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3-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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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多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现由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正在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努力成为全球学术重镇。

  学校鼓励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在校期间,学校对国际学生实施与中国学生趋同化的管理和服务。定期举办国情教育讲座、考察与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国际学生参加在粤外国留学生交流活动,培养学生成为优秀复合型国际人才。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不具有中国国籍,持有效外国护照并符合《教育部关于规范我高等学校接受国际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0〕12号)的相关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不具有中国国籍。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申请者,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从2018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移民并获得外国国籍后申请作为国际学生的申请人,须于2018年4月30日前取得外国国籍,且从2018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二)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三)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

  (四)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五)汉语水平

  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须达到五级180分及以上(申请汉语言专业本科须达到HSK四级180分及以上)。上一学历教育阶段使用汉语学习的申请人,须提交学校开具的“汉语授课证明”,经我校认定,可免除提供HSK成绩。

  (六)2022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需提供监护人保证书。奖学金项目申请人,需符合各项目年龄要求。

  第二条 申请截止日期

  2022年4月30日(奖学金申请时间参见各奖学金项目申请指引)。

  第三条 申请流程

  申请人进入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点击“网上申请”,注册账号后登录,选择项目名称—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项目,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普通护照(申请人如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及入境章页)

  2.高中毕业学历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由就读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

  3.经济状况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金额约合人民币10万以上。如证明非申请人本人,需同时提交与经济担保人的关系证明)

  4.推荐信(由所在高中学校校长和一名教师分别出具,“一带一路”奖学金申请者还需提供所在国指定机构出具的推荐函)

  5.标准化考试成绩单、最高学历学校出具的完整成绩单(标准化考试成绩单为统一高中毕业考试成绩单、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高中阶段国际通行标准化考试成绩单如SAT/ ACT/ A-Level/ IB等)

  6.汉语水平证明(提供有效期两年内的汉语水平(HSK)证书或上一学历“汉语授课证明”)

  7.体检报告及血液检查结果(模板见附件1,英文或汉语填写,加盖医院公章,有效期6个月)

  8.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学习经历、兴趣爱好、学习目标、申请理由及毕业后的职业规划等)

  9.申请人及父母国籍证明文件

  9.1原为中国公民,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需提交(1)中国国籍或户籍注销证明;(2)加入外国国籍证明;(3)2018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9.2在外国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的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需提供(1)申请人出生即取得外国国籍证明;(2)申请人出生前父母(中国公民方)在外国的永久居留证明。(3)2018年4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出入境记录。

  10.无犯罪记录证明(请咨询所在国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盖章版的官方有效资料)

  11.监护人保证书及公证件(2022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必须提供,监护人须为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成年人)

  12.奖学金申请表(要求高中成绩单所有课程良好以上,填写申请表,打印签名后再次上传)

  13.辅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经历证明)

  14.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承诺申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15.个人信息表(国际学生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请打印签名后上传)

  注:申请材料须为汉语或英文的原件,如为其他语言的文件,须附上该文件原件及公证后的汉语或英文翻译件。请确保申请人在系统上填写的邮箱、微信号码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我校将通过邮件发出补充材料通知(邮件发出地址:admissions@mail.sysu.edu.cn),未及时补交材料、公证书不符合要求或联系信息有误等造成报名不成功,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院系

  及学历学位授予

  (一)我校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表1。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类)名称等如有变动,以中山大学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最新公布为准。学生大一为大类培养,录取专业为专业类的,参加院系内专业分流后,确定培养专业。

  

  

  说明:专业要求一栏*表示该专业对数学要求较高。

  (二)各招生单位信息详见中山大学网站(https://www.sysu.edu.cn/cn/jgsz/yx)。

  (三)凡具有中山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修业期限内,完成规定的课程修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山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中山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五条 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综合审查申请者的外籍身份、最高学历、推荐意见、学习成绩、汉语水平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等,确定考核名单。

  (二)考核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发布考核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须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安排详见邮件通知。

  (三)录取

  1.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并从新生中择优选拔推荐申请奖学金,奖学金获奖名单以奖学金管理部门公布的结果为准。

  2.我校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预录取结果。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将通过邮件发送,请留意查收。根据实际情况,纸质版《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预计于8月按申请者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请确保通讯地址有效可用。

  3.被录取的申请者持《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到中国使(领)馆申请X1签证,并在入境中国后30天内将X1签证转换成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学校不接受持非学习类签证的学生报到入学。签证或居留证件过期的国际学生一律不得在校内住宿或开展活动。

  第六条 收费标准

  (以人民币计价,单位:元)

  (一)学费(元/人/学年)和报名费(含必要的入学考核费用)详见表2。

  

  (二)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包括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身故保险):人民币800元/人/学年。

  第七条 奖学金项目

  优秀本科留学生将获得丰富奖学金,以下奖学金项目的具体申请办法可访问我校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iso.sysu.edu.cn)的“奖学金项目”栏目:

  (一)中国政府奖学金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可根据项目类型直接向本国留学生派遣部门、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领(总领事馆)教育处或我校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各项目申请方式和截止日期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

  (二)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

  由中山大学于2017年开始设立,重点资助东盟国家优秀高中毕业生来我校攻读学士学位。申请者联系所在国推荐单位进行咨询,须符合我校在生源国设定的推荐标准,获得生源所在国指定机构的官方推荐。

  (三)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

  被录取并报到入学的非政府奖学金新生可申请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优秀留学生新生可获得第一学年奖学金资助,本科生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余下学年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学习情况继续申请该项奖学金。

  第八条 住宿安排及保险规定

  (一)因校内学生宿舍数量有限,自费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中国政府奖学金及中山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获得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安排校内住宿。

  (二)学校实行国际学生全员保险制度。国际学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投保。对未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的,限期投保;逾期不投保的,学校不予注册;对于已在学校学习的,作退学处理。

  第九条 监督管理

  (一)被录取的学生须根据《录取通知书》上要求的报到日期和报到地点来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不接受学生提前报到。未经批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奖学金获得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者须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将对所有录取的申请者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十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招生项目信息网址:

  http://iso.sysu.edu.cn

  网上申请报名网址:https://apply.sysu.edu.cn/login

  咨询及发布通知邮箱:admissions@mail.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086(20)84110819

  监察处电话:0086(20)84115582

  传真:0086(20)84115621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西北区524栋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外国留学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

  附件:

  1.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2.承诺书

  请在中山大学2022年国际学生(本科)招生简章页面下载附件,链接:http://iso.sysu.edu.cn/cn/zs/zfxm/1397466.htm(中文)

  http://iso.sysu.edu.cn/en/application/selffunded/1398397.htm (英文)

  点击网页(http://iso.sysu.edu.cn),查看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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