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召开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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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下午,四川师范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狮子山校区第二办公区314会议室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祁晓玲,副主任委员杜伟、钟仕伦、蔡方鹿及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职能部门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祁晓玲主持。

  根据章程,到会人数满足要求,祁晓玲宣布本次会议有效,并宣布了本次会议的议题。

  人事处对2019年上半年专家返聘申请和审核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对2019年四川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和审核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委员们在细致研究了各申报人员的材料后根据专家返聘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的条例规定进行了逐项审议,最后以实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确定了入选人员名单。

  随后,科研处和教务处分别对《四川师范大学基础科研奖励认定暂行办法(2019)》、《四川师范大学高级别科研奖励暂行办法(2019)》、《关于印发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通知(2019)》、《四川师范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四川师范大学“科研十佳”评选细则》等五个文件及《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说明,学术委员们对此进行了讨论与审议。

  杜伟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和支持。同时就相关文件的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提出两点要求:一是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个学科门类的现实情况,对一些学科领域适当倾斜,有所侧重;二是以政策为导向,在认定基础工作量和奖励过程中力求精准,努力营造一种相对公平的环境。杜伟专门对学校学生学科竞赛提出几点期望:一是实现比赛项目全覆盖,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学会组织的各类别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竞争意识;二是聘用学术造诣高并且密切关注学科前沿及社会经济发展重大需求的资深专家、教授进行指导,努力提升各项数据和学科专业竞赛排名,不断强化全体师生的竞争意识,增强学科竞赛队伍实力。

  祁晓玲指出,在本次审议的文件在工作量认定和奖励力度方面有显著进步,但在修订过程中应注意不同文件的一致性;在立项、奖励、经费等方面要体现出川师大的特点,照顾学科差异,坚持科学性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不合理之处,满足师大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要考虑到文件在制定时可能存在的不完整性和细节方面的缺陷,在按照相关条例开展学术评定的过程中,应针对特殊情况作出说明,进行灵活处理。

  最后,祁晓玲对个别委员因退休不能继续履职,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调整等情况向各位委员进行了说明,并要求新秘书处按照章程要求及时进行增补学术委员,以便于校学术委员会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开展相关工作,为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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