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店的床上睁开眼睛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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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酒店的床上睁开眼睛,在两天的舟车劳顿之后,我终于入住在一家正常的旅店。

  窗边的中央空调大口大口的吹出热风,吹了整整一晚,我的喉咙有些干痛。稍作休息后,我接着踏上了旅途,如果不出意外,今天应该可以赶到温尼伯外郊。

  南哥是我在偏僻小镇读高中高中时与我交好的同学,后来毕业之后,大家各奔东西,我搬到了和小镇相邻的另外一个大城市居住,而他去了两千多公里外的温尼伯继续读书。

  他跟我说,他在安省买了一台车,交车手续已经办妥,希望我可以把这台车帮他开到温尼伯。

  不得不说我当时就睡意全无,这个要求也太过离谱。

  我说,我一个礼拜之后有些事情,要去温哥华。这个忙我帮不了。

  最后斡旋了一番,南哥承诺我,如果我帮他把这台车开到温尼伯,他不仅会给我报销汽油费,还会帮我买一张温尼伯到温哥华的头等包厢火车票。

  我说,成交

  1.

  我就这样为了一张火车票稀里糊涂的上路了。我看了看地图,全程两千多公里,我要从多伦多北上400号公路转走加拿大横贯公路,一路向西,再沿着休伦湖和苏必利尔湖的湖岸,一路出安省,进入曼省内,最后到达温尼伯。

  当然我也可以沿着401号公路一路往西,穿过美加边境,之后从明尼阿波利斯北上到达目的地。但是我对南方的邻居一向都没有什么好感,我决定走加拿大北部的原始森林路线。

  我收拾好行李,锁好家门,把一罐防熊喷雾和两条万宝路香烟扔进后尾箱内,在夜色中拐上了401号公路。

  夜晚的400号公路一如既往的清净,我一路加速到一百五十公里,超过了那些在公路上慢慢挪动的大卡车。我从来没有因为超速或者没带保险单被省警截停,而我的另外一个朋友,K哥,他好像自带警察buff,每次他刚刚超速的时候,总是能莫名其妙的引来公路巡警,他因此被开了好几千块钱的罚单,其中有一次驾照都被吊销了一个月。

  K哥告诉我,如果截停他的警察开着一台雪弗兰Tahoe,他就会踩油门,如果截停他的警察开着一台道奇Charger,他就会踩刹车。

  我问他,为什么遇到Charger要踩刹车

  他说,因为跑不过。

  眼前这段路已经没有了路灯,趁着来往车灯的照映,我依稀可以看到两侧的森林。这个季节的枫叶应该已经红了,但是天色太暗,我没办法看到两侧的红枫林。

  谷歌地图提示我下一个分叉口向左走的时候,我才发觉我已经不知不觉的过了巴里市。我记得我在巴里有一个朋友。不过时间久远,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我只记得他是一个戴着眼镜,经常剃一个寸头的胖子。我低头看了看,仪表盘上显示油箱还剩下一百多公里。我决定在还有人烟的地方停靠一下。

  我找了一个最近的服务区停下来,推开车门,冷飕飕的秋风吹走了我的困意,我扭头看了看,四周除了高速公路上飞快行驶的汽车,就是我面前油表上飞快跳动的数字,汽油在油枪里划过的嘘嘘声让我尿意十足。

  这是驶出安省前最后一个大型服务区,玻璃大楼内灯光大亮,零零散散的旅行者在A&W,蒂姆.霍顿斯或者便利店柜台前排起了长龙,另一侧还不太规则的停着许多卡车。

  我关上车门,正打算重新上路的时候,我的面前开来一台尼桑350Z。我透着它的前挡风玻璃都能看到这台车里塞满了行李,副驾上甚至还放了一条轮胎,最重要的是它的车门上贴着北国车队漂移组的logo。

  我重新推开车门,对那个男人说,伙计,你有一台好车。

  他把油枪拽下来,笑着对我说,哦,谢谢你,小姐。

  我指了指他车内的行李,你在搬家吗?

  他说,搬家?哦不,小姐,我在赶路,我要去南面的赛车场,我们在那里有一场比赛。你要去哪?

  我说,温尼伯。

  他笑的更厉害了,那一定是一段很幸苦的旅途,我很欣赏你的勇气。这是你的奥迪吗?

  我说,不,这是我朋友的车,我的车是一台Cayman, Cayman GTS。

  他说,哦真的吗,Cayman是一台很棒的车。你也有一台好车,小姐。

  我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我很喜欢你的车,朋友,但是我现在要上路了,祝你一路顺风。

  他冲我摆了摆手,你也是。

  2.

  我很久之前就憧憬这样一次旅行,开着一台只有半箱油的破车,听着八十年代没人听的烂歌,为了一个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哪的目的地,一个人踏上旅途。我不在乎两边的风景是怎样的,我只在乎前方的路是不是笔直的。

  那注定会是一次很孤独的旅行,我在有这个想法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考虑带上一只狗或者一只猫。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一定要开一台破车来这样做,我也不知道。

  我一直把这样一个想法保留到我十八岁的时候,直到在我拥有了我的第一台车子,并且兴奋的一口气开了四百公里之后,我就放弃了这样一个想法。

  取而代之的是我想坐这个世界上飞的最久的航班,从纽约到香港十六个小时,在飞机发动机的轰隆声中,注视着窗外明月当空,照亮千里浮云,去回想那些在我生命中消逝已久的朋友和故事。

  K哥的朋友告诉过我,他以前在加州上学的时候开着别人的车子酒驾,以一百多公里的时速飞过了一条铁路,落地的时候把人家车子的避震器都摔断了,落地后趁着惯性又冲上了一个变电桩,隔壁两个小区因此停电了好几天。

