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老子说这句话意义何在?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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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子》新解之七十四

  老子写《道德经》,是劝诫国君顺应自然之道,谦下待民,从善如流的,他提倡的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说明老子是反对杀戮的。

  然而,老子在《道德经》第七十四章却专门谈了杀人的问题,还提出了设置专门的杀人机构去杀人,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要弄清楚老子的真正用意,就需要对原文有一个真正的理解和认识。

  

  《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

  若民恒且畏死,则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夫孰敢矣?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本章大致意思是说:如果老百姓历来就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民众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这样一来谁还敢为非作歹?

  如来民众历来就畏惧死亡,就应该设置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要想真正搞明白老子写这篇杀戮文的用意,我们需要联系老子生活的那个年代是什么情况。

  春秋末期,周朝式微,诸侯群起互相蚕食,导致生灵涂炭,天下大乱。很多诸侯国的统治者对百姓颁布苛酷的政策,致使民怨沸腾,生不如死,于是反抗暴君的运动时有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老子写《道德经》劝世归道,并以此篇文章对统治者发出了忠告。

  “民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老子是在告诉统治者,当你们逼得老百姓生无可恋的时候,再用死去吓唬他们就没什么用了,只能激起民众更强烈的反抗。

  如果民众怕死,说明国家的统治还有救,这个时侯也不能滥用杀戮,应该设立专门杀人的机构,杀掉那些为非作歹的恶人,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但是,统治者不能越俎代庖,代替专门的杀人机构去杀人,这样杀人就容易产生随意性,其结果只能造成混乱,削弱国君的统治。

  老子说这些话有两重含义:一是只杀该杀的恶人,尽量少杀人;二是国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能随意执法,不然的话就会影响国家的公信力。

  总体来说,老子是给国主们提出忠告,治理国家要有条不紊,不能暴力执法,不然就没有好下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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