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心得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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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著读书心得(13篇)

  当我们受到启发,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时,写心得体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名著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名著读书心得(13篇)

  最近浅读了一下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只能说有自己的一点理解,写点读后感,感谢各位看官赏脸。我在这把《百年孤独》分成四部分来解读。分别是:人物关系图,杰出人物重点解析,名句解析,自我感悟。首先说明一点,只要不是原著,那所有的翻译都是有瑕疵的,所有的书都是必须要读原著,英文如此,古文亦是如此。

  人物关系图

  《百年孤独》的人物关系图很乱,有很多网友评价,分不清的名字,看不懂的家庭关系。这里我就给大家一张人物关系的思维导图来分析一下。

  这里人物关系相当乱,我给大家做一个简单识别方法,第一代比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1A,第一代人的第一个人名,依次类推就是乌尔苏拉为1B,咱们主要探讨的是这个家族的人物,其他关键人物也好区别了。这也是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但是在结尾真的震撼到我了,那一瞬间我明白了这个家族的很多东西。每一个人都有他独特的人生和经历,说到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联想到他做的事情。

  杰出人物重点解析

  在此处我选择每一代去选择一到俩个在我心中感觉真正孤独的人去解析一下,不够周全的地方请各位多多包涵。

  1A: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

  这是他们家族的开创人,他是我认为他们家族第一个枭雄,他的故事有很多,我挑几个印象深刻的事件,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和自己的亲戚1B乌尔苏拉力排众议选择结婚,搬迁出原来的地方,选择了那个小镇,从零开始。从这个家族看我们的人生,每一个家族必须有这么一个人敢于去闯,去努力的改变自己这个墨守成规的家族,我可以称之为首代创业者,不要说这个家族最后是怎么样,起码在他的有生之年,这个家族是蒸蒸日上的,这是他对的抉择。第二件事就是他敢于尝试新鲜事物,在吉普赛人拿着那些很神奇的东西去的时候他敢于尝试,(这也是因为什么百年孤独说魔幻的原因,我印象很深刻的是一个会飞的毛毯),他能去持续性的学习新东西,这是一个初创者必须要有的性格。第三件事就是他因为一直搞发明,被认为是神经病,一直锁在树下面孤独终老,终日与自己的好友(梅尔基亚德斯)的灵魂为伴。他是我见到的这个家族的第一个孤独的人,于外人看来,他一个人孤独的去搞发明,一个人孤独的被锁在树下,一个人孤独的老去,尽显百年孤独中的孤独二字。但是在他自己的世界里面,他是充实的,就好像百年孤独里面的这句话:很多人选择了向虚拟现实的魅力屈服,寄情于自我幻想,这纵然不切实际却更能与人安慰。

  1B:乌尔苏拉

  这是我必须要讲的一个伟大的女人,本来我打算一代讲一个杰出的人物,但是这个伟大的女人值得去细讲。纵观整个家族,我认为乌尔苏拉是最伟大的一个女人,她的格局和心智值得去用所有的词去夸奖,在我浅薄看来,一个女人能够做到像乌尔苏拉这样的话,那她对得起所有的人,但是我还是不建议去这样做,可以去学习这个精神,但是不建议去这么做,因为容易对不起自己。毫不夸张的`说这个家族的成功的80%是因为这个女人。她用一己之力去扛起了整个家族的杂事,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去创造财富,用自己的热情好客去迎接每一个客人。在这个伟大的女性身上我看到了一个人坚定的意志,在自己100多岁的时候,眼睛盲了的时候,依然去凭借自己的意志为这个家族做出自己的贡献,她的骨子里面的坚韧和要强是最突出的特点。照顾自己的曾孙什么的也都不在话下,在她活着的时候这个家族一直都没有倒。她的一生都是伟大且骄傲的。

  2C: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

  此人是我心中百年孤独的主角,他对于这个家族的贡献有点像李世民的感觉,他把他整个家族的声望提高到了顶点,他给我一种感觉,就是像一个每天在屋子里读书的文化人,突然有一天拿起剑来直接荡平了整个江湖的感觉。他在家度过的前半生属于很平淡的,有一个真正的做学术人的意志,从那时开始他就喜欢孤独,到生命的尽头也是孤独死去,但是他的人生是非常非常精彩的。在家里本来是一个学者的行为,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很多岁的女孩子,之后俩人顺利结婚了,如果不是2D意外毒死了这个小女孩,那他就会有一个很稳定的生活,一辈子所谓的平平淡淡,但是在自己的妻子死后他的心态略微出现了一丝的变化,知道后来成为一个努力多次都以妥协为终点的革命领袖。由于他的出现,让整个家族都在他的国家盛名。他的孤独是做自己的小鱼,持续不断的做。但是在我看来,他找到了自己的归途,在经历了名利之后的一种淡然。他是我这本小说中第一个感觉到孤独的人,但是在最后发现他并不孤独,反而充实。

