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什么相见恨晚的英语学习方法?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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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英语这方面你有什么好的学习方法要告诉大家的?比如学了很久才摸索出来的学习方法。相关问题:有什么相见恨晚的小知识? - 健康

  十点半到家,翻看知乎,看到了最高票的答案,不禁有点汗流浃背。尽管屋里很冷,想趴在被窝,还是穿上厚衣服,马上码字。最高票我理解为,大家对他的坚持力,毅力所打动。如果是这样,就好。作为初中开始学英语,听力口语在进入英语专业之前几乎为零的人来说,自己一路摸索走来,走到能被以为在国外呆过不少年,希望正确的学习方法,能够给大家节省些许时间,不要旧路重走。还有一个答案,我很喜欢,可惜票数很少。那就是,本身问题本身就有问题:相见恨晚,貌似暗示捷径的意思。英语学习,或者语言学习,没有捷径可言,唯一有符合规律的好一些的方法。那么我就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首先,“一万小时定律”绝对适用于英语学习。我当时学二外法语的时候,悄悄计算了一下,如果一天花2个小时的话,一万小时,差不多是十年。我的英语学习从痛苦挣扎到流利自信也是差不多十年。所以,如果你想英语达到一个比较高的水平的话,先要有一万小时的计划。第二,”语言是技能“。我忘记是在那本书上看到的了,意思是人的大脑在处理信息时,会分为技能和知识。知识是需要记忆的,而技能是通过反复训练达到无意识地状态,就像开车和游泳。第三,“听说先行,阅读后起。“ 这个如果观察一下小孩怎么学语言就可以总结。一般来说,如果底子比较空白,那就建议从视听的材料开始。这个可以根据自己实际的水平,选择低级的英语学习频道,比如BBC有一档为二外英语学习者做的节目,VOAspecial 也不错。如果再低,那不妨试一试泡一段国外的动画电影,因为一般对白简单,而发音非常漂亮。迪斯尼和皮克斯的经典动画都不错。看几遍之后,可以在网上搜原文,然后跟着模仿跟读。模仿跟读是最重要的。一般模仿力强的人语言会好,学的快也是这个道理。我曾经有一个学生找我学托福,说自己英语基础为零。我第一次见面,跟他说hi,他hi back之后,我说,不对你英语不错。他说,他从来没有在学校好好听过课。我说不会,你一定出过国或者怎样。后来,我才知道,他喜欢科幻片,一直追美剧十年。这早就了他良好的英语思维和发音习惯。而惊人的是,他连名词都不知道。后来,他和另一个人一起上课,我们休息时看美剧,他会不自觉的跟读,而另一个人毫无感觉。。。这个学生,托福第一次考试口语就26分,而其实他的词汇量,语法并不好。所以,大量的泡,最好不要泡词汇书,要泡有音频的资料。耳朵打开之后,嘴巴可以刻意跟读背诵一段时间,就打开了。当然,我大学四年都是五点起床,苦逼地在河边反复跟读句子,到短文章,到一句句练FRIENDS。 大三时候,感觉好多了,但是速度总是卡着。我自己想了个办法,就是熟记一段。我不是个擅长背诵的人。所以熟记一段一天花1个小时,来回车上时间2小时背诵两段。一个月之后,汉语都快的要命了。就是嘴巴”肌肉“被练习好了。坚信多听,多跟读,才有可能在口语听力交流上有大的进展。第四,关于词汇语法。词汇当然很重要。但是,个人非常非常不赞同单词表背诵法。考试突击是可以的。纯粹背单词,一定要像最高票那位那样背个近十年才好。阅读才是解决词汇的要害。因为词汇只有放在句子里时候才有生命意义。通过上下文来理解词义也会加强记忆。大脑记忆是通过分类联想的。如果你读一本书有80%的词汇是懂得,可以通过查字典记笔记来着意记单词。积累到大概5000,就可以学习词根法。我个人是大学的时候被一位口语很不好,但是可以一个单词讲一黑板的老师所charmed,自己开始找词根书,用的是《词汇的奥秘》蒋争著。这本书几乎列全了所有词根和相关词汇,以至于,很多高级词典都查不到,我需要踮起脚尖去够着图书馆的最大的词典。就这样,我自己津津有味地趴在图书馆查了两遍,一边做笔记一遍乐。好似自己是拿到了什么真经。后来,看到韦氏词根字典,才突然发现老师讲的故事都是这上面的,于是自己又学了两三遍。这本书好的地方是对词汇有全英解释,而且用一小段进行意思析义进行区分。但是词根量少,涉及词汇也少。如果是语言水平稍低会不太适应全英文。但是要是考GRE和SAT是必备。我考GRE的时候,就自己走了两遍这本书,而没有废寝忘食地背什么红宝书。自己考试时候看到排队的人手一本红宝书,自己还有点后怕,考完才觉得,科学是王道。还有,就是循环不断的积累是重要的。你一天花一个小时在阅读上,积累几个新词汇放在笔记本上,第二天继续阅读,一定会有新单词重复出现,这样滚动式,出现第三次差不多就记住了。在这里推荐一套 比较好的阅读教程,是外研社出版的 《积极阅读教程》分级别。第一级差不多适应初中水平。这个系列是国外阅读专家研发的,主题在于阅读技能和词汇技能。而且全是英文意思。这样,你如果留心的话,你的词汇记忆方法会越来越多,词根词缀,成网状联系等等。第五,原版书。原版书,我个人是比较惭愧,读的不够多。但是遇到的孩子里,只要是语言纯熟的,都是大量的原版书。说实话,国内出的很多英语学习教材很水的。能够接触原版书是最好的。如果级别低,可以看看原版故事,绘本。这个是儿童英语学习最流行的。网上资源很多。慢慢地级别上去。阅读能力是慢慢泡出来的,不是翻译出来的,或者吹牛吹出来的。

