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在豫招飞简章发布 两类学生可报考飞行员

栏目:在线教育  时间: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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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志蓝天,投身军营,2023年空军拟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在豫招生简章9月7日发布。

  空军在豫招飞面向两类学生开展

  空军招飞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选拔中心,河南省空军招飞工作由济南选拔中心负责。

  2024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自愿报名,身体和心理条件均须达标: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男生,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200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在文化水平方面,报考人员须具有所在学校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在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

  选拔10月启动 分初选、复选、定选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在提前批次综合择优录取,不影响报考其他院校和专业。

  根据安排,河南初选将于2023年10月至11月进行,由济南选拔中心会同省各级教育部门,在各开招地市设立检测站,组织身体基本条件筛查。届时,报名学生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初选检测表就近参检。复选时间为2024年1月,由济南选拔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的考生,组织进行招飞医学选拔、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定选拟于2024年上半年组织,分高考前、高考后两个阶段,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医学选拔和心理选拔。检测合格且高考成绩达线的考生,根据招飞计划,按照高考成绩、体检结果、心理选拔等级等情况综合择优录取。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有两种培养模式

  军校毕业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并授予相应军衔。

  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进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采取军事高等教育、“3+1”军地联合两种培养模式。

  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高级教练机飞行训练。其间除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授予空军少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军队地面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根据联合培养计划,空军从招收的理科(首选物理类)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

  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记者 张竞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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