  3A:阿尔卡蒂奥

  这个人给我的感觉就是从小缺少自信,之后在得到一点权势之后去作威作福,最后导致了自己的悲剧。他小的时候不是在自己家长大的,对家的归属感不是太强,陪他比较多的是那个吉普赛人梅尔吉亚德斯,教会了很多东西。在他得到同母异父的叔叔2C的授权下获得了当地的指挥权,在他统治的这个间断,马孔多更多的是有了一个暴君,不服从的人就除掉,这是他的统治方式,直到最后被枪毙的时候才想起来没给肚子里的孩子取名字。这也是孤独带来的后遗症。在我看来他和他的叔叔2C有点相似,都是像一个研究者,在获得权力后却是俩种不同的做法,这也注定了他不能走到最后。

  4B:奥利亚诺第二

  他是他们这个家族最后一个稍微振兴一点的人,也可能是他用光了他们家族所有的运气,他的一生是比较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过用钱当墙纸的强盛时期,也经历过为了给女儿赚学费挨家挨户推销卖彩票。他娶了一个在我看来让他们家族走下坡路的女人4C,所谓的娇生惯养和高高在上,没有拔高这个家族的高度,反而让其走向了灭亡。他通过大量繁殖的牲口赚的盆满钵满,在一个雨季过去之后幸运之神最后一次降临在他身上可能就是让他活着送女儿学习。

  5C:阿玛兰妲,乌尔苏拉

  她是4B最疼爱的一个孩子,甚至为了她拖着重病的身子挨家挨户卖彩票去为她赚学费,也是我感觉一个敢爱敢恨的女性,她给人一种自由的感觉。她在这个家庭最需要的时候回来了,给这个硕大的院子带来了生机,她敢爱敢恨,在自己发掘喜欢上6A奥雷里亚诺的时候,选择告诉自己丈夫这个残酷的事实。她的结局是非常悲惨的,在生下这个家族最后一个孩子之后去世了。

  6A:奥雷里亚诺.巴比伦

  他是整个家族第六代唯一的一个人,但是他的身世却是十分悲惨,父亲由于身份太低,和母亲在浴室约会被外婆看到,间接害死了他的父亲,他是这个家族最后一个孤独的人,他从小墨守成规,他之前沉迷于几代人传下去的羊皮卷,并且在最后他解开了整个家族的秘密。也正是那神秘的羊皮卷让我感受到了这本书的震撼。他的前半生的世界是孤独且充实的,在他的小姨也就是5C的出现才仿佛给他带来了光,他不可自拔的爱上了自己的小姨,也成功完成了对这个摇摇欲坠的家族的最后一击。他和他的小姨生出了一个猪尾巴的孩子,但是小姨生完孩子后死了,在回来找孩子的时候发现孩子被蚂蚁吃了。猪尾巴对应了前面的伏笔,从科学角度来说,近亲结婚的确实是会影响基因,从本文前面来看也说过这个。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突然破解了困扰了他们一家好几代人的羊皮卷的秘密:第一个人将会被锁在树下,最后一个人被蚂蚁吃掉。

  名句解析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很震撼我,它出现的地方是在6A研究羊皮卷的时候出现的,那个房间就是时间遗忘的地方,当一个人专心致志的去做研究的时候,时间会为你停留,最好的解释只能叫废寝忘食了。

  许多年后,面对着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都会回想起那个下午,他的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

  这是2C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在一次被抓住的时候,马上快被枪毙的时候出现的一句话,当然结局是没有被枪毙,正是那个下午他的父亲让他看到了科学的迷人之处,也开始了他的孤独之路,人终究会踏上一条路,但是路的起点才是人最内心深处的东西。

  失眠的最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毫无倦意不能入睡;而是会不可谨转地恶化到更严重的境地:遗忘。

  这是这个小镇集体患失眠症的时候遭遇的问题,他们甚至在物品上贴上纸条去提醒自己,这在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想要集中精力的干活,那必须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睡眠,而不是俩点睡九点起床,过量的熬夜不止伤害的身体,更严重的是大脑。

  预感总是修然来临,灵光一现,好像一种确凿无疑的信念在瞬间萌生却无从捕捉

  这是他们家族很强的一种预感,包括上面说到的上校对于自己死亡的预感,在上校被拉到刑场的时候依然知道自己不会死去,像1B对自己的死亡在三年前就预感到了,说到我会在雨季结束后死去,然而雨季持续了三年,彻底改变了她努力拼搏出来的家庭。

  自我感悟

  在看完整篇文章的时候,对于我来说是整个的震撼,因为我对这本书前面的期望不是太高,留了很多疑问,比如他们每代都会出那么一个人呆在那个被时间遗忘的小屋里面去翻译羊皮卷,那到底写了什么,但是在最后一刻公布内容的时候震撼到我了,冥冥之中好像有什么在指引着他们,就像余华说的,他说百年孤独里面每个人都是热热闹闹的,没有孤独啊!余华老师可能也就是开一个小玩笑,因为这里面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有的是在热闹中孤独,有的人是在孤独中热闹。纵观整篇文章,就是一个家族的兴亡史,仿佛我们的古话:富不过三代!或者更像是唐王朝的兴盛与衰败一样,来的那么猝不及防但是又合乎情理。把我们自己生命的时间线拉长,放在整个家族或者国家的时间线来说,我们可能是不起眼的一个小点,但是我们这个小点依然为这条时间线做出自己的影响,每一个未来的走向都可能是因为我们这个小点做的微不足道的事情。所有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要自暴自弃,时代和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与时代共进。