  因为教过底子没打好就跑去学托福雅思,被保分,各种送去野鸡大学的大学生,也教过成人,现在专注6-14岁高端青少英语,希望大家在英语学习时候,要先找比较专业的人看看自己水平,然后定好计划,坚持下去。上面说的是比较泛的。因为不同的水平,方法会少许不同。但是只有语法,单词的语言是无力的,死的。没有最好的方法,但是有科学的方法。需要帮忙的朋友,feel free to contact me. 想再声明一下,如果你水平是零基础,或者26个字母还不怎么认识,现在跟英文关系不大,就像学好英语,感觉很牛逼的话,我还真没啥可说的。我的方法是自己一点点摸索出来的。最后发现还是不错的。而且我是老师,在课堂教课和在线的这种还不怎么一样。而且 @恶魔的奶爸 已经非常详尽地在专栏里提到了从零基础到高阶的个阶段学习方法。不妨您先自己认真读一下帖子,自己看看自己可以做哪些?我个人来知乎不久,纯粹是因为看到背单词那个帖子生了气跑进来的,没想到就走不了的感觉。 @恶魔的奶爸 的方法,我非常非常赞同,我开始想从头开始写一系列,发现人家已经写的并且帮助很多同学做到了。他的很多观点,关于英语学习,关于青春,生活,对于在线教育的热情,我都很喜欢。很喜欢这个傲娇的人!在此致敬! PS:我对邓的态度应该把我们划分一个阵营了哈哈。

  有很多同学可以看出来,我这个短帖子都没有看多少,就跑来我问了。许多问题要回答很多遍。一句话:自己先分析分析,然后实在不太懂。可以找我啊。

  加油

  Nicole

  概括:大量可理解输入 + 刻意输出。

  前几天刚好读完了第100本英文原著,词汇量也随阅读轻松加愉快地从5000+增加到了20000+。下面是2014年9月(读原著前)和现在的词汇量测试对比:

  下面是这一年半看过的原著,有厚如 Moment in Peking (《京华烟云》)和 Under the Dome (《穹顶之下》)这种上千页、30多万词,十来天才看完的书,也有薄如 The Little Prince (《小王子》)这样仅一万多词,不到两个小时就看完的书。100本加起来词数刚好1000万多点:

  关于以上这些书的难度分级和具体介绍,请看我另一个回答:有哪些原版英文书籍值得推荐? - 班尼璐的回答 - 知乎

  当然,英语学习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提升词汇量和增强阅读能力,而仅就词汇量的提升和阅读能力的提高来说,也不是简单的背和看就能有效果,方法也很重要。在重拾英语初期,我先后尝试了大量反复背单词的方法,逐个查生词读原版书的方法,结果废时耗力不说,成效基本为零,差点断了接着学下去的念头。

  至于背诵,精进阶段会很有帮助,尤其是背诵句子,但对于从初、中级水平向精进水平过渡的过程,背诵无疑是持续学习的又一大绊脚石。另外,看电影、看美剧的方法我就直接略过了,因为这些年看过的电影没有五千也有三千,看过的美剧少说也有上百部,生肉看得总归恍惚,熟肉光盯着中文字幕,英文字幕总是停下来查词又太麻烦,这样看必然也是没有效果的。

  走了些弯路后,偶然在知乎了解了二语习得的概念,实践之后真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在实践过程中,我也开始对普遍性的英语学习方法产生了很大兴趣,下面就细细说一说走过的弯路,实践的感受,还有学习的过程中自己的一些总结和想法。

  还有,想说明一下,如果是像我一样自己看的话,以下方法仅适用于有一定词汇基础(有至少两三千的阅读词汇量)和一定语法基础(高考英语在及格线附近)的学习者,如果没有这样的基础,最好还是先跟着初高中课堂教学法来。

  一、单词和透析阅读法单词很重要,这应该没什么疑问。但凡说单词不重要,说英语母语者几千词就能表达所有意思的,不是自我安慰就是不负责任。没错,柯林斯、麦克米伦等学习辞典在对单词进行释义时,都是用很简单的词,这样看起来的确用三五千词就能表达所有意思了,但总不能一提到 Neptune 就只能说 the eighth planet from the sun 吧,这样交流显然太费劲了。另外,如果只在几千词里面打转,可选的学习材料也会受到很大的限制,这样肯定是没有办法提高的。

  所谓不重要,只能是相对来说的。在词汇量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更重要的是拓展主动词汇,精进说写,追求地道等,这时候只能说词汇量不是最重要的,但要是还处在词汇量比较低的阶段,就听信词汇量不重要这种话,肯定是自己坑自己。

  那么,到底应该怎么增加词汇量呢?很多人应该依然是像我一开始这样,找本单词书二话不说开始硬背。

  老话说得好,abandon 放在各单词书第一的位置,不是没有道理的;而我曾经背单词书,毅力还是有一些的,基本能背到 benefit, 不过背到这里肯定也不能 benefit 我,所以,这一次我硬是背到了 yield, 结果呢,不是 yield,而是 yield.

  有人说这样硬背不行,应该在短期内大量反复,及时获取正向反馈,这样就能坚持背下去了。这种说法的支持者众多,那它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一天背50个背不下去,然后别人告诉我这是因为你背得太少了,你得一天背500个。背得多忘得也多?没关系,每天要背的量在这儿放着呢,只要多背多重复,短期内单词量自然能飞速增加,这样及时的正向反馈能让人获得及时的满足感,易于坚持,形成良性循环。这逻辑乍一看挺合理,细想之下简直微妙并感人。为什么这么说呢?两三个月后单词量增加了一两万这种爽快感,你九成九九九九九是体会不到的,但是,开背第二天复习单词的时候,前一天背的百分之八九十都不记得,这种挫败感是你实实在在马上就能感受到的。另外,连背6个小时,8个小时,几百个单词,以绝绝绝大多数人的毅力,一天都坚持不下来,复习更是无从谈起。毅力这东西不会凭空产生,看别人短期背了上万词,打了针鸡血撸起袖子准备开干,真正开始了会发现这鸡血也就能维持三分钟。这样的方法,别说打鸡血了,打着鸡血点滴也坚持不下去。

  村上春树的 What I Talk About When I Talk About Running 中,有这样两句话:Pain is inevitable. Suffering is optional.

  对于大多数学习来说,是一个道理。痛苦无法避免,因为人的本性基本就是懒;但受折磨这件事,用对了方法,的确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学习英语,明明有更愉悦、有效的方式,为什么还要一遍遍背单词,一遍遍放弃,不断去做这么折磨自己的事呢?

