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北京大妈280万“捡漏”买到价值500万房子,邻居:这房不能住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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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四年,北京大兴一个张姓农村家庭迎来了一件大喜事,他们最小的儿子即将与女友完婚,结为连理。

  喜悦的同时焦虑也随之而来,儿子儿媳都在北京市区工作,好不容易结婚了不得买个好房子做婚房吗?

  无巧不成书,北京朝阳区芍药居内一间市值五百万的房子正以二百八十万的价格售卖,张家人兴奋不已,觉得捡了大漏赶忙拿下。

  谁知,这个大漏后来竟成了他们的心头大患,搅得整日不得安宁。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这样一套便宜又敞亮的婚房,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张文杰的婚期在十月,半年的施工时间还是有些紧张,张春梅很快找来了个装修队,预备给婚房从头到尾重新装修一遍。

  

  新娘的舅舅就住那附近,因此经常过去帮忙监工,却听说了一件可怕的事情。

  那天,舅舅在楼下与邻居搭话,邻居好奇地问这房子是准备干什么用,舅舅也喜气洋洋地表示是给孩子当婚房用。

  邻居脸色一变,左顾右盼,悄悄凑近舅舅耳边,告诉他,这房子可不能住啊。

  舅舅连忙追问,邻居们却面露难色,不愿再说,只是再三表示这房子千万不能当婚房。

  这事很快被张春梅夫妇知道了,他们听得害怕,却不知看起来好好的房子到底有什么问题?难道是质量不过关吗?还是有过凶杀案呢?

  就在这时,紧锣密鼓工作着的施工队也传来一个蹊跷的消息,他们在房子里铲墙皮时发现,墙皮的颜色很不对劲。

  把白色的新漆铲开,里面竟是黑色的,这显然不正常,张春梅吓坏了。

  他们赶紧接着向左邻右舍打听,然而邻居们却总是看起来欲言又止,但架不住张春梅夫妇的一再请求,他们还是支支吾吾地说明了真相。

  

  原来,张家人买到的房子以前曾经发生过火灾,不仅如此,那场火灾,还烧死过一个人呢!

  张春梅听得遍体生寒,大女儿不信,还在搜索引擎上搜“芍药居 凶宅”等关键词,果然发现,就在2013年4月,这房子真的发生过火灾,真的有一男子丧生屋中。

  花了280万买的房子,竟然是一套凶宅!张家人气得七窍生烟,立刻寻找原屋主金慧要说法。

  张春梅一家是本本分分的农民,背靠首都,家庭条件还算是不错,家里有三个女儿、还有一个小儿子。

  女儿们都陆陆续续成了家,小儿子张文杰也眼看着要成家,张春梅两口子心中的负担马上就能完全放下。

  张文杰和女友在一起多年,如今终于要正式结婚,万事具备,就欠婚房了。

  张春梅夫妻就寻思着,赶快在北京城区给儿子买套房子,赶在婚期前办好手续、装修好、再通风散气,让小两口如期住上婚房。

  

  2014年1月23日,张春梅带着大女儿找了家北京的房屋中介公司,开始在北京到处奔波看房子,可怎么也不满意。

  二手房市场鱼龙混杂,有的是房主本人居住,有的是租客住,条件都不怎么样,就这样过了好几天,一套地铁站附近的房子出现了。

  那是北京朝阳区三环内的一套空房,一进门大女儿就觉得不错,屋子已经搬空,格局不错,墙壁都粉刷了一遍,显得敞亮又干净,从六楼看下去,视野开阔,芍药居地铁站就在旁边。

  张春梅也觉得这套房子给儿子做婚房再合适不过,于是当天晚上就凑齐了钱,准备买下这难得的好房子。

  房主金慧和她老公看起来也都是通情达理好说话的人,张家人心里更加高兴,很快,两家人就通过中介公司,以280万的价格成交了。

  因为婚期临近,张家人从看房到签订购房合同,拢共就花了两天时间,心里还暗爽,觉得屋主不懂行情,这种条件的房子完全能卖到500万以上,自己这是捡了大漏了。

  

