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十八岁出门远行》:大咖孙绍振的解读及一些逻辑谬误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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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生宝

  《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余华的成名作,它最早发表在《北京文学》1987年第1期。以荒诞的手法叙写了一个十八岁的小男孩初次出门远行的生活经历。

  王蒙先生认为,《十八岁出门远行》写出了“青年人走向生活的单纯、困惑、挫折和随遇而安。”

  在孙绍振先生的《踏上人生的旅途,寻找精神的“旅店”》一文中,作者把“荒诞”和“反常”设定为此文解读的两个关键。

  其实,这两点只要是有一定鉴赏能力的读者都能感受到,而孙先生在此文中把他惯用的“孙氏解读法”演绎得淋漓尽致。

  据他自己曾经的追溯,此种学问的研究方法来自于来自于朱德熙先生,并且孙先生给它一个有趣的命名——朱德熙式剥笋法。

  2

  孙绍振先生认为《十八岁出门远行》是一篇探索性小说,即对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有所突破。

  这种突破首先表现在情节的反因果性。

  当车上的苹果被人抢了,“我”本能地去和抢夺者搏斗,被打得头破血流,而司机的表情却“越来越高兴”,“我”被打得“跌坐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而司机却“站在远处朝我哈哈大笑”,抢劫者开来拖拉机把卡车的零件都拿走了,而司机却“把我的背包抢走了。”

  这样的反常,在常理中是不存在的,除非司机是一个“神经病”,而“神经病”又如何能驾驶汽车呢?

  孙先生解读的定位,从读者一般认识出发,但又不局限于此。他解读的目的就是把大家还没有搞明白、弄明白的“反常”解释的更加清楚和合理,而这个解释,显然并非是孙先生的首创。

  所以,孙先生在开始就引用了夏中义先生的解读——小说中冲突的性质是童年经验与成人世界。

  “何况在一个本质暴力的世界,唯一的存在方式只可能是暴力。抢劫者和被抢劫者在这样的世界面前可以是‘同谋’。受虐着同样也施暴着。以暴抗暴,以此取乐,暴力的循环获得了滋长的蔓延的土壤。”(夏中义主编《大学语文导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P18-19)

  孙先生认为这个解读还可以深入,以充分理解文章的荒诞性,即通过“反常”的梳理引向“荒诞”的解读。

  《十八岁出门远行》的“反常”,除了情节的“荒诞”和“人们违反常识”外,作者在语言上也进行了“探索”,不是普通的惯常表现,而是在语言的趣味性上下足了功夫,如:

  “这年我十八岁,我下巴上那几根黄色的胡须迎风飘飘,那是第一批来这里定居的胡须,所以我我格外珍重他们。”

  “我”被打后的描写——“鼻子软塌塌地不是贴着而是挂在脸上”。

  “我就这样从早晨里穿过,现在走进了下午的尾声,而且看到了黄昏的头发。”“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

  ……

  枚不胜举。

  其实这些特别的语言用“趣味性”来概括仍然显得不足,这些语言也是“反常”的,但这种“反常”似乎未被孙绍振先生纳入“探索性”的行列。

  而他对“荒诞性”探讨提出了一个更为深入的问题——即“荒诞的聚焦点”在哪里?

  3

  我们知道,《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文的荒诞是多层面的,而其中的集中点在什么地方?

  或许很多读者都没有思考过。

  文本的荒诞本来是一个阅读感觉,而对于多重“反常”的层次蕴含中去探讨“荒诞的焦点”,这就对读者来说是个深刻的解读能力考察题。

  孙先生认为,《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文荒诞的焦点“不在抢劫者的快乐,而在被劫者的快乐”。

  显然,孙先生并不觉得“语言的荒诞”是本文“荒诞”的焦点,或者说是“本质”,孙先生的观点是聚焦于文本形象的“情感”之上的,非常具有创造性。

  孙先生用三个层次的理由来阐释自己的认识:

  “首先,被损害者对于强加于己的暴力侵犯,毫无受虐的感觉,相反却感到快乐;

  其次,被损害者对为自己反抗抢劫付出代价的人,不但没有感恩,相反还加以侵害,并为之感到快乐;

  再次,除了施虐和受虐,还有更多的荒谬渗透在文本的众多细节中。”

  我们对此三个理由再进一步分析,第一个理由是从情感角度讲被损害者表现得荒谬,第二个理由是从行动角度讲被损害者的荒谬,第三个理由是许多有待挖掘的的荒谬。

  这种认识是有创造性的。但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

  “被劫者”就是“受虐者”或“受损害者”吗?