  硬背和所谓大量反复的弯路走过之后,我接触到了透析阅读法。一开始只看到阅读两字,我心想阅读么,读就行了,碰到生词就查了积累下来,没什么好说的,我也就没耽搁,马上买了下面几本书:

  书拿到后,我想那就从最薄且最有名的一本开始看吧,于是就翻开了The Great Gatsby, 继续了我的弯路之旅。看的过程中,碰到一个生词查一个,看到长难句就返回去再读好几遍并试图从语法角度逐一分析,就这样,一个小时读了3页且依然一头雾水。 我直觉阅读的思路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实践起来怎么就感觉比背单词还折磨人呢?回过头又细看了透析法,接下来再实践,终于弄清了在词汇量有限的情况下该怎么去阅读和积累生词。

  透析法基于Krashen的二语习得理论。Krashen提出,在二语习得过程中,读和听是写和说的前提条件,要输出,就一定需要有输入。而关于输入,Krashen在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in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一书中提到:...language acquisition takes place best when input is provided that is:(1) Comprehensible(2) Interesting and/or relevant to the acquirer(3) Not grammatically sequenced(4) Provided in sufficient quantity

  也就是说,要使习得最有效,输入材料需满足可理解、有趣或相关、非语法排序,以及大量的原则。此外,书中还提到:I will also conclude that the best methods might also be the most pleasant, and that, strange as it seems, language acquisition occurs when language is used for what it was designed for, communication.

  什么意思呢?语言的出现,就是因为人们有交流的需求,而随着使用、交流,语言也就自然习得了,而且这样的过程肯定是愉悦的。

  那么,具体到透析法上:1、可理解:可理解是输入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如果读的东西是不能理解的,那读进去跟接受到噪音没有什么区别。因此,所选的书或其他阅读材料,一定要符合 i + 1 的原则。也就是说,所选材料必须只在你现有的水平上增加一级难度,太难是没有效果的。

  我大学四、六级成绩分别是435和427,毕业后基本没有再主动学过英语,所以就这成绩也是有些年头的了,而词汇量如一开始所说,仅5000出头。所幸当年高考英语140+,开始看书的时候虽然有些语法概念已经陌生了,但语法规则还是很熟悉的。现在回想一下,我最开始试图读的 The Great Gatsby, 对于我来说,不是 i + 1, 而是 i + 3 的难度:

  如上图,这是 The Great Gatsby 的第一页,仅看蓝框里这一段,所有标示出来的单词在我当时看来都是生词。这样的生词密度,不查词只能是连蒙带猜,连弄明白大意都困难;而一个个查过去,一段下来就要查这么多词,且不说非常麻烦,这样不停打断阅读思路去查词,很容易读得人兴趣全无。这也是为什么透析法强调每两页只查一个生词:如果必须要查很多生词才能保证理解,那一定是书选得太难;反过来,即使每词都查之后能够弄明白意思,查词的过程本身就耗时,再加上思路要不断停下再重新接上,必然导致相同时间内输入的量大幅减少,违背了需要大量输入的原则。

  生词说完,再说说长难句。还是上图蓝框里的一段,205个词,6个句子,除去第5句8个词外,简单粗暴平均一下,每个句子差不多有40个词。这样长度的句子说不上太难,但也绝对不是简单易懂。书如果选得难度不合适,这样的句子不会是一个两个,而是会成片成片出现,这样基本没有办法保证理解的同时能够大量输入。如果非要去读近现代经典文学作品,那么,如果是 Lolita, 你会不断看到这样长度的句子(98词):You have to be an artist and a madman, a creature of infinite melancholy, with a bubble of hot poison in your loins and a super-voluptuous flame permanently aglow in your subtle spine (oh, how you have to cringe and hide!), in order to discern at once, by ineffable signs—the slightly feline outline of a cheekbone, the slenderness of a downy limb, and other indices which despair and shame and tears of tenderness forbid me to tabulate—the little deadly demon among the wholesome children; she stands unrecognized by them and unconscious herself of her fantastic power.

  如果是 Tender is the Night, 你会不断看到这样长度的句子(125词):In an inhabited room there are refracting objects only half noticed: varnished wood, more or less polished brass, silver and ivory, and beyond these a thousand conveyers of light and shadow so mild that one scarcely thinks of them as that, the tops of picture- frames, the edges of pencils or ash-trays, of crystal or china ornaments; the totality of this refraction—appealing to equally subtle reflexes of the vision as well as to those associational fragments in the subconscious that we seem to hang on to, as a glass-fitter keeps the irregularly shaped pieces that may do some time—this fact might account for what Rosemary afterward mystically described as “realizing” that there was some one in the room, before she could determine it.

  如果是 Moby-Dick, 你还会看到如下之变态的句子:Though in many natural objects, whiteness refiningly enhances beauty, as if imparting some special virtue of its own, as in marbles, japonicas, and pearls; and though various nations have in some way recognised a certain royal pre-eminence in this hue; even the barbaric, grand old kings of Pegu placing the title “Lord of the White Elephants” above all their other magniloquent ascriptions of dominion; and the modern kings of Siam unfurling the same snow-white quadruped in the royal standard; and the Hanoverian flag bearing the one figure of a snow-white charger; and the great Austrian Empire, C?sarian, heir to overlording Rome, having for the imperial colour the same imperial hue; and though this pre-eminence in it applies to the human race itself, giving the white man ideal mastership over every dusky tribe; and though, besides all this, whiteness has been even made significant of gladness, for among the Romans a white stone marked a joyful day; and though in other mortal sympathies and symbolizings, this same hue is made the emblem of many touching, noble things—the innocence of brides, the benignity of age; though among the Red Men of America the giving of the white belt of wampum was the deepest pledge of honour; though in many climes, whiteness typifies the majesty of Justice in the ermine of the Judge, and contributes to the daily state of kings and queens drawn by milk-white steeds; though even in the higher mysteries of the most august religions it has been made the symbol of the divine spotlessness and power; by the Persian fire worshippers, the white forked flame being held the holiest on the altar; and in the Greek mythologies, Great Jove himself being made incarnate in a snow-white bull; and though to the noble Iroquois, the midwinter sacrifice of the sacred White Dog was by far the holiest festival of their theology, that spotless, faithful creature being held the purest envoy they could send to the Great Spirit with the annual tidings of their own fidelity; and though directly from the Latin word for white, all Christian priests derive the name of one part of their sacred vesture, the alb or tunic, worn beneath the cassock; and though among the holy pomps of the Romish faith, white is specially employed in the celebration of the Passion of our Lord; though in the Vision of St. John, white robes are given to the redeemed, and the four-and-twenty elders stand clothed in white before the great white throne, and the Holy One that sitteth there white like wool; yet for all these accumulated associations, with whatever is sweet, and honourable, and sublime, there yet lurks an elusive something in the innermost idea of this hue, which strikes more of panic to the soul than that redness which affrights in blood.

