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女艺人要母亲出钱买房被拒,朋友圈骂母亲“贱货”被母亲告上法庭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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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女艺人要母亲出钱买房被拒,朋友圈骂母亲“贱货”被母亲告上法庭

  现在的房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不是自己一代人可以承担得起的,往往都是父母子女两代人的积蓄才能够买得起。

  很多时候,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掏空积蓄,但这就给大多数的子女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想:我买房,是父母的就该拿钱!

  最近大连一位女艺人就因为买房的问题和自己的生母成了势不两立的仇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女儿李丽在上海工作发展,于是希望在上海买房,由于没钱,便要求母亲便卖掉名下的房产,帮助自己买房。

  母亲觉得,就算是把名下的房产买了,也不足以支付上海的一套房产,于是拒绝了女儿的要求。为此女儿李丽怀恨在心,多次在朋友圈辱骂母亲“贱货”、“不要脸”、“当婊子立牌坊”等等难听的污言秽语。

  据悉,李丽父母早年离婚,离婚后,李丽跟着父亲居住,但是母亲徐某一直都和李父共同承担儿女所有的抚养费用。

  长大后的李丽到上海读了大学,还进入了演艺圈。本来她有个大好的前程,母亲徐某也很为女儿开心,然而很快,母女俩却走向了水火不容的境地。

  然而对此女儿李丽很不满,经常会在朋友圈发布辱骂、诽谤、捏造事实毁坏母亲徐某的言论。甚至辱骂母亲是个“跳梁小丑”“送她去极乐世界”等等不堪话语。

  去年年底,母亲徐某发现了女儿在朋友圈里对自己的辱骂诽谤,徐某非常愤怒,她认为一定是前夫教唆的女儿。

  一气之下,徐某将李父和女儿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女儿向自己道歉。以恢复自己的名誉,消除不良的影响。

  一家三口,这个世界上最至亲的人,如今却要对铺公堂。

  法庭之上,徐某表示:

  女儿虽然跟前夫生活,但是这些年来的生活费用、包括受教育的费用等等,都是自己和亲夫一起承担的,就是女儿上了上海戏剧学院,学费和生活费也是共同承担。如今被亲生女儿如此辱骂诽谤,就连亲朋们都看不下去。

  对此,李丽辩解:

  发朋友圈也是迫于无奈,自己想跟母亲在家庭群沟通,却被拒绝。而且我发的朋友圈是设置了权限的,并非是所有人可见,只有一部分人可见。

  我在2017年就已经签约了经纪公司,目前跟很多微博有合作,这些微博浏览过万的也不少,我如果真要诽谤她,损坏她名誉,我有100个办法去诋毁她而且她还抓不到任何把柄。

  我发这些朋友圈只是希望她面对自己的错误,而不是毁坏名誉。

  法庭之上,面对母亲的指责,李丽称,希望原告(母亲)回家问下自己的小学老师,宽容是一种美德,但撒谎不是一个人应尽的义务。

  而李父则表示,女儿和前妻之间的矛盾,其实就是因为房产导致的,如果前妻把房子卖了给女儿在上海买房,就没这些事了。

  最后,父女二人还反过来控告徐某,称其诬蔑。并且要求徐某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

  法院经过一审判决,被告人多次在朋友圈辱骂、诽谤、丑化原告人格的言论,侵害了原告名誉权。责令被告李丽在朋友圈向徐某道歉,并且驳回了父女二人的反告。

  母亲生你养你,作为女儿,难道就是这样来回报母亲的?就算是一个没上过学的人都知道百善孝为先。很难想象,一个收到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还是一位公众人物、娱乐艺人,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样的做法对于社会具有十分恶劣的影响,严重违背了伦理道德、公序良知。

  诚如文章前面所说,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固定思想就是:我买房,是父母的就该拿钱!请记住,这不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父母的义务就是将你养大成人,并没有要给你买房买车娶媳妇甚至是带孙子的义务。

  反而作为子女,在父母年老之后,同样需要承担起赡养义务。然而现在很多年轻人只知道一味的索取,却不懂得感恩和回报,这是教育的失败,还是社会道德体系的崩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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