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公布几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实案例!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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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侦办这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时,民警听到来自家长和学生最多的一种声音就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更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二章第七条、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参军入伍政治审查不合格的具体情形,其中包括“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有偷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不良行为的”《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相关法规也明确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由此可见,社会上流传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会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也不承担刑事责任”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依然会根据其违法犯罪的情节依法给予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会影响将来的升学、就业等现实问题。所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在伤害他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针对频频发生的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献县公安局乐寿派出所在依法查处的同时,通过“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法制进校园”活动、发放“打架成本卡”等系列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向未成年人宣传学法、懂法、守法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民警提示]:“未成年人”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和“保护伞”,让孩子学会做人、做事、求知,让孩子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让孩子懂得感恩和关爱,让孩子懂得诚实和守信,让孩子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让孩子懂得自己要为自己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这是家庭、学校、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制教育的义务,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责任,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加大加强普法教育力度,让每一个学生具有法制意识。让我们共同努力,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让孩子们的青少年时光充满正能量,给孩子们一个光辉灿烂的明天。因案件中涉及的当事人均为未成年人,为保护个人隐私,案件中均为化名。特此声明。

  来源:乐寿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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