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 | 孩子,别再骑摩托车上路了,危险!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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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年暑假,熊孩子们都放假了。在这个时期,大家肯定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半大的孩子,竟然跨着风驰电掣的摩托车,呼啸而过,未见其车先听其声,他们想像中自己的形象是这样的...

  以为飚个车就是追风少年?

  或者竞个速就是狂拽炫酷?

  蜀黍只能表示↓↓↓

  

  中学生们大多十六、七岁,心智尚未成熟,判断力和控制力差,容易开英雄车,斗气车;如果有女孩子在场,更是英雄联盟+极品飞车附体了,殊不知这样有多危险,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有家长和学生反映↓↓↓

  

  家长

  我家孩子的车技很棒,根本不存在安全问题!

  父母做为最关心孩子的直接监护人,对此安全危险性的认知若是如此,作为未成年人的孩子还能自觉地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吗? 蜀黍

  

  学生

  我骑的是超标电动车,不是摩托车!不需要驾照!

  超标电动车及助力车同样属于轻便摩托车,一样需要参加考试取得驾驶证!没有取得相关的机动车驾驶证,就等于骑车技术没得到专业认可,这样盲目上路,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蜀黍

  入夏后多地发生因18岁以下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引发的惨痛交通事故,伤亡惨痛,教训深刻,不仅给家人带来伤害,而且还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的现象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案例一

  2017年7月27日,郭某(女、30岁)驾驶摩托车带儿子在上栗县辖区李畋大道行驶,行驶中的郭某突然转弯,与正在直行的黄某相撞,致使驾驶者黄某(男、17岁)与乘坐黄某摩托车的袁某(男16岁)、张某(男、16岁)及郭某4人受不同程度撞伤。

  案例二

  2017年7月31日,晚8点40分,上栗县滨河北路喻某驾驶一辆改装踏板摩托车撞倒同向行走的行人袁某(女、30),造成袁某受伤。

  案例三

  2017年7月31日9点05分左右,王某(女、17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赖某(女、16岁)由上栗县沿河北路往319国道方向横穿交叉路口时与直行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事故致使王某、赖某受伤。

  

  警示

  无证驾驶的未成年人“一不懂交通规则,二不懂操作。”当行驶中遇到突发事情况时,往往采取不当的措施,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近年来,全国各地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还少吗?超载、超速、飙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更是增加了学生发生事故的概率!

  所以,为了孩子安全!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机动车

  说了这么多,知道为什么未成年人不能驾驶摩托车吗?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驾照与汽车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也就是说,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违法的!是违法的噢!

  . 16周岁以下为无民事能力行为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基本没有自己的收入来源,一旦过失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几乎不能承担民事责任,无法赔偿事故损失。

  .未成年人自控能力低,喜欢追求刺激,容易超速。在驾驶过程中如突发交通状况,未成年人难以作出正确判断处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同时,摩托车俗称“肉包铁”,其安全性能低。不允许未成人驾驶摩托车,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未成人驾驶摩托车将受到如下处罚: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使的,扣留机动车,处200-2000元罚款并可处15天以下拘留,一般未成年人不予拘留,要求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此外将机动车给予或者借给未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吊销机动车所有人的驾驶证,交警蜀黍提醒,请勿将摩托车借给未成年人驾驶。

  交警呼吁:

  1、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并对此进行监督。一些家长特别是部分农村地区家长,自己本身就对安 全掉以轻心,对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就可有可无了。绝大多数家长在知情的情况下对孩子无证驾车放任不管,甚至主动交待孩子骑摩托车去办事。

  2、学校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场所,应加强包括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技能训练在内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教学计划中,让安全自护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交警部门也将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骑摩托车上路的查处力度。孩子是国家的未来,社会各方有责任也有义务让未成年人健康、快乐、幸福地成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学校重视落实安全教育,交警部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只有相关各方携手努力,才能为孩子撑起未来的安全天空。

  安全,是离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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