  没错,上面这468个词是一段话,也是一句话。

  相比于难度为 i + 3 的 The Great Gatsby 和其他当时看来难度为 i + \infty 的经典名著,The Wolf of Wall Street 对于我来说难度刚好是 i + 1 :生词不太多,两页只查一个生词也能保证读懂;句子也不太难,叙述口语化,描写少,对话多。当然对于任何一本书,都不可能从头到尾平均一个难度,比如描写一般会难一些,而叙事、对话则普遍简单一些,所以不必过分拘泥,只要保证大部分是 i + 1 的难度即可,在大量输入的前提下,一定能保证大量的 i + 1. 虽然18万词、515页的书读下来只析出261个生词,但读完人生第一本英文原著后,终于有了在用另一种语言的满足感,这绝不是背了单词不知道干嘛的虚假满足感所能取代的,而且这样的方法析出来的单词,因为是在大量的前后文下析出的,信息充足,抽象充分,记忆保留率比硬背的高很多,复习时的挫败感自然也低了许多。除此之外,最重要的是,这样的方法看似进度缓慢,但实实在在是可以让人一直坚持下去的。

  2、有趣或相关:外语学习受情绪机制影响,所选材料一定要是有趣的或者与自己生活、学习、工作等相关的,这样读的时候才能尽量关注内容,忘记是在用第二语言看书,进而减少抗拒感。

  相关很好理解,重点说一说有趣。有趣和任何人无关,只关乎自己感不感兴趣。一本书,周围人再怎么说好,评论家再怎么说好,历史再怎么说好,再怎么有名,但你就是没有半毛钱兴趣,那这样的书一定不要去读。Ulysses 作为20世纪最富影响的名著之一,被兰登书屋评为20世纪百佳小说之首,但要是仅因为这样的名头就去读这本书,那结果很可能是刚读两页就开始怀疑人生,被作者意识流到找不到北,很难说再有什么读下去的兴趣。

  其他经典名著同理:许多名著在故事上可以说非常简单甚至是情节稀薄,比如 Virginia Woolf 的 To the Lighthouse, 非要说它有情节,那就是一家人到海边度假,与两对宾客坐在一起吃了顿饭,各自想了些事,另外想去灯塔而因天气不好没能去成,十年后有所变故的家庭重逢,一家人终于去了灯塔。这样的书,仅从情节来看,真的是毫无吸引力;当然,随着阅读、学习的深入,再看真的会惊叹于其语言之美和无比细腻的场景及心理描写,但是,在只是入门没有深入之前,完全不用强迫自己去读一些根本提不起兴趣的书。

  所以,平时喜欢读什么书,英文原版就去读同样类型的;看到什么感兴趣的,就去找相关的书来读;对哪个作者的作品感兴趣,就去找该作者的书大量阅读。我在看电影 Men, Women & Children 的时候,其中一段旁白起听来简直是太有情怀了,查了一下发现这段旁白出自天体物理学家 Carl Sagan 的书 Pale Blue Dot, 于是马上找了这本书看,读完之后瞬间对作者粉到深处无法自拔。无论是作者深入浅出的科普,优美的文笔,还是科普之中、文笔背后流露出的对宇宙的思考,对人类的情怀,都让我觉得只看这么一本非常不过瘾,于是我就上 https://www.goodreads.com找作者其他的书:

  从一到五星给看过的书排难度的话,Carl Sagan 的书难度基本都在四星,书内科学名词众多,句子较长且插入语多,内容经常涉及科学与宗教的辩论,又常引经据典,但是,仅凭我感兴趣这一点,就足以让我连着读完上面10本。

  需要提一下的是,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因其各种悬念总会不断激发读者的好奇心,天然具有有趣的特质,再加上这类书整体用词、用句都相对简单,是原版书入门的极佳选择。不过,如果对这类小说感兴趣,在选书时还是要注意,最好选按正常时间线、单线人物开篇的书看起,如 James Patterson 的书,否则因为内容上没读懂,很容易有语言上也没弄明白的错觉,因为这个放弃读原版书就有点冤枉了。大名鼎鼎的 Agatha Christie 的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Death on the Nile, Murder on the Orient Express 难度都不大,内容都非常吸引人,但书内一般涉及人物众多,而在所有人凑到一起之前,又普遍采用割裂式的人物介绍方式,刚开始读很容易云里雾里。

  3、非语法排序:自然输出的材料,比如小说、新闻,作者只会专注传达内容,肯定不会按语法顺序,如由易到难的语法点来写作,所以这点就不多说了,只要找的是地道的阅读材料,其一定是非语法排序的。同样,如果一本书不重复词汇是3000,这当然不是说有高中大纲的词汇量就可以无生词看下来了,这些书是不会按照任何词汇大纲来写的,只是在表达上用词恰好比较简单,所以如果已经有1万的词汇量,但读 Flipped, The Alchemist 之类很简单的小说还是有生词的话,也非常正常,没有必要在这种地方纠结。

  4、大量:大量的原则也很好理解,你总不能指望每天读三五句就有很大的提高。可以说,透析的本质就是大量与可理解原则的结合,透是为了实现大量阅读,而析则是为了能更好地理解。很明显,如果只析不透,查每一个生词、短语、用法,那么在输入的数量上一定会大打折扣;而如果只透不析,所有不明白的地方全靠猜的话,那么在输入的质量上一定会大打折扣,提高的效果会非常有限。

  所以在初读时,该查的地方要查,但最好选择大多数时间泛读的方式。有些生词在不影响理解大意的情况下,错过了也就错过了,高频词自然会反复出现,一定都能查到积累下来,这样还能够完成词频的自然过滤,而且大量阅读本身就是反复复习生词的过程,而且这样的复习是有上下文的。在阅读的心态上,不要总想着在学英语,要物尽其用,一定要把一本书榨得干干的,尤其是在培养兴趣、养成阅读习惯的阶段。试图用少量阅读积累其中出现的所有生词及用法,无非还是想走捷径罢了。

  原则说完,再简单总结和补充一下。选书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感兴趣且难度适合的,否则难受事小,放弃事大。经典名著因其语言、时代背景,甚至是故事逻辑等与现在多有不同,不建议刚开始阅读的时候就选择。《红字》、《白鲸》、《夜色温柔》等这些书基本会让人在三两页甚至三两句之内放弃,并从此断了看原版书的念头。至于究竟什么样的书是 i + 1 的难度,每个人基础不一样,难度标准也不一样,多看多尝试,几页之内基本都能确定,但最好遵循这样的原则:每两页有词可查,且在每两页只查一词的情况下至少能够读懂大意。

