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惜一片江山(3)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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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刑杀辅助教化,大肆屠戮,无疑会对官僚阶层形成很大的震慑作用,但也带来了严重的后果。首先是使知识分子视入仕如畏途,有的宁愿毁损肢体也不愿为官;其次是其中积累了很多冤案,朱元璋的反贪有时候全凭捕风捉影,而这些风和影,他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照样大开杀戒,对那些冤魂,我们当然不能因为他们是官就一律称赞杀得好。

  民拿害民官吏:制度突破的一点星火

  提起反腐,现代人常会把“制度建设”四字放在嘴边。有人撰文,为了让文章更有说服力,又喜欢拿古代的事来作例证,动辄说中国传统社会只讲人治,所以,在反腐问题上,“制度建设”云云仿佛是一个极度稀缺的东西。

  其实,这都是不折不扣的想当然。

  设计出一种监察官吏的制度,使官员在监督之下奉公守法,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一职已兼有监察的职责,到了秦朝,“御史大夫府”成为专门的中央监察机构,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台),在地方设立十三部刺史,并首开先河,制定了监察法规《监御史九条》和《刺史六条》。此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日益严密。

  当然,古代的监察之权都来自皇帝的授予,它是完全服从于巩固皇权这一中心的。这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万变不离其宗的一个主要特色。但一朝自有一朝之特点,一君王自有一君王之个性,朱元璋时代的监察官吏制度,和他颁布的其他许多政策一样,仍然具有浓重的朱氏色彩。像以下一些就是值得说说的:

  设登闻鼓。“洪武元年(1368),置登闻鼓于午门外”,这个鼓是专门鼓励百姓击鼓告状的,为了防止走过场,朱元璋命令一名御史每天在那里负责,凡民间有冤情,而地方官员又不受理的,当事人可以击登闻鼓,由御史带着上奏。

  设巡按御史。巡按御史品级并不高,但权力很大,相当于钦差大臣,专门负责在各个地方巡视,遇到大事,直接向皇帝禀报,小事,则可以径行处理。

  设置特务机关。“检校”“锦衣卫”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特务人员,任何官员都在其侦听、窥伺范围之内,等于皇帝的超级耳目。特务机关的主要作用是防止臣下图谋叛乱,但掌握其贪污不法的劣迹也会自然包含在内。

  而在朱元璋创立的各项监察制度中,最有研究价值、最耐人寻味的,当属“民拿害民官吏”制度。放到中国传统社会的背景下考察,“民拿害民官吏”堪称一个重大的制度突破。

  “民拿害民官吏”制度明载于朱元璋晚年制定的特种刑法《大诰》中。这一制度的出台,是因为在此之前,朱元璋颁布的“严禁官吏下乡”的命令没有得到很好执行,所以,他下令,对“违旨下乡,动扰于民”的不法之徒,和舞文弄法、欺压良善的贪墨之吏,允许民间年高德劭的百姓率领青壮年将其绑缚,押到京城,而且谁也不能阻挡,“敢有阻挡者,其家族诛”。

  官吏下乡常常扰民,朱元璋居然要立法不许官吏下乡,这样一条法令当然是荒唐的。官员是否扰民,关键不在于是否下乡,他不下乡,难道就不会扰民害民了吗?清末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对此就有激烈的抨击,他说,官员不下乡,则其对辖区内的地理形势和风土人情必然懵懂无知,如何行政?不许官吏下乡,那些喜欢偷懒的官吏自然求之不得,乐得以此为借口优哉游哉,而想做事的官员却被活生生束缚了手脚,简直是因噎废食!

  沈家本的批评合情合理,如此一来,随“严禁官吏下乡”命令而来的“民拿害民官吏”制度,也难免会受到一些非议。首先,这一制度的无政府主义色彩非常浓厚,完全建立在朱元璋个人的主观臆想基础之上,缺乏由下而上的制度保障。其次,对百姓来说,可操作性并不强,而且显而易见,其风险是非常大的。虽然《大诰》中没有明确,如果民拿害民官吏,查证不实的话,对这些大胆的百姓如何处理,但考虑到历代对所谓“诬告”惩处极为严厉的常规,可以想象,任何一个百姓,在遵照圣旨拿获害民官吏,绑赴京城的道路上,必然都是惴惴不安的。因为谁都明白,所谓“害民”与否,这个界定相当模糊,而且在官方和民间常常是各有各的标准,如果皇帝派人查证,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在官员权威对民间权利处于压倒性优势的条件下,即使是朱元璋所说的“年高德劭”的百姓,在忍无可忍,准备拿获害民官吏之前,也必须好好掂量一下,毕竟这是一件关系到身家性命的事情。

  也许正是缘于上面一些因素,“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没有结出很好的果实。按照史籍记载,朱元璋的命令颁布后,真正撞到了枪口上,被“刁民”拿获的官吏不过区区两三例而已。如贵州黔阳县安江驿丞李添奇,“恣肆为非,害民非止一端”,“致被士民李子玉等率精壮拿获赴京”,李添奇被斩趾;又有河北某县主簿汪铎等人“设计害民”,“被高年有德耆民赵罕辰等三十四名绑缚赴京”,汪铎被处死。可以看出,就是这区区两三例中,犯事的也只是不入流的小吏罢了,由此也可证明,“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并未能够普遍而有效地实行。

  如果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单靠个人的拍拍脑袋就出台政策,哪怕这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皇帝,哪怕这个政策“看上去很美”,其难达初衷几乎是一定的。不过,朱元璋建立民拿害民官吏制度,希望借民众力量来监督和惩治贪官污吏,毕竟是前无古人的尝试,只要想想传统社会官威积重难返的现实,那么就不应该低估这一制度中蕴含着的深长意义。只是这点制度突破的星火,限于历史的主客观条件,未能形成燎原之势罢了。

  “奈何朝杀而暮犯”

  朱元璋铁腕反贪,虽有一定的震慑作用,却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风,在其不断掀起反贪风暴的同时,眼皮底下,却闹出了户部侍郎郭桓的贪污大案就是一个证明。越到朱元璋的晚期,他的反贪手段就越残忍,而他对反贪的效果就越悲观。他不止一次地如此悲叹:“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我这般年纪大了,说得口干了,气不相接,也说他不醒”,甚至“自谦”自己“才疏德薄,控驭之道竭矣”。

  朱元璋的反贪为什么会陷入困局?像朱元璋所建立的高度集权的王朝,其本身就是孕育特权阶层的温床。民众对官僚没有基本的监督和控制权,必生蠹虫,这应该是一个根本的症结。由于民权受到极大的限制,即使是一些初衷很好的制度,也会渐渐变质。就拿上面所说的巡按制度为例,朱元璋设置巡按御史,本意是靠他们在地方上厉行监督,使地方官员不敢犯法,所以赋予了他们很大的权力。但这些御史们并非个个是圣人君子,既握有皇帝授予的大权,难道就不会为了私利,打击正直的地方官员,甚至和贪黩者串通一气,瞒上欺下吗?如此一来,多了一个巡按御史,对正直守法的官员来说,多了一层掣肘,而对百姓则更糟糕,饿狼之外又来一虎矣!事实上正是如此,明王朝的巡按御史制度越往后,暴露的弊端也就越多。究其实,问题的关键并不在制度本身。在皇权中心下,任何一个反贪的制度,都有着自身难以克服的重大局限。

  而从“技术”上分析,朱元璋的反贪还有下列缺陷:

  他对官员过分苛刻。朱元璋是个小农思想极重的人,史家皆称“明官俸最薄”,他最喜欢看见谷满仓,恨不得手下官员只做事不吃饭,一个四品官员被罢官后因缺乏回家的盘缠,竟不得不将四岁的女儿卖掉凑钱,朱元璋听说后不悲悯也不反思,只觉给圣朝丢了脸,将其处以腐刑,可这有丝毫补益吗?想用最低的成本豢养一支庞大的官僚队伍,又指望这些人天良发现不贪不占,对下爱民,对上尽忠,如何可能呢?

  朱元璋的铁腕反贪很大程度建立在他对官僚集团不信任的基础上。官员动辄得咎是洪武朝的家常便饭。吴人严德珉,由御史升任左佥都御史,仅仅因为以疾求归,便引起了朱元璋的疑忌,将其脸上刻字,流放到边远地区。到了明宣宗时代,这人还在,有人见他脸上有字,问他当年犯了什么法,他说太祖时国法甚严,做官者很难保全,那顶官帽可不好戴啊。然后向北面拱手,连称“圣恩圣恩”。这四字中感慨无限!皇帝和官僚集团没有建立起码的信任关系,就会带来两个后果:一是官员们小心翼翼,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在普遍因循守旧、畏法保位的大势下,很难有什么大的作为;二是因怕官员在一个职位呆久,滋生流弊,所以要频繁变动。这本来也是防贪之一法,可是朱元璋却过而不及,《明史》说,终洪武朝,为户部尚书者四十余人,平均不到一年换一个,刑部尚书也是如此,这可都是正部级的高官,是要思考和策划方针政策的啊,如此频繁地更换,往往自己的计划刚刚实施就挪了地方,又怎么能够指望在这些人中,诞生治世之能臣?

