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违规校外培训重罚制度还需疏导家长的培训需求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09-28
手机版

  原标题:建立违规校外培训重罚制度还需疏导家长的培训需求教育部近日印发《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对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还包括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被处理后两年内再次实施校外培训违法行为;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等。建立重罚制度,加大对违规校外培训的处罚力度,是制定该《办法》的出发点。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落实重罚制度,以及在依法从严监管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同时,疏导学生、家长对学科类培训的需求。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此次被《办法》明确为要被重罚的情形,而早在2018年教育部发布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就被作为教师的行为准则之一,教师“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将受到严肃的违反师德规范处理。依照《办法》以及此前发布的《准则》,所有中小学在职教师,均不得在校外有偿兼职补课、家教,如果进行有偿学科类培训,则将被从重处罚。这能堵住教师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吗?答案是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很难彻底堵住。实施“双减”以来,我国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大幅压减,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10月,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数量由原来的12.4万个压减至4932个,压减率96%,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原来的263个压减至34个,压减率87.1%。我国一些地区,还宣布学科类培训机构“清零”。然而,与公开、合法的学科类培训大幅压减相伴的是,转向地下的隐形、变形学科类培训并不鲜见,其中就包括个别中小学在职教师,在小区居住楼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或者做上门家教当“住家教师”,有的家长还采取众筹方式,聘请在职教师给自己的孩子补课。当前存在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供给主体包括原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不力转向地下经营;原来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学科培训教师,变身家教做上门“一对一”补课服务;再就是中小学在职教师,他们以前主要到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兼职进行培训,或者自己举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双减”之后,转为为学生提供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是校外培训监管的难点与重点。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堵住校外培训监管的漏洞,但怎么监管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仍是一道难题,因为监管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包括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只能依靠学生或家长的举报,如果学生和家长均不举报,那么,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开展培训,就很难被发现,进而被查处。这就要看学生、家长对待违规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的态度。“双减”后,虽然合法的学科类培训被压减,但由于学生和家长仍有提高分数今后进更好的高中、大学的诉求,于是学科类培训转向地下,有不少家长主动为孩子寻找违规培训。这让违规学科培训变为“卖方市场”,培训价格因而提高,违规的成本转嫁到了家长身上。有家长甚至担心违规的培训被查处后,孩子找培训更难。因此,从严监管学科类培训机构,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有效疏导家长的培训需求。具体而言,必须在规范校外培训的同时,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并扭转将教育分层、学校分三六九等的做法。要切实把职业教育建设成为与普通教育平等发展的类型教育,不能再让普职分流变普职分层,要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均等化配置,推进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如此,才能疏堵结合,让“双减”真正起到减轻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成效,缓解全社会的教育焦虑。(熊丙奇)来源:羊城晚报举报/反馈

上一篇:广东:基层社区就诊便利 看病就像跟医生聊家常一样
下一篇:全国各地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

最近更新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