  如果是看中文书,小的时候我们也会翻一些大部头,成年了我们可能也会去看一些语言上非常简单的书,所以综合考虑英语阅读的功利性与非功利性,我个人建议在整体保持 i + 1 原则,并整体不断提高难度的前提下,选书不一定非要下一本比上一本难,中间穿插读一些难度更高但有兴趣能读下来,或者难度很低析不出多少东西的书,都没有问题。我想这才是正常的阅读体验。

  说这么多,就是为了鼓励大家用高效的方法看英文原著,顺便提高词汇量,提升阅读能力,而不是一次次失败后,继续跟背单词死磕。看小说会有情节接下来怎么样了的好奇:杀人的到底是谁?这货最后把自己作死了么?这玛丽苏和那杰克苏到底怎么着了?老人费尽周折后这鱼捕回来了么?所有这些都会刺激我接着看下去。而一个人得变态到什么地步,才会有“我单词背到C打头的了,接下来会有怎样激动人心的D打头的单词呢,想想都满怀期待!”这样的心理。

  二、工具1、纸质原版书虽然 kindle 各种方便,但如果是刚开始读原版书,我强烈推荐纸质书,而且把它归成工具,原因只有一个:初读时,一定会有每个生词都查的冲动,只能用手机词典查词的话,一本几百页的纸质书读下来,基本上就能治好每个生词都想查的病了。

  透析法提出来的时间较早,其每两页限制只查一个生词的的原则,应该是因为在当时手机查词都没有那么方便的时候,大量查词一定会严重耗时并影响阅读质量。而现在依然提倡这样的查词原则,应该只是为了在阅读初期强制培养好的透析习惯。所以,读顺之后,在尽量不打断阅读思路、能保证大量输入的前提下,用 kindle 多查一些生词、甚至每个生词都查也没有问题。当然了,如果一页需要查多达几十个生词,这样的书难度一定是不适合的,kindle 再方便也架不住这样的查法。

  2、kindle + kindle mate + 欧路词典好的透析习惯养成后,这三样东西合起来用,透析原版书、提升词汇量简直不要太方便。流程说起来不够直观,直接上图:

  上图第4步我想单独拿出来说一下。使用 kindle mate 的好处之一是,可以将 kindle 生词本带原文例句导出成txt文件,在复习时,可以先只看生词,记不起来的话,能够借助生词下的原文例句来回忆,这样就不用去硬想,同时也能复习生词的用法。

  透析法建议,查过的生词第二天迅速过一遍,记得的删掉,只留下不记得的之后再复习。但删掉的话总感觉心里不踏实,所以我还是会全部留着,定期复习,对于相对生僻的词,快速扫一眼,而对于相对高频的词,会看一看用法、例句、同义词等。因为每天析出的单词并不多,所以这样过一下花不了太多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

  另外,正版kindle电子书大都支持X-Ray功能,方便捋清人物关系,看《百年孤独》这样的书再也不怕一觉醒来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还有,很多词典查不到的术语会直接列出进行解释说明,省去了上网查找的麻烦:

  还有生词提示功能,可以让你在极度犯懒的时候,连生词都不用查:

  关于欧路词典的词典库的选择,词汇量低的时候肯定只能用学习词典。其中我个人推荐柯林斯(Collins COBUILD)和麦克米伦(Macmillan):

  柯林斯用法详细,基本对应每个用法都会有例句,且单词释义中就能看出搭配,非常适合初期使用。

  麦克米伦很好的一点在于,其他词典中大都放在主词条下的词组、短语,它都会单独列成一个条目,如上图,非常方便查询。除此之外,它的同义、同类词扩展功能也非常强大:

  至于母语词典,我个人偏好美国传统词典(AHD),但到了需要用到母语词典的时候,应该也就不用别人再做推荐了。

  三、发音和听力材料首先,关于发音这个事,发音的确不是最重要的,内容才是,但这两者并没有什么好对立的。

  我以前自觉发音还可以,结果在跟读 ESL Podcast 时,舌头各种打结,后来录下了自己的发音,回头听的时候尴尬症都要犯了,而 ESL Podcast 已经算是相当慢的材料了,所以深觉有系统学习发音的必要。至于练听力,以前基本就是采用公认好材料 Friends 和常速VOA,但前者看着看着就光顾着看字幕乐了,后者听半分钟就有点崩溃了。听来听去没有长进,很大原因也是所选输入材料违背 i + 1 的原则。下面就谈一谈使用《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听VOA还不如学这些”系列以及EnglishPod的感受。

  1、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这本书内容虽然不多,配套音频全部听完也就不到两个小时,但其中每一个音标都会用非常易于理解和有趣的方式进行讲解。只要认真听讲解,认真模仿,可以说三两天之内就能把音标的基础打好,把以前乱七八糟瞎读的习惯都改过来,比如之前学了那么些年英语,我一直以为 /i/ 和 /?/ 、/u/ 和 /?/ 只是长短之分,至于长是多长,短是多短,就全凭感觉了。

  2、“听VOA还不如学这些”系列该系列内容较多,根据个人需求,我只学了下面几项。学完就一个感觉:泪流满面。(1)American Pronunciation Workshop(2)The American Accent Course(3)Mastering the American Accent(4)American Accent Training上面几项课程难度逐渐递增,1和2是视频,可作为《赖世雄精准美国英语音标发音指南》之后继续深入学习音标及发音规则的过渡;3和4是书加配套讲解录音。2和3作者都是 Lisa Mojsin, 结构、内容相似,但后者讲解更加详细,提供的练习也更多,建议都看。

  对我来说,除一点外(objective, lifted 中为什么 t 会发 d 的音;这个疑点后来也在知乎上看到了解答:在英语中,当「s」和「p」在一起,「p」一定都发成「b」的音吗? - 匿名用户的回答),这些材料可以说扫清了关于美语发音的一切障碍,之前任何有关发音的疑惑都能在里面找到解答。比如 months, clothes 这样的复数形式到底应该如何发音:

  又比如以紧元音、松元音的概念代替长元音、短元音后, /i/ 和 /?/ 、/u/ 和 /?/ 的区别真是豁然开朗;再比如 t 的音和 n 的音碰到一起后的省略规则:

  t 的音在两元音中间时的发音规则:

  动词时态的变化很反直觉地不必重读:

  学习这些看似琐碎的规则,除了能够极大改善语音、语调外,在听力中,了解这些规则,能够帮助听懂很多细节,比如听到 adom, rennal, 就能明白其实说的是 atom, rental.