  更多的是我们去做自己的事,让时间去静止下来,沉下心去干事,守护好我们这一代应该去做的事。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过的一本高尔基的名著《童年》,使我更加感受到了父母对我的爱。

  《童年》一著作主要是在讲小主人公——阿廖沙在三岁至十一岁时一直在外祖父家中生活,那是一个濒临破产的小作坊,他的外祖父是个吝啬,粗暴的人,经常毒打外祖母及孩子们,可怜的阿廖沙曾被他用柳条打得失去知觉,外祖母也曾被打得致使头发上的发针深深扎入她的头皮里。而阿廖沙的外祖母呢,则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女人,他的外祖母给予阿廖沙坚强活下来的力量,使阿廖沙感受到人间的温暖,所以外祖母是他最主要的亲人。

  你看,阿廖沙的生活多么不幸啊!与他的冰冷世界相比,我们之间真是天壤之别啊!我们每天都在爱的田园下吸收营养,快乐地长大,他使我明白了自己现在的生活是无比美好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一切,努力来回报自己的父母,社会…不然,你看,虽然阿廖沙在正是读书的好时候,但他却不敢说出自己求学的欲望。而我们,家庭都在细心地用爱浇灌着我们,我们一定要知道现在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呀!

  读了这本伟大著作后,使我明白了父母对我的爱,我了解到了我自己所在的家庭环境,原来,我的家到处都洋溢着家人给我的温暖呀!想想我原来总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成天抱怨爸爸妈妈不够关心我,老是觉得他们做得不够好,自己的生活没有别人幸福,我的爸爸妈妈没有别人的父母对孩子好。现在说起来,真有些羞愧啊!

  现在我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些道理,就好像自己长大了许多,这本书真使我受益匪浅啊!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编写,四大名著之三国读后感。这本书已家喻户晓,但是我初次拿着到这本书,看着看着,被里面的情节、人物深深吸引着,打动着,令我爱不释手。

  孔明一生铺佐明君,为国家着想,任劳任怨,从来没有过什么要求。他常常协助使自己的国家打了胜仗,是一个出色而又尽心尽力的军师。可孔明真是不幸,偏偏遇上了一个软弱无能的阿斗皇帝,才到54岁就活活的`累死了。这个名副其实的无能阿斗皇帝,还将人害死了,真是不应该呀!

  刘备、关羽、张飞是在桃园结义的生死兄弟。他们在讨伐黄巾起义军胜利后,却只得了一个小小的芝麻官,真是老天无眼哪!后来,靠公孙瓒大人他们才任平原县的县令。他们三个人都是英雄豪杰,读后感《四大名著之三国读后感》。刘备是皇室后代,父亲是中山靖王,他有心去投军,为天下百姓着想;关羽也是英雄,他因为愤愤不平,而杀了家乡的解良恶霸,所以也来投军;张飞虽然说是个急性子,但是他从不向无能的人投靠,对自己的结义大哥二哥听命是从,也为百姓着想。所以,他们三人就像现代中我们的公仆,为人民服务。

  其实,《三国演义》中的大人物、大豪杰、大英雄还有很多很多,多得触手可及。这些人物很值得我们学习。

  平时,我不太喜欢帮助别人,如果别人遇到了难题,我就不太喜欢帮助别人,但是我看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之后,就不这么做了,好像自己变得开朗大方起来。我觉得我们应该像英雄人物一样,全心全意帮助别人,保家卫国,无私奉献,具有大无畏的精神,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孩子。

  今天我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滨孙漂流记》后深有感触。我问自己:“我能一个人在一座没有人烟、没有基本生活用品、没有住所的孤岛上生活二十七年吗?只靠一艘破烂不堪的废弃船上的一点食物、枪和弹等一些根本不够生活一两年的仅有的物品,要是我,我能在岛上生活多少时间?”

  而鲁滨孙却做到了,主人公鲁滨孙在一座没有人烟的荒岛岛上经历了27年的'生活。他在一次航海旅途中他们的船遭到了强烈的暴风雨袭击,船被击坏了。全船上除了鲁滨孙一人,其余全部遇难,无一生还。只有他一个人,漂到了一座没有人的岛上,这里有大片大片的丛林、沙滩和一些小山,还有一些不知名的植物和动物。当然,也充满了孤独、无助和恐惧,鲁滨孙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他知道不能放弃否则死路一条,只有靠自己知识和勇气,把自己的继续生命维持下去,直到有一天被获救……他还搭救了一名年轻的野,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把他收作仆人。用自己的文化把一个不同种族,不同信仰的人改变成了一个信上帝的基督教徒。“害怕危险的心理往往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作者笛福在书中这样说道。的确: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如果鲁滨孙在刚登上荒岛时就绝望的话,那么他永远也不会离开荒岛。因为机会常常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到来,对于我们来说不仅要有创造机会的勇气,还要有等待机会的勇气。更要敢于与命运作斗争,鲁滨孙被逼到绝境他也没有放弃“上帝在这里关闭一扇门,必定会在那里打开一扇窗”不能放弃,我也一定要做到。

  现在大部分孩子都在“温室”里长大,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长大,没有经历过多少挫折。们也应该向鲁滨逊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一个依靠自己的双手生活的自我。 这本书教会我们只有坚持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让我们摆脱困境,实干比信念更重要。

  我的人生也会随着这本书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敢前进,永不放弃!

