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经验纵横谈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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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当前,第二批主题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廊坊两级法院全面对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精准实施主题教育“1+2+3”整体布局,结合审判实践,突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的抓手作用,在学思践悟和走访调研中,总结司法工作规律,丰富发展“廊坊经验”。通过“廊坊经验”重塑,更好发挥其在定分止争、诉源治理方面的价值功能。即日起,廊坊法院结合重点工作调研,在主题教育期间,推出《廊坊经验纵横谈》专栏,围绕司法理念提升、调解方法运用、审判学术研讨三个主题,交流学习感悟,促进理论争鸣,探索工作路径,实践能动司法,重塑“廊坊经验”,为市域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廊坊经验的形成发展和内涵综述

  廊坊中院原二级调研员 赵复强

  廊坊经验在历史上是一个响当当的工作概括,它凝聚了廊坊两级法院几代审判人员的辛勤汗水和聪明智慧,廊坊市两级法院因此而多次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和重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因此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廊坊经验作为法院系统的一支奇葩,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减少上访申诉,乃至在全面依法治国方面都发挥了积极而独特的作用。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对廊坊经验给予全面总结,完全有必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廊坊经验加以创新和发展。以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于上任之始即提出开展重塑廊坊经验工程建设,可谓慧眼识珠,恰当其时。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对廊坊经验作一简介,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关于廊坊经验的形成

  廊坊经验的形成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过程,源于廊坊地区信访工作的成绩显著。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级政法机关乃至中央政法部门发现,在全省各国各地的信访案件中,离北京最近的廊坊各地信访占比却是最低的,由此引起上级政法部门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曾派有关领导来廊坊各地调研。1958年5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司法厅在永清县召开司法工作现场会议,永清县别古庄人民法庭介绍了服从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办案、服务中心工作的先进事迹,并同时交流了其他地方的经验做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司法部副部长陈养山均到会讲话。此后,廊坊经验逐步进入自觉发展阶段。

  1978年至2000年,廊坊法院系统连续五次参加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并且都做了典型发言,其中在1978年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发言的内容是《狠抓基层调解组织,加强法制宣传》;在第三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发言的题目是《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减少上访申诉》;在第四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发言的题目是《抓基层、抓质量、抓效果,争取民事审判工作更主动》;在第五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发言的题目是《坚持抓好两手,保持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在2000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我们发言的题目是《强化调解意识,规范调解工作,实现并保持民事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自此,廊坊经验基本形成。

  关于廊坊经验的响亮提出,最早散见于上级领导在不同场合的讲话中,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王胜俊、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唐德华、原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怀安、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成、刘瑞川等领导同志,都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讲过廊坊经验。1996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委政法委提交了《关于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推广廊坊经验,加强调解工作的情况报告 》,省委政法委基于廊坊经验的广泛适用性,于同年将省法院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全省转发。至此,廊坊经验的提法也就有了文件依据。

  二、关于廊坊经验的发展

  廊坊经验的发展是廊坊法院几代人和几届领导班子孜孜以求的目标,我们从来都不认为廊坊经验是封闭的,所以每当我们总结不同时期的廊坊经验时,总是冠以发展二字。关于廊坊经验的发展,从经济体制的角度看,我们经历了改革前和改革后两个阶段;从整个中国的发展看,我们经历了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三个阶段。而不同的阶段,我们又面临着不同的形势和环境。这就要求廊坊经验在发展过程 中,要时刻把握时代脉博,再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脚踏实地创新发展。