  3、EnglishPod在各类播讲类材料里,EnglishPod 可以说集有趣、可理解等各种优点于一身,绝对是由中级(慢速VOA、ESL Podcast 听起来太慢,常速材料听起来又太困难)向常速听力过渡的极佳选择。

  我在开始听 EnglishPod 并做跟读练习时,词汇量在12000左右,听主持人讲解录音也并无压力,所以并没有按照 Elementary、Intermediate、Upper Intermediate、Advanced 的难度顺序进行,而是按第1期至第365期顺序进行,同时定期复习:

  

  下面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总结的一些有关学习规划的内容,希望也能有所帮助:

  1、学习切忌只想着长期目标,如听说读写样样精通,而忽略了循序渐进的过程。

  2、长期目标最好与自己的需求相关,如学英语的目的就是为了读懂专业文献,那么就没有必要去下功夫练听力练口语。

  3、定好短期细分目标,且目标最好:

  1)可控:确定目标可以实现,比如自己每天只有一个小时的学习时间,那么就不要定听说读写全面展开这样的目标;

  2)有意义:目标的实现会让人有在进步的感觉,如听听 ESL Podcast 的子栏目 English Café,从里面积累一些历史、文化相关的内容,而不是看剧学一堆 "I was like..., and she was like..."这样本来就是糟粕的东西;

  3)可量化:目标必须具体并规定时间,这样就可以确定是否完成了自己定的目标,如每天保证一万词的阅读量,十天读完一本10万词的书,而不是口语流利这种虚无缥缈的目标;

  4)有监控:如果没有超强的毅力,只是自己闷头学,坚持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我也觉得还没开始学东西就到处喊着立志有如立 flag, 但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有人能时不时监督一下,家人也好,朋友也好,男女朋友也好,因为打破自己定的规矩没有任何后果。在给自己定的细分目标时间结束后,可以回顾一下是否按时完成了目标,完成的目标是不是有意义,完成后是否感觉到了进步,如果没有又是什么原因。接下来就可以根据监控的结果,对下一阶段的目标进行调整。而每一个阶段性目标完成后,都能很好地帮助建立自信,以便继续下一阶段的目标。

  另外,如果已经确定找到了好的方法,那么就尽快开始行动,亲自试过才能体会到,普适的原则下也会有很多需要自行调整的地方,而在这样的时候就需要多独立思考,不能任何细枝末节的方法都直接拿来往自己身上套。还有,需要预计到有可能会出现的平台期,甚至是后退期,这种时候尤其需要耐心,并用正确的方法坚持下去。

  最后,单词硬背背不进去?来读原版书吧。

  这篇干货回答全文共15000多字(还附有好多英美国家本土名师的英语教学视频!)。认真看完这篇回答,会让你对如何学习英语产生新的认识,甚至是某些颠覆性的认识 。

  我国语言大师林语堂,他对英语学习方法的论述,应该算是中国历史上最经典的英语学习方法之一。对于现代大部分英语学习者而言,林语堂大师的学习方法,应该称得上最‘相见恨晚’的了吧。

  林语堂(1895-1976)先生是著名的现代文学家、翻译家,他一生 共出版中文集三种,英文著作36种。

  他从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系列的英语教学方法和英语学习方法,至今仍然值得我们借鉴。

  要诀一:学英文时须学全句,勿专念单字。学时须把全句语法、语 音及腔调整个读出来。

  要诀二: 学时不可以识字为足。识之必然兼用之。凡遇新字,必至少学得该字之一种正确用法。以后见有多种用法,便多记住。

  要诀三:识字不可强记。得其句中用法,自然容易记得。

  要诀四:读英文时须耳目口手并到。耳闻、目见、口讲、手抄,缺 一不可。四者备,字句自然记得。

  要诀五:“四到”中以口到为主要。英语便是英国话,如果不肯开 口,如何学得说话?

  要诀六:口讲必须重叠练习,凡习一字一句必须反复习诵十数次至 数十次,到口音纯熟为止。学外国语与学古文同一道理,须以背诵为人 门捷径。每谋取一二句背诵之,日久必有大进。

  要诀七:口讲练习有二忌。一忌怕羞。学者在课堂上怕羞,则他处 更无练习机会。二忌想分数。一想到分数,便怕说错,怕说错,便开口 不得。最后的胜利者,还是不怕羞、不怕错、充分练习的学生。若得教 员随时指正,自然可由多错而少错,由少错而纯正,由纯正而流利,甚 至由流利而精通。此是先苦后甘之法。

  要诀八:读节要精。读音拼写,皆须注意。马马虎虎,糊涂了事, 不但英文学不好,任何学问也学不好。

  1.目标

  英文是活的语言,现代通用的语言。凡是学习英文的人务必认定这个目标,学习现代通行活用的英语(课程)。这个目标认定,方法才不会错误。若把英文看作死的,固定的语言,将来对于文法,读物,发音都要偏重于迂腐的语汇,拘泥的文法,呆板的读音,结果就所学非用了。

  2.听讲写读四事并重

  因为英文是活的应用的语言,所以在会话写读都得注意。语言之为物,自身不能存在,必有写者说者欲传达其意象,也必有读者听者由语言之传达吸收作者说者的意思,然后完成语言之功用。语言也必因说者听者作者读者地位或心境之不同而发生变化。譬如讲文法,以简单的“你”一字为例,这you字,在中文无不译为“你”,但是在语言活用上,你不必you ,you也不必你,因为在实际上,语言与所与语者之间,有身份高低、交情疏密之不同。明白这you 字在实际上之用法,然后可谓懂得you字之意义。中文对非深交的人,总避免“你”字,或称“杨先生”,或称“石甫先生”,而在英文却一律普遍可用you字。再如英文wife,或通常译为“妻”,然在实用上或等于“夫人”或等于“内子”,或等于“太太”,或等于“老婆”,或等于“女人”;必须知道用wife字之时的条件,然后攫得住wife字之神髓。以上二例,都证明辞语非抽象之物,能脱离尔我而巍然独存。文章无缠绵,只是作者读者之兴感;诗歌无悲壮,只是诗人墨客之骚情。不有听讲写读,何以有语言文字?假如偏于任何方面,就所学的也无非半身不遂貌合神离之英语而已,最多如看古代美人的肖像,相貌犹存,音容已邈,发生不起恋爱。

  再就学习的能率而言,凡遇一新字,必口诵耳闻手写目视,然后容易认得,容易记得。犹如习字之人,不但要多阅碑帖,且必肯研墨挥毫,下实际工夫,才有实际成效。现在中国学生念英文,多犯这种毛病,只肯玩赏宝帖,不肯执笔临摹,结果不能真实领会书法之笔意,且失了习帖上之真正快乐。昔王羲之习字,池水尽黑,有了这样苦工,才是得了此中的乐处。学习英文道理也正如此。