  好美的文,让我感觉不得不先记住那些精彩的描述,不敢擅自评判,因为灵动的文字更需要我的记忆。

  爱情里最需要的,是想象力。每个人都必须用尽全力和全部的想象力来形塑对方,并丝毫不向现实低头。那么,当双方的幻想相遇就再也没有比这更美的景象了。——Romain Gary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士比亚

  我一直想挥别童年成为大人,童年却紧贴着我的皮肉,钻入这具对我而言太挤又太小的身躯里。为每一个你所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它们找到隐匿的记忆拼图,这便是我们对你的全部请托。——Marc Levy

  文章用优美的笔端描述了一位能够通过偷人家影子洞悉他人内心的主人公的生活故事。故事的点滴由不同的场景片段组成,跨越了主人公的童年以及成年后的生活,抒发了诸如初恋、爱情、兄弟情、父爱、母爱等之类的人类最真实原始的情愫,就以偷影子这个事情本身,文章还是比较带有魔幻主义色彩的!

  青涩的懵懂只是人“性之初”的萌芽,主人公自小学起渴望伊丽莎白垂帘的一眼,并绝望等待中长大。那是一种多美好的萌芽,即使很难触及,仍旧是人生中最难以磨灭的痕迹。

  说到年少时的死对头马格,似乎岁月的成长,人与人之间也无所谓天敌与恨,更何况主人公曾偷过马格的影子来洞悉对方的生活点滴,也多少磨灭了对对方的仇视。到后来马格成功俘获伊丽莎白的心,成功当选班长,也多少消散了马格对主人公的不爽。仇恨双方的,当两方无论何人对对方仇恨的气焰消减了,自然两人间的仇恨也在消减,时间和岁月的历炼真是很好的良药。

  纯真的初恋难以忘怀,其实我仍旧认为是发生在主人公与克蕾尔之间,毕竟伊丽莎白只是美美的单相思,但克蕾尔则不同,有过承诺,有过初吻的深刻记忆,绝对是人生的一个痕迹,存在着,难以散去,也许刻入心房。

  苏菲的出现真正推动主人公爱的认识,偶尔偷患者影子帮助小患者,拉动了两个年轻人的距离,这是一个真正长大的历程,两人共同牵手,大被同眠,抛却了童年的青涩,步入成长中应有的成熟。虽然最后无法相守,我也只能慨叹主人公的初恋情怀刻得太深。两人无法完全相知,未必相守,未必缺失。能成为朋友亦是一种缘分。

  关于爱情也许目前就是这些,是否以后,需要思考和探究,需要更多魔幻色彩的推敲!

  主人公对于爱的`最深展露还有父母之爱和兄弟之情。

  主人公是童年时父母离异的,父母的感情出了问题,父亲出了轨,对于孩子而言本就是被动无奈的事情。也许会有无助,也许性格从此变的叛逆厌世,太多这样的家庭造成孩子性格突激与扭曲。庆幸我看到的主人公仍然是善良、懂事、谦和、有理。真的很感谢他偷影子的特异功能,怯懦中体会他人的高大、威猛,感悟自己的勇敢,体会他人生活的缺憾,更多的珍惜自己的生活。主人公是爱父母的,即使父亲离去也散不去那份爱,相信他父亲也是爱他的,虽然母亲一直没有告知他父亲所写的信,但那些信件确是真实的存在着。只不过生活的无奈,拉大了距离。当年的父亲作为成年人的选择,必然有得有失,必然需要承担后续的结果,这也是成年人世界的残酷与无奈,不象孩童般可以过家家重来,拆散再建。

  主人公是爱母亲的,母亲也是爱他的,无可置疑的存在。单身的妈妈忍受着残忍男人的离弃,仍坚强的爱着儿子。忍受单身的孤苦,社会的谈论与评价,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或是妇人都是毫无怨言的爱着儿子。孩童时,静悄悄保持和校长的沟通,关注孩子一切发展成长动向;大学实习后,定期的探望与守候,默默的支持;甚至病重,也不愿给孩子添麻烦,独自承担,直到逝去!

  主人公的伙伴在成长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伊凡是他孩童时学校的警卫,不小心偷过影子后拉近了双方的距离,由于影子的关系,主人公先是在影子的指引下及时从烟火笼罩中救出了伊凡,后续了解了伊凡内心世界的一些事情。一个由于家庭及关爱的原因禁锢自己的人,无法走出内心,一直关闭自己守在学校不能走出去。其实也是个不愿意长大的孩子。主人公在和影子的协作共同努力下最后终于帮助伊凡走出去了,能够真正接受自己的成长。在故事发展的最后,因与果回归,当主人公母亲离世,又在曾经伊凡的角落中重新寻到了当年母亲写的那封信,多么珍贵的礼物!