  然后K哥就被驱逐到加拿大来了。

  那个时候我才了解到人不可貌相,我一直觉得如果K哥有动物形象,那一定是一只树懒,但是我没想到他是疯狂动物城里的树懒。他时常会打电话给我,邀请我去一些街头赛车的活动。他是我认识最快的街道赛车手,我在凌晨从图书馆回家时,偶尔看会他开着一台蓝色的枪骑兵飞驰在多伦多的湾岸线上,我看着他从我的身边“唰”的一下超过去,那段AK排气炸响了多伦多的天际线。

  几个月前的一个凌晨,K哥又带我跑上了那段十八公里的湾岸公路。那是我第二次在那条路上开到二百三十公里,我紧张的握着方向盘,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方向盘被我手心的汗水抹擦的干干净净。如果天上有卫星,它一定可以看到一台灰色的保时捷在三条车道上来回穿梭,伴随着发动机的怒吼和转速表的挣扎,超过了一台又一台车子。那个时候我觉得我的青春都被点燃了。

  正当我感觉我的青春就像气缸里的汽油一样爆燃的时候,K哥打电话给我,前方两英里半,他被警察跟住了。

  他这段话信息量太大,当我刚反应过来两英里半是多远的时候,前面应急车道上闪烁着红蓝警灯的Taurus已经从我眼角闪过,我甚至瞥到了K哥那台被pull over的枪骑兵。

  我对K哥说,我刹不住了,我已经看到警察了,拖车场见。

  K哥说,不要紧张,你先减速到应急车道上,再慢慢倒回上一个出口。

  我愣了一下,说,这是tmd高速。

  K哥说,一万块罚款加上吊销驾照,和倒车跑路,你自己选一个。

  我说,倒车跑路。

  我瞟了一眼手机,信号已经从LTE变成了3G。我继续行驶了十多分钟,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出口拐下了高速,四周漆黑一片,时不时会看到不亮灯的木屋,不过我不确定里面有没有人居住。

  每一次我行驶在这样荒凉的小路上的时候都会想,人是有多想不开才会住在这里。

  GPS显示离我最近的一个旅馆在二十公里外。我没兴趣深究那是一个汽车旅馆,还是个正常的旅馆,我身心俱疲,再没有往前开二十公里的动力。

  我下车点了根烟,周围一盏路灯都没有,月光铺满了我身旁那条不知名,也不知通向何处的小路。毛呢大衣挡不住的冷风吹的我直哆嗦,拿着烟的手都不住的颤抖。我开始稍稍后悔接了这样一份工作,我开始想念多伦多的满城灯火,我想念我软软的床,我还想念楼下的日式烤猪肉拉面。

  我把喷雾器放在枕边,旋即躺进车里,希望自己不要在这样荒郊野外的晚上,遇到比浣熊还大的活物。熄火之后车内的温度越来越低,我身下也硬的一塌糊涂。透过天窗,漫天的星星洒满半个夜空,偶尔还有流星划过。我分不出哪个是仙女座,那个是射手座,我唯一能分辨出的只有天边的北斗七星。

  曾经我还在上海的时候有一个帮漫展拍照的摄影师朋友,他告诉我,如果天上有月亮的话,是看不到星星的,因为月亮太亮了,比星星还要亮。就像你在城市里也几乎是看不到星星的,因为城市的灯光太亮了,遮住了星星的光芒。

  现在看来他也是在放屁。

  我拽了拽枕头,以一个更舒服的姿势蜷在角落,同时扯过一件大衣盖住睡袋捂不着的左肩。

  尽管要舟车劳顿两千多公里,南哥给出的条件还是让我无法拒绝,这会很大的减轻我接下来旅程的负担。

  早半个月的时候,我就在温哥华租了一间地下室,作为我接下来两个月的落脚地方。我必须赶快些,才可能搭上南哥订给我的那一班车。我愿意接下这份工作的理由还有一个,是因为K哥很久之前就和我说过,他想坐火车去一次温哥华,在单人车厢里穿过森林,翻山越岭,去西海岸看日出。

  我和他说,在西海岸看不到日出的。

  他说,为什么啊

  我说,因为太阳是从东边升起来的。

  他愣了一会,挠挠头说,日落应该也很好看。

  他还和我说,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就刚刚好坐落在海边,北望是落基山,是名副其实的依山傍水,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

  我翻了翻维亚铁路的网页,去温哥华的包厢贵的飞起。

  K哥想了想,你可以和我凑一个包厢。

  我说,或者我们可以开车过去,四千多公里而已。

  K哥说,我觉得你在和我开玩笑。

  我说,是你先开玩笑的。

  3.

  我揉揉眼睛,清晨的天微微亮,玻璃上冻起了水雾。手机屏幕上炸起了七八条微信和各种app的推送。我打了个哆嗦,看看时间,应该还可以小睡一会。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后方有车子驶来,并且停在了我后面。我吓了一跳,没想到这样偏远的森林小路里也会有人出现。我揣起喷雾器,爬起来向后方看去。

  透过后窗玻璃的水雾,隐隐约约看到那是一辆警车。一名警察走下来,手扶在枪上缓缓朝我的方向走过来。

  他敲了敲窗,喊道,有人在车里吗?

  我打开车窗,早上好,警官。

  他拿起手电筒向车内照了照,说,你一个人吗?

  我说,对的,警官,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警察说,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说,我在赶路,借这个地方过夜。

  警察说,这里不允许停车,你知道吗?

  我说,我并没有看到不允许停车的牌子,警官

  警察扭头看了一圈,小声嘟哝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接着说,你要去哪?

