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学生及未成年人医保扣费有疑惑? 社保姐姐来解答!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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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1:请问我要怎样查询我小孩的医保扣费情况?

  若您的孩子参保时,社保系统登记了监护人信息,监护人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注册成功后(下同),查询孩子的医保扣费情况,依次选择: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信息查询→居民医保缴费→查询条件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2021年”。若社保系统未登记监护人信息,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添加新用户信息后查询您孩子的医保扣费情况,依次选择: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点击右上角,绑定新用户→输入孩子的个人信息。Q2:我在珠海市外参加了医保,同时也参加了珠海市城乡居民医保,但今年告诉我不能同时扣费,是怎么回事?

  您好,国家医保信息系统显示您在珠海市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在市外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保或已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根据国家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同一参保人同一时间段内不得重复参保,为此我市暂停扣缴您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1、若您已在异地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您不得重复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我中心将按规定终止您在我市的医保关系,您可按规定享受异地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2、若您在异地参加了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请您及时办理异地医保停保手续,您的异地医保停保后,我市将恢复扣缴您的居民医保费,您也可以选择保留异地医保,请及时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停保手续。

  3、若您在异地参加了居民医保且已缴纳本年度的居民医保费,您在2021年下半年将不能缴纳我市居民医保费和享受我市居民医保待遇,请您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异地医保停保,我市将从2022年1月开始恢复扣缴您在我市的居民医保费。

  您可通过“珠海社保”微信公众号、“珠海医保”微信公众号、“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办理我市居民医保停保手续。Q3:我想修改我小孩医保的扣费账户,请问该怎么修改?

  您可在“珠海社保掌上办”微信小程序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网上服务→业务办理和查询→医疗生育保险办理→居民和未成年人信息变更(以母亲名义参保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目前无法通过线上办理变更业务)。Q4: 我想给小孩买医保,请问扣费账户是不是必须要用小孩的社保卡账户?

  您好,扣缴账户可为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以母亲名义参保为父母任一方)在市内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华润银行下属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Q5:我已经给我小孩的医保扣费账户存足余额了,但收到短信说余额不足,一直没扣费,现小孩发生医疗费用怎么办?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我市2021年5月26日起正式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目前系统仍在完善中,部分医疗保险业务查询与征收异常,待系统完善后我中心会再次将征收计划推送至税务部门。期间若发生住院医疗费用,请参保人先自行垫付费用,待扣费成功后回医疗机构补联网结算。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Q6:我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去年缴了440元,今年只扣了220元,我小孩的医保去年缴了210元,今年只扣了140元,是不是扣错了?

  您好,没有扣错哦。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学生和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的缴费标准为210元/年,本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440元/年。而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将基本医疗保险社保年度更改为医保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珠医保〔2021〕49号),从2022年起,医保年度与自然年保持一致,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此,2021年7月至12月为医保年度与社保年度转换的过渡期,过渡期医保筹资标准按半年标准筹集。2021年7月26日起开始扣缴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2021年7月至12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二档,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缴费标准不变,依然为每人每年440元,扣缴2021年7月至12月的费用即为220元,而学生和未成年人个人缴费标准在去年标准上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扣缴2021年7月至12月的费用即为140元。

  来源:珠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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