  另外还不得不提非常重要的另一个伙伴则是吕克,这位在影子的印记中将和主人公成为一生好友的人。童年时当班长的鼓励,请到家面包房品尝面包的甜美,关键时刻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胆量和担当。真心的、真挚的好友!当然他也为这个小伙伴想了很多,包括帮助小伙伴弥补童年愿望到医学院学习和朋友父亲谈判的勇气,这都是很让人感动的付出。共同学业的日子里太多的彼此关照,散心旅行,这些都是很好的友谊见证。真想说,相伴一生的朋友在现实社会中显得越来越难,社会上,忙忙碌碌的身影充斥各个角落,都在为生活奔波,有些还戴着面具始终没有展露果真实的面目,太真实的友谊太真切的感情已经很难在寻见。

  很美的文,很享受这样文字的美妙!

  暑假里,我用一个月的时间看了《爱的教育》这本书,这本书是采用日记的形式,小说记述了主人公恩里科在三年级整整一学年中所经历、观察和感受到的一切,其间穿插了他的父母、姐姐写给他的话及老师给学生抄写的每月故事,通过他们来颂扬爱的美德、和高尚的心灵,教诲青少年爱祖国,爱人民,爱大自然,爱学习,爱劳动,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保护弱者,同情不幸的人。让我感受到了爱无处不在。

  读着《爱的教育》,我思绪万千;合上《爱的教育》,我心潮起伏。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仿佛正站在我的眼前,时时感动着我,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日记就是《爸爸的教诲》了。是爸爸告诉“我”在一生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苦难,而其中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失去妈妈,妈妈对我们的爱,是世界上最无私的爱,亲人之间的爱,是人世间所有感情中最神圣的感情。虽然有的人是杀人犯,但只要他还爱妈妈,心里就会有一段美好的记忆留着。相反,即使有的人是名人,只要他不爱妈妈,那他就是可鄙可贱的人。

  我,一个泛泛之辈,有许多朋友,但真正的好朋友屈指可数,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读完《爱的教育》后我懂得了我的好朋友为什么很少的原因了,要做一对好朋友不应该分贫穷贵贱,更不能因为自己朋友的学习差了而认为他不是你的朋友,而作为真正的好朋友应该在朋友困难是帮助自己的好朋友,这样才算是好朋友。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来说,《爱的教育》不仅仅是一本小说,而是对我们的一种爱的教育。作为独生子女,我们都是被爱得多,而付出得少。这个世界需要爱,需要我们去爱,去付出,而不是坐享其成,作为学生,我们应该从小要爱祖国,立志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学习:我们应该尊敬老师和父母,努力学习,以实际行动回报老师和父母对我们的爱;我们应该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做亲如兄弟姐妹的好朋友……。我相信如果每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我们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爱其实很简单,无论是父爱,母爱,友情,还是师生之情,爱国之情都伴随着我们。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是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但我知道,拥有爱的人,并付出爱,就能真正体会到爱与被爱的滋味,因为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朋友们,让我们学学卡罗内、洛贝谛他们吧,多献出一点爱,用爱的钥匙,去打开人们的心扉,那么阳光将照耀到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

  培根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文字使我们脱离了未开化的状态。《走近教育大师》为我搭设了一个平台,使我能够有机会以文字的形式,聆听大师的声音,提升自己的心灵。通过读这本书,便能概览从孔子到蔡元培,从苏格拉底到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主张,通读全篇,受益匪浅。书中共收录了47位国内外著名教育家的言论,这个数字应该说不小了,但对于人类20xx多年的教育史而言,似乎又微乎其微。其实,任何一部辞书都难以容纳所有的教育家。所以,就会深深地发觉:原来教育可以这样美的。

  竞争的时代,家长挑选学校,孩子选择老师,家长xx上书,道老师的好、说老师的坏,这些现象已屡见不鲜。可以说一个学校创办是否成功,管理固然很重要,但是好老师的数量与质量却是学校真正的生命线。

  作为一名新教师,孔子的一句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句话常常被人们所引用。那道指什么呢?我理解,应是指社会、政治的准则和做人的准则。而这些准则要理解他,不是容易的事,多少人就是在追求中,从少年到白头。

  准则其实是物与俱来的,有的隐藏较深或道理较深,有的则容易让人察觉和接受。不管怎样,求道是辛苦的,而且因人们的悟性所经历的辛苦程度也不一样,但求道的过程又是幸福的,真可谓“早晨知道了道,就是晚上死去也值得了。”

  就说现在学校开展的历史读书活动,读书之道,倒并不是真的.为了颜如玉、黄金屋。人的一生是有限的,所拥有的知识也是有限的,如果不学习就会落后时代,落后于生活。特别是我们做教师的,如果知识不够用了,那就意味着职业生命的结束。——拿什么去教学生!既然要读书,那又要花费许多休息时间,又会出现各种工作上的冲突,也就是求道之苦吧。

  处于今天的社会中,立于自己的世界里,我以为“朝闻道,夕死不可矣”。求道之路辛苦如此,然得悟即死,得与不得,有何区别?求为何求?我们应体现道的价值,体现求的价值,然后死亦无憾。