  我说,温尼伯。

  警察走到我的车前,掏出支笔像是在记录车牌的样子,然后走回警车。

  我打了个哈欠,想趁着这个时间收拾好枕头和睡袋,等警察放行之后就可以尽快上路,发生了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机会再小睡了。

  警察在车里坐了一会,又来到了我面前,说,好的,小姐,你可以走了。如果你遇到紧急情况,记得打911。路上小心。

  我点了点头,说,祝你有美好的一天,警官。

  早上七点多的时候,阳光缓缓刺透薄云,在天边升起火烧云,天空也被晨阳染成粉红色。路边大片大片的枫树林在阳光的映射下愈发红亮。而我是一路向西,不得不背对着光明,一头扎进黑暗里。

  一眼望前去是一条看不到尽头的直道,在清晨这个时间鲜有来往的车子。

  我减慢了车速,降低车窗,点起一支烟。

  在我儿时的记忆里,在我每天上学的途中一定要穿过一条国道,而国道上有一段路是我们那里出了名的红灯区,那里有很多廉价宾馆,而那里的车子永远随便停在人行道上,所以我每天上学穿过那段路的时候都很痛苦。

  我当时想,如果有一天这条路上的车子都没有了,走这一段路会是多么的通畅,每次我经过那条路的时候,我都会想起电视上播的治便秘的广告。

  在我的印象中,那条路上的车从来都是普桑和捷达。当早些时候大街上还没有车的时候,那条路上就停着普桑和捷达,后来大家都有点钱去买车了,那条路停了更多的普桑和捷达,然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那条路上就只停了普桑和捷达。

  那时年幼的我对车子的好坏一直都没有什么概念,但是当时我就知道,有两个排气管的车一定是好车。所以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家里开了一台有两个排气管的奥迪,我当时就感觉他们家好有钱,他可以坐有两个排气管的车子。

  有时碰到下雨的时候,街上都会有各种面包车和皮卡车走过,溅起水花,而他家的奥迪走过,总能溅起更大的水花,当时的我望着他家的车消失在水雾里,感觉两个排气管的车跑的好快。

  那个时候我唯一的愿望就是长大,因为长大之后,我就可以赚钱,去买两个排气管的车子了。

  直到今天,我的人生直到今天为止,走过了二十二年。我对谁家到底开什么车没有了丝毫的好奇,至少我不再好奇谁家是不是开两个排气管的车。

  冷风从车窗的缝隙扑进来,倒吹了我一身的烟灰。

  我和K哥有过一场1V1的街头比赛。那天他把车从改装厂开出来之后,用一顿火锅做赌注,迫切的拉着我去和他试车。他还自豪的给我看了他新装的仪表,告诉我这个表要一千四百块。

  我盯了那个表良久,随着一脚油门踩下去,黄色的数字在透明表盘上来回跳动。

  我抬头对K哥说,就是这个玩意儿,要一千四?

  K哥说,这是天狼星。

  那次改装花了K哥不少钱,他换了很多上档次的零件。我们跑上了往常经常去的那条公路,他在前面领跑,我追在后面步步紧逼。

  我在电话里对他说,下一个高速弯,我必超你。

  K哥说,没用的,我换了RE71R的轮胎。

  我说,你换什么胎我都比你多两个缸。

  距离那个高速弯三百多米的时候,我切至内侧,加快了速度,将转速表拉到红线。紧接着降挡制动,后轮因为急刹有些打滑。不远处开始有些堵车,只要我在出弯的时候先探了头,今天晚饭就有着落了。

  K哥问我,你知道改装车是什么吗。

  我说,你说什么?

  这时外侧那台本来几乎与我平行的枪骑兵,突然在这个时候和我拉开了距离,伴随着轰鸣声冲了出去。K哥在即将追尾前踩死了刹车,抓住机会逃进右侧的车道,消失在车流里。

  K哥说,是艺术。

  那晚吃饭的时候K哥很高兴,果然天道是酬勤的,他终于亲自证明了枪骑兵可以比保时捷还快。我也很高兴,我有了一个可以把三菱开的比保时捷还快的朋友。

  远处开始映现此起彼伏的山丘,布满了火红的枫树,驶过一座大桥时,正午的太阳照在河水上,泛起点点金光。电台里开始播放Ariana Grande的一首「Side to Side 」。我翻了翻地图,余下的旅程还有一千三百多公里。在这样一个无聊的时刻,我忍不住感慨这个世界真大。

  我抬眼望去,公路旁边杵着一个残破的壳牌加油站,停车场整齐的排着一列摩托车。我驶进加油站,打算给车子补充一些燃料,顺便解决一下早饭。这是我第一次做这样的长途旅行,我很担心在前方的路上遇不到加油站,抛锚在路边。

  我曾经有过一个开柴油版宝马的朋友,她出门的时候就会经常会找不到有柴油的加油站,很多次抛锚在路边,打电话给加拿大汽车协会帮忙送柴油。

  我想那一定是一笔不菲的花费,而且在这样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野外,抛锚会很影响我的行程,而南哥许诺给我的那张火车票对我很重要。

  我在商店买了牛肉馅饼和Double Double,天空飘来了厚厚的积雨云,给车子加满油后,我得尽快驶离这个地方。

  「早上好,小姐」,一个依靠在哈雷旅行车上的骑手对我打了个招呼。

  我被他吓了一跳,生硬的答道,「早上好,先生」

  「快要下雨了,是吧?」

  「看起来是这样的,先生」

  我停下脚步,不禁打量了他一番,他留着浓密的胡子,作为一个骑手,穿着一身不太应景的迷彩装,摩托车后面还架着一只军火箱。

  「那是一支来福枪吗?」,我问道。

  骑手摸了摸箱子,「是的,小姐,这是一支勃朗宁来福枪,你知道的,最近正好是狩猎白尾鹿的季节」

  我笑了笑,指了指天空,「所以这对您来说一定是糟糕的一天」

  「谁说不是呢?」,骑手尴尬的笑了两声,「所以我必须尽快赶上我们的车队,但是在这之前,你知道的,我得先吃饱饭」

  「谁说不是呢?」,我指了指停车的方向,「祝您日安,先生」

  「你也一样」

  我坐回车里,打开微波炉烤热的牛肉馅饼。车窗外开始稀稀拉拉的飘起了雨点,一群骑手也开始匆匆收拾行李重新出发。尽管和这台奥迪旅行车相处的时间不会太久,我仍然想给它起一个名字。K哥曾经给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起了名字。在他更换了全段AK排气后,那台车每次起步就变得像拖拉机一样,我们都说那台车一定是北约克最响的三菱。