  朱元璋又过于看重反贪中残酷手段的威力。乱世中起家的朱元璋很迷信暴力,总对人宣扬元王朝丢天下是因为“过宽”,所以他自己要以“猛”治国,施之以严刑峻法,却殊不知刚猛的东西终究是难以持久的,这就像一张拉得满满的弓如果始终不松懈就一定会绷断一样。清末沈家本评价朱元璋的反贪,认为他没有找到问题症结,只是一味地依赖暴力,“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无论多么让人畏惧的“威”,终有“竭而不振”的一天,沈家本一言中的。

  第七节 恩威莫测的恐惧:“纳谏”与“拒谏”

  翻读中国史书,常见“纳谏”一词。

  “谏”者,“用言语纠正君主和尊主的过失”也。所谓“纳谏”,用句大白话说,就是指皇帝肯听肯接受逆耳忠言。这样一种美德,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叫“不固执”,“能接受不同意见”,发生在皇帝身上,专门造一个词儿,就是“纳谏”。在古代的政治文化语境中,对君主来说,虚怀纳谏是一个明君的重要特征。如唐太宗即以虚怀纳谏、知人善任著称于世,成为后世为帝的楷模。正因为此,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赋予了“纳谏”崇高的意义。

  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纳谏”

  纳谏到底有多重要?“纳谏者兴,拒谏者亡”一语足以尽之。

  中国历史上稍稍像样子的皇帝,都会把“纳谏者兴,拒谏者亡”这一句作为家法,传给他的接班人。中国历来的史家,也都爱用一个标准去衡量君王的好坏,即看这个君王在“纳谏”的问题上,是从善如流,还是疾善如仇。以此为准星,把忠言谏诤的比干剖了心的商纣王,必是昏暴之君,而把爱批逆鳞的魏征比为一面好镜子的唐太宗,就一定是圣君明主。

  说起唐太宗,在中国古代史上,他为什么是中国人最崇拜,同时又认为是最伟大最成功的帝王?他建立的盛唐赫赫武功是一个方面,但最重要的,似乎还是他的虚怀纳谏。现代中国人想起他,首先是一个面对逆耳忠言不但欣然受之,而且还会大加奖赏的皇帝。唐太宗进入历史,垂鉴后世,其最大价值也在于他和其臣子们共同完成了纳谏的佳话。

  唐太宗为什么能够纳谏?因为他知道,臣子们之所以要冒着风险,对他说不顺耳的那些话,动机都是为了他好,为了他的李家王朝好。贞观初年,也就是唐太宗刚刚登上帝位的时候,他就对大臣们阐述了这个道理,说人自照需要一面明镜,君主要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就必须借助进谏的忠臣,人人都难免犯错,如果君主犯了错,臣下不去匡正,要想国家不败亡,怎么可能呢?

  然而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像唐太宗说的这个道理,其实一点儿也不高深,从情理上讲,一个智力稍稍正常的君王,就会知道,冒险进谏的臣下越多,对他的家天下就越有利,可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像唐太宗这样虚怀纳谏的皇帝如此之少?

  这就要说到人生而为人,一个天生的弱点:耳朵根子软,爱听好话奉承话,喜欢戴高帽子。人的这个弱点,不论是伟人还是庸夫,概莫能外。即使是唐太宗,他也没能摆脱这个弱点的困扰。以进忠言出名的魏征,虽然常常得到奖励,可是也曾差一点在唐太宗手里掉了脑袋,只是当唐太宗怒气冲冲地对皇后说“一定要杀了魏征这个乡下佬”时,皇后贤明,拼命替他说好话,才算把这颗头颅保下来了。唐太宗的确有许多纳谏的经典故事,但他之所以能够如此,主要是从理智上能够认识拒谏的危害,至于其心理和情感,他又怎么可能只爱听不顺耳的话呢?魏征本人,对这一点是有非常深刻的观察的。据《贞观政要》记载,贞观十二年(638),唐太宗问魏征,我现在的行为和过去相比,有没有什么差异?魏征说:贞观初年,您是唯恐我们做臣子的不说话,千方百计让我们进忠言;三年之后,有人进谏,您高兴地听从;最近一两年,不喜欢臣下进谏,虽然最后勉强听从照办了,但脸上的不平之色却表露得很充分。这就说明,随着功业的兴盛,越往后,唐太宗越难以虚心接受臣下的不同意见了,而他之所以还没有像昏君那样责罚进忠言的人,只不过比他们更有理智罢了。

  在纳谏的问题上,中国古代最伟大的帝王之一唐太宗尚且如此,遑论其余?所以,虽然中国人把“纳谏”作为君王最重要的“治道”之一,用了许多办法向历代君主灌输这个东西,但实际上,纳谏终究是一门稀缺的政治艺术。

  到了朱元璋这里,这门政治艺术又有了特异的地方。可以归结为七个字:纳谏奇,拒谏亦奇。朱元璋纳谏有很经典的言行,让臣子感动得要命,但拒谏却又同样厉害,随时都会上演人头落地的惨剧。

  知道了他有关纳谏和拒谏的故事,也许你会非常苦恼,因为那条以能否纳谏来判断皇帝好坏的标准,在朱元璋这里居然不管用了。

  “纳谏奇,拒谏亦奇”的朱元璋

  前面说过,一个君王,只要智力稍稍正常,就会知道,冒险进谏的臣下越多,对他的家天下就越有利。朱元璋的智商肯定在正常之上,又喜欢读史,他当然知道以纳谏而兴拒谏而亡的前代君主们太多,所以,他屡屡表示,非常欢迎臣民们直陈他的施政得失,以便改正。有一次,朝廷在山上修了一座望江楼,他命群臣为此写文章,文章献上来,他一看,全部是歌功颂德的,为了鼓励直言之风,于是朱元璋以一个大臣的名义,自己撰文批评自己,说什么像你这样大修宫室大兴土木,哪里是圣君之所为?然后给这位大臣奖赏,作为直言者的表率。

  朱元璋对纳谏的好处理解得很深,表现在行动上,也不乏从善如流。仅洪武十八年(1385),就有两个好例子。一个是国子监祭酒等人,质疑朱元璋在边疆穷追残元势力是靡费国家财力,朱元璋“皆嘉纳之”;另一个是应试的考生,批评朱元璋杀人太多,痛言“天之生材有限”,“元璋嘉其直言”。著名才子解缙,有一个奏折批评朝纲的调子最高,指责朱元璋不仅好杀,而且不恤民情,滥收税,横征暴敛,朱元璋看了后,居然一点儿也不生气,还说和解缙“义则君臣,恩犹父子”,称赞他是真才子,差点儿就让解缙掉下泪来。

  唐太宗纳谏时,经常对臣下自认失误,朱元璋也有这样的佳话。《明史》中记载了一个叫周观政的御史,此人以倔强敢言著称,最经典的事例是曾经挡着皇帝征召的歌舞班子,不让其进宫。随行太监说这是皇帝的命令,周观政就是不放行。太监愤怒地进去报告,一会儿又垂头丧气地出来了,说御史大人算了吧,歌舞班子不用了。

  没想到周御史口出狂言:这件事应该皇帝本人出面下旨。过了一会儿朱元璋真的从宫中走出,对御史解释:宫中音乐废缺,只不过想把他们招进去教宫中练习练习,现在我已知道错了,你的意见是对的。朱元璋的这一举动把所有人都惊呆了。我估计比较熟悉朱元璋风格的后代读史者,读到这一段也会大吃一惊。

  然而,另一方面朱元璋更有“拒谏”的狂暴。

  在胡惟庸还是丞相的时候,有人指责他是奸佞,朱元璋不容分说,立即把此人打入了大狱,而等到朱元璋要拿胡惟庸开刀的时候,他又反过来斥责臣下为什么不能洞烛其奸!

