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考研备考攻略暨四川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等及学校简介!

栏目:教育培训  时间: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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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强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会员、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自主划线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学校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中国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1994年原四川大学和原成都科学技术大学合并为四川联合大学,1998年恢复“四川大学”校名。2000年与原华西医科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四川大学。

  截至2023年1月,学校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2.18万平方米,在建眉山校区;有教学科研岗共6794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7万余人,硕博士研究生2.9万余人。

  

  

  二、招生简章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7050亩,校舍建筑面积280.64万平方米。学校正与眉山市合作共建四川大学眉山校区。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碧草如茵、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本章程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一、招生人数

  202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736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96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学位约招3570名,专业学位约招239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招收专业学位。所有专业代码中第三位为“5”或者“6”的学科专业为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各招生单位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包括接收推荐免试生、统考生(含联考生)等,实际录取数待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综合考生报考情况、考试情况方能确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23年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生29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所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及相关专业要求)。

  (四)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除推免生外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含联考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后,才能进行网上确认。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至22:00。网上报名地址:https://yz.chsi.com.cn/。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详见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公告。

  (三)注意事项

  1.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时间截止前将《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寄送到四川大学研招办,否则将不被纳入本计划报考。

  按照教育部文件:“将骨干计划集中安排到本单位优势学科专业”的要求,仅在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备注“可招收少干”的专业,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其余专业报名无效,请相关考生仔细查阅。

  面向西藏基层干部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7.符合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报考强军计划考生的报考点必须选择为5101(四川大学),必须按四川大学规定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中的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询各招生单位(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学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初试成绩满足学校和院系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四川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我校采用综合复试,包含专业理论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等,详见复试前各院系所发布的复试公告。

  五、体检

  体检对象: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

  体检时间: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复试通知。

  体检医院:四川大学校医院或设立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和要求执行。

  六、录取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录取。所有拟录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前应征得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如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导致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录取考生于2023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国家专项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等)的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结合生源质量、招生计划以及学科分布,按学科单独划线、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5466153、85407858

  028-85467270(文科),028-85461353(理科),028-85460721(工科),028-85400638(医科)

  Email:scuyz@scu.edu.cn

  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scu.edu.cn/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查阅四川大学各硕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信息

  八、其它说明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制信息见我校研招网专业目录备注栏。

  3.2023年四川大学所有专业不接收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报考。

  4.考生报考须符合报考条件。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的报考条件及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招生单位及相关学科的报考要求,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开学报到等各环节均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复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四川大学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和动态请密切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

  四川大学研招网 https://yz.scu.edu.cn/

  各研究生招生院系所网站 https://yz.scu.edu.cn/contact/y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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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考资格及学制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外语国家四级425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以及在核心期刊上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应交验大专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及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原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含E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旅游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除上述条件外,考生应同时符合招生院系所对相关专业提出的报考要求(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各院系所及相关专业要求)。

  (四)推免生的报考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具体情况详见《四川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学制及学费与奖助金

  1.学费与奖助金:四川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四川省《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详细收费标准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四川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由国家奖助金和学校奖助金两部分构成。国家奖助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校奖助金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和学校“三助”岗位津贴。具体情况请详见《四川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方案》(修订)(详情参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2.学习年限: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部分专业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最长学习年限若教指委另有规定,则按相关文件执行,各专业学制信息见我校研招网专业目录备注栏。

  四、招生目录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024川大体育考研资料及课程

  

  七、复试分数线分析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人数分析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研究生一志愿复试28人,一志愿拟录取19人(体育学5人,刷9人,其中,最高分405,最低分377;体育11人,上线全员拟录取)

  初试最高分是运动人体科学的418分,从进入复试分数区间来看,370-389区间段的人数最多,达到复试总人数的64.28%

  八、复试录取方案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录取方案

  硕士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拨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单位要以习主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各项招生政策。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与四川大学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复试录取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对考生进一步专业知识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察的重要环节,复试和初试综合计算后的入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工作的根本依据。各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在以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环节流程,高度重视社会关注度的变化,对复试的各项工作环节进一步认真研判,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成立四川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四川大学202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校级领导