  他给他的那台枪骑兵取名为「Louder」,K哥解释说这个寓意是「Louder than your girlfriend last night」

  他后来把这句话做成了贴纸,贴在后尾箱上。我看到过有人遇到了他的车,拍了照,放在网上让大家指指点点。总会有人说一些不太好听的话,类似于「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这样不知羞耻」,「你这样的品行你爸妈知道吗」这样的话。

  我把这件事告诉K哥的时候,他丝毫不介意,心如止水,古井无波。他觉得他的车牌号已经很完美的回答了那些人的指责。

  他的车牌号是「WCNM」

  雨水啪啪的打在挡风玻璃上,溅起的水雾模糊了前方的视野,车轮碾过雨水,在车厢里留下空洞洞的唰唰声。

  4.

  我想起曾经那个开柴油版宝马的朋友。

  她是一个很热情的女孩子,不过在初次见面之后,很久我都没有得到她的消息,一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在意,我以为她就像曾经那些和我因为一些偶然机遇相识,而再没有机会升华一下友谊的朋友一样,社会性死亡在了我的微信里。

  我有过很多这样的朋友。

  和她不同的是,我总能在微信里看到他们今天又去了什么地方,又做了什么事,而她对于我来说,全然像是蒸发在了这个世界上一样。我很多次都忍着好奇,想问一问她的近况,她在哪里,在做什么事,为什么很长时间都没有更新她的朋友圈。但是我又觉得我们的关系没有到那种我可以问她在干什么的地步,这样的好奇通常会保持半个小时,一个小时,然后我就把这件事情忘记了,之后我又有了新的好奇的事情。

  我后来知道她的消息是在新闻上。去年冬天,警察在安省北部的原始森林里的一条被雪掩埋的路上发现了她的车,接着在几公里外找到了她死去多日,被冻的僵硬的尸体。

  按照警察的解释,是她在冬日的森林里探险的时候被导航到了那条路上,用尽了燃料,而恰恰那片区域不在手机信号的覆盖范围之内。这一次她没能等到汽车协会送来的柴油,她在冰天雪地里徒步了几公里,最终冻死在了原始森林里。

  我当时很震惊,她是我生命中逝去的第一个朋友,在她蒸发了很久之后,我怎么也没想到等来的会是她的死讯。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我的朋友,朋友安慰我说,人在成长的路上总会失去几个朋友,你不要放在心上。

  在那个冬天,我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想,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看着自己生命的烛火不断微弱,最终熄灭,一定是一种很难忍受的心情。又或许她也会在最后的时间里,觉得自己死在了探险的路上,死得其所。就像那些伟大的探险家一样。

  但是这些我都无从得知。

  我总是这样的伤春悲秋,我从来没想过生离死别这种事情会发生在我身上,哪怕是一个仅仅和我见过一面的朋友,我都会为她的逝去感到伤心。我知道我朋友说的没有错,人在成长的路上总会失去一些朋友。这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一件无关痛痒的事情,甚至还可能是人生中的一段有趣的插曲,他们在日后可能会笑着和他们的朋友讲,我曾经有一个朋友,后来死掉了。

  但是对我来说并不是这样,在意识到我生命中出现每一段羁绊,每一段友情,爱情,亲情都有可能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原因而崩断之后,我伤心了很长一段时间,人与人之间的羁绊总是这样脆弱。我总是不希望如果我某一天因为某些意外的原因去世了,大家将我的逝去作为一个谈资,对着他们的朋友说,

  你知道吗,我曾经有过一个朋友,后来她死掉了。

  在傍晚的时候我接近了一个不知名的小镇,GPS告诉我这里有一家速8酒店。路面变宽了些,从两车道逐渐变为四车道,也开始有了一段路灯。昨天我在乌黑一片的公路上开了半个晚上,只有听到作呕的电台和显示屏的亮光陪伴着我,在那几个小时里我真的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孤独的那一个人。我觉得路灯真是一个好东西,在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这样觉得。

  我拐下高速,很快看到了那家酒店,这是一件多么令人欣喜的事情,它被笼罩在落日的余晖下,发出万丈光芒,它此刻的存在就像是尿急的时候突然出现的麦当劳一样。我迫切的把车停在酒店的门口,在前台领了一把钥匙,服务生告诉我,房间在二楼左拐的尽头,往右就可以看到楼梯。

  很难想象在这样一个没什么人口的小镇,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酒店都要一百五十块一晚,我一路走向房间,一路想是不是我买了早餐套餐的缘故。

  几年前在我刚来到加拿大的时候,和很多新来的旅客一样,每次付钱的时候我都很自然的把加币换算成人民币,然后算出了一杯冰咖啡要十块钱,一包烟要九十块钱,甚至做一次公交车都要十五块钱这样的天价。这让我心痛不已,要知道我在上海坐一次地铁才三四块钱。时至如今,我本以为我早已经不会做这种事,但是在这个时刻我还是情不自禁的在想, 八百块在上海可以入住什么样的酒店。

  5.

