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发布

栏目:教育资源  时间: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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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徐汇区消息:2020年上海市徐汇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3月13日公布。

  幼升小:继续实行“五年一孩”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对口入学的办法,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45人。

  对于徐汇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儿童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优先安排持有积分达标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小升初: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

  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对口入学矛盾突出的初中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班额不超过50人。

  对外区户籍在徐汇区就读的五年级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或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或继续申请在徐汇区就读初中。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对在徐汇区外块就读的五年级学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应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在徐汇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五年级学生,回外省市就读确实有困难,需继续在徐汇区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应在4月13日以前向原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由就读小学统计汇总并报区招生考试中心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

  徐汇区强调,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于3月17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后方可实施。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跨区招生。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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