  3.口讲之重要

  在听讲写读中,口讲尤为重要,尤其是在初级的时候。这并非说我们学习英文的目标,只在能讲几句英语,实在因为方法上应当如此。自然能看不能讲,只可说是半身不遂的英语,但即使目的不在口讲的人,在学习之程序上,为求基础之稳固习惯之养成,进步之神速,文理之清顺,都得如此。这有几种理由。第一,口讲可多得练习,因为口讲是学习的最轻便的方法。如在班上,大家肯讲,每小时总可说十几名英语,对不对且不管,但已确多得练习机会无疑了。如教员令学生在家造句,每课最多交三句,已经有点困难。第二,文法对不对,全在习惯,造句总是慢慢推敲出来,养不成什么习惯。口讲之妙,在使学习的人在不知不觉之间吸收英文的句法,有一句话,不费心思,脱口而出,初有疑难,久而久之,自能顺口,到了顺口之时,英文句法已在不知不觉之间学来,比写作时算什么主格宾格,强似多多了。第三,口讲的话都是自自然然说出来,少有堆砌奇字,矫揉造作之弊,因为口讲应答之间,不容你矫揉造作。试将通常社论与名人演讲稿比较一下,就可显然看出这个分别。英文最重自然清顺,写英文必有这口讲为基础,写出来才读得下去,不然满纸都是字典上找来填上的奇语僻字,用上去一无是处。所以概括的讲,英文写作必须以口讲为基础。第四,文字之有音调,犹如人之有声容,许多诗歌散文抑扬顿挫之妙,都须朗诵才可体会出来。不会读好的人,总不会完全领略此中的妙处。所以口讲的练习,于将来文学之玩昧,也很有裨益。

  4.直接教授法之用处与范围

  凡谈外国语教授法的人,都讲到直接教授法。所谓“直接”是外国语直接表示意思,不靠本国语翻译。因此法是小孩学话的法,故又称为“自然教授法”(凡侨居外地直接学外国语,也可谓直接法)。因为抽象观念不易直接表示,故直接法每由具体物件,如衣帽、钟表、耳目五官等教起,故此法又称为“物体教授法”。但是物体教授法范围极狭,臂如教家禽野兽时,不能全数将家禽野兽搬到课室来,所以平常总限于最初的二十课而已。其余须以图画代替实物。或用联想方法表示抽象意义。在此层上,有便有不便。譬如糖盐可以带到课室来,而甜咸之味,却不易表示,除非由教员表演尝味之神情不可。所以极端主张不用鄱译者矫枉过正,常自讨苦恼而已。专重翻译以为练习,固然根本不对,因为鄱译时使学者心中时有本国语观念,译入英文,定然不成功,但是在许多解释意义的地方,一二字翻译出来,省却许多周折。再如叫学生译整句的意义,或述其大旨,再令以自然英语译出,是有益无损的;若令字字对译,再使叠字成句,则利少弊多。

  例如“快下雨了”一句话,若整句译来,为it will rain soon,可译为it is going to rain now 也未尝不可,因为这译法不背整句的意义。若用字字对译,学生心中必先形成quick come rain already 这么一句,待来改正,已有文法上、习惯上的种种困难了,况且把这四个字如何改,都改不像真正的英语。

  5.注重仿效与熟诵

  学习英语唯一的正轨,不出仿效与熟诵;仿效即整句的仿效,熟诵则仿效之后必回环练习,必使能顺口而出而后已。凡能依这方法读英文的,无不成功,而且这极容易,真是学习英语的康庄大道,其应用远超出于物体教授法之上,初级高级都可适用。须知小儿学语神速之秘诀,也不过仿效与重叠练习而已。这是与旧式以文法入门的方法,根本相反。譬如文法第一课说a是indefinite article,the是definite article,但知道这有什么用处?a , the 二字的用法与省略,一百个留学生中没有五个人能有十分把握,可见所讲文法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旧式的文法家以为下定界说,指出造句的楷则,叫学者按这楷则字字照填,便可成句,实在完全是梦呓。不但这方法极迂腐难行,就使按规则填好,也未必是顺口的英语。学者最要的警语,是少用堆砌工夫,学时必整句吞下去,再整句吐出来,其文必顺,其音必正,句法必通,用字必当。若凭字字译成英语,再依文法规则慢慢叠成句读,必一无是处,劳而无补。

  例如以上“快下雨了” it will rain soon一句只须整句念好,三数次已可成诵,文法关系,暂时都可不管,只把这句法吸入脑中,不但再出口时可保无误,下次要说it will clear up soon . it will stop soon . he will come soon. You will die soon .心中早有此句的模范,不期然而然,说出都能合于正轨。

  所以学者最要二事:

  1)凡学英语,必学整句,不觉中将其句法音调整个吸入。

  2)每日选二三句,回环熟诵,此数句读音必正,出口必熟。如此半年,操英语能力必大进。

  6.普通原则

  以上所述,可大略合并为具体的学习要则十数条。兹将《开明英语读本》卷前之普通原则中有关系的十三条译出如下:

  1) 打定口讲的基础。只要能达到这目的,任何方法都可用。

  2) 学生在课堂上,必须踊跃参加练习,不怕错,不怕扣分数。假如分数足减少学生练习的勇气,则教员应暂时毅然废弃分数。

  3) 凡遇新字,必耳闻口讲手写阅读四事并重。

  4) 应尽量在课室里操英语,听英语,借以吸收英文句法。

  5) 注重仿效与熟诵为养成正当习惯之最好方法;不可偏重理智的分析及文法规则等。

  6) 句义字义不明时,可鄱译方法,但不可专用翻译为练习方法,翻译句义之用处,在于作比较,研究本国语与外国语说法之不同。

  7) 注重字之用法;字义应看做活的,生动的,有变换的。不知一字之用法,不能算为懂其意义。

  8) 注意日用成语虚字;常见之字用好,大体已备,生僻之字不难安插下去。

  9) 凡有意思要表现,必因教员的利导,毅然尝试。

  10) 凡说英语,必说全句,不可仅限于yes, no 等字。初时或觉其难,日后必有进步。

  11) 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在读本上,看见同类的变化,发生疑问,即求文法的指示,以为解决。得了文法的指示之后,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以为印证。