  御史王朴性情耿直,一日议事和朱元璋互不相让,元璋大怒,命戮之。到了行刑的地方,朱元璋又把王朴召回来,问他你今天到底改还是不改?王朴回答说:“皇上您是看得起我才让我当这个御史,为什么要这样侮辱我?如果我没有罪,就根本不应该被杀头;如果我真犯了罪,又怎么能够赦免?我今天只求速死!”朱元璋不禁七窍生烟,命令立即行刑。王朴君真是一趣人,当刽子手推着他经过撰写史书的史馆的时候,王朴大叫道:修史的人你记好了,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杀了无罪御史王朴!这个人最后还是被砍了头。

  朱元璋青年时候当过和尚,即帝位后一度推崇佛教。这让儒家知识分子颇为不满,但谁也不敢说。其中有一个叫李仕鲁的,比较戆直,又因为在钻研朱子理学方面享有盛名,在朱元璋那里得到过“相见恨晚”的高度评价,他最终无法忍耐,出面劝谏皇帝离佛教远点,多多亲近孔孟圣人之学。可是朱元璋不予理睬。李仕鲁急了,对朱元璋说:“陛下看来已沉溺于邪教,难怪小臣的话听不进去,既然这样,我这个学圣人之道的人还当个什么官呢?现在我把陛下赐给我的笏板还给您,请让我退老还乡吧。”说完,竟然真的把笏板丢到了地上。这个动作的危险程度实在不逊于在老虎脸上拔须,盛怒之中的朱元璋当即命武士把李仕鲁活活摔死在了朝堂的台阶上。

  洪武九年(1376)发生星变,传统观念认为这是老天示警,于是朱元璋下诏求直言。一个叫叶伯巨的人,响应其号召,殚精竭虑写下了一篇皇皇大文,认定“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是最要害的三个问题,必须改弦更张。朱元璋一看“分封太侈”,指的是他把自己多个儿子封为藩王的政策失当,简直是离间他们父子的感情,动摇其家天下的根基,当即暴跳如雷,“速逮来,吾手射之!”这个响应皇帝号召,奉命进忠言的叶伯巨落得个瘐死狱中的可悲下场。请注意,这是洪武九年的事,仅仅在前一年,朱元璋还刚刚上演了两场欣然纳谏的好戏呢。

  恩威莫测的恐惧

  怎样看待朱元璋的一面“纳谏”又一面“拒谏”?如果说“纳谏”的朱元璋是好皇帝,那么“拒谏”时候的朱元璋呢?“拒谏”的朱元璋让我们害怕,“纳谏”的朱元璋难道就真的让我们兴奋莫名?

  我常常想:一个皇帝,他天性残暴听不得批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在其治下,这够让人恐惧的了,但这似乎还不是恐惧的极致,因为既然主子爱听好话,属下大量生产和奉献就是了,天生懂得自保的人们是一点儿也不缺乏这点基本智慧和人情世故的。然而如果不幸摊上另一类君王,他通常情况下爱听好话,但说不定何时又会宣告佞幸小人最为可恶,声称最喜欢逆耳忠言,我们又该如何?我冥思苦想也未想出一个万全之策,似乎注定只能在提心吊胆中惶惶度日。要害在于,不论你是什么样的谏言,他听还是不听,怎样处置你,没有一个制度来约束他,纳谏是他的恩赐,拒谏甚至消灭你的肉体更是他的自由。不论是运用常规思维还是奇思妙想,都不能预见自己的一句话、一个举动会有怎样的后果,都无法预期统治者会送你鲜花还是陷阱,窃以为这种生存状态才是最让人恐惧的。这样的恐惧,我称之为“恩威莫测的恐惧”;这样的恐惧,也才是恐惧的极致。

  中国古代史上留下了“恩威莫测的恐惧”笼罩下的长长阴影,随便翻书就是一例,是《资治通鉴·唐纪》所记朱温的一个故事。朱温先跟着黄巢造反,后反戈一击,投降唐朝,被皇帝赐名朱全忠,最后又篡唐自立为帝,掀开了中国历史上黑暗的五代十国的篇章,史称后梁太祖。此人的泼皮无赖是出了名的,他在家中排行老三,据说他称帝后,连其亲哥哥都惊问:“朱三,尔可作天子乎!”这么一个主儿,就因为是握有实力的军头,主宰一方,追随者中当然不乏文人。一天,朱温和手下的幕僚以及投效他的文人们在一棵大柳树下谈笑,朱温说,这棵柳树可以用来造车轮子。旁边的人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没有作声,来投靠他的几个文人觉得冷场不好,站起来说:您说得对,可以造车轮。没想到朱温翻脸变色,怒骂道:“书生就是喜欢顺着别人的话瞎说,造车轮子应该用榆树,柳树哪里能行?”一声令下,那几个答话的人全部被杀。我们不妨试想一下当时的场景,一个可以主宰你命运的人,对着你说要用柳树造车轮,你如果在现场,会如何反应?是“顺之”还是“逆之”?恐怕多数人都会和那几个可怜的书生一样吧。其实这与是否“顺着别人的话瞎说”的品质无关,只与常识有关,只与生存经验有关。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很不幸,在这道抢答题面前,“你答错了!”而且后果出奇地严重,你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几个书生正是为常识所囿,乃至对朱温做出了“顺之”的选择,不料却被“扑杀”,这样一个结果,能不能滋生出另外一条生存经验,即对朱温应该“逆之”才对呢?笑话,你违逆他一回试试看!除非你把脑袋不当回事,否则你是没有勇气一试的。

  顺逆两为难,怎么办?

  这样一个难题,朱元璋时代一个叫袁凯的人也摊上了。

  袁凯也是个御史,《明史》说他“博学有才辨”。一次,朱元璋要杀不少人,叫袁凯把案卷送给当时的太子朱标复核一遍。朱标这人比较仁弱,不希望那么多人流血,对许多案例主张从宽。袁凯把太子的意思回报朱元璋,朱元璋问道:“你认为这件事我和太子谁对谁错?”袁凯一听,为难了,这边是皇帝,那边是未来的皇帝,想了想只好回答:“皇上您从严守法,太子要赦免是心地仁慈。”我们今天读史,大概都会认为袁凯此言是急中生智,再完美不过了。可是朱元璋生气了,认为这是两边讨好,耍滑头。袁凯很害怕,便装疯。朱元璋闻报后,说他是真疯还是假疯啊,如果是真疯,就不应该怕痛,叫人用尖锐的东西钻袁凯的肉,袁凯咬紧牙关,装作一点儿也不知道疼痛的样子,总算蒙混过关。朱元璋这才把他放归乡里,袁凯最后以寿终,好歹捡了一条命。

  说了半天,也许我们终于能够看明白了,所谓“纳谏”,算是什么政治艺术呢?不过就是碰运气罢了。遇上皇上性子好,心情愉快,你这就是忠言,否则就是攻击、毁谤,就是大逆不道。碰到好运气的机会当然也有,也可能因此收获口头嘉奖和物质鼓励,但老实说,概率是相当低的,不会比今天买彩票中大奖的概率高多少。想想看,连唐太宗都会对不断拂他逆鳞的人急眼,别的还用得着说吗?

  君主他到底是纳谏还是拒谏,往往在一念之间,对臣下而言,实在太难以琢磨。既然如此,对于只想过太平日子的人来说,那还进个什么言呢?是的,不进了,不说了,于是就有了王小波所说的“沉默的大多数”。

  拒谏时候的朱元璋肯定不是好皇帝,纳谏时候的朱元璋也未必就是好皇帝。

  第八节 完美主义的破产

  政治是一门高度讲求现实的艺术。既然讲求现实,就有让步,有妥协,有对人生而为人那些本能和天性的尊重。从根本上说,政治是排斥完美,拒绝理想主义的。但在传统中国,由于浓厚的政治伦理化倾向,被塑造为君主、教主合一角色的皇帝又往往特别喜欢扛起一面理想主义的大旗。

  朱元璋向来认定自己对历史有一种特殊的使命,也从不避讳自己对完美、至善的追求。可惜这种激情往往会遭遇现实的冷水。

  时废时复的科举

  不论是什么样的执政者,都会把选拔官员提到一个非常重要的高度,并努力创设良法,通过制度设计,使其心目中理想的人才脱颖而出,为我所用。但这里就有一个麻烦:无论经由怎样的方式和渠道,谁能保证选拔上来的官员就一定具备真才实学?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个让中国历代统治者都大伤脑筋的难题。

  在秦以前的封建社会,一个社会上,谁有当官的资格,不是个问题。那时是典型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血统决定一切,依靠世袭制度,天子之子仍然是天子,公之子仍然为公,卿之子仍然做卿,当然,贱民之子也仍然是贱民。

  但到了秦以后,贵族世袭制度基本崩溃,因为秦朝废除了封建,而改为郡县制,天下已经大一统,不再有那么多诸侯小国,各自为政,滋生贵族的土壤已经消失。这时候派往各郡县的官员,都由中央统一选拔和调配。于是,如何选拔人才,成为中国历史上一大关目。

  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制度,大而言之,无非是三类:一是地方推荐,二是朝廷征召,三是科举考试。地方推荐,就是所谓“乡举里选”,这是从汉朝兴起的。某人如果在家乡卓有声誉,地方官员就可以把他推荐到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提出一些重要的政治问题和事项,向其请教,然后根据他们的答案,分别挑选任用,授予不同的官职。朝廷征召,就是政府在一个时候对人才有特殊的要求,比如要治理黄河,需要水利专家,或政府准备派人出使西域,需要通外国语,吃苦耐劳,应变能力强,而环顾文武大臣,没有合适的人选,朝廷就专门下诏征求。科举考试,则是从唐时发端。这是一种自由竞选的办法,想参加仕途的人,都可以到地方政府报名,然后参加中央的统一考试。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报名的资格,除了违犯法律者以外,对商人、工人等职业也有限制,因为在古人看来,从事这些职业的都专为私人谋利,现在所要考试录取的,则须专心为公家服务。

