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5名00后未成年人“人体藏毒”冒着生命危险赚钱,真实原因...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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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碰毒品,万劫不复。

  这是所有成年人都知道的道理,

  但是孩子们知道吗?

  近日,一份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8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陆刚(化名)等人,出资雇用多名未成年人以体内藏毒的方式,多次绕开海关走私毒品海洛因入境,后再运输至四川、湖南等地。

  据了解,该案共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其中5名是未成年人,均来自云南文山。这些孩子运毒的初因都是为了——赚大钱。

  藏在未成年人肚子里的60粒海洛因毒品

  2018年9月17日,南京乘警在巡视车站时,抓获一名自称到湖南投靠亲戚的毒贩。

  该毒贩叫丁康(化名),是一名32岁的广西男子。丁康被抓前,正用手机遥控指挥一名网友冯强(化名)在湖南怀化某酒店房间里进行人体排毒,当时已有部分毒品排出体外。

  随后,怀化警方在酒店内将冯强控制,并在厕所垃圾桶里发现了未清理干净的排泄物,同时查获一包可疑物品,内有28粒颗粒状物体。

  在医生指导下,经过一天一夜多次排泄,冯强最终排出32粒长约3.8厘米、直径约1.8厘米的白色圆柱状物体。

  毒品的危害众所周知,而在体内藏毒运毒,更是危险。首先,藏毒者将包装好的毒品生吞下去,或塞进肛门,到达目的地后才能排出。

  一个人一次可在体内藏毒500克至1500克,毒品可在藏毒者体内停留约4天,其间藏毒者基本不进食,由于胃肠的蠕动和胃酸的腐蚀,一旦外部包装破损,随时可能丧命。

  而本次案件的藏毒者冯强,来自云南文山,是一名出生于2001年8月的未成年人。他的角色是“背货马仔”,俗称运毒“骡子”。

  之所以选择用身体运毒,是为了钱。

  冯某对自己排泄出的306.69克毒品签字确认

  冯强早早辍了学,去到广东打工,有次手头紧张,他就找到了老乡高云帮忙。

  高云告诉冯强,有一个活来钱快,一次能挣1万元。并将丁康介绍给冯强。年轻的冯强没有仔细询问是什么工作,只听来钱快就马上答应了。第二天,高云就发来路费,不仅包括吃喝住宿费,还有烟钱。

  在高云指挥下,冯强来到境外的缅甸某酒店内接受特殊培训,练习吞咽苹果条。此时,他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

  冯强被带到境外后遭到人身胁迫,控制他的人说,要么打电话让家人汇两万元赎金放人,要么同意参加运毒,获得高额报酬。在威逼利诱下,冯强抱着侥幸心理,准备“干一票”。

  2018年9月16日,冯强吞下用塑料膜包装的60粒毒品,经过多次辗转,在毒品运达目的地之前被警方抓获。

  有毒贩就有贩毒团伙,在贩毒团伙中,还有很多像冯强一样的未成年人。

  “人体藏毒”也有产业链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很快就查到了冯强的老乡高云。让小编震惊的是,高云出生于2001年3月,也是一名未成年人。

  高云的角色是马仔中介,通过拉人头方式谋利。介绍的马仔每成功完成一笔毒品运输任务后,他就能拿到2000元薪资。

  在高云手下的马仔中,除了冯强,还有马龙(化名)、李翔宇(化名)、谭刚(化名)等背货马仔,都是未成年人。

  他们都来自偏远的云南文山地区,文化程度低,初中没毕业就到广东打工。被高云诱惑后,抱着想赚快钱的心理,4人陆续加入了一个“海外打工月入过万”的QQ群。

  之后来到中缅边境,被贩毒团伙限制人身自由。经过长达1个月的威逼利诱和洗脑,4人最终屈服于贩毒团伙头目,成为藏毒马仔。

  2018年11月13日, 马龙在缅甸勐拉一宾馆内吞下用塑料膜包装的58粒毒品后,被送到云南景洪市。两天后,他乘飞机到成都时被警方抓获。

  2018年12月15日,李翔宇在缅甸勐拉一宾馆内吞下用塑料膜包装的56粒毒品,后前往嘎洒机场。次日9时许,他被警方抓获。

  一袋食用盐的重量约为250克,而冯强、马龙、李翔宇每人体内藏毒重量达三百多克,几十粒毒品,如果有其中一个毒品的包装坏了,就会危及性命。

  如果毒品成功运送到目的地,小编不敢想象,又有多少人为此丧命。

  一方冒着生命危险赚钱,一方用钱去消耗生命。这样的交易有什么意义,恐怕只要当事人才能找到理由说服自己。

  警方根据这条“人体藏毒”产业链,查清了这个贩毒团伙的底细。

  这是一个以“飞哥”为首,马仔头目、马仔中介、背货马仔组成的四层级组织的跨国贩毒团伙。

  幕后老板“飞哥”是出生于1994年4月的陆刚(化名),老家在贵州独山县。

  2018年12月25日,陆刚等人在云南省临沧市被抓获。2019年1月14日,马仔中介高云在云南省麻栗坡县某网吧内被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判决如下:

  陆刚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丁康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高云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9000元。

  李翔宇、冯强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处罚金7000元。

  上述案件只是毒品案件中的冰山一角,毒品案件发生在全国很多地方,每年的毒品犯罪案件数据更是吓人,小编找了往年的几个数据:

  2014年,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59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9万人;

  2015年,全国共查处有吸毒行为人员106.2万人次,其中新发现吸毒人员53.1万名。

  2016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4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6.8万人。

  毒贩涉及男女老少,毒品种类繁多,藏毒方式千奇百怪。

  很多人因为一时贪念成为毒贩的傀儡,小编提醒大家,尤其是未成年人,毒品不能碰,一碰就是万劫不复。

  未成年人何以沦为贩毒“骡子”

  未成年人为什么会走上人体运毒的道路?相信大家心里都有了答案。

  很多偏远山区的孩子早早的就辍了学,大都初中都还没毕业,就跟随同乡人到外地工厂打工。但十几岁的孩子根本受不了工厂的差条件。

  因为定力不足,社会经验少,贪图便宜,法律意识淡薄,只要有人稍加诱惑,他们就会心甘情愿的去做任何事情。

  未成年人的身体素质相对较好,对毒贩来说能多吞(海洛因)就能多赚。于是未成年人成为毒贩的下手目标。

  小编在网上查了查类似案件,发现有一个共同之处,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贫困,且大部分孩子是在父母离异、没有管教和监护的状态下成长。

  一方面,他们并不知道对错,没有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很容易成为他人犯罪的工具。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在求职找工作时,缺乏必要的教育和引导。

  对于这些孩子,小编觉得可恨又可怜。

  仔细想想,作为成年人,尽管我们有分辨是非的能力,但也不敢百分百保证自己能完全避过所有陷阱,更何况是孩子呢? 近几年,云南打击贩毒团伙的势头越来越猛,相信以后与毒品相关的案件会越来越少。同时,小编也希望,不要再有未成年人被牵入任何犯罪案件。

  遵纪守法,远离毒品

  禁毒工作,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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