  当然,理解为道是自觉,不是自主。朝闻道,夕死可矣,死的是“是非”的我,不是主我。即闻道者可以离开是非之人,进入立行真人世界。这又是另一种境界。

  走进书本与大师为友,走进书本与经典对话,走近这些教育的痴心汉可以让人少一点浮躁和功利,多一点理解和宽容,更多一点热情和关爱,可以让我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让学校的生命线真正得以延长。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

  (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

  (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

  (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

  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阅读,是人生的引导,帮我们找到智慧的源泉。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三国演义》是历史背景上的著作,它描写的是约百年间的的历史:三国鼎立。它从黄巾之乱至赤壁之战为第一阶段,三国鼎立到诸葛亮五丈原病逝是第二阶段,而魏国司马懿家族兴起,晋朝统一天下就是第三阶段了!

  《三国演义》中最让我惊心动魄的有两个故事:一个是《救阿斗赵云护公子》,它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刘备兵败,而他的家人由赵云保护,但如同滔滔江水一般的、源源不断的曹兵还是将赵云和刘备的.家人冲乱了。于是,赵云他孤身闯敌营。只见他在千军万马之中横冲直撞,如入无人之境,威武异常,势不可挡,杀得曹兵血肉横飞。虽然曹兵人多势众,但武功高强的赵云还是突破了曹兵的围攻,救出了阿斗和甘夫人,不过,糜夫人投井**了!

  第二章是《借东风火攻烧赤壁》,它讲得是曹操中了周瑜的连环计后,周瑜又请诸葛亮“借”东风。于是,诸葛亮故弄玄虚,“借”来了东风。结果,这一场火、一阵风,再加上东吴的水陆两军,打得曹军落花流水、狼狈不堪,八十多万大军迅速瓦解,但曹操还是逃离了周瑜设下的埋伏圈!

  《三国演义》,回味无穷!

  如果要在18年自己看的书单里推荐三本好书,《万历十五年》肯定是其中之一。这本书,听说的很早,看的也挺早,当年看了一半,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今天,终于看完了,算是完成了一项拖延许久的任务。看完后,对大历史观还是没摸着门,但书中的文字还是让自己有了更深的思考,有些文字不得不让人击节叫好。

  书名叫《万历十五年》,其实讲的是六个人,高高在上而不能自主的万历、乾纲独断的张居正、调和阴阳的申时行、模范而偏执的海瑞、审时度势的戚继光、儒家文化的叛离者李贽,而通过六个人,我们可以一窥中国政治制度、文官集团、文化之玄机。

  万历是国家的主人,是天子,是上天的代表,代天行事,天下万物皆归天子所有,他是高高在上的。想象中,他应该是为所欲为的,但事实上他是全天下受束缚最多的人,他一切的行为都要在文官集团为他制定的礼仪之内,他是天命的象征,而不能是帝国具体事务的指导者,他富有四海却又一无所有、他权倾天下却又不能自己。文官集团需要的是一个象征意义上的皇帝,而只在文官集团产生分岐时产生作用,平时最好什么作用都没有。对国家来说,皇帝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所有人都把他当神,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其实也是一个人,他有正常人的思维,有正常人的需要,而这些是他不能得到的。他刚登上帝位,他也有过想要奋发的念头,而且他也身体力行的去做了,后来他发现自己就像是陷在泥潭里,他不能决定任何事情,所以他以一种自己的方式对抗整个文官集团,消积怠工是他最后的反抗,也是他唯一能做的反抗。

  张居正是一个能臣,他是帝师,是大学士,他以一已之力去改变帝国的走向,他最大的遗憾是去世太早,如果他再有十年时间,帝国的车轮应该还会再向前滚动许久。张居正主政时期,皇帝还小,太后信任,他可以大刀阔斧的施行自己的改革,“考成法”“一条鞭法”的施行,帝国官场风气为之一振,国库充盈,经济好转。他任用循吏不用清流,注重的是政绩能力而不是道德。他以强力压服一切反对新政的势力,他在世的时候,经济军事都能在他的强力下改善,包括皇帝,都得在他的管教下。他去世后,改革嘎然而止,帝国的一切又走上老路,他被清算,清算他的人摸准了皇帝的心思,因为他也忽视了皇帝也是一个人的事实,而且还是一个特殊的人。

  申时行一门心思的要调和阴阳,但最后他发现他还是那么无力。他总想用道德来约束官员,用道德来替代技术和行政上的不足,他明白文官集团有两面性,但他还是没有找到最合理的应对方法,只能一次次的'去强调道德的力量、集体的力量。短暂的调和阴阳只能是治标不治本,帝国还是一步步滑向深渊。他太中庸了,中庸的像一张白纸。

  海瑞是帝国官僚的榜样,但他只能是一个挂在墙上的榜样。他身体力行着儒家思想,奉守着太祖成法,他孤独的与整个时代格格不入。但在那个时代,人人都知道他是清官,而人人都不想成为他,他注定只能被供奉在天上不能落地。文官集团都知道学与用是两回事,而只有他认为是一回事,别人都是用学来给做装门面而且他真的是用学来指导做,所以他是孤独的、是不容于时代的。他死了后皇帝都松了口气,他太不容于时代了,他心里懂“阴阳”,要不然他不会去职要官,但他就是不那么去做,他是帝国的异类,他只能被一脚踢到楼上,去做一个理想中的清官代表。