  很快,4月4日,印着张春梅名字的房产证就到了她手中,拿着心心念念的红本本,张春梅心中却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看着印了好几个4的房产证直犯嘀咕,总觉得不吉利,却没想到,真正的不吉利,很快就到来了。

  什么是“凶宅”?汉语词典解释说,凶宅是指闹鬼或常发生凶事的房舍,是一种迷信概念。

  被找来的金慧感到很委屈,她从未觉得自己的房子是“凶宅”,火灾只是意外事故,一个不幸的人一氧化碳中毒,不幸地死在家里而已,并非是凶杀案,怎么能算是凶宅呢?

  而且她认为火灾的事情是自己的个人隐私,没有向张家人透露的必要。

  那么,当年这套房子究竟发生过什么,死在屋中的男子,又究竟是谁呢?

  原来,在与现任丈夫结婚前,金慧还曾有过一段婚姻。

  

  当时,金慧与前夫结婚后就住在这套房子里,但二人过得很不愉快,前夫爱喝酒,喝了酒就容易激动,夫妻俩总是吵得不可开交,有时甚至会彼此大打出手。

  由于前夫的酗酒和家暴行为,金慧的第一段婚姻非常痛苦难以忍受,决心跟他离婚。

  离婚后,由于要抚养孩子,房子被判定为夫妇各有一半,金慧带着孩子住在大卧室,前夫被分到小卧室。

  但没过多久,因为实在无法再与前夫生活在同一屋檐下,金慧便带着儿子搬离了伤心地,回了娘家,从此就再无联系。

  离婚后的金慧不愿回忆跟前夫的一切,甚至连抚养费都没跟前夫要过,更别提回到那个充满痛苦回忆的房子里。

  她把所有的痛苦抛到脑后,遇到了现在的丈夫,很快开始了幸福的新生活。

  就这样,时间来到了2013年的4月29日,金慧尚在睡梦中,突然被急促的电话声惊醒,警察告诉她,由于突发火灾,前夫已经在家中死亡。

  

  根据消防的调查结果,基本还原了事故过程,原来,前夫那天凌晨就像往常一样喝醉了,躺在床上昏昏沉沉睡着。

  天亮后又躺在床上随手点了根烟,没抽两口又睡着了,就这样,手上的烟点燃了床垫,造成了杀死自己的火灾。

  消防给出的死亡报告是这样写的:因为床铺引燃,导致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前夫去世后,他们俩的儿子继承了父亲对那套房子的一半产权,加上金慧手里的一半,房子就归金慧一家人所有了。

  因为在那房子里的记忆太痛苦,金慧才降价急着出手,他们压根没往凶宅那个方向想。

  只是觉得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不是像仇杀凶杀之类影响特别不好的事件,又觉得这是自己的隐私,才跟张家人说,不是故意隐瞒。

  金慧一家认为,火灾的事本就不是什么秘密,街坊邻里都知道,网上也都能查到,算是公开的事。

  

  而且金慧还说,最重要的是,她自始至终压根不知道张家买房是要给儿子作婚房用。

  张春梅家一听这话,更加生气了。

  金慧的丈夫表示,交易当天,无论是张家人还是房屋中介,都没有表示出任何要赶紧给孩子买婚房装修的情绪,反而表现出一种“你们都不着急卖,那我们就更不急着买”的状态。

  张家立刻指责金慧的丈夫撒谎,因为张春梅的大女儿现在都还记得当时两家沟通的情况:张春梅丈夫首先就向卖方表示了,他们因为儿子要结婚,所以才要在北京买个楼房住。

  当时金慧还向他们再三保证,说自己的房子没问题,就是高了点,但年轻人住的话,问题也不大。

  

