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司法局: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管理机制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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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来,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真正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予以实施,将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低保对象、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截止目前,共办理10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未成年人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对行动不便的残疾未成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

  二是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实际工作中,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的援助律师办理,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受援人及家属的称赞和好评。

  三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提前介入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将为未成年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从案件审判阶段前移至公安侦查阶段,使法律援助贯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同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未成年或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这种延伸教育,常常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来源:民乐司法行政作者:黄玉娥实习编辑:任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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