  我推开房间的门,看着这八百块一晚的普通客房,房间里都是些普通的陈设,普通的床单,普通的地毯,普通的空调大口大口的吹着热风。

  这间房的布局很奇怪,占了三分之二空间的卧室的灯泡只有六十瓦,卫生间的灯泡却有一百瓦。我上了一个久违的厕所,静静的坐在床边,回味着一天的疲惫。

  我认识过一个来自东北的女孩子。她的身世一直很惨,她爸妈离婚,妈妈重新找了一个身患残疾的继父,一家人一直过着不太幸福的生活。我们一直都没有什么过深的交集,直到有一天,她像是突然爆发了一样,把她的不幸全都讲给了我听。

  她告诉我说,前些天她的那个身患残疾的继父对她做了一些不合伦理的事。

  我在惊讶之余,回了她一句,那你赶紧去报警呀。

  她说,报警?报警有什么用。

  我说,这是违法的呀。

  她扑哧一笑,违法又怎么样,让警察来把我爸爸抓起来吗。警察把我爸爸抓走,那我吃什么,喝什么。

  我突然语塞,那这件事怎么办。

  她自顾自的说,我爸爸其实也很可怜,他瘸了一条腿,干不了重活,还整天被我妈妈骂。

  我还在思索最开始的那件事,那你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你妈妈吗。

  她说,我妈妈会打我的。

  我更加疑惑了,为什么你妈妈会打你。

  她想了想,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妈妈一定会打我。

  我说,这真是太可怕了。

  她说,其实还好啦,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我拿到天津一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等我放完假开学了,我就不用在家里住了,我就可以去天津了,去大城市上学了。

  我想了一阵,说,那还好。

  这句话说完,电话那头突然陷进了一段时间的沉默,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不该挂断。我和她说,你爸爸是个残疾人的话,那岂不是不能开车了呀。

  她在电话那头说,嗯?哦,我们家没有车。不好意思,我刚刚在写信。

  我尴尬的回了一句,你在写什么信。

  她说,给一个大老板写信。

  我们就这样驴唇不对马嘴的聊了半个多小时,她一直兴致勃勃的和我讲她要在大城市干出一番事业,这样她就可以在天津定居,拿到天津的户口,不用再回东北老家了。她还讲了她老家的一些事情,和我说他们家很困难,妈妈一直都在工厂里上班,爸爸也一直都在工厂里上班,而她的同学,她的同学的妈妈都不用上班,在家当全职太太。她也想让她妈妈当全职太太。

  她的话让我听的云里雾里,我再也受不了了,我对她说,那你爸爸呢,我的意思是,你的生父呢?

  她说,我爸妈很早就离婚了,在我几岁的时候来着,你让我想一想....

  我打断她,我知道你爸妈离婚了,我的意思是,你为什么不去找你爸爸,哦不,生你的爸爸呀。

  她说,他和另一个女人跑了。

  我说,你们都没有再联系吗?

  她说,这有什么好联系的,听我叔叔说,他和那个女人出国了。

  我说,出国了?

  她说,对呀,出国了,好像是美国?还是澳拿大。

  我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澳洲和加拿大。

  她说,哦,那就是美国吧。我爸爸是一个工程师,他是一个很厉害的工程师,我最崇拜的就是我爸爸。他上过大学,是我们家长辈里唯一一个上过大学的人,不过我很快也要上大学了,那我就是我们家第二个上大学的人。

  她的语气里充满了骄傲。我说,那你爸爸是哪方面的工程师啊,毕竟工程师有很多种的。

  她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她以前在油田工作。

  我沉思了一会,那我可能知道你爸爸在哪里了。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她突然就兴奋了,她焦急的问我,你知道我爸爸在哪?在美国吗?还是在奥拿大,你快告诉我,我爸爸在哪。

  我说,如果是在美国的话,可能是在得克萨斯,我也不知道对不对,但是得克萨斯好像确实是一个产石油的地方,你爸爸呢,可能会在达拉斯。

  她问我,达斯拉是哪里。

  我和她解释说,达拉斯是得克萨斯一个很大的城市,但是也不是最大,你知道吧,就像是......就像是大连一样。

  我一边说着,一边从谷歌上找了一张达拉斯的照片给她看,诺,你爸爸可能就在这个地方。

  她看着那张照片,喃喃自语道,他可真是个混蛋,把我留下来一个人去了这种地方。

  我觉得刚刚说的那些话有些唐突,我和她解释说,你爸爸也不一定在这种地方,也不一定,我都是猜的。

  她说,我觉得你猜的挺准的,我爸爸那么厉害的人,他如果出国的话,一定也会选择去这种地方的。我明天就去告诉那些小婊子,我爸爸很厉害的,比她们的爸爸都厉害,我爸爸能去达斯拉。

  我重新解释了一遍,是达拉斯。

  她说,这些都不重要了。等我在天津做出一番事业之后,我就去美国找我爸爸,我要让他看看,我自己也可以去美国。

  我顿时语塞。其实我真的不觉得她可以去美国,但是我又不能直直的说出来。我觉得怀揣着一件无法实现的梦想不是一个好事,我想从旁敲击提点她一下。我说,那你打算做什么事业呀。

  她说,我身材很好,我想去当模特。不瞒你说,我已经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模特了,在天津那么大的城市里,一定能接到更多的生意,还能认识大老板,我觉得可行。

  我说,是有点可行。

  她接着说,但是那些大老板的心思都不太正经,他们总想睡我,但是我是那么好睡的吗,多加个几百块钱就想睡我,怎么可能,我还是处女,你是处女吗?

  我说,我不是。

  她说,看吧,你这就没有什么商业头脑,处女很值钱的,我的第一次一定要给一个能提携我的大老板,人一定要往远处想。不像我的那些同事,为了几百几千块钱,就把自己卖了。

  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回应她,只好和她说,嗯,你说的没错。

  她说,其实模特这个行业有很多黑幕的,不过你这种大家小姐肯定不知道,那些大老板的心思很龌龊的,他们.......