  戚继光是一个能审时度势的将领,他对帝国的官僚集团及军事体制有深刻的认识,所以他没有想去从根本上改变帝国军事状况。他会妥协,向官僚集团妥协,向帝国体现妥协。他认清了现实,他从细节上去协调,找到强有力的后盾张居正,来进行自己的军事协调,所以帝国军事一扫颓风,彻底解决东南倭患。做为将领,他无疑是一个合格的将领,在现实面前,他做到了最好。

  李贽是一个文人,是一个自相矛盾的哲学家,他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又被儒家文化所困惑。他明白清廉为官却不拒绝不合法收入,他认同做官本为名利所以他从不打为国为民的幌子;他明白家族对一个官员的期望而拒绝这种期望;他学儒家思想却又用行动来反抗。他勘破表象,而指出了真实的东西。所以,他的行为,他的思想不能容于整个文官集团,他的著作不能容于世间。

  书读罢,感触颇多。

  感触一、礼仪和人事为什么是整个朝廷千头万绪的要点?礼仪代表的是一个对权力的膜拜和认可,有了礼仪,权力有了表面体现的方式。而人事是权力的施行,归根结底,所有问题是人的问题,掌握人事就是掌握了权力。礼仪与人事,互为依赖,缺一不可。所以帝国官员要求皇帝都要遵守各种成法,贵为皇帝也不可违反,从上到下都要在礼仪的约束之中。

  感触二、道德不能解决技术上和法律上的问题。当帝国将道德大旗高高树起的时候,大明王朝其实注定要走向末路,技术上、行政上没有一丝改进空间,用粗线条的道德来改进,社会的进步,必然受到约束。中国历史两千年以来用道德代替法治,至明而极,而明的历史也确实精彩。

  感触三、没有完人。海瑞清廉有操守,必然死板无活力,他对自己及下属要求苛刻,必然对他人吹毛求疵,所以他只能挂在墙上,做个榜样。戚继光能带兵、能打仗,但他必定跋扈专权;他可以与兵同苦,也可以从京城百里买食。其实他们都有人,包括皇帝,他们有阴有阳,这是最不能否定的。所以要警惕那些完人……

  感触四、许多人在书中找到了自己奉行的东西并奉为圭臬。书中有这么一段:“一个奇才卓识的人,在为公众的福利做出贡献的过程中,决不能过于爱惜声名,因而瞻前顾后,拘束了自己的行动。他可以忍辱负重,也可以不择手段以取得事业上的成功。这种舍小节而顾大局的做法被视为正当,其前提是以公众的利益为归依,而在伦理上的解释则是公众道德不同于私人道德,目的纯正则不妨手段不纯。”看后感觉特别的熟悉,育良书记不就是这么想的吗?

  《西游记》主要写道,如果他们去西方学习经文。主要人物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唐僧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500年前,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脚下。唐僧把他从五行山脚下救了出来。然后他成了唐僧。他的徒弟猪八戒是天上的天鹏元帅,然后变成了猪。

  猪八戒,他吃得很厉害,很喜欢美女。沙和尚也是天上的`神仙。他犯了一个错误,变成了一个和尚。在去西天的路上,怪物想吃唐僧肉,但每次怪物都不能吃唐僧肉。

  《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物种起源》的出版,在欧洲乃至整个世界都引起轰动。它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从反动教会到封建御用文人都狂怒了,他们群起攻之,诬蔑达尔文的学说"亵渎圣灵",触犯"君权神授天理",有失人类尊严。与此相反,以赫胥黎为代表的提高学者,进取宣传和捍卫达尔文主义。进化论轰开了人们的思想禁锢,启发和教育人们从宗教迷信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达尔文是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医生家庭,父亲想让儿子继承自我的衣钵,于是让达尔文进了爱丁堡医学院,但由于达尔文对医学并不感兴趣。

  在退学后,父亲又让他进入剑桥学神学,想让他成为一名牧师,但仍因达尔文对此缺乏兴趣,所以也没能从课堂上学到什么。却在课余结识了一批优秀的博物学家,从他们那里理解了科学训练,他在博物学上的天赋也得到了这些博物学家的赏识。在1831年,当植物学家亨斯楼被要求推荐一名年轻的博物学家参加贝格尔号的环球航行时,亨斯楼推荐了忘年交达尔文。因而达尔文以博物学家的身份,参加了英国派遣的环球航行,做了五年的科学考察。在动植物和地质方面进行了很多的观察和采集后,经过综合探讨,构成了生物进化的概念。最终在1859年出版了震动当时学术界的《物种起源》。最终达尔文成为了一位英国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并且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作者利用古生物学、地质学、地理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形态学和分类学等方面的知识,以及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养动植物时获得很多第一手材料,论证了现存各种各样的生物是由一个或几个原始类型逐渐进化而来的,揭示出各种生物之间的亲缘关系,证明了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真正动因。自然选择的主要资料是变异和遗传、生存竞争和选择等。变异是选择的原材料,在生存竞争中,不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趋于绝灭,具有有