  虽然今人对科举制度往往大加挞伐,但平心而论,当历史发展到一个人的入仕需要由公开的考试来决定时,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所以,从唐代开始直至清季,科举一直得到了延续,被朝野视为“抡才大典”,享尽了尊荣。不过,科考程式化的毛病显而易见,对科举“不能选拔真才”的非议,就是在古人那儿,也是相当盛行的。而其中反应最激烈的,对当时社会影响最大的,其实还不是人们所熟知的那些落第后满腹牢骚的文人,而是明太祖朱元璋,因为他对科举的不满,直接导致在洪武年间科举的停办,时间长达十年。

  朱元璋起初也是非常重视科举的。早在他即帝位前一年,即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他还是“吴王”的时候,就曾下令在他的辖区设文武二科取士。明王朝建国的第三年,即洪武三年(1370),他下诏正式建立科举制度。诏书中明确宣布“非科举者,毋得与官”。因政府刚刚建立,需才孔亟,从洪武四年(1371)起,连续举行乡试三年,官员缺额很多,在乡试中考取的举人都免于会试,赴京直接听候选官。这样,经过元王朝不重视科举这一特殊阶段以后,明王朝的选拔人才又回到了唐以来的常轨。

  连试三年,朝廷选拔了一大批官员,总算弥补了用人荒,可新的问题又暴露在了朱元璋眼前。他很快发现,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官员,并不能让人满意。有的年纪太轻,只会夸夸其谈,有的文章不错,但缺乏处理事务的能力,有的颇具小才,德行却不相符。于是,在明王朝建国后的第六年,也就是开科取士后的第三年,朱元璋断然决定停止科举,并在诏书中发牢骚说:我原本是真心实意要吸纳贤才的,你们却总是敷衍我!

  然而科举可以停止,国家却不可一日不要人才,朱元璋面临的事实是,除了科举,他很难找到新的选才办法,于是只好回到唐以前靠地方推荐选拔人才的旧路。为了保证荐举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朱元璋拟定了各类人才的标准和条件,责令各级政府切实遵照执行,荐举制一时成为国家选拔官员的基本制度。但这种制度的弊病也是昭昭在人耳目的,一是地方官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推荐甲而非乙,往往决定于官员一己之私心,这样就很容易有上下其手徇私舞弊的机会;二是没有固定的、可操作性强的硬性标准,朱元璋要纠正过去科举只重文才的偏向,希望选拔上来的官员德才兼备,但“德”这东西,是不太好如三斤白菜四两盐那样清晰度量的,更何况,一个表面有德的人,还很可能是个伪君子呢。

  不仅如此,废除科举这种公开的考试制度之后,意味着所有人的任用都只有依靠朱元璋个人裁定了。他非火眼金睛,也不可能精通所有学问和事务,难免出现错误提拔的情况,使人才“所用非所学,所学非所用”。而且就是精力,一个人也总是有限的,朱元璋再励精图治也常有打马虎眼的时候,例如有一年主管祭祀的机构太常寺缺官,朱元璋召集儒生,准备从中挑选几名去太常寺任职。应诏而来的儒生很多,朱元璋感到很为难,如果逐个交谈,得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况且就算交谈一次,也未必就能对其德才有一个恰如其分的判断,结果就成了“面选者多”,即只凭他瞥一眼的印象,以貌取才。这样选人出纰漏是难免的,一个叫高炳的人,因面貌雍容儒雅,像个忠厚人,朱元璋认为“外貌若此,心必亦然”,就选入了太常寺为官,结果不久就因犯罪被罢官回乡。朱元璋废除科举,决心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落到实处却成了这样,真是一个很大的讽刺。

  虽然朱元璋开起倒车来一心蛮干,三令五申,要地方切实负起向中央政府荐举人才的责任,但荐举制的弊端仍然暴露得越来越厉害。他发现,荐举上来的人,德才不够、滥竽充数者并不比科举少,终于不得不向现实妥协,在荐举制度推行十年后,他又下令恢复科举,于洪武十七年(1384)命礼部定科举成式,颁行各省,遂成为明朝选拔人才的定制。

  “完美”是一个幻影

  朱元璋废、复科举说明了什么?在废除科举的背后,反映了朱元璋一种怎样的心理?

  阅读朱元璋的史料,我有一个感觉,这个人虽然是从腥风血雨中实打实一步步拼出来的,但当他登上帝位以后,却具有鲜明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他对历朝历代帝王的议论和批评看,他意欲恢复“先王之治”,是想做中国历史上最成功的帝王的。理想主义者最大的特点是追求完美。废除科举,不过是朱元璋竭力追求完美的一种表示罢了。他的初衷,不过是想通过废除科举,创造一种没有任何弊病的选才制度。

  可是,在选拔人才的问题上,是否真的存在一种完美无缺的制度呢?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如果能够联想到近年来关于高考的争论,对这一问题当有更深刻的认识。高考的争论此起彼伏,高考的缺陷也人所共见,但目前有没有一种能够替代高考的功能,又没有任何缺陷的选材制度?那些声称要废除高考的人,是否找到了这样一种可以取而代之的完美制度?没有。这也是在可预见的将来,我们虽然不满高考,但还是不得不容忍它在饱受指责声中继续存在下去的关键。

  过去的科举也好,现在的高考也罢,都只是一种选才的方式。实际上,在选拔人才的问题上,追求完美只能是一厢情愿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制度,能够保证所有人才都脱颖而出,保证不压制一个真才。只可能有最不坏的选才制度,不会有最好的选才制度。无论科举还是高考,因为设置了一个众所共见的杠杆,如果能确保“跳杠杆”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哪怕这个杠杆有僵化之嫌,哪怕我们使用这样的杠杆十分无奈,但这也是一种“次优选择”,因为在特定的时期,人们很难找出更好的代替办法。最后,选才制度应该相对稳定,不能全凭在上者的意志,朝令夕改。如果一个地方,今天说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明天又说要唯学历是举,那只会让人无所适从,并带来更大的不公正。

  朱元璋废除科举又不得不恢复科举,这证明,离开坚实的大地,所谓“完美”终究是一个幻影。

  政治排斥完美

  现实政治原本是不完美的,政治中人如果理想主义色彩过浓,总是追求完美至善,希望创造出一种空前的、没有任何瑕疵的制度,那么很可能陷入“以求完美始,以很不美终”的怪圈。

  朱元璋就经常为这个怪圈所困扰。他设计的一些制度,常常都有尽善尽美的初衷,但由于对自己期许过高,又忽视现实的巨大束缚力,实行起来往往事与愿违。不妨看几个例子。

  洪武四年(1371),朱元璋下令在地方上的州、县一级设立粮长,粮长以田多者充当,其职责是帮助和代替官府在乡里征收赋税。这是一种以富民治庶民的政策,朱元璋的用意,是怕官府的胥吏串通一气,侵吞公粮和虐待百姓,用意也是好的,但后来粮长制度却演变成为一项害民的秕政,却非朱元璋始料所及。起初,粮长运粮至京城,朱元璋不时接见他们,这是一种荣誉,如果粮长对答得好,还有擢升的希望,可是后来运粮的任务由官军充当,粮长不再有到京城朝见皇帝的机会,既失去了荣誉,更没了向上的通道,粮长遂成为十足的鸡肋,有钱人不愿意做,平民充当又常受富豪之家的欺凌。而因为粮长帮助官府催办赋税的职能依然,粮长中的不肖之徒,则从中看到了寻租的可能,即和胥吏与富豪勾结,转而鱼肉小民。也就是说,一项旨在防范污吏的制度,最后却成了帮助他们的工具,正如时人所慨叹,播下龙种,却收获了跳蚤。

  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命礼部申明“乡饮酒礼”,要求各地推行。所谓“乡饮酒礼”,原只是儒家经典上记述的一种尊老的仪式,大意是乡里定期举行宴会,以年高者坐正位,接受众人尊崇。其具体如何操作,语焉不详,后来已经失传。朱元璋重拾此礼,意在“叙尊卑,别贵贱”,使天下之民“隆爱敬,识廉耻,知礼让”,希望大家都来敬老尊贤。为了保证效果,还特地在法律上规定,在“乡饮酒礼”上,把宴席的次序弄乱的,给予严厉处罚。既有好的初衷,又有法律敦行,应该会有好的效果了,实际却大不然。洪武时期,在许多地方,乡饮酒礼的宴席上,是否有资格享受尊崇已经常常以权势为标准了。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一种风尚,僵硬的行政命令除了让人反感,还会有多大作用?

