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新语|整治欠薪,别忘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栏目:小说资讯  时间: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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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讨薪”现象几乎年年发生,特别是临近年终时段更为突出和集中。不过,以往出现在欠薪“黑名单”里的大多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今年却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登榜”。

  据媒体报道,成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这家合作社位于甘肃省榆中县窦家营村,是当地一家从事蔬菜种植和批发的明星企业。它通过推动规模化种植、产业化经营的方式,让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吸纳了当地不少村民在家门口就业。

  其实,这家专业合作社并非第一家进入欠薪“黑名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1月,兰州莲心缘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因拖欠劳动报酬,进入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年初,上海崇明区东平镇的一家果蔬合作社拖欠50余名农民工工资13余万元;8月,宁夏西吉县法院向当地一家农业专业合作社为18名农民追回欠薪4.35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欠薪不同于传统行业欠薪,其欠薪问题主要发生在农村,被欠薪者以中老年农民为主,用工模式大多是外包用工、临时用工、碎片化用工等。一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一旦发生纠纷,经营主体常常以“互助”“自愿”为借口,不承认与村民之间的劳动关系。还有,新型经营主体往往资产偏少,常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让解决欠薪难上加难。

  新型欠薪现象,为治理欠薪带来了更大挑战。随着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工,但与之相适应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没有充分建立起来,甚至在许多地方还存在着模糊化、空置化的现象,这让新型欠薪事件处理起来难度更大。

  解决新问题,需要用新型思维来应对。具体来说,预防是第一步。基层政府或部门要加大普法力度,向重点人群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或典型案例,引导用人单位自觉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提升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另外,劳动部门和司法机关要深入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欠薪的特点,比如规范其与农民间的劳动合同,从而有助于事前预防、事后解决争议,防止某些经营主体故意借故逃避自身责任。

  对于已出现的欠薪问题,需要更高效的解决机制。比如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老赖”“广而告之”,提醒农民注意规避风险,也可以在政府资金支持、银行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限制。此外,鉴于这类欠薪可能数额不大,但往往涉及人数多、影响面广,而欠薪主体大多资产偏少、“死”得较快,有关方面要尽可能地提前介入,避免矛盾激化,造成恶劣影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如今有的却成了“老赖”,不但会影响当地经济发展,更会妨碍到和谐乡村的建设,此现象应引起社会各方重视,只有规范的劳动关系才有助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

  大众报业·农村大众评论员 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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