  成 员:分管纪检监察的校级领导、分管学工、分管保卫的校级领导、分管宣传的校级领导、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纪委监察处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信息化办负责人、保密办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保卫处负责人、后勤保障部负责人、法律顾问室负责人。

  舆情小组,由研究生院和党委宣传部、信访办组成。

  保障小组,由财务处、保卫处、后勤保障部、法律顾问室组成。

  (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监管办法实施。

  (四)各招生单位是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各招生单位须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招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也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舆情小组负责复试期间各类舆情信息的监控,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妥善处理相关信息。

  (六)保障小组负责维护秩序、后勤保障服务、困难考生兜底保障服务。

  (七)各招生单位应根据复试各环节工作要求,相应成立复试专项小组若干,如复试专家组、舆情防控组、纪委监察组等,厘清复试各环节、各岗位相关人员工作内容和责任,强化分岗分级培训,做到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确保本单位复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并顺利完成。

  (八)各招生单位应按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复试专家组,原则上成员不少于10人。复试专家组应由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由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遴选,且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九)复试专家组负责对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结构化的重建,对复试内容模块的考核形式、各模块时间占比、成绩占比、评分标准、提问程序进行科学论证,确保考核形式、内容的公平性、科学性。复试结构化方案与评分标准交单位备案存档。

  (十)复试专家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专家组会议,再次统一评分标准,复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名,专家组原始评分材料需留存备案至少3年。

  (十一)成立校、院两级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牵头,会同纪委监察处、保密办成立校级举报处理工作小组,制定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指导各招生单位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各招生单位举报处理工作小组须指定负责人,明确成员组成及任务分工,公开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及要求,记录处理结果并妥善保存。

  (十二)复试收费须严格执行四川省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严禁超额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收坐支。

  二、准备工作

  (一)2023年复试工作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在总结往年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各招生单位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身学科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复试组织管理、复试结构化考核内容、复试录取时间、地点、工作流程、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调剂录取方法、复试录取注意事项、申诉及复议受理渠道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各招生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后,必须在复试启动前通知所有考生,且提前一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通知。

  (三)各招生单位要制定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须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四)各招生单位要对复试专家、复试秘书、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和纪律培训,做到全员全覆盖。培训须包括复试录取方式的相关政策、内容、程序和纪律要求。培训要突出明确责任主体和廉洁纪律要求,强调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重点强化复试录取程序的严格执行,严防程序瑕疵。各单位必须组织统一培训,精细分级培训。培训务求实效。

  (五)招生单位要专题研究做好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及培养工作。与科学学位相对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

  (六)任何招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得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者追责。

  (七)复试试题的命制:招生单位要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复试试题包括笔试试题以及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各招生单位应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防止试题外泄。与去年题库重复率不得超过10%。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要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八)由于按门类或一级学科划线,各招生单位要细致谋划,切实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部分学科专业上线人数较多(复试差额比例大于200%),须在学校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复试分数线,只允许提高总分,不提单科,且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只能为150%或者200%(总分同分、招生规模较大的学科可适度调整),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的同一学科必须同一分数线,招生单位提线的须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执行。

  (九)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各招生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尽早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

  (十)各招生单位要合理设置复试考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考场秩序良好。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十一)各招生单位的各学科专业复试科目原则上须与招生专业目录一致,若有变动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备,并提前告知考生。

  三、方式和内容

  (一)主要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条件许可的单位应单独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面试:具体要求:第一,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第二,原则上每个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10人;第三,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和记录,妥存至少3年备查;第四,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专家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第五,复试专家须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严格执行规定程序,严明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确保面试工作言行规范、高效有序。面试过程中,除统一休息时间外,复试专家不得离场,不得擅自接打电话等。

  (二)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前期学习情况及成绩;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实践(实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可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并按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

  四、具体安排和要求

  (一)考生复试前须签署《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三随机原则:专家分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面试试题抽答随机。

  (三)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复试对象:统考、联考达到各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五)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划线学校原则上不录取线下生。

  (六)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拟返校就读的,须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该部分学生不参加本年度复试。