  又比如朱元璋推行的军屯。所谓军屯,就是一种寓兵于农、亦耕亦战的制度,这个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并不是朱元璋的首创,但朱元璋的规模最大,执行得最为严厉。明王朝建立前,朱元璋利用这一制度,解决补给问题,明王朝建立后,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军屯的效果肯定是有的,特别是在元末战乱之后,荒地多,军队屯田,可以有效缓解劳动力不足的困难,让军队自给自足,对纾解民困也有一定帮助。因此这一制度颇得后代论史者的好评,朱元璋也自夸说,我养了百万大军,却不费百姓一粒米。可是越往后,这个制度的弊端就暴露得越严重。首先,军屯的表面成效里,掩藏着下级士兵的斑斑血泪。在这种制度之下,士兵几乎没有任何权利,简直就是大明王朝的农奴,而且这种农奴的身份还是世袭的,父传子,子又传孙。没有任何权利的人,哪会有为国家效力的积极性?所以,士兵的逃亡愈演愈烈。其次,保卫国家才是军队的天职,你却让部队去操心农耕,长此以往,战斗力岂不是会每况愈下?……明中叶以后,海上几个贸易商人纠集的乌合之众,居然让明王朝的大军疲于奔命,症结之一就在于朱元璋的这一军屯制度,大大削弱了部队的战斗力。“抗倭名将”戚继光在朝中大佬的支持下,重新恢复募兵制,建立了一支作为职业军人的“戚家军”,才总算止住了颓势。军屯制度的缺陷,在朱元璋时代已经开始显现,因为随着政权的稳固和经济的发展,这种农奴制的生产关系已经极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可是所谓“不费百姓一粒米”的辉煌已经让朱元璋陶醉不能自已。

  追求完美的人总会屡屡碰壁。碰壁之后,选择无非有二:一是倔强地一条道儿跑到黑;二是承认无情的现实,并与其达成某种限度的妥协。这两种情况,朱元璋都有,在相对清醒、理智占上风的时候,朱元璋就会对一些看似完美的政策改弦易辙,这样也能使政策的负面效果得到降低。但问题是,朱元璋是一个高度自负的人,他似乎从未认识到与现实的妥协其实是政治的一种常态,屡次妥协带给他的,只有深深的挫伤感。完美主义破产了,挫伤感、幻灭感加剧,这正是晚年朱元璋的心理状态。这样一个结果,又对洪武晚期的政治与社会生态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九节 骨未寒,国先乱

  洪武三十一年(1398)闰五月初十日,七十一岁的朱元璋做了三十一年的皇帝,抛下了他恋恋不舍的朱家王朝和子孙,因病辞世,葬在南京城外钟山山下,谥号“高皇帝”,庙号“太祖”。

  临终之时,朱元璋命令所有妃嫔都为他殉葬,只留下一个张美人,因为她生下的小公主仅四岁,不能须臾离开母亲。同时,又立下遗诏,公布天下:

  朕膺天命三十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奈起自寒微,无古人之博知,好善恶恶,不及远矣。今年七十有一,筋力衰微,朝夕危惧,虑恐不终。今得万物自然之理,其奚哀念之有。皇太孙朱允炆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以勤民政。中外文武臣僚,同心辅佐,以福吾民。葬祭之仪,一如汉文勿异。布告天下,使知朕意。孝陵山川,因其故毋所改。

  一个皇帝死之前,都会有这么一道遗诏,算是对臣民所下的最后旨意。朱元璋的遗诏中说了三层意思:一是对自己的一生进行总结,“忧危积心,日勤不怠”,表示自己是一个非常尽力的皇帝,这倒是写实。至于谦虚自己不如古人,也许是起草诏书者的饰笔,因为“自谦”本来就是遗诏中的老谱;二是将其选定的接班人告之天下,这其实是所有遗诏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除了开国之君,其他靠世袭继承的君王,其权力合法性全部来源于此,如果你的名字没有出现在遗诏中,却坐到了皇帝的宝座上,那你就不是“合法”的;三是训诫天下臣民老老实实接受新皇帝的领导。

  遵照朱元璋的遗诏,闰五月十六日,二十二岁的朱允炆即帝位,改年号为“建文”,史称建文帝。

  对这个皇太孙,朱元璋虽然在遗诏中夸奖他“仁明孝友,天下归心,宜登大位”,但实际上是很不放心的。不仅仅因为他还是一个毛孩子,更因为他的性格酷似其父,也就是早逝的太子朱标,比较仁弱。在腥风血雨中浸泡的朱元璋深知,这样一种性格,也许能做一个好官,但君临天下,却是需要狠辣的手腕的。

  既然不放心后事,朱元璋就不能不再次动用他从传统政治文化中汲取和切身体味来的智慧,在其临死之时,为朱家王朝进行最后的谋划。

  最后之谋划

  有人不免会感觉奇怪:既然朱允炆的性格让朱元璋担忧,那他为什么不另外选定一个接班人呢?

  这就要说到传统君王政治中的一个困局了。天子只有一个,而谁来做天子,又不能靠选拔和考试,更不能以得票多少来定夺,这样就自然导致了一种局面:虽然最后登帝位的只有一个幸运儿,但几乎人人都可以觊觎这个宝座,因为大家都在想,凭什么说你行我就不行呢?特别是出身帝王之家,同为“龙种”者,先天已经决定他们离宝座最近,就更会动心思了。面对“僧多粥少”,为了避免大家争吵甚至打架,古人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在众多“龙种”之间,给“嫡长子”以优先权。这样一个选择嗣君的办法当然不能说最好(实际上在传统政治语境中,根本也不存在最好的办法),但由于嫡长子只有一个,它至少使其他觊觎者少了争夺的口实。

  然而问题又来了。现实生活中,这唯一的“嫡长子”未必是所有“龙种”之间最优秀的,很可能昏庸,或者不合他老爸的心意,怎么办?历代皇帝中颇有为此而烦恼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易储”,也就是换一个接班人的做法并不缺乏先例,但几乎所有这样做过的帝王,都曾经惹出或大或小的乱子,连雄才大略的唐太宗都不能例外。所以,古人对“易储”之事极为看重,认为是“动摇国本”的大事,必须慎之又慎。

  朱元璋也陷进了这一困局中。洪武二十五年(1392),皇太子朱标病逝,朱元璋不得不重新考虑接班人问题。因为“兄终弟及”和“父死子继”一样都是接班的常规,他自然将目光落在了另外几个儿子身上。几个儿子,除了已按“立嫡长子”这一礼法,定为储君的长子朱标之外,他最欣赏的应该是四子,即被封为燕王的朱棣了,因为朱棣英武、深沉,和朱元璋颇多相似,但他就这一问题咨询群臣的时候,一个叫刘三吾的大臣提出,“兄终弟及”当然是可以的,可如果立皇四子,那么置位序在朱棣前面的皇二子、三子于何地?

  这不是明摆着让他们不服气吗?而完全按“兄终弟及”的严格顺序,选皇二子,即秦王做接班人,朱元璋又不愿意,因为此人不成器,朱元璋一度想将其废掉。这个时候刘三吾提醒他说:“皇长孙四海归心,皇上无忧矣。”劝他越过儿子这一层,选太子之子做接班人,可以免去几个儿子争位的麻烦。而太子朱标的长子早逝,于是作为太子次子的朱允炆成为“储君”的唯一人选。

  既已选定储君,朱元璋也就不作他想,竭力为孙子的继位做准备了。他首先仍然按照培养皇太子的办法,延请名儒教孙子读书,再命其批阅奏章,参与处理政事。其次,考虑到孙子年幼,又天性文弱,怕难以在自己身后驾驭元勋功臣,于是继明初大诛功臣之后,又掀起了新一波的屠杀行动。洪武二十六年(1393),即朱元璋去世前五年,他以谋反罪将凉国公蓝玉灭族,又兴大狱,使合计两万多人都受牵连而被杀;洪武二十七年(1394),颍国公傅友德被赐死;洪武二十八年(1395),宋国公冯胜“以细故失帝意”,被勒令自杀。须知,蓝玉、傅友德、冯胜,是明初大诛功臣后硕果仅存的三位大帅,勋业彪炳。三人中除了蓝玉比较张狂外,另两位处事都相当低调和谨慎,侥幸躲过了明初的风暴,最终却仍然难逃一劫。在朱元璋的心目中,这三人简直就像一根荆条中的最后三根毒刺,不除他是不放心的。现在他拔掉了毒刺,自以为交给孙子的应该是一根无刺的荆条了。

  为了给皇太孙顺利接班尽量扫平障碍,朱元璋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宠妃开刀。这个妃子就是皇太子朱标的母亲,也就是皇太孙朱允炆的祖母李淑妃。此人贤明能干,却于洪武三十年(1397),即朱元璋临死前一年被赐死。事后妃子的哥哥为此不平,朱元璋说:我知道你的妹妹贤明,她也没有犯什么过错,但正是因为她太能干,我担心她在我身后效仿武则天,使我接班人的位置不稳,这也是迫不得已的办法。朱元璋的这一招在历史上自有渊源,汉武帝晚年,准备立其幼子为帝,就是后来的汉昭帝。汉武帝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先借故把昭帝的母亲钩弋夫人处死,左右的人很奇怪,说皇上您既然要立钩弋夫人的儿子为帝,为什么反要把她杀掉?汉武帝回答说:这就不是你们这些人能懂的了,朝廷出乱子,往往就是因为“主少母壮”。修史的人还特意称赞汉武帝的“昭然远见”呢!

