价,叫“铁腕”或者“铁血”。

  由于精神变态全然致力于目标的特点,导致其获取一些较为明显的功绩,所以他更容易获得地位升迁,而一旦获得升迁,他就会进一步强化这种特质。

  为什么会有很多人喜欢甚至崇敬这种领导呢?原因是他的强有力,他的铁腕,他的致力于目标,他的显赫功绩,以及他因此而获得的地位。

  为什么精神变态的下属大多痛恨这种领导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的冷酷无情。 证据显示,我们不仅选举具有精神变态特质的人担任领导,而且,不论男女,都至少在短期内容易被展现“黑暗三件套”特质的人吸引,从而使得这些特质繁衍增多。所谓“黑暗三件套”指的是自恋、精神变态和马基雅维利主义。一项研究发现那些被描述为自利、冷漠、好操纵他人的男人对女性有更大的吸引力。 有理论认为黑暗特质成功地表达了较高的“配偶品质”(mate quality),包括自信、乐于冒险等。这会影响到人类种群的将来吗?或许会的。2016年的一篇论文称,被自恋男性的脸强烈吸引的女性倾向于生更多小孩。

  事实上,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会喜欢高度自恋的异性。

  人对异性的追求,源于对自我的不满足,希望能有另一半来圆满自我。而高度自恋的人,强烈暗示着一种高质量的存在,这是很吸引人的。

  至于“黑暗三件套”的后两件,精神变态在上一节已经说过,精神变态明显异于常人的高成就,会获取崇拜及相应而来的性吸引力。

  

  那么,三件套的最后一件,马基雅维利主义是什么?

  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1469—1527)是意大利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其思想常被概括为马基雅维利主义,他的代表作是《君主论》,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主要理念可以简单描述如下:

  1、重视实效,不图虚名,结果胜过手段。

  2、使用手段影响和操纵别人,同时能抵制别人的影响。更多是说服别人,而不是被别人说服。

  3、为了目标,可以随情境改变自己的姿态和策略。偏爱变动而不是稳定的环境。

  4、“一个君主被人惧怕比起被人爱,更为安全些”。

  5、君主和下属应该保持情感距离,避免让下属了解自己,却对下属要了如指掌,随时操纵他,并且动用杀伐大权。

  6、君主应当绝对地控制武器精良和素质优秀的军队,无论时势如何骤转,要总是处于有利的地位。

  7、君主要保持权力的自主性,绝不可相信任何人,不可对别人吐露真心,更不可把命运系于别人身上。

  很明显,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主要精髓就在于如何运用一切手段,哪怕是去人性化的手段,也要保全最高权力,这样的君主,在本质上就是将权力视为最高目标的精神变态。

  所以黑暗三件套的后两件是同质的。

  人们之所以被吸引,是被精神变态表面的能力、权力和地位所吸引。

  一旦走近,都会远离。

  前面所列的10个人性阴暗面,十个里面有八个是离不开“以自我为中心”,这本身不能算是恶,只能算是恶之源。

  因为“以自我为中心”未必对别人不好,只有因自我而不正当损害他人,才是恶。

  因“大我”而欺负“非我”,是人性中唯一的阴暗面。

  参考材料:

  [1]: Christian Jarrett:关于黑暗人性的10个坏消息(https://aeon.co/ideas/the-bad-news-on-human-nature-in-10-findings-from-psychology)译:Charl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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