  我再一次打断她,这个你和我说过了。

  她说,哦,对不起。但是这里面也有很多操作空间,我偷偷和你说,你不要告诉别人啊,有一次一个大老板想买我的初夜,然后,哈哈哈哈哈哈,我和他说我的初夜很贵的,要先付订金,然后他就给了我五千块钱的订金。

  我说,然后呢

  她说,然后我就把他拉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顿了顿,想再次劝说她一番。我和她说,你这样子不行的,还是要好好工作,那些偏门滥路肯定不是长久之计呀,你看,你做模特的风险也是很高的,那些大老板都是人精,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不定你什么时候就被人骗走了钱,骗走了初夜呢。

  她说,不可能的,我很聪明的,不可能有人骗过我的,一般都是我去骗别人。

  我耐着性子和她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这个世界上有七十亿人,你不可能永远比其他人都聪明的。我觉得你大可不必再继续做模特,找一份正经工作,脚踏实地其实也挺好的。

  她说,但是我做模特可以认识大老板啊。

  我再一次和她说,那些大老板都很厉害的,他们见过很多女生,你只是他们见过的万千漂亮女生中的一个,人家不可能因为你长的漂亮,就随随便便提携你的,你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

  她说,不会啊,那个大老板还想买我的初夜呢。

  我愣住了,突然间不知道该怎么和她解释这个问题。

  她说,正经工作是不可能的,我不会去正经工作的,我妈妈在工厂上班,我爸爸也在工厂上班,我和你说啊,那些老板经常扣我爸妈的工资,他们都是吸血的资本家。

  我说,你书倒是读的挺好的。

  她说,对吧,所以我能考上大学。所以正经工作是不可能的,如果一定要我去正经工作,我就旷工,就偷懒,反正一是不会正经工作的。

  我说,如果你不正经工作,怎么会攒到钱去美国找你爸爸呢。

  她说,那我就去偷,就去骗。

  我彻底被她的逻辑绕进去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在那一瞬间我突然间站到了她的角度,竟然觉得她说的话好像还有几分道理。她接着和我说,不和你说了,我下午要去看病了。

  这个时候我突然担心了起来,她和我说了这么久的大老板和模特,现在又要去看病,我一边希望情况不是我想的那个样子,一边小心翼翼的问她。我说,你得了什么病呀。

  她说,我有点发烧。哎,我和你说,这些大医院里也有好多些黑幕了,那些破医生,给我瞧了两眼,我话都还没说两句呢,就要收我六十块钱的挂号费。最关键的是我花这六十块钱,竟然还得另外买药。

  我耐着性子和她解释,姐妹,很多事情不是你想的那个样子的,你想想看,那些医生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寒窗苦读了十二年....

  这次她打断了我,我也寒窗苦读了十二年。

  我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听我说,那些医生寒窗苦读了十二年,在高考中碾过了百万人,才拿到了读医的资格,然后读医又要八年十年,这样才有资格行医,然后人家看了成百上千的病人,积累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经验,然后才给你看病,就这样才收你六十块钱的挂号费,你这样想想,自己是不是赚了。

  她说,但是六十块钱对我来说真的很贵啊。

  6.

  我躺在酒店的大床上,月光穿透百叶窗刺在我的脸上。我从小就很怕这种房间里冷冷清清,月光逼脸的景象,总让我觉得墙角会突然冒出个人。我深呼了一口气,冲起来拉开了床头柜上的台灯。

  每一次住酒店的时候,那些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单总是很难让我入眠。从前我有幸住过一晚整个多伦多最高档的酒店,那是我唯一一次睡的安稳的时候,它的卫生间比我们家的客厅还要大,拉开窗帘就可以看到无边际的安大略湖。那个时候我一直在想,在这样一个酒店的落地窗前,看着朝阳从地平线缓缓升起,也是一种多么浪漫的体验,那对面的湖岸就是美国,那是另外的一个国度,和我脚下所占的地方仅仅隔着一面湖而已。

  这个时候我朋友从后面把我抱住,说,你在这里面南而望,对面也不是美国,对面还是加拿大。

  我说,你胡说,我看过地图的,对面就是美国。

  朋友把我抱的更紧了些,说,不信你自己去看看,对面真的是加拿大。

  我转过头对他说,对面是不是美国不重要,你再乱动的话,我会废了你的。

  那个晚上我一直坐在窗前,等待着朝阳的升起,但是这实在是太无聊了,黑夜总是那么的长,而朝阳要早上六点半才能升起。我趁着这个机会偷偷看了下地图,发现对面还真的是加拿大,对面是圣凯瑟琳市。

  那个时刻起我就失去了继续等待朝阳升起的动力,我觉得我的感慨白费了一半,这种失望让我回到床上继续睡觉,那一晚我睡的格外的香。

  我常常在脑海里构想了很多很浪漫的期待,这些期待的结果大多都不尽人意。但是这都不是最难受的,最难受的是我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被送到这个世界上走一遭,无法满足我对我自己的期待的同时,还要承受着别人的期待。

  就像是我小的时候,总会有一些长辈拉着我去爬山,他们总认为爬山是一件特别有意义的事,他们一边爬,一边告诉我,这样的意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而当他们这样告诉我的时候,我满脑子都在想,爬的这么高,下山的时候一定很累。

  他们爬到一半的时候就在中途停了下来,然后他们每一个人都告诉我说,你登顶之后,就能看到绝美的风景,但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登顶之后该何去何从。

  很长时间里,登顶就是我人生的唯一目标,我一直为了这个目标而努力。我耗费了半个青春,直到我真的站在了山巅,结果发现那风景并不似我想象的那样美好。

  之后我就一直在山顶发呆,一边重新思考我登顶的意义,一边想我能做些什么,一边在心里默默的诅咒那些一直劝我登顶的那些人。

  我觉得我当时就不该信他们的鬼话,他们只告诉了我登顶之后会有绝美的风景,但是从来没告诉我那是怎样的风景,也没有问过我那是不是我喜欢的风景。

  而后当我问起他们接下来我该怎么办的时候,他们都会和我说,接下来你自己看着办。

  在我二十二岁的今天,我已经可以通通原谅他们,因为他们也没有登过顶,自然也不会知道那上面有什么样的风景,更不会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而另一个更大的一个原因是,即使我不去原谅他们,我也不能再做什么。我已经耗费了我大半的青春去登了一个我不太喜欢的顶,我不能再接着耗费我接下来的青春,去和他们计较曾经发生过的事,我只能吃下这个闷亏,用我接下来的时间去赶路。这一次我会自己选择我前进的方向,我为此兴奋不已。