  在“抢苹果”事件中,“被劫者”本来是“司机”,后来“司机”也成了“抢劫者”,而“我”则成为“被劫者”,文中到底有没有写到“我”被抢劫后的快乐呢?

  似乎没有。

  整个事件中的“我”,从“愤怒”到“愤怒的力气都没有”到“遍体鳞伤”到“恐惧”,没有看到一丁点的快乐,反而是“绝望”。

  所以在这里,孙先生文中的“被劫者”的概念内容(范围)是含糊的。

  其实仔细梳理文本,我们发现,“被劫者”和“受损害者”应该指“司机”和“我”,而“受虐者”仅仅指“我”,而“司机”后来也变成了一个荒诞的“施虐者”。

  从这个角度讲,孙先生在此部分的解读分析,就缺少一个合理的逻辑。

  其实,孙绍振老师的很多文章,都是跳跃性过多,“他明白而读者不甚明了”的情形时有发生。有些人调侃地说,这就是“孙氏特色”。

  “不明白这一点,就看不明白余华为什么要通过一个孩子的眼睛来看这种现象。”究竟要明白哪一点呢?

  “余华之所以不写鼻子被打歪了的痛苦,那是因为他要表现人生一中特殊的状态——感觉不到痛苦的痛苦: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痛苦不已,呼天抢地,而在性命交关的大事上麻木不仁。这是人生的荒谬,但,人们对之习以为常,不但没有痛苦,相反乐在其中。”

  什么是“感觉不到痛苦的痛苦”?“感觉不到痛苦”那还有痛苦吗?“在鸡毛蒜皮的小事上痛苦不已,呼天抢地”明明不是“痛苦不已”吗?怎么又说感觉不到?

  这又是孙氏逻辑的误区。

  所以,顺着孙先生的思路,避开他的逻辑谬误,准确地讲,应该最让我们诧异的是“司机的快乐”,他的这种“自虐式的快乐”是发展的,来源于文中他的角色发展变化。

  从“受虐者”变成了“施虐者”,从“被劫者”变成了“抢劫者”,这种发展暗示的是“人的成长”,从“我”——一个孩子的眼中,体察“人的成长”,从“被虐”到“主动施暴”,这个发展当中有多少“麻木不仁”的“历练”啊!而此次经历才真正是“我”成长的开始!

  4

  孙绍振先生解读文章的结尾部分简单涉及了《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文的“语言”。

  我们通常以“诗意的语言”来赞赏文学作品语言的美丽和耐人寻味,而孙老师提到了一种特殊的语言形式——反诗意,就是用一种调侃、反讽、“丑化”的方式来塑造情境——“要造成一种煞风景的趣味”。《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文中最为显著的例子就是:

  “我看到那个司机高高翘起的屁股,屁股上有晚霞。”

  本是一个美妙的黄昏,却被一个“高高翘起的屁股”煞了风景,但这种“丑化”中却又有“诗意的味道”。

  显然,这种“反诗意”的语言行为,绝不是简单的“调侃”。

  我们再回到文本,联系那个司机的所作所为,些许“悲伤”和“沉痛”就冒了出来。

  另外,文中”迎风飘飘的黄色胡须”“挂在脸上”的鼻子等富有艺术特色的语言描写,在孙先生眼里,都有特定的、诗意的“象征”。

  特别是文本中“旅店”的特殊意味,非常耐人寻味。

  这个在文中重复了15次的“词语”,其作用和“搭车”是紧密相连的,因为找“旅店”才“搭车”,然后才有了“我”后面一系列的行为,以及“我”看到的一系列“荒诞”的情景。

  所以,孙先生认为,“汽车”象征着“人生的险要,人生的荒谬,精神无处安放。”

  他的这个认识,涉及到对文本结尾部分的解读。

  孙绍振先生甚至认为文本结尾的叙写是对“人生荒谬”的消解——“可到了这里,突然没有了荒谬感,没有了邪恶,相反有了诗意的、温暖的归宿。

  而这个归宿恰恰就是象征着心灵没有归宿的汽车 。”这种看法非常有趣,而且新颖别致。

  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一文的结尾,“旅店”和“汽车”其实已经融为一体了。

  旅店和汽车都有“藏身”“休憩”的作用,而到最后让“我”温暖的却是这个发生过“悲惨故事”的汽车,而这个汽车已经“遍体鳞伤”,“我”也遍体鳞伤,“汽车”只是“我”的一个外壳。

  “汽车”对“我”而言,“成了我心灵的‘旅店’,成了我精神健全、心寓温暖的确证。”

  所以,对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我”来说,“遍体鳞伤”的身体和“遍体鳞伤”的心灵就是这次出门结果的最好证据。

  而这个结果,就是“我”十八岁永远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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