  现在的朱元璋环顾宇内,总算有了一点安全感。这不仅因为他心目中有能量造反的功臣已全部诛除,还因为他多年来就一直在为王朝的长治久安下一步棋。这步棋就是“分藩”,即让他的众多儿子到各战略要地当藩王,以拱卫京师。在他看来,皇帝、各位藩王,既然都是老朱家的子孙,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还有什么不能同心一体共享富贵的吗?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在朱元璋尸骨未寒之际,造成天下大乱的,就是源于他这样一步自以为精妙的棋。看来,这是一步十足的臭棋。

  求安反乱

  建文元年(1399)七月,距朱元璋去世、朱允炆继位仅一年,燕王朱棣,也就是朱允炆的四叔,从封地北京举兵反抗中央,史称“靖难之役”。经过三年多战争,朱棣于建文四年(1402)六月率军攻破首都南京,朱允炆不知所终。朱棣即帝位,改年号为“永乐”,成为历史上的“明成祖”。

  “靖难之役”,于老朱家来说,是骨肉相残,对国家和百姓来说也是一场大动乱。虽然胜利者朱棣于事后对自己有很多粉饰,对失败者朱允炆有很多诬蔑,但从史籍分析,朱允炆应是仁厚有为之主,所谓“靖难之役”终究只是家族内部一场并不光彩的权力斗争,全无积极意义。

  朱棣为什么要起兵造反?他为什么有那么强大的实力?作为中央的朱允炆为什么反倒平叛无方,直至土崩瓦解?推原祸始,朱元璋是无法辞其咎的。

  朱元璋推翻元朝后不久即建立了封藩制度。具体办法是:选择战略要地为各皇子的封地,待其成人后即派出。藩王有很大的权力,尤其是握有兵权,“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万九千人”,其身份也非常尊贵,只比皇帝低一等,公侯大臣遇到藩王,必须“伏而拜谒”。

  这样一种封建制度,其实早已被历史所否定。自秦朝废封建,改设郡县制后,汉王朝尝试过,后来吴、楚等藩王发动“七国之乱”,再次证明这不是什么好的制度,以后各朝已鲜有实行。朱元璋为什么偏要从历史垃圾中把这个制度当宝贝拣来呢?《明史》上说他是“惩宋元孤立”,其实完全系于他个人为家天下打算的私心。他以为让自己的骨肉,都各据一方,手握重兵,大家同心协力,这样就没有外人威胁自己的家天下了。殊不知除了外人,难道就没有家人自己造乱子的?

  看出其荒谬的并不乏人。洪武九年(1376),是朱元璋的封藩制度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一个叫叶伯巨的人上书,对这一制度进行了猛烈而痛切的抨击。叶伯巨直言“分封太侈”是当今之“大过”,针对朱元璋诸王均是我的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也不会给中央政府带来威胁的这种私心,叶伯巨提醒他注意汉朝的历史教训,并极富预见性地指出,如果不改弦易辙,很可能在几代之后,形成各藩王尾大不掉的尴尬局面,到时候皇帝必然“削其地而夺之权”,但这又必然召来藩王的强烈不满,谁说就不会引来战乱?这封上书到了朱元璋那里,他一看就勃然大怒,说你小子难道想离间我老朱家人的骨肉之情吗?速逮来,我要亲手射死他!结果叶伯巨死于狱中。

  与前代封建制度相比,朱元璋的封藩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即所谓“列爵而不临民”,就是说各地的藩王不负责民政,民政官员仍然由中央委派,但洪武朝藩王的军事权力却很大,而且随着功臣的诛除殆尽,这种军事权力是越来越大,军事实力也越来越雄厚。其中燕王朱棣作为朱元璋最欣赏的皇子,手握重兵坐镇北京,本来是用来对付逃到北方的蒙元残余势力的,但时移势易,现在却成了新登基的朱允炆的最大和最现实的威胁。建文帝面对威胁,和心腹大臣着手削藩,还没有来得及削到朱棣的头上,战争爆发了。叶伯巨当年的预言果然不幸而言中。

  按说,朱棣虽然在诸王中实力最强大,但与中央政府相比,究竟还属于弱势一方,为何短短三年就反客为主了呢?这又不能不归咎于朱元璋。因为他在生前已将元勋全部屠戮,导致建文帝现在已派不出一个得力的大帅!中央政府这边最初的统兵者是耿炳文,其人的战史虽然很长,元末时曾跟随朱元璋作战,但他从未独当一面,最多只是一员偏将,加之如今年纪大了,缺乏锐气,哪里是骁勇善战的朱棣的对手?耿炳文吃了败仗后,朝廷又选调李景隆统兵,此人是名将李文忠之子,却根本就是一纨绔子弟。这样,虽然朝廷方面在实力上占尽优势,也有一些勇将,却因缺乏智勇深沉、谋略宏远的统帅,在战场上只堪与朱棣打个平手。最后朱棣放弃与朝廷争一城一地之得失,突出奇兵,直捣南京,在京城宦官的策应下,终于如愿以偿。

  关于建文帝的下落,说法不一,或曰自焚,或曰出逃,均无确切的记载。不知他在自杀的前一刻,或在出逃的过程中,是否想到了将江山亲手交给他的爷爷?

  朱元璋死前的几年中,为了孙子坐稳宝座,堪称殚精竭虑。然而,事实是,正是他的一些旨在确保江山稳固的决策却事与愿违,使自己的孙子有四海之尊,却不能保全性命,这真是一个巨大的讽刺。清代学者查继佐就曾经感叹说:如果当年明太祖不将功臣斩尽杀绝,最后的蓝玉、傅友德、冯胜这三人中哪怕还留下一个,朱棣又怎么可能轻易成功?

  封藩:明王朝不能承受之重

  朱棣因为对削藩不满,打着“诛奸臣”“恢复祖宗旧制”的旗号起兵,最后坐上帝位,但他心里比谁都清楚,侄儿朱允炆的削藩对帝位和王朝的稳固是有利的。他以反对削藩的名义举兵,最后还是要大力削藩,不过,他的手腕胜过其侄儿,经过一番整治,终有明一代,藩王已完全失去对抗中央的本钱。

  可是明代的帝王终究不敢明确废除封藩制度,因为这是开国之君太祖所定立的啊,“违背祖制”可不是一顶轻松的帽子。既要不违背祖制,又要藩王乖乖接受朝廷节制,就只剩下了一个办法:给他们以名分和富贵,国家养着他们,但将权力尽数收回。

  于是就出现了一种“制度性的腐败”。对藩王来说,国家会尽力满足其物质上的要求,甚至可以说国家就是希望你腐败,让你天天吃喝玩乐,因为这样才会消磨其壮志,使其沉迷于酒色中而不能自拔,就无法对中央政权构成威胁了。

  面对这样一个特殊消费阶层,初期,国家的财力还是能够应付的,可是皇帝的骨肉本来就多,子又生孙,孙又生子,越往后,这个队伍就越庞大,而这些人个个从坠地之始就是龙子龙孙,就有一份吃到老死的禄米,国家财力因此就愈发相形见绌。朱元璋为家天下之私心而定立的“封藩”的祖制,遂成为他亲手创立的这个王朝的不能承受之重。

  朱氏宗室人数究竟有多少,史料记载不一,考史者说法各异。明史学家王春瑜推论说:“迄明之亡,宗藩人数当有十多万之众。”这样沉重的财政包袱,人民如何负担得起?有一组数字比较醒目:嘉靖中叶,全国每年供给京师米计四百万石,而各处供给藩府子孙的禄米,却是八百五十三万石!当时就有大臣在奏疏中感叹:“百姓税粮有限,而宗枝蕃衍无穷。”

  国家终于不堪重负了。明王朝对待如此巨大的特殊消费阶层,实在是供不应求,无能为力,于是,宗藩子孙们的地位,就不能不有些变化。和皇帝有直系血亲的,当然还是享受特别优待,但血缘关系疏远者,国家却无法保证你有丰厚的物质待遇了。宗藩子孙慢慢出现了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一是被封王的皇帝直系血亲,他们占有广大的庄田,往往富可敌国,而那些疏远的藩属,却常常只有一个皇室宗亲的名分,并没有多少额外的好处。明末张翰在《松窗梦语》一书中就说:“宗室……贫乏者十居五六,甚有室如悬磬者……”

  明王朝出于对宗室子弟的疑忌,还不允许宗藩子弟参加科举考试,不允许其上书言事,彻底断绝他们政治上的出头。这个状态下的宗藩子弟,除了吃喝玩乐,游手好闲,还能做出多少有益之事?其实哪怕在宗藩子弟中,也不缺乏优秀人物,也渴望在个人显名的同时为国家立功,可是你的身份决定了,从你出生之日起,你就只能吃喝玩乐、游手好闲!最恶劣的,就是在地方上拼命兼并土地,聚敛财富,与民争利,所蓄养的豪奴也狐假虎威,欺压良善,不仅是人民的寄生虫,更成为吸血鬼。明末的福王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是明神宗宠爱的妃子郑贵妃所生,最受国家恩宠,富甲天下,可是当李自成挥师进攻他的封地洛阳,形势万分危急时,他却要钱不要命,拒将府中堆积如山的财物散出犒劳守城部队,最后城破被杀,其肥厚的身躯和鹿肉搅和一起,给李自成军凑成了一桌奇特的“福禄宴”!