  长途跋涉的劳累让我渐生困意,我抓过多余的那一张枕头,抱在怀里,试图将脑袋放空,尽快入睡。很多次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我朋友告诉我的那一句话,在你睡不着的时候,你就去数羊,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等等等等。这个方法对我来说一直都不怎么管用,数羊只会让我的大脑越来约兴奋,我总是会一边数着羊,一边回想一些其他的事情。

  我十七岁时候的梦想十分简单,我希望我每天都可以在凌晨的时候抽烟,这事我十七岁时候的唯一愿望。那个时候我寄住在一户人家家里,男主人和我说,不希望我晚上十点以后出门。

  每个晚上我望着窗外皎洁的月光,行道树的影子在月光下摇曳,我都在想,在那颗树下抽一支烟一定特别愉快。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我终于有机会搬出了那户人家,自己独立居住。这真是一件让我很开心的事情,不仅仅是可以在半夜抽烟的原因,我终于可以带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回家。

  那是北约克很高档的一间单身公寓,大概七十平的样子,房租还在我能接受的范围之内,最重要的是,我从这间屋子的窗外就可以看到国家电视塔。我从窗外看去,多伦多市中心那彻夜通明的灯火不禁让我心生向往,我几乎伸手就可以抓到那辉煌,但是当我真正把手伸出去的时候,才知道到那辉煌离我还有一段十分遥远的距离。

  我顿时心生感慨,但是又感慨不出什么,我觉得这件事一定蕴涵了一些哲理在里面,只是我现在想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哲理。

  我期待着时间可以给我一个答案。时间就那样一分一秒的流逝,我每天晚上都盯着那满城的灯火,从满心的好奇,到后来的厌倦,我已经习以为常了窗外高楼林立通明一片,我的生活中出现了很多的插曲,我每天疲于奔波那些琐事,早就把这件事忘记了。

  最重要的是,我谈了一段短暂而仓促的恋爱。在我搬进这间公寓的时候,我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的到来,我给自己的床上准备了两张枕头,还铺了一床最大号的被子。

  他是一个很清秀的男孩子。

  那天我躺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稍微喘着气,胸膛渗出汗水,一起一伏。

  他忽然低头对我说,以后如果我们有了一个结果,他一定会买给我一套很大的房子,门前种上三亩草地,门前摆上一张舒软的沙发,我们就这样看着渐渐落下的夕阳,相伴终老。

  他说,他希望可以给我一个交代。

  像其他十八岁的女孩子那样,我登时就被他的这句话感动了,在我十八岁的时候有一个我感觉还可以的男孩子,愿意给我一个交代,我自己都没想过要不要给他一个交代。

  尽管我并不是很喜欢住在那样的荒郊野岭,尤其是门前有三亩草地这样的地方。我觉得那一定是个农场,而我并不喜欢农场,我喜欢住在城市里。

  于是我抬起头对他说,亲爱的,我不需要你给我一个交代,我还没有到谈婚论嫁的年龄,这个时候说这些都太早了。

  他想了想说,也是,那样的房子房贷一定不便宜。

  听到这里我愣了一下,房贷?

  他说,对啊,房贷。

  我已经忘了想住在城市里这件事,好奇的对他说,我们都要买那样一栋,门前有三亩草地的房子,为什么还要考虑房贷。

  他愣了一下,说,不然呢,难道还要现金买下来吗。

  我也愣了一下,说,不然呢,难道门前三亩草地的房子,还要贷款吗。

  他说,宝贝,你还是太小了,这些东西其实……

  我打断他,说,诶,不是,我一直觉得我的人生字典中不会出现房贷这样的字眼。

  他摸了摸我的头,说,所以我说你还是太小了啊,在你的生命中,总是会有要向银行借钱才能买的起的东西。那栋房子很贵的,凭我们两个人,付现金一定是买不起的。

  我说,那栋房子多少钱啊。

  他向我比划了一个数字。

  我说,那我觉得还行。

  他怔了一下,说,难道你能说,你能从来不贷款买房子,买车子吗?

  我说,我觉得是不会的。

  他说,所以我说你还是太小了啊。

  我炸毛了,作为一个已经十八岁的女孩子,我并不觉得我的年龄太小。我火从心上起,懒得继续搭理他,默默的坐起身,披上一件浴袍,走到阳台边点起一支烟。

  在那个时候,他是那样的喜欢我,他曾深情且温柔的对着我说,此生遇见我,已经用光了他余生所有的运气。

  时间过去四年,我再也不相信有一个男人对着我说,遇见我会用光他余生所有的运气。我觉得这句话很奇怪,它总会让我想起一个词。

  竭泽而渔。

  我终于开始长大,不会再执着于那些油腻的情话,不会再因为有一个男人愿意给我一个结果而感动。我终于是意识到他说的其实都没有错。

  在我小时候,我妈妈总是告诉我,你已经xx岁了,不再是一个孩子了,你要学会独自面对自己的生活。我总是被这样教导着,所以我在我人生的每一个阶段,都做好了独自面对这个世界的准备,从我的十七岁,到十八岁,到十九岁,到如今的二十二岁。

  在我小的时候,我总是以为虽然这个世界是不断在变的,但是我是不会再变了。

  我就怀揣着这个想法,从十几岁长到二十几岁。

  我渐渐开始觉得曾经的自己真是一个傻逼,如今的我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我不知道在我三十岁的时候,回头看今天二十二岁的自己会不会还有同样的想法。但是我曾经那些年少时候的愿望,那些梦想,那些对自己许下的诺言,确确实实都随着时间的流逝,变成了放过的屁。

  7.

