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欣赏小说、电影《飘》(乱世佳人)?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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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概括,大战争乱世背景下小人物的选择与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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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句話,三個角度:

  1. 「實話告訴你吧,親愛的,我才不在乎呢。」

  2. 「這世上只有土地是永恆的。」

  3. 「不管怎樣,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南方周末 - 【24楼影院】《乱世佳人》:红土地与斯嘉丽

  战争与爱情是天成的催泪煽情药剂,多少经不起惦念的情事和不可能生长的人物,只要在滚滚硝烟的布景前落几滴眼泪说几句爱与死的台词便自觉为史诗了。前段时间有一部号称鸿篇巨制的战争与爱情的故事上映,许多人看着主创辉煌的名单兴冲冲而去,却纷纷摇头而归。问原因,大多说整部片只不过是将平凡到无趣的爱情故事套在了苍茫历史背景上,却融合得血脉不相通、骨与肉分离。

  每当此即,身为观众不免忿忿:大家都是看过《乱世佳人》的人,怎么还能好意思拍出这样的战争与爱情故事糊弄了事呢?

  作为一部文学著作翻拍的电影,《乱世佳人》是极少数能敌过看客挑剔眼光的作品,这一点即便是奥黛丽赫本,在她的代表作《蒂凡尼的早餐》中都未曾做到,原著作者卡波特曾有微词,说郝丽这个角色或许让他的好友玛丽莲梦露来演更适合一些。

  在那个黑白片的时代,《乱世佳人》大胆使用了人工上色,于是费雯丽那双碧眼绿如莹玉,紫红的天色、红色土地上的白色庄园阐释出“土地不死”的壮美。油画般的画面,配合着南方民谣改编的管弦乐,显得雄壮温馨,让这部史诗巨作上映七十多年后,依旧叫那些耗资不菲的同类型片相形见绌。

  故事开始于南北战争前的美国南方奴隶制度尚存的佐治亚洲,美貌名扬四方的种植园主女儿斯嘉丽对斯文青年艾希礼爱而不得,在他订婚前夕,她邀他私奔却被拒绝,她赌气嫁给另一位无辜的追求者,可没过多久,这场青春闹剧就被一场来势汹汹的战争冲散了。

  彼时正值工业革命后西方工业化进程迅速的时期,美国南部到处是种满棉花的园地,为了逐利,南方种植园主将它们卖给英国而不是急缺原料的北方资本家。同时,400万黑人奴隶被种植园主牢牢绑缚在南方土地上,北方资日益扩大的生产线上却找不到可以开动机器的人。两边穿着礼服的文明人都在利益面前露出追逐资源的贪婪本性,开始了一场以自由为名的相互屠杀与争夺。

  无论愿与不愿,小伙子们都得应征入伍,新婚的艾希礼和斯嘉丽那个尚未从狂喜中镇静的丈夫都换上戎装融入“正义”的口号里一路奔赴炮声隆隆的前线。那个苍白孱弱爱好诗歌与音乐的艾希礼,在临行前对那个他拒绝了的少女说:请你照顾我怀孕的妻子。

  当时的斯嘉丽,还只是个可爱又轻佻的任性姑娘,她不知艾希礼这句嘱托在现实里的难度。那是从她希腊雕像般俊美的心上人口中说出的请求,便是她人生第一个使命。

  总是有一些毫无预期的事儿,突然间推开了通往成年世界的大门。这些肩负责任突然降临的事儿,往往不是爱情的执念便是死亡的震慑。

  对于斯嘉丽,两件事是交叠一起来的。

  初遇死亡时,她只是抱怨要穿沉闷的黑色衣裙也不能去舞会,照旧一副美丽少女恃靓行凶的模样,就像她第一次被爱情伤害时,她也能朝心上人重重甩上一巴掌,与隔壁偷听的陌生人争嘴:“先生,你真不是个绅士!”

  可当两者再三再四以粗暴的面目夺走她的父母、家园时,这位暴躁的明艳姑娘只得一边噙着泪赌咒抱怨,一边用昔日美丽的裙裾擦擦面上尘土,给枪炮上膛。

  战争最可怖之处在于大多文明的准则与秩序一夜之间都不再适用,在和平时期抵过千金的东西,例如诗歌、音乐、姑娘缀满钻石与鲜花的裙摆、美丽的庄园、人与人之间朴素的情意、年轻的生命,都从云间跌入尘埃。

  炮火连天里,她在雨夜拉着马车在泥潭里跋涉,车上是心上人的妻儿。

  回到泰拉,在已经破碎的家园前,她从地里拔出一根萝卜,狠狠的咬了一口,在紫红的天色下发誓道:“我决不再挨饿!”为了获得重建家园的资金,她将绿窗帘撕下做成衣裙,用自己的明艳做赌注,去搏一个“坏男人”的慷慨。

