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师生恋”?桃色丑闻为何与师生恋混为一谈?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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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及“师生恋”,我们会想到什么?是浪漫纯洁的爱情,还是污秽之物?很难说,但是就目前国内的形势而言,高校频频有师生桃色丑闻曝出,如厦门某大学男教授被学生拍了半裸照举报,某女教授被举报色诱其博士生;北京某大学副教授因与女留学生发生关系被举报;上海某大学副院长长期性侵女学生被举报等等。这就不禁让人们对“师生恋”产生一系列不好的联想,但是这样的关系算是正常的“师生恋”吗?“师生恋”也因此要背上黑锅被明令禁止了吗?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发文呼吁禁止师生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严乙铭在文章中提出“要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高校师生恋”,主要出于以下原因:

  第一,校师生角色并不平等,即使是纯洁的感情,也会破坏公平竞争,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利益回避原则;第二,禁止师生恋,符合基本职业道德。既然选择当教师,就应当放弃某些方面的自由;第三,师生桃色丑闻,不仅挑战传统家庭伦理观念,也会对高校及教师群体名誉造成恶劣影响。

  那么“师生恋”真的就应该被明令禁止了吗?首先网友们的观点当然也是有支持有反对,各执一词。支持者认为是老师这个特殊的职业规范所需要的,为人师表,理应清清白白,如果双方是真爱,晚几年毕业在一起也未尝不可;反对者则认为禁止“师生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如果这样那为何不去禁止办公室恋情呢?更何况男未婚、女未嫁的凭什么不让人家在一起呢?

  

  中外历史上都有师生恋的佳话。比如沈从文之与张兆和,还有鲁迅与许广平。而在西方,则有海德格尔与阿伦特。婚姻和恋爱的要义之一,是共同追求的强烈吸引,因此而产生的彼此爱慕。从这个角度,师生恋尽管少,并非没有存在的基础。那么“师生恋”究竟该不该禁止呢?小狮妹觉得还是得从如何理解“师生恋”这个角度说起,总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首先,我国频频曝出的师生桃色丑闻其实是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师生恋”。所谓“师生恋”应该是发生在老师与学生之间纯洁的爱情,不涉及其他功利的事情。而反观这些被曝光的丑闻,往往会和利益纠葛、感情欺骗、家庭纠纷等矛盾相关,最终以爆料、举报或性丑闻等形式公之于众。个别教师利用自己的权力玩弄学生,通过欺骗、隐婚,甚至威逼利诱等手段,和学生发生性关系,学校也处理不力,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类似丑闻的频繁报道,不仅对高校的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恶化了大众对高校教师这一群体的好感,还使得人们对“师生恋”这种关系极为反感和排斥。如此一来,便有人出来呼吁要一棒子打死“师生恋”情况的发生,还高校校园一片净土。但小狮妹却以为,这其实无关“师生恋”的关系,而是高校中存在着的某些利益纽带问题。

  

  试想,如果某位老师和学生之间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的话,又怎么会闹出这样的丑闻呢?既然出现了这样的丑闻,说明了双方都是唯“利”是图,或许是少数道德败坏的教师好色贪婪、也可能是学生的少不经事,一时糊涂。总归,这些都不是所谓的“师生恋”,而是人的素质问题。不仅如此,高校还频频曝出老师性侵学生的事件,这难道能称作所谓的“师生恋”?显然不能,老师性侵学生是老师的个人修养和素质的问题,这是就算禁止了“师生恋”也还是有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不可能说,高校禁止“师生恋”,学生就不会遭遇性侵了,这个命题显然是不成立的。除非男老师只教男同学,女老师只教女同学?这显然是无稽之谈。

  小狮妹以为想要减少高校师生桃色丑闻的曝光度,其本质并不在于到底禁不禁止“师生恋”,而在于如何加强对老师的素质监管和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现如今,许多禽兽教授利用职权玩弄女学生,这并不是未禁止师生恋的错。高校应该做的,是提高教授的素质,而不是禁止师生恋的发生。

  凡事不究其根源是不可能实际解决好问题的,要知道我国的高等教育正处在全面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各方面都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齐全。与此同时,高校部门应该从对待规范和重构高校师生伦理入手,认真思考和梳理如何在现代大学制度下建立健康良好的师生关系。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营造一个健康无污的校园环境,为全校师生的学习工作保驾护航!

  图片丨来源于网络

  文/林萍 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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