  经过漫长的旅途,我在约定的时间到达了温尼伯,把车子交给了南哥。

  多年没见,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他带着自己的太太和孩子请我吃了一顿饭,告诉我说,给我订了晚上出发的火车。

  他说:「你一个人来吗」

  我摸了摸肩上的背包,是,也不是。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要从安省买一台车,然后送到温尼伯来,尽管这看起来很奇怪,但是我觉得这是他的家事,我不该过问。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总是一直期待着和我那些多年没有见面的朋友再见,但是再见的结果都不如人意。我曾经和K哥坐在车上,在一个停车场里,正对着湖面。他掐灭了烟头,使劲往已经快溢出来的烟灰缸里摁了摁,突然说了一句,「真是岁月如梭啊」

  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这样无聊的坐在车里抽烟扯皮,我已经习惯了从他嘴里蹦出来的,突然起来的,莫名的话语。我无心的附和了一句,「对啊」

  那晚什么也没发生,我们聊着路上过往的车子,看着周围永不熄灯的大楼,数着天上若隐若现的星星。很多时候就是这样漫不经心,毫无意义的小事,总会长久的停留在我的脑海里。

  在以后和那些朋友久别重逢的时候,在一个人重新踏上旅途的时候,我总是能想起K哥那晚一边使劲的往烟灰缸里摁着熄灭的烟头,一边说

  「真是岁月如梭啊」

  我和南哥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我和他打趣道,在大家都在喊「我女朋友」或者「我男朋友」的年纪,他已经在喊「我太太」了。

  他笑了两声,没有接我的话,只是一直在看表。

  我装作饥饿难耐的样子,狼吞虎咽的吃着桌上的菜,南哥太太在旁边说:「一路上饿坏了吧,多吃点」

  我费力的咽下一块肉排,说,「多谢款待」

  南哥太太抱着怀里已经睡着的孩子,我没有问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她突然问我说,为什么我总是喊她的丈夫叫南哥。

  我说:「因为他上高中的时候,长得很像陈浩南」

  南哥太太哈哈大笑起来,南哥不好意思的摸着后脑勺。

  饭桌上总是有了一些欢乐的气息。「你去温哥华做什么啊」,南哥忍不住问道。

  我笑了笑,「我去送一个朋友」

  「那一定是很好的朋友吧」

  我夹了一口菜塞进嘴里,费力的点了点头。

  我瞥了南哥一眼,他的脸上一直都挂着成熟的微笑。多年不见,我们对对方有太多好奇的事情,但是话到嘴边总是被堵了回去。

  我擦了擦嘴说,时间不早了,我要去赶火车了。

  在火车站前,南哥夫妇叮嘱我,「一路小心」

  我费力的把旅行箱推上去,转头想对他说,你也对保重,却发现他已经带着妻子和孩子走出了车站的大门。

  我喘了口气,走进站台。

  我把行李推进包厢,拉开窗帘,等了二十多分钟,火车终于要开动了,我听到轮子碾过铁轨的声音。

  列车开出去一段时间,我从背包里拿出准备好的可乐和炸鸡,靠在枕头上,看着窗外被月光照亮的看不见边际的大草原。

  加拿大人号列车日夜不息的奔驰在铁轨上,跨过了无边无际的草原,翻越了高耸巍峨的雪山。

  十块是我曾经认识的一个朋友,他是我在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认识的最阔绰的朋友之一。

  他告诉我说,他之所以阔绰,是因为他在背地里有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生意。

  那年我是16岁?还是17岁?大概就是那个年纪,我兴奋的问他,是什么生意,是什么生意。

  他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透明塑料袋,悄咪咪的和我说,这袋东西你看见了吧,卷成香烟,一支就能卖十块。

  我重复了一遍,十块。

  十块接着说,讷,你看这么一大包,怎么来说都可以卷二百多根,就是两千多块。

  我说,哇,这是什么东西哇。

  十块把那个塑料袋打开来,我看到里面包着一坨坨像发酵了的野菜一样的东西,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我愣了一下,紧张的说,哇,这难道是.....

  十块连忙对着我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可不要往外说啊。

  我说,这不是贩毒吗

  十块也愣了一下,不算不算,肯定不算的,我这是为革命。

  我说,啊?

  十块说,当年这些洋鬼子,用鸦片打开了我们的国门,今天我就要从内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我打断了他说,可是这犯法诶。

  十块急了,拍了一下我的脑袋,说,什么贩毒,什么犯法,革命的事,能叫犯罪吗,你这种就是,就是被资本家洗脑的工贼。

  我也急了,你不要拍我脑袋

  十块说,哦,对不起。

  我说,如果这一大袋都卖完,你能赚多少哇。

  十块说,两千块。

  我说,哦。

  十块说,怎么样,要不要当我女朋友。

  我说,我妈妈说了,不能....

  十块不耐烦的摆摆手,又是你妈妈说,又是你妈妈说,你们这些小姑娘真烦人,我妈妈还和我说不能抽烟呢,我妈妈还和我说不能喝酒呢,但是我妈妈也说了,自己赚了钱想干嘛干嘛。所以我现在就想干嘛干嘛。

  我说,可是我不想当你女朋友

  十块哼了一声,爱当不当,不当拉倒。

  火车剧烈的颠簸了一下,把我从回忆中拉扯出来。在我离开那所学校之后,也没有见过十块,我偶尔可以看到他在朋友圈里发广告和一些旅行的动态,他的生意越做越大,听其他认识他的朋友说,他在很多城市都发展了下线,车子都换了好几辆。

  十块开始跑长途旅行,他把东海岸和西海岸的新产品,通过汽车运到其他偏僻省份去,在一些人口众多的城市还给提供送货上门。

  他有各种各样的女朋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十块,和他的女朋友。我每次听到大家提到他的时候,都会说,就是女朋友很漂亮的那个男的。

  8.

  我想起了K哥曾经和我说过的,他想去温哥华看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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