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胡兰成在千帆过尽之后能够和佘爱珍长相厮守?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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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题。希望答案不要太水。

  说长相厮守真的过了,顶多两人一起走完晚年而已。

  佘爱珍是明面上,胡兰成离开大陆后的唯一伴侣。胡兰成的自撰传记《今生今世》写到与佘爱珍同居后就完了,所以后面的感情历程很多不被人知。摘一段文章:

  "之後與佘愛珍同居,斷絕與一枝的關係。日本神道女教主梅田美保,供他吃喝,為他開班授學,最後與他不歡而散。他自言:「我就是這麼一個無情的人」,「所有能發生的關係都要發生。」

  晚年他被文化學院逐出之後,在朱西寧家收了眾女弟子,如蔣曉雲、袁瓊瓊、蘇偉貞、朱天文、朱天心、鍾曉陽,當時個個青春年少,據聞圍繞著他,還有互相爭寵的情事。朱天文《優曇波羅之書》一文,曾提及胡蘭成與賈寶玉一樣,喜歡聞女人身上的粉香,這裡的性暗示更不用說了。在《紅樓夢》中,賈寶玉聞粉香其實是暗示接吻。朱天文只不過因胡給唐君毅的學生黎華標寫長信談心而吃醋,朱天心的文章還提及胡蘭成晚年在臺北與仙枝(林慧娥)與小山奈奈子有染。" —— 陈文华《野狐禅梦-记胡兰成》

  作者台湾人,授业于徐复观门下。

  这哪算什么"长相厮守",顶多就是两个人凑活着一起过日子了。当时二人境遇皆不好,佘爱珍的酒吧经营惨淡,将将维持。胡兰成基本靠朋友接济,本想借授课邀请来台湾东山再起,结果被指为汉奸人人喊打,还好有朱家收留,然而居留到期回日本后想再返台,却连签证都拿不到了,主要生计来源成了佘爱珍的酒吧,也就是晚年基本靠佘养着。

  如果胡兰成能在台湾站稳脚跟,照之前的套路那就是再娶个老婆成家,反正这辈子最不缺的就是女人。实际是他根本没得选只能守着佘爱珍过日子了。

  索性是爽利大气的佘爱珍。有这样的贤内助想必晚年他即便郁郁不得志也过得更舒坦些。佘爱珍是个奇女子,胡兰成也很传奇,反正论艳福我只服他。

  这提问很有意思。路过,一言以蔽之:

  大抵因为佘爱珍类似夏金桂一般悍妇,胡再也滥情不成了。

  一如薛蟠只可以欺得唯唯诺诺的香菱,一朝夏金桂进门,从此矮挫三分,不收敛收敛,后果恐怕很严重。

  这也算胡的应得归宿吧。

  否则,就胡德性,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猎艳史,会悠长到其爬不动那天呢。

  因为对付渣男,就要雷霆手段。舍爱珍是76号特务机关母毒舌。老虎凳,辣椒水。各种花样可以供渣男享用。永远都有新鲜感。

  哈哈哈哈哈,贴个佘的迷你小小简介吧

  上海黑道人物季云卿的干女儿,流氓头子敌特头目伪76号特工总部警卫队长吴四宝的原配,上海青帮女教主,卖过毒品,开过酒吧

  时人评价是泼辣勇敢,敢打敢杀

  去日本前还蹲过七年大牢

  请问假流氓真下流的胡兰成怕什么?当然是真流氓真黑社会的佘爱珍啦………哈哈哈哈哈哈哈

  1914年, 年仅14的佘爱珍未婚先孕,对方却提上裤子不认账。佘爱珍提着一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对方乖乖答应。然而2年后,佘爱珍又投入青帮头子的怀抱。

  小时候的佘爱珍是一朵白莲花,长大的佘爱珍却成了上海女流氓。

  出生在富足人家的佘爱珍,从小长得美,又伶俐,父母期望她成为知书达理的女人。

  然而佘爱珍这一生干的事基本和“知书达理”不沾边。

  性格泼辣的佘爱珍从小爱和小混混交朋友,还不到15岁就怀上了吴公子的孩子,但人家吴公子没玩够不愿结婚。

  父亲反对她嫁过去,给她安排了后路,到香港解决问题,再去国外镀金。

  佘爱珍偏不听,她挺着肚子,抄着刀冲到吴公子面前架在他脖子上,吴公子只能乖乖就范。

  然吴公子婚后作风不检点,外面彩旗飘飘。

  座右铭人人都有,佘爱珍的是——这一辈子都不受窝囊气。

  2年后,受够了佘爱珍一脚踹了吴公子,到赌场做起摇缸女,一边和男人们调情,一边赚钱,这又刷新了家人的三观。

  年轻、漂亮、有手腕又吃得开,很快佘爱珍就吸引了季云卿的目光,被他认作女儿,还把青帮头了吴四宝许给了她。

  答应和吴四宝结婚,佘爱珍的理由很粗暴

  一来,吴四宝二婚,自己嫁过去能当老大;

  二来,吴四宝有洋房和小汽车,过不了苦日子。

  嫁过去之后佘爱珍也没让吴四宝失望,一连给他摆平2件事。

  吴四宝因为解决了前妻的情夫,惹上官司,律师要2000大洋了难,还把吴四宝带走了。

  为了救丈夫,但又不想掏钱的佘爱珍,想到一个高招。

  她找到情夫的老婆,对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顺带送了1000大洋的温暖。那女人一下就明白了,赢了官司让律师赚钱还不如私了,大家平安。

  如此这样,吴四宝平安归来。

  这让粗矿的吴四宝大大赞赏,夸佘爱珍:读过书就是不一样!那以后,佘爱珍就成了吴的军师。

  再说吴四宝的私生活,有一回他跟一个舞女正在做好事,佘爱珍冲进房内逮个正着,或许是他被吓坏了, 再也不敢拈花了。

  说起不受窝囊气,佘爱珍还干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那一天,佘爱珍要去做头发,要路过租界。但守门的不放行,因为她带有枪。

  “老子带枪怎么了”,佘爱珍哪里受得了这气,掏出枪就干掉了两个外国人,而她的司机和保镖当场就挂了。

  76号的人也不菜,和对方交上了火。

  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佘爱珍赢了,规矩被她破了:租界允许76号的人带枪。连外国人都怕这个大姐大,跑回老家避避。

  按说,这样的女流氓也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但她做得最叫人痛快的一事,就是收拾了渣男胡兰成。

  像胡兰成这种级别的渣男,张爱玲只能低到尘埃里,只有佘爱珍这种魔头才能拿捏得住。

  这正是老话所说的一物降一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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