  利变异的个体则被选择保留下来。有利变异在种内经过一代代选择的长期积累构成新的物种,生物就是这样经过自然选择逐渐进化的。此书毕竟不是文学作品,语言是平实的,用的是叙述性的口吻,论证举例性的口吻,如果说有时与文学语言很接近的'段落,那也是作者在客观地叙述他在环球旅行和研究家培动物植时所观察到的事物,没有文学语言的那种夸张与华丽,更多的是自然科学所必备的精准与谨严。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所体现的认真精神同样值得钦佩。当他谈论到一些问题时,由于版面的限制,无法进行再多的论述,虽然书中提到的事例已足以证实他的观点,但他仍告诉读者,他在其他的文章中已有或将有对此问题更深入的论证。我想,对这种问题,能够不敷衍,充分体现了达尔文对科学认真、严谨的态度。达尔文自我把《物种起源》称为“一部长篇争辩”,它论证了两个问题:第一,物种是可变的,生物是进化的。当时绝大部分读了《物种起源》的生物学家都很快地理解了这个事实,所以进化论从此代替了神创论,并且成为生物学研究的基石。第二,自然选择是生物进化的动力。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必须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理解。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虽然达尔文在完成《物种起源》时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并没有影响他要完成该书的决心。我想正是因为这些困难,才使得达尔文在《物种起源》该书中运用了很多资料。并最终证明了形形色色的生物都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遗传、变异、生存斗争中和自然选择中,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等到高等,不断发展变化的,且提出了生物进化论学说。尽管进化论有许多的缺陷,但仍然不能掩盖住进化论所具有的巨大意义:

  第一,达尔文的进化论是对生物学的一次伟大综合。他总结了前人在分类学、比较解剖学、地质古生物学和进化思想方面的成就,再加上自我亲身考察和对很多动植物变异做的系统研究,构成了生物进化的理论。

  第二,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以自然选择、适者生存为基础,有力地证明了造物主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从根本上推翻了长期统治生物学思想的各种唯心的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使人类在思想上发生了飞跃。

  第三,进化论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重大的科学突破,第一次是日心说代替地心说,否定了人类位于宇宙中心的自大情结;第二次就是进化论,把人类拉到了与普通生物同样的层面,所有的地球生物都与人类有了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并彻底打破了人类自高自大,一神之下,众生之上的愚昧式自尊。《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物种起源》具有很多的重大意义:这是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它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对人类发展进程产生过广泛影响的巨著,影响中国近代社会的经典译作,沉重地打击了神权统治的根基。其中也不乏一些伟人对它的高度评价。马克思就认为《

  物种起源》能够用来当作历史上的阶级斗争的自然科学根据。李卜克内西则认为它是成为划分科学史前后两个"世界"的界限。而英国植物学家华生则认为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我想也许华生的评价有点极端,因为在未来的世界谁也无法预知,但这已经充分说明了达尔文对人类社会所做出的贡献是巨大的。当然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中不仅仅是生物进化论值得我们学习,其中还有更多的观点,如自然选择学说,遗传变异,过度繁殖,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都十分值得我们去好好学习。总之,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对我是受益匪浅,让我学到了很多以前所不明白的东西.....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西游记》,真的让我受益匪浅。《西游记》内容丰富多彩。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师徒去西天学习经文、历尽艰辛、降妖除魔的故事,经历了9981年的困难,最终获得了真经。

  四个人,一个是唐僧,他心地善良,向佛诚恳。二是孙悟空,他形义大胆,所有的怪物都怕他。三是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贪财好色,但不缺善良。第四个是沙和尚,他诚实诚实。其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在书中,孙悟空不仅有72个变化,而且武术非常强大,大脑非常聪明,眼睛总是能想出一个好办法,在关键时刻总是拯救每个人。他只是一只聪明、聪明、可爱的小猴子,一开心就上下跳,双手直绕着胸前的花。我觉得唐僧没什么本事,但他还是个师傅。他在故事中贡献最少,但最终贡献最大。我觉得对孙悟空很不公平。

  其中,三打白骨精的故事最让我生气。为了吃唐僧的`肉,白骨精成了村姑、老太太和老人。他逃不过孙武空的火眼,杀了他们。但唐僧以为孙悟空杀了人,就把他赶走了。

  孙悟空真可怜!他被主人冤枉了,他很难过,为什么唐僧不相信孙悟空,我认为唐僧做错了,他没有区分红皂白地赶走了孙悟空,如果我是他,我相信孙悟空,相信他不会杀人,谁让唐僧只是一个普通人!孙悟空虽然被迫离开,但心里还是放不下师傅。听说猪八戒听说师傅被妖怪变成了老虎,他马上就去当师傅了。后来他们像以前一样和好了。我觉得孙悟空很有情有义的猴子,虽然被冤枉了,但他并没有恨那个人。一路上,他保护师傅,默默无闻地努力工作。他们真勇敢!我应该向他们学习。

  我想成为一个勇敢、默默无闻、努力工作、不半途而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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