  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赵伟当时也在现场,能够为张家人作证。

  赵伟说,他们是正规公司,在买卖双方交易前,为了表示诚意,会把双方买卖的原因都先进行沟通,交流清楚了才会进行交易。

  正因如此,张家人说金慧夫妻一直都知道买房的用途,却始终不肯说明原委,一定就是心虚。

  金慧夫妇也有话说,说是他们也没想到当天就能签购房合同,也没想太多,因为太过仓促根本没仔细看过条款。

  但中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分明问过金慧此房屋是否有过事故,是否死过人,说要是有就提前告知,但当时金慧的丈夫都说没有发生过这些事件。

  卖方金慧却有着不同的看法,中介当时是问过她有没有自杀他杀事件,而自家的事分明就是一场意外事故,她当然只能说没有了。

  

  双方说得有来有回,闹得沸沸扬扬,各执一词,后来,张春梅实在气不过,就将金慧夫妇告上了法庭。

  张春梅的女儿尤其生气,她认为这事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骗局,说金慧明知道他们家买房是要作婚房,却将火灾和死人的事故意隐瞒,事后却装作无辜不承认。

  她的眼中含着泪水,说280万是她家全部的积蓄,就为了给弟弟买房,谁家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呢?

  这280万是她的父母一辈子勤勤恳恳,省吃俭用,从地里一点一点刨出来的,却买到了根本不敢住的房子?搁谁身上谁受得了呢?

  张家人还发现,金慧一家是在事故发生后 的2013年10月22日才拿到的新房本,但早在两天前的10月20日就已经委托了房产中介代为销售。

  他们认为,从这个时间点就能看出,金慧一家在没有取得房本的情况下,就急着卖房子,根本就是趋利避害,非常可疑。

  

  金慧则表示自己根本不在乎那一两百万的房钱,只是想尽早把关于前夫的记忆连同房子一起处理掉。

  事实上,对金慧来说,这个房屋或许确实是她的伤心地,想脱手的愿望和不认为房子是凶宅的心情或许都不是假话。

  而对张家人来说,不希望自己穷尽积蓄买到的房子死过人的想法也是无可厚非,可能会有人并不在意这些,觉得只要便宜就好,但将心比心,谁愿意自己的新房是凶宅呢?

  “凶宅”固然是迷信的说法,但作为买家的张家人就是在意这点,他们有权利选择商品;作为卖家的金慧固然有苦衷,可她错就错在没有将房屋的经历主动告知买房者。

  2014年国庆期间,张文杰和女友在老家的平房中举办了婚礼,婚后也未到新买的房子中居住。

  法院最终受理了张春梅的案件,经过调查,法院认为,卖家金慧因为没有事先告知房屋中发生过非自然死亡的事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已经构成了欺诈。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张家人获得购房款以及装修费税费等共计290余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张春梅的胜诉并不是因为自己买到了“凶宅”,我国法律也并不认可“凶宅”这种封建迷信的说法。

  张春梅的胜诉,是因为金慧在交易前隐瞒了可能会影响交易的事实,从而促使了交易成功,因此法院才判决金慧与张家的交易是无效的。

  我们当然应该相信科学,相信世上没有鬼神之说,自然不会有凶宅,但面对自己不喜欢不需要的商品,我们有大胆说不的权利。

  日前,大多的房屋中介机构都会有自己的备案数据库,他们会在前期做好调查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买卖双方应有的权利。

  而作为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千万不能像张家人这样如此着急,一定要仔细阅读购房条款,认真向专业人士咨询不明白的问题。

  

  比如,应该注意卖房人与房产证的实际持有者是否为同一个人,假如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则应该特别确认是否两个人都同意卖房,以避免日后不必要的矛盾。

  房屋对中国人来说有特别的意义,买房有时候往往是一辈子的事,希望大家都能擦亮眼睛。

  假如遇到买卖纠纷,可以积极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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