  12) 必须有写作的练习。

  13) 拼音须精,读音须正。

  7.方法要领已如上述,兹更就学习阅读、文法及语音的方法要点分列叙于左。作文会话等表现动作即附于文法项下。

  语汇

  8.语汇语法语音之分

  语汇英文就是vocabulary,就是语言的内容本质。语法(文法)英文叫做grammar,是讲某种语言中表示意念关系的种种方法。语音就是读音(phonetics)。这三个区别略与中国小学家所分形、声、义三学相仿佛。说文等于文法;音韵等于发音学;训诂等于语汇。所不同者中国小学业是以文字为主,学英语者却必须以语言为主。故如在中国小学,说文及金石之讲文字的变化构造,而在文法,却须讲语言字句的变化与构造。然其同属于一类的研究,注重构造化合的原则,则两者实处于相等的地位。(旧式文法一部分专讲字形的演变,名为“形态学”(morphology),则与字形之义尤近。)

  9.目标之重要

  语汇既为语言之本身内容,其概本重要可知。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你炊,必先有米,然后用得着巧妇的烹饪功夫。学英语者每病辞字缺乏,不能达意,犹如初写白话文的人,只能说美人“好看”,她也“好看”,而别一个她也“非常好看”,第三个她“不大好看”,却不能用“娉婷”,“曼丽”,“轻盈”,“绰约”等字样。说人不好看,就说“难看”,也不能用“其貌不扬”“面目可憎”等字样。反过来说,文章做不好的人,专会堆砌僻字,使弄玄虚,用些什么“颜如舜华”,“沉鱼落雁”,“羞花闭月”等搔不着痒处的俗套,而不能用明眸皓齿,纤妍洁白,不长不短,不肥不瘦等自然通用的成语。所以对于学习语汇的目标不能不注意。

  10.语汇贵自然

  中国留学生及非留学生写起英文来,都是韩三苏的变相。须知韩文柳文好则好矣,无如在英文里边读起来,总是高雅有余,切实不足。上焉者还有韩文之古气磅礴,下焉者只像童生学做不通的六朝文,不但读者不知所云为何物,结果言之无物,落了虚浮的毛病。实则三代古文所以胜于六朝,一句话说,不外自然本色而已。说其所当说,其义足以应付,其文又能自然符合当日的语调。太史公之文所以高不可及,其实就是他能自然充实,倘使不人做起太史公语汇之研究,必发现其言辞之丰富,且多实质器用动作之形容词。

  因为中国文学有这样的一种传统观念,所以学英文的人也最喜用长字,拉丁名词。然而现代英文固是一种雄健丰富、不离本色的语言,英文文学也未入了萎靡浮华的时期。真正的好英文还是多少带点街谈巷议或是文士雅谈的气味,英文谓之有smell of the soil, 正与司马迁之文相近。譬如swift称为“英文散文巨擘”(master of English prose),我们看他的《小人国》,文是如何的浅显流利,味同嚼菜根,并不像吃燕窝鱼翅,然而真懂饮食的人才知道“尝尽天下美味不如菜根甜”。学英文的人必须注重学这种浅常见的字的用法。这种字用得好,用得老,才是入了英文文章的正宗。

  现在且举几个例。我在《开明英文文法》第188页曾经说到这个道理,举五个例。在这几个例中,B条的成语都是最易而最好的英文,A条的成语都是不如B条的成语的生动达意。

  (甲)有一位大学教务主任说所计划的课程科目足以代表中国今日社会的各方面变迁,用了这么一句(A)it epitomizes the processes of modernization of China,这是真正哲学博士的英文,同这一句话,可以说(B)“it sums up ,in a nutshell ,the various phases of changing China.”

  (乙)有一位文字极漂亮的语言学家沙比尔氏,他要说语言演变之趋势不说(A)the tendency of language ,却用一个比较不抽象的drift 字,说(B)the drift of language

  (丙)要说劳意乔治与守旧党吊膀子,与其说(A)Mr. Lloyd George’s efforts at pleasing the Conservatives,不如说(B)Mr. Lloyd George’s flirtations with the Conservatives

  (丁)要说麦唐纳首相认真对付问题,与其说(A)Mr MacDonald began to deal with the problem directly.不如说(B)he came to close grips with the problem.

  (戊)要说根究经济困难的焦点,与其说(A)try to locate the economic distress不如说(B)try to find out where the shoe pinches.

  所以英文要学好的人,不应先注重epitomize, processes ,modernization, tendency, locate 等字,应先注重nutshell, drift, grip, flirtation ,shoe ,pinch等比较不抽象,比较有实质印象的字。这一类字用得好,英文必好。

  11.注重常用的字

  照上所讲,这道理已很明白。凡学者必由所谓成语学起,常用成语学好,抽象的字如“趋向”(tendency)“近代化”(modernization)不难安插下去。中国学生喜欢读Macaulay的论文,其实这种文章尽管到大学程度时看了念了,不值得如何咀嚼。要尽量吸收英文常用成语,还是读Stevenson ,Dickens ,Bennett 等的小说,及Chesterton,Shaw,Heywood Broun, Hilaire Belloc的小品文。大概小品文、戏剧、游记、书札一类的文字,都富于常用成语,因为近于语体。

  12.注重近代文

  近代英文历史虽不很长,但文字的用法各代不同。现代人总须学现代文。例如Addison,Goldsmith十八世纪的文章固然很好,但决不能给我们学习现代成语的机会。现代语言是与现代文化俱进的。所以学生到了第四五年时候须赶紧读日报杂志一类的英文。自然第四五年未必有看日报的能力,但是选得精当,实在有不少现代游记,谈话,访问,记事,书札浅易文章可以做阅读材料,如通常应用会话等。好的文法也应用现代话为例,不应如纳氏《文法》,专引英文名家著作之句为例。能做文法的人,为什么不会做几句现代语为例?好的字典,如《简明牛津字典》,举例都是由通常报章集下来的,或由作者自撰(见该书序言),并不要去引经据典,拉一莎士比亚、米尔顿等人做招牌。这部字典的好处,就是名副其实,真正是现代通行英的字典“dictionary of current English ”。我久有意编一现代文选,作《开明英文第四读本》,材料全由现代报章搜集,可惜到现在尚未着手,至为抱歉。

  13.学习语汇的方法

  凡一人讲话时所用的字必与看书时所不懂的字不尽同,看书时所能用的字,又未必做文时都能使用。譬如我们读得懂莎士比亚文章的人,未必就能使用莎士比亚文章中的辞字。犹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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