  顾炎武在《日知录》论及明代宗室时,曾说:“为宗藩者大抵皆溺于富贵,妄自骄矜,不知礼义。至其贫者则游手逐食,靡事不为。名曰天枝,实为弃物。”另一个学者王士性则直截了当地评价宗室子弟,“生于皇家,适以囚禁之”。他们两人目睹了太多宗藩子弟从“人”变为“废物”的悲剧,才发出了如此沉痛的感慨。

  这一切,“谁实为之?孰令致之?”除了他们的祖宗,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还有别人吗?

  也许地下的朱元璋会大为不平:我是爱他们的啊。可是,谁说爱你的一个人,就一定不会成为害你最厉害的人呢?

  第三章 洪武盛世的另一面第一节 朱元璋为什么嫉恨江南?

  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九月,盐贩子出身、盘踞江浙的张士诚政权在朱元璋部的进攻下宣告灭亡。这标志着环顾宇内,朱元璋已几乎没有强大的对手,其统一中国的伟业基本奠定。

  苏州城被围长达数月,因为之前朱元璋已剪除苏州的羽翼,苏州孤城实处于外无援兵内无粮草之绝境,史籍上描写当时城内“资粮尽罄,一鼠至费百钱,鼠尽至煮履下枯革以食”。但在这种困境中,张士诚仍然拒绝投降,曾多次谋划突围均未成功,最后于城破时上吊自杀,为冲进张府的朱元璋军士所救,然后被作为最大的战利品,送往南京。在凯歌声中,随同张士诚及其文武官员一起被押解去南京的,还有苏州、杭州、嘉兴、松江(今上海)等地的官吏家属和外郡流寓的百姓,计二十余万人。在老对手面前,阶下囚张士诚还是颇有骨气的,闭着眼睛,既不说话,也不吃饭,赐给衣冠也不接受,最后被赐死(或曰自杀)。

  张士诚原先统治的以苏州、杭州、嘉兴、松江为主的江南地区,现在划入了朱元璋的版图。但“江南”带给朱元璋的,却不仅仅是胜利者的喜悦。洪武初年(1368),一次微服私访让朱元璋大发感慨:“张士诚小窃江东,吴民至今呼为张王。我为天子,此邦(吴地)呼为老头儿。”吴地的奢华让他厌恶,吴地的民风更让他不懂,这样一个江南是他这个新天子所不能容忍的。于是,登基不久,朱元璋对江浙地区的整饬就开始了。

  整饬全面而系统,整饬的动机,则不单单是经济上的,更有政治和文化的深谋远虑。什么样的深谋远虑呢?即削弱这一地区的异己意识,铲除对王朝统治可能构成威胁的基础。由于历史视界的狭隘,朱元璋对江南的严厉整饬又带有一种传统的、以农业社会为基础的道德理想,包含着对于工商业发展而产生的社会变动的恐惧和仇视。

  朱元璋对江南的整饬,首先是从经济的压榨开始的。

  明初江南重赋之谜

  所谓“江南重赋”,是指明朝在江南地区的苏州、松江、湖州、嘉兴四府,赋税特别苛重的一种现象。时人议论说:“三吴赋税之重,甲于天下,一县可敌江北一大郡,可知也已!”

  对江南实行重赋,是朱元璋制定的政策,在明代的各个历史阶段,在朝在野的官绅士庶对这一政策都有激烈争论,改革的呼声居高不下,但终明之亡,“江南重赋”并未有实质性的调整。

  在开国奠基后,朱元璋为什么要对江南地区科以重赋?这是个历史学界存在很大争议的问题。长期以来有一个流传甚久的说法,即此乃朱元璋个人泄愤的产物。在朱元璋夺鼎的艰辛历程中,他最大的竞争对手,除了元王朝和“以强恃”的陈友谅,就是“以富恃”

  的张士诚,而苏、松、湖、嘉一带正是张士诚的大本营。朱元璋消灭陈友谅,移师进攻张士诚所占据的苏州城时,向来被视为民风柔弱的苏州人曾作殊死抵抗。所以,前人多认为,为发泄对支持张士诚的江南军民的不满,朱元璋登基后,便故意对张士诚原辖的地方加征重赋以示惩戒。清人所修的《明史》就采信了这一说法。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一些历史学家的质疑。韦庆远先生是攻治明清史的专家,著有《明清史辨析》《明清史新析》等著作多种,他所撰写的《明初“江南赋税畸重”原因辨析》就是质疑陈说的一篇论文佳作。韦先生重点从江南赋重的历史渊源、明初社会经济情况等方面入手,力图说明,“江南重赋”政策并不是朱元璋个人主观意识决定下的产物,而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客观需要。而韦先生反驳旧说,最有力的一个论据是:如果说江南重赋是因为朱元璋对江南军民支持张士诚不满,那么他为什么不对曾经支持陈友谅的江西、武昌军民也一样施以重罚?须知,陈友谅当时对朱元璋的威胁远远超过张士诚,陈才是朱的头号死敌。

  韦先生的文章,从学理上讲,是无懈可击的,尤其是那最后一个驳论,更几乎让旧说无立足之地。不过,分析历史事件,固然需要充足的史料和敏锐的识见,但同时应该对事件中的人物心理有深刻的体察,这也就是前人曾经说过的,“论史要能撄人心”。而如果考虑到这一点,韦先生的论文又不无可议之处,因为他对朱元璋在灭陈和灭张这两个不同时期的不同心理缺乏分析。从这个角度看,韦庆远先生的论断还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诚如韦先生所说,“陈友谅当时对朱元璋的威胁远远超过张士诚,陈才是朱的头号死敌”,其时陈友谅声势极盛,从实力上讲在朱之上,鄱阳湖双方决战,虽然最终的大赢家是朱元璋,但以斯时形势之险恶,胜负之反复,朱氏实在只是运气好一点,“幸胜”罢了,对这一点,朱元璋本人也毫不掩饰。而到了朱元璋进攻张士诚的时候,形势却迥然不同,这时只要稍有智识者,就会对战局的走向一目了然:消极应战、苟延残喘的张士诚哪是如日方升的朱元璋的对手呢?这从朱元璋战前的动作也能窥出端倪:他对张是百般劝诱,指望兵不血刃,而对陈友谅,却根本未存劝降的奢望,原因就在于,他认为以张士诚的实力,只有向自己投降一途。然而,事实却大大出乎朱元璋意料,张士诚硬是在重兵围困之下,死扛了近一年,张士诚本人对他的招降也表示轻蔑!仅以常情常理分析,朱元璋在灭陈和灭张这两大战役中,其心理是大大不同的。灭陈,因为是“幸胜”,只会有满心的喜悦,灭张,一个为他所藐视的对手却负隅顽抗,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怎不令他恼羞成怒呢?这就好比下棋,一个人面对高手,如果赢了,即使胜来不易,他也会非常畅快,但如果一个向来为自己所瞧不起的对手却偏要战至只剩一兵一卒才肯认输,虽同为胜利,那心理和情绪却显然有天壤之别。从这一视角分析,不是陈友谅,而是张士诚及其所辖江南地区让朱元璋感到羞愤,最后连累江南民众背负重赋,就不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了。

  文化的江南

  在中国历史上,“江南”不仅仅是一个地理概念,更是一个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概念。

  自南宋以来,江浙沿海的城市经济日趋繁荣,元统治者更是趋近“功利”,大力倡导海运,鼓励商业,直接导致了两个结果,一是元末江浙地区商品经济高度繁荣,二是给以“崇本抑末”“重义轻利”为基本特征的传统文化注入了新的特质。同时,因为元朝统治者管理相对粗疏,对民间风俗变化不太放在心上,清规戒律较少,江南文化在经济发达的基础之上,也随之得到了蓬勃发展。元末大乱,张士诚割据江浙,他实行的仍然是元王朝的统治政策,所以,虽在战乱之中,但江南地区偏安一隅,文化并未受到摧残,反倒呈现出一种奇异或曰畸形的繁荣态势。

  提到元末江浙地区的文化,不能不说到两个人物,一个是大诗人杨维祯,一个是从富商到文人,又是文艺赞助者的顾瑛。这两个人又因为顾瑛所构筑的私家园林“玉山草堂”,而紧紧连在了一起。

