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最低缴费标准2023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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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养老保险

  最低单位653.36元,个人325.68元

  具体如下:

  单位职工申报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月缴费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档次60%为814.20

  具体如下

  按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8142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6785元)

  单位(元/月)

  1.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根据成人社办发[2022) 95号文规定,已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在2023年底前可补缴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补足2022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补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四川人社”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办理,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地址: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二楼,电话:12366/87653446)办理。

  医保

  具体如下

  2023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单位+个人)

  一、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注: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缴费金额不受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影响。

  二、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60%(4246元/月)和300%(21228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二、灵活就业人员按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80%(5661元/月)执行;生育保险、按单建统筹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按2022年度全口径省平的100%核定(70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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