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终难逃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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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多公里的行窃路,当年盗窃的小青年如今也已熬成中年大叔,正义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近日,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李某盗窃案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依法判处高某、李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5年2个月,并各处罚金5万元。

      2004 年,家住贵州省某县的高某、李某伙同另外两名同乡企图前往济南市偷盗保险柜。一行人到达济南火车站后,看到公安机关张贴的宣传标语,气焰顿时消失了一大半。几个人当即合计更换作案城市,通过查看地图及多方打听,发现淄博市博山区是老工业区,周边交通便利,方便实施盗窃,遂确定为盗窃目的地。随后,一伙人赶往博山区,积极寻找作案场所,等待作案时机。

      经多次踩点后,2004年10月11 日凌晨,高某一伙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具,翻墙进入博山区一工厂院内,迅速找到财务室的位置,按照事先商定的分工,高某、李某两人撬门入室行窃,另外两人在门外“放风”,在撬开财务室内的5个保险柜后,将保险柜内的钱款全部洗劫一空。作案成功后,高某等人在路旁每人分赃数万元,连夜逃出博山区回到贵州老家。回到老家后,几人各奔东西以逃脱警方侦查。因受当时侦查设备和手段的制约,案件迟迟未被侦破,几人自恃成功逃脱法网,在随后数年里高某、李某更是无视法律,多次实施盗窃并被判刑,在审查环节中均未交代 2004年作案“前科”。

      2022 年,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开展“利剑2022”专项行动,将涉企积案侦办作为工作重点,全面梳理涉案线索,紧盯关键证据,于 8月18日、26日分别将嫌疑人高某、李某抓获归案。

      检察官介绍,2004 年博山一工厂财务室失窃案损失金额为13万余元,该数额巨大,法定刑为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档最高刑期为10年。追诉时效为15年,如今已过去18年,但其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高某、李某分别在2007 年至2012年间又多次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两人至今尚在15年追诉期限内。

      案件移送至博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两名犯罪嫌疑人自恃案件已过去多年,即使交代罪行,法律也奈何不了他们,于是将当年的案情和盘托出,在检察官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后,两人悔不当初,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近日,博山区检察院依法对高某、李某两人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刘飞飞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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