  (七)研究生复试以考查专业能力和专业潜质为主,原则上可不考查外语。各招生单位可根据研究生培养需要,决定是否考查专业外语能力和外语听说能力。

  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笔试部分不低于100分,面试、实践(实验)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不考查外语能力的考生无此项成绩)不高于100分,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和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招生单位应按照学校自命题评卷办法加强复试成绩管理。复试试卷应密封装订和评阅,成绩变更处应有评卷教师签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复试成绩与总成绩的核算、录入应有2名工作人员独立完成并交叉比对,比对无误后方可公示。试卷、评分表等须密封保存,密封处要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若需开启需至少2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场,并做相应记录。

  (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于3月中下旬左右启动,各招生单位原则上4月4日前完成复试录取工作。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各招生单位务必将复试录取结果(含附件七、附件八,其中附件八须签字盖章)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录取登记表、复试录像录音资料由招生单位存档备查,将审核后的拟录取结果及时向考生公布。

  (十)招生规模数按招生单位下达。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下达的规模数录取,不得超规模录取。招生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原则上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安排。不能完成招生规模数的,招生单位应及时报告。为规范招生秩序,堵住有违公平公正行为漏洞,严禁单位之间私自转移招生指标,违者将被追责。招生单位在录取登记表中必须签署关于该考生是否录取的明确意见。

  (十一)招生单位在少部分学科专业上线人数不足时,可考虑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或接收调剂生。调剂工作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要求,调剂学生必须满足调剂条件,调剂需求必须在本单位主页醒目位置公开。拟调剂考生名单需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能进行调剂。

  (十二)有专业学位招生任务的招生单位,应加强专业学位招生宣传。专业学位生源不足的招生单位,应设计含有是否愿意攻读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选项的调剂报名表,在复试报名时,建议报考科学学位的考生填写调剂报名表。调剂录取的考生还应签署调剂录取协议。

  (十三)招生单位在复试报到时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同等学力考生除查验毕业证书及毕业年限外,还应查验外语、发表文章及辅修课程等情况,对查验情况应进行书面登记并与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复印件应有验证人签名)一并存档。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查验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核实准确后应取消其复试资格。

  (十四)应严格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不少于3小时,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可采取开卷试题,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十六)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获得。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的范围内,由各招生单位视本单位各专业的具体情况自定,复试权重需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确认后执行,且在复试前向考生公布。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队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初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外语科目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若通过前述内容仍不能确定录取人选时,由学院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S总=S初(百分制)*50%+S复(百分制)*50%。

  (十七)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应届生可先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待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一并寄来我校。

  (十八)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调剂工作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四川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须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以调入英语(二)的专业,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以调入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以调入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报考或拟调剂为非全日制的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协议方能录取。

  六、申诉、复议、公示和监管

  (一)各招生单位应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程序和时间,必须保证渠道畅通,对举报内容进行积极调查和处理。招生单位接到投诉举报后,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1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举报人其投诉举报已收到。工作小组初步讨论投诉举报内容,对于事实清楚、政策明晰的投诉举报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答;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投诉举报,也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进展,原则上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举报人调查结果及处理措施。各招生单位还应在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内向研究生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报告,并在研究生院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小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二)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复核、复议制度。要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核实考生申诉事项,明确考生诉求,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予以处理,不合理的诉求及时与申诉人沟通,合理诉求及时响应。启动复议须提前报学校研究,学校同意后方可执行。建立复试评分指标体系,明确复试各模块的考察重点及权重。为确保专家评分公平公正和防控舆情风险,完善成绩统计办法和成绩复议制度。面试原则上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方法(专家组低于7人的,可采用平均分统计),统计专家评分时(成绩公布前),同一专家组内,若出现有异常高分或低分,评分专家需向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或教授委员会提交书面说明,招生工作小组或教授委员会结合录音录像资料商议是否维持原成绩或重新评分(重新复试)。报学校研招办同意后方可执行,有关资料要存档备查。对不认真履职的专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各招生单位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提前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通知、调剂通知,并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含录取专业)需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中应包含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已公示的内容不得改动。若需改动,须将改动原因及改动内容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动。招生单位须对改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改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各招生单位须将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地点等内容及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全覆盖监管,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依法依规执行程序和履行职责情况,对招生中违反规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招生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所有挂网通知要严肃、严谨,经得起推敲。

  (六)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

  2023年3月13日

  九、历年真题

  2023年四川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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