  作为时代的经历者和廊坊经验的见证人,我目睹了杜万兆、许永祥任院长时期,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和控制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面对着法院系统流行的“刑事硬、民事软、经济审判更明显”的错误言论,目睹了马汝山院长时期提出的构建大民事审判格局的设想。这不仅是为了提升民事审判工作的地位,更是为了让民事审判工作中的理念和方法向广度延伸,向深度发展。孙志宏院长时期,主持进行了廊坊经验的系统化总结,特别是在强化和规范诉内调解、扩大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高宝林院长时期,重点进行了体制上的创新,成立了全国首个调解庭,推动了全市法院调解庭建设。王越飞院长时期,将“三位一体”大调解引入廊坊经验,率先开展了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并邀请专家学者对廊坊经验的地位、作用和价值进行了理论探索。苑三国院长时期,通过一乡一庭建设、道交一体化建设、法律工作站建设和无诉讼乡镇村街建设,进一步丰富了廊坊经验。

  当然,由于客观形势的急聚变化,廊坊经验的发展也遇到过瓶颈,出现过滞涨期。以廊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大壮同志为首的新一届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了重塑廊坊经验工程建设,通过优化法庭布局、强化诉源治理、开展诉调对接、创新调解方法和加强司法民主等举措,使廊坊经验的发展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三、关于廊坊经验的内涵

  从总体上说,廊坊经验的内涵应当包括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两个层面。从多年来廊坊两级法院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场合的经验材料看,廊坊经验中所蕴含的工作理念是:(1)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的理念;(2)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3)坚决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的理念;(4)抓基层、抓基础,强基固本的理念;(5)宜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理念;(6)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7)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理念。

  在上述理念引领下,廊坊两级法院所创制形成的工作方法包括:

  一是经常性地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省市委同心同德,还要在行动上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我们的工作,并努力使我们具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升为党委意志和决策。

  二是坚持多个“两手抓”,努力实现并保持“两个良性循环”。所谓多个“两手抓 ”,主要包括:一手抓法院审判工作,一手抓对各种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一手抓中级法院自身的审判工作,一手抓对基层法院乃至法庭的业务指导;一手抓诉讼内的判决,一手抓诉讼内的调解;一手抓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调解,一手抓刑事自诉、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调解。所谓“两个良性循环”,一是指从诉讼外到诉讼内的良性循环,一是指诉讼内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良性循环。诉讼外的良性循环,就是通过加强对各种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整合各方面社会资源,促使大量的纠纷解决在诉讼外。诉讼内的良性循环,就是通过对基层法院乃至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法院的审判和调解能力,减少上诉和申诉。

  三是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及工作技巧和能力。在这方面,我们过去有很多经验做法,比如定期组织法庭庭长培训班、不定期开展调解经验巡回交流、不定期开展疑难案件研讨会等。另外,全市两级法院历来重视和鼓励审判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鼓励和支持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参加全国司法考试等。通过学习,培训、研讨和交流等多种形式,努力使我们的司法工作人员牢固具备职业所需要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工作技巧。

  四是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将司法为民落在实处。在体制创新方面,主要是指特色法庭建设、专业法庭建设、信息网络建设,以及诉调对接等多项举措。在机制创新方面,主要包括调解速裁、司法确认、联席会议、诉源治理等,以及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制度等。

  五是及时总结和推广调解工作经验,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调解工作不能简单理解为和稀泥,什么样的案件可调,什么样的案件不可调,什么情况下可调,什么情况下不可调,具体案件在调解时情理法怎么运用,利弊关系怎么平衡,这里面都是很有分寸很有技巧的。为此,廊坊两级法院都十分重视调解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从各级领导到一线干警都先后写过很多调研和经验材料,并及时通过法院内部资料发放全市两级法院。经验的总结和推广,既规范了诉讼调解工作,又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调解能手,为不断强化诉内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廊坊经验发展到今天,其内容已是相当丰富和完备了,它涵盖了廊坊两级法院从人员素质到审判机制、从思想意识到工作技巧、从调解的原则到调解的方法、从法律规范的适用到道德规范的适用、从诉讼内到诉讼外、从民事审判到其他审判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它所确立的工作理念、创制的工作方法,形成的工作精神,必将在法治社会和法治中国建设中发挥新的积极作用。

  原标题:《廊坊经验纵横谈 | 廊坊经验的形成发展和内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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