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7个倾斜”政策措施支持特色产业园发展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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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3日讯 10月13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设立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特色产业园建立园区竞赛机制的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会上,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吉鹏介绍,支持特色产业园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7个倾斜”。给予债券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内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在已争取到债券资金分配上,优先向园内项目倾斜。给予融资倾斜。优先支持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优先推荐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围绕科创投资主业和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形成“金融+园区+产业集群”及“投贷联动”“投担联动”“投租联动”等运营模式,为产业园区中小企业提供种类多样的差异化金融赋能,加快促进产业落地和效益提升。支持政府各类产业基金在遵守市场化原则下,优先投向园内企业。鼓励园区基础设施打包申报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项目。支持社会资本通过股权投资、项目投资等多种形式参与产业园建设。给予项目倾斜。对全市招引的重大项目,优先在特色园区内落地;优先支持园内重大产业项目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市级重点项目。对主动带引配套关联企业入驻园区的领军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对新招商引资的“飞地项目”投产后3年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原则上由转出地与转入地政府按4:6比例分享,3年后转出地不再分享。给予土地指标倾斜。各区市结合开发区扩区调整,优化用地指标配置,优先保障特色产业园建设。全市统筹的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特色园区项目建设。给予人才政策倾斜。在人才专项资金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特色产业园给予倾斜。优先推荐园内高端人才申报省泰山领军人才等人才计划。加大高端人才的落户、医疗、子女就学等支持力度。市区人才公寓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园区内企业职工配租。给予能耗指标倾斜。对全市能耗指标实行市级统筹跨区域流动,优先满足园内项目需求。对园内能耗强度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项目,不受用能限制。给予环保指标倾斜。在园区完成规划环评的基础上,统筹全市污染物排放指标和碳排放指标,对有重大制造业项目建设需求的特色园区,结合《烟台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保障机制》有关要求,给予支持。闪电新闻记者 于蓓佳 报道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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