  顾瑛,字仲瑛,又名阿瑛,别号金粟道人,从小生于官宦之家,祖父任职元廷时,定居江苏的昆山界溪。因为统治者对商业和贸易的重视,元朝的士风发生了一些变化,最突出的是不再视商贾为恶俗。顾瑛得风气之先,十六岁时就在商海中搏击,不到十年,顾瑛再回昆山时,已一跃成为苏州地区屈指可数的巨富之一。

  成为巨富后的顾瑛开始了人生中新的重要选择:一是脱离商界,将产业交给儿子打理,自己则潜修文艺;二是在昆山构筑玉山草堂,草堂内不仅有园池亭榭之胜,更有主人耗费大量财力搜集来的古书名画、鼎彝珍玩,从而使这个草堂成为文人最理想的游赏休憩之所。此后数年间,顾瑛依仗其雄厚财力,广邀天下名士,日夜在玉山草堂与宾客置酒高会、啸傲山林,以文采风流著称于东南。“玉山雅集”遂成为中国文化史上一个十分显赫的符号。

  据统计,“玉山雅集”前后有一百四十余位文化人参加,诗人、古文家、学者、书画家众角齐备,另外还有助兴的乐师和歌伎、舞姬,真是高朋满座,胜流如云,其规模之宏大、内容之丰富,实为空前,以至于“四方之能为文辞者,凡过苏必之焉”。他们或饮酒赋诗,或品鉴古玩,或挥毫泼墨,或清谈名理,或寄情山水,或观赏歌舞,无不兴尽而罢,可谓极世俗人生之乐事。

  参加“玉山雅集”的名士中,就有像诗人杨维祯、画家倪云林等这样的一代文化巨子。杨维祯在玉山草堂所做的最腾播人口,也最让人诟病的一件事是所谓“妓鞋行酒”。当年,这个大才子到底是将酒杯置于妓鞋中,还是直接以妓鞋盛酒,据说曾引来好事者津津有味的考证,其实在我看来,这个惊世骇俗的动作更像一个行为艺术,他具体是怎么做的一点儿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行为艺术的表演者要借此表示他自己,乃至整个江浙文人对僵硬礼法的蔑视,张扬一种新的价值。什么样的新价值呢?一言以蔽之,就是对人性的包容和尊重。在杨维祯们看来,普通人那些世俗的欲望实在没什么可耻的。我们看到,过去被文人鄙视的市井生活,尤其是行商坐贾的逐利生涯,在文人笔下第一次显得那么明丽和健康,昔日总要以“发乎情止乎礼”来规范的男女情爱,也开始回到人性的常轨。“为郎歌舞为郎死,不惜真珠成斗量”,杨维祯笔下的少女,已不再是娇弱的病态,而更具粗豪、本真之美;“郎去愁风水,郎归惜岁华。吴船如屋里,南北共浮家”,诗中商人之妇流露出的对丈夫真挚的情感,还需要如白居易那样的文人去格外恩赐和怜悯吗?旧文人门槛很高,可是在杨维祯这里,却没有各种身份的限制,他遍交各个阶层的人士,和他诗文唱和的,有制笔者,甚至还有替人理发的手艺人,他所编的一部诗集中,某位商贩的作品居然赫然在目。缺乏新的价值观的支撑,没有对世俗生活的热爱,文人就会永远自以为高人一等。

  商人地位的提升也是元末江南文化中值得注意的一个特点。商人被贬抑的社会不能称作正常,崛起的商人阶层如果缺乏对文化的热情,不准备使自己获得除金钱以外的尊重,也是一个不健全的社会。而元末富商们,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追求,即急欲使自己获得一种文化的认同。他们不仅舍得为“附庸风雅”而大把花银子,更迫切希望使自己和整个家族真正风雅起来。于是,在元末江浙地区,由富商主持的如顾瑛“玉山雅集”一般,纯粹私人性质的“文艺沙龙”一时蔚为大观,文人们在这里被待为上宾,商人们也从文化上获得了极大的提升,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士、商良性互动的一幕,终于在元末的江南上演了。

  而像这样一个“文化的江南”,却是从乡野里崛起的朱元璋所无法理解的。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就是民风淳朴,士农工商按儒家传统规定的秩序各安其位的小农社会。而商业文明发展以后必然带来的社会流动性的加大,又使这个新天子深深恐惧和仇视,他认为这是不利于其控制的。因此,他既要从经济上压榨江南,力图铲除这一地区由工商业而带来的社会富庶与奢华,同时,作为文化的江南也是他要竭力扼杀的。

  “文化的江南”风流云散

  史料证明,朱元璋对江南的民风和士风早存不满。据《明实录》记载,早在明朝建国前,朱元璋就曾经这样训诫归顺的张士诚旧将:我所用的将领多半是濠泗、汝颖、寿春、定远(现均归安徽省)诸州之人,他们勤苦俭约,不知奢侈,不像你们江浙人,因为富庶就耽于逸乐。现在你们既然归顺于我,就一定要把过去的习惯和毛病好好改掉。

  统一天下后,江南虽然已是新天子朱元璋的“王土”之一,江南百姓也无一不是他的“王臣”,但他对江南和江南百姓的疑惧却是并不隐讳的。

  明王朝对江南实行的重赋政策是其一;在攻下苏州数月之后,朱元璋下令强迫大批苏州富民迁徙至临濠(今安徽凤阳),这些人甚至被禁止回乡扫祭祖墓,违者受到严惩。这些都是从根本上拔除文化江南的要招。

  除此之外,朱元璋对江南人士还充满了强烈的不信任。据考证,朱元璋在位三十一年,苏州知府竟然换了三十次,而且这三十人当中,遭到“左谪”“坐事去”“被逮”“坐赃黥面”“坐法死”等严厉惩罚者就有十四个。尤其是洪武七年(1374)发生的苏州知府魏观被诬谋反冤案,更牵连大批江南名士掉了脑袋。朱元璋对江南士人的猜忌一直到晚年也没有改变,洪武二十六年(1393),他下诏:“浙江、江西、苏松人毋得住户部”,个中原因正如明末人谢在杭所分析,因为户部是管理天下钱粮的地方,而江浙赋税又最多,所以朱元璋特别害怕江浙人进入户部当官后给他玩猫腻;史书上说,在朱元璋当政时期,“浙东西巨室故家,多以罪倾其宗”。

  在朱元璋的强力打压下,元末发展起来的文化的江南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外观残破、精神枯滞的江南。

  明朝建立后,作为文化江南代表人物的几个知识分子,除了杨维祯被召见又放还,不久病死外,其他人几乎都没有得到善终。玉山草堂的主人顾瑛父子被勒令迁徙后,于洪武二年(1369)在穷困中客死于安徽凤阳;明初所谓“吴中四杰”,高启受魏观案牵连,被腰斩,杨基因别人进谗言,被罚苦工,卒于工所,张羽因事牵连流放岭南,召还,知道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于途中投江自杀,徐贲也是因小故被逮下狱死。与“吴中四杰”交游的尚有其他六人,加起来号称“北郭十友”,也全都没有好下场。

  云蒸霞蔚、活泼泼的元末江南文化从此风流云散。

  许多人对此是不甘心的。“吴中四杰”之一的杨基在世时,曾经向一个朋友打听故乡的情况,朋友告诉他“吴中风景,大异往昔”,他不禁百感交集,写下了一首非常深沉的诗:

  三年身不到姑苏,

  见说城边柳半枯。

  纵有萧萧几株在,

  也应啼杀城头乌!

  这样一个衰败的江南,即使是城头的乌鸦,也要兴起浓厚的今昔之感!

  江南的复苏,要等到明中叶以后了。直到明弘治、正德年间,随着政治上的松动和经济上的发展,萧条已久的江浙地区才重新恢复了活力。一本叫《寓圃杂记》的笔记记载:“吴中自号繁华,自张氏之据,虽不被屠戮,人民迁徙实三都、戍远方者相继,……邑里萧然,生计鲜薄,过者增感。正统、天顺间,余尝入城,咸谓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迨成化间,余恒三四年一入,则见其迥若异境,以至于今,愈益繁盛。……人性益巧而物产益多,至于人才辈出,尤为冠绝。”在这里,江南城市的演变轨迹是一清二楚的:吴中本来就是繁华之地;朱元璋建国后,“邑里萧然,生计鲜薄”;朱元璋后的正统、天顺两朝,略有恢复;而到了弘治、正德年间,才“愈益繁盛”。作者还特别提道,随着经济的复兴,江南“人才辈出,尤为冠绝”。是的,人才无代无之,关键在于统治者采用什么样的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弘治、正德两朝,统治者明孝宗、明武宗都不是什么雄才大略的英主,明武宗更被指为荒淫的庸君,而恰恰是在他们的手下,江南经济和文化才又得到了恢复性发展。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吊诡的现象?与其说是他们的措施多么得当,毋宁说根源正在于他们几乎没有采取什么强有力的措施。统治者控制力的削弱,对一个企图代代相传的专制王朝可能是个坏消息,但于激发民智和社会进步却是充分利好。其中透露的信息意味深长。(未完待续,关注书虫子,做思想体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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