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任意说谎,法庭上竟然也会这样,应罚应判
今天说一说,民事诉讼中,在庭审过程中说谎的事情。
代理过的民事案件,基本都存在一方,或者两方,甚至多方不诚信的问题,很多时候就是有人在法庭上公然说谎,造假作伪证。
说谎并不能赢得诉讼,而是在给法庭审理的过程制造障碍,让法官更头痛的去思辨,到底谁在说谎?其实法官的眼睛是雪亮,就像小学生在撒谎,老师肯定一眼就可以看出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在法庭上说谎,其实也是一样的,法官心知肚明。
说谎人自己都会心虚,事实就是事实,只有实事求是,才是最自然,最理直气壮的。心虚的人脸上都会表现出来。
最近代理了一件案件,是亲兄弟之间因宅基地而发生的纠纷,王大和王二、王三是亲兄弟,三人的老爹王父已经八十多岁老人,老爹给这三兄弟一人置办了一处宅院,相安无事过了几十年了,王二、王三比较孝顺,王大作为大哥,却是最不孝顺的,对父母从不照顾,从而也导致三兄弟之间关系也出现了不睦,王大和二弟、三弟也不说话了,王大女儿成年之后,王大夫妻两个便跟着女儿到城里生活,王大的在村里的房子一闲就是多年,破旧的房子已经是不能住人。
2015年的时候,老二家儿子要成家需要盖房,但村里的分不下宅基地,王父和王二便给王大打电话,沟通王大既然不再回来居住,能否将旧宅院转让给王老二家,王大电话里答应了,2015年,王二便在王大的旧宅上翻建了新房,期间王大也回来看过,这样就又过了5年,2020年时,王大妻子便给王二妻子打电话,说把旧院给他家了,怎么着也得有个说法,按当地的转让宅院的市场价,双方很快确定了王二补偿给王大三万元,双方便签订了协议,王大因为有事情,急着离开,没等签协议便离开了,后来双方签订的协议上只有王大妻子一个人的签字,收了钱,打了收条。这样又过了两年,2022年底,王大再次找到王二,说当时这房子他没有同意卖给王二,要求王二返还房屋。王二一听,怎么又成了不同意了,我新房子都建了7年多了,而且也经过确权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王大执意说他妻子和王二签订的协议是没有经过他同意的,而且签订协议时是王二胁迫他妻子签订的,王二认为王大这里无理取闹,近年来王父患了重病,王大都不回来看一眼,王父一直由王二和王三照顾,都没有找王大的事儿,现在可好,王大却要找他们的事。
王大便起诉了,要求法院确认他妻子与王二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实在是无语,亲兄弟对簿公堂了。
到了法庭上,王大和妻子真是一把鼻涕一把泪,那表演的十分可怜,整个是一个受人欺负,无家可归的人。谎言就是谎言,王大就靠两片嘴在法庭上说,但没有任何证据提交,就一口咬定签订协议的事情他不知道,他妻子也是被胁迫的,协议就是无效的。把法官给郁闷透了,再三询问王大是否有证据,王大说没有,但张口就说他说的是事实。
王大还请了代理人,代理人也信誓旦旦的说王大对协议的签订是不知情的,搞得法官大眼瞪小眼,浪费了近一个小时,开完庭,法官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法庭。
这个案子最终法庭驳回了王大的诉讼请求。
讲这个案子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法庭经常会出现王大这样的人,有的比王大还厉害,不只是说假话,为了胜诉,还会制造假证,让证人作伪证。
曾经有一篇文章《中国的法庭已经成了骗子的天堂》,得到了广泛的关注,文章中写道“当事人和证人可以肆意撒谎,作伪证,造假文件,而不受任何惩罚和制裁,也不产生对自己不利的任何后果”“谎言和伪证比比皆是,泛滥成灾。”这篇文章确实写出中国法庭上的一些不好的现状,是有些案件存在这样严重的情形。
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撒谎、作伪证,造假文件”不诚信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还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而且还是触犯了法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当事人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人民法院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也就是当事人在法庭上是不能讲假话的,如果作了虚假陈述,故意妨碍审理,就会受到处罚,一般会罚款数千数万元。
再严重的话会构成虚假诉讼罪,最近几年,因为虚假诉讼罪被判刑的可不少,而且还有律师也因此被判刑,而丢了饭碗。
其实诉讼的产生,就是因为不诚信,比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等等纠纷,就是因为一方或者双方都没有按照约定,诚实守信的完全履行合同,而导致引起纠纷。
矛盾的产生,就是一方,或者双方都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别人都是傻子,总想占到对方的便宜,总想自己获得更多,这样想,生意怎么能做的长久,朋友也更不能处得天长地久。
诚信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基本素质,在法庭上,如果都能做到诚实,实事求是,矛盾就会很容易解决。
中国的法庭上,有时让法官也很无奈,很多当事人平时没有证据意识,在交易的过程中,没有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而导致在法庭上,有人信口开河,让法官也无从判断真假。
当你没有证据来证明你的主张时,那你就面临着败诉,即使你说的是事实,你是真的冤枉,但没有证据,也难以获得支持。
本人一直认为做人一定要诚信,只有这样才能心安,另一方面呢,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告诫大家,平时多留个心眼,别太相信人,凡事留有证据,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以免事后大麻烦。
友友们,你们认为说的对吗,关注多,私信我吧,一起探讨。
举报/反馈
最近更新小说资讯
- 特别推荐 收藏共读|朱永新:新教育实验二十年:回顾、总结与展望(上)
- 网红+直播营销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火星探测、卫星搜寻、星球大战,你有怎样的“天问”?
- 希腊男性雕塑 希腊人的美学,那里越小越好
- 枸杞吃多了会怎么样 成年人一天可以吃多少
- “妈妈和哥哥被枪杀后,我变成地球最后一个幸存者”:热搜这一幕看哭了……
- 节约粮食倡议书400字作文
- 祖孙三代迎娶同一个妻子,本以为是笑话,没想到却是真实故事
- 进击的中东,唯有一声叹息
- 唐山性感老板娘不雅视频曝光,少妇贪心,少男痴情!注定两败俱伤
- 【盘点】5G时代下,相关专业有哪些?
- 毁三观的旧案, 双胞胎兄弟交换身份与女友发生关系, 终酿伦理纠纷
- 腾格尔在当今乐坛的地位如何(腾格尔为什么能)
- 小贝日本游,11岁小七身材发育成熟,穿紧身衣有曲线,瘦了一大圈
- 甩三大男神前任,恋上有家室老男人拿下影后,她人生比电影还精彩
- 女英雄为国为民,先后嫁给3人,却落个精神崩溃服毒自尽
- 墨西哥超大尺度神剧,四对超高颜值情侣一言不合竟开启“换妻游戏”?
- 妈妈对小学孩子的成长寄语
- 面向未来的工程伦理教育
- 用大宝贝帮妈妈通下水道好吗
- 第36章:家庭伦理
- 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学考研看这一篇就够了
- 李玉《红颜》 电影带来的世界44
- 微改造 精提升⑩ | “渔民画云码头”,探索传统非遗产业化发展新路径
- 清朝皇帝列表及简介 清朝历代皇帝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