  如果你真切地遇见过一个生命力如此强韧的女人,你就会明白,斯嘉丽的魅力不只是她猫一般妩媚狡黠的天真容颜,她从她爱尔兰血统的父亲那继承到强悍的意志、热烈的血性以及对土地的热爱,将她与其他苍白怯懦的人——哪怕是她深爱着的艾希礼——截然分开。

  当她站在红土地上,夕阳将她的背影拉得瘦长,配乐也充满了对这位少女的悲怆柔情。

  上帝惩罚骄纵的美貌女子,用岁月,用爱情。而惩罚骄傲又勇敢的男人,用和他一样的女人。

  那个被白瑞德称作“世界上最善良的女人”的梅兰妮曾说“只有真正相似的人才能在一起”,所以艾希礼选择和他一样善和弱的梅兰妮,而白瑞德在初遇斯嘉丽时就讽刺她:“你也不是什么淑女,小姐!”

  他们之间一直进行着互相刺激、挑战的游戏,他猜透她的心思,对她毫不客气、言辞尖酸,却深爱她眼珠一转间的狡猾与精灵,他说:“别演戏了,你和我是一样的人,但我愿意宠爱你这样的人。”

  据说在拍这部戏时,克拉克盖博与费雯丽交恶,于是费雯丽(一说是盖博)在每次吻戏前都会故意吃蒜来捉弄盖博。知情的导演却不曾劝阻,因为在戏中他们也是相类的关系。

  对比梅兰妮的至善,白瑞德是另一个极端的完美,他有豪情与胆识、坚韧又深情,能够欣赏柔弱的善意与脆弱的美,又懂得戏谑粗糙的人生。在旧秩序崩溃新秩序未曾建立的混乱时代,他就像一块坚固的山石,冷冷的遮着风雨,供弱小攀援栖息。

  他对斯嘉丽说“我爱你胜过任何一个我曾爱过的女人,我等待你的时间比我等任何女人都要长”。

  这来源于默契与激赏的情感却让他最终失落,影片的结尾失去爱女的他要离开这个充满生命力却尖锐的女人去旧梦中寻找美好。

  很多人都不明白,斯嘉丽为什么对着白瑞德还会念念不忘那个懦弱胆怯的艾希礼。心理学家将每个人与异性之间的互动模式归因为年幼时与父母的相处,斯嘉丽的父亲如她一般善良却粗暴,但她的妈妈出身家教优良的法国移民家庭,性情温和端庄。在后来那些艰难的日子里,斯嘉丽好几次哭泣着说:“妈妈要是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

  这个自私又霸道的姑娘,骨子里一直渴望得到母亲赞扬,就像她少年时一边享受骑快马的放纵肆意,一边却又乖乖束起纤腰,装成妈妈的小淑女。

  她爱上和母亲一样温和俊秀的艾希礼,就像要找到母亲身上那些她不曾有却心向往之的美好一样,可最终发现那只是梦境一场时,却已经太晚。

  遇见斯嘉丽这样的女人,还能从她绿如碧波春水的眼波中逃脱,不是勇士,便是懦夫。偏偏她两个都遇上了。

  很多人谈起《乱世佳人》的结尾,总会带着希冀:“白瑞德还会再回来吧,斯嘉丽一定会把他找回来的。”

  可影片一开头便打出了字幕:一个文明随风飘散(A civilization has gone with the wind)。

  无论是斯嘉丽,还是白瑞德,或者艾希礼与梅兰妮,他们都象征着旧时美国南部庄园经济时代的文明与生活方式——一种犹如红土地般坚韧、粗糙却富有生命力,一种像白棉花一般温暖柔软,两者相互依附、共生成趣,可这一切都已经被战火和工业文明焚烧成飞灰,在历史的风中消散。

  往事不可追,即便明天是全新的一天,那朝阳下开始的,也只会是全新的故事了。

  我初中的时候看《飘》那本书,看的懵懵懂懂,年纪太小,只记得那些肤浅的情情爱爱,心心念念的是郝思嘉一定要把白瑞德追回来。后来机缘巧合的读了英文版,第一章就让我震撼不小,一下子就理解了什么是黑人奴隶,这是一版的中文翻译和原著的对比,奴隶吉姆士和主人布伦特的一段对话是

  ‘吉姆士!’

  ‘Jeems!’

  ‘少爷?’

  “Suh?”

  你听见我们跟斯嘉丽小姐谈什么了吗?

  “You

  heard what we were talking to Miss Scarlett about?”

  没有,少爷!我怎么会偷听白人说话呢?

  “Nawsuh,

  Mist’

  Brent! Huccome you think Ah be spyin’ on w’ite

  folks?”“偷听,我的天哪!你们黑人什么事不知道。哼,你骗人,我亲眼看见你侧着身子挨着门廊拐角,蹲在墙脚一簇白茉莉树那里。你听见我们说了什么可能惹斯佳丽小姐生气——或伤心的话了吗?”

  “Spying,

  my God! You darkies know everything that goes on. Why, you liar, I saw you with

  my own eyes sidle round the corner of the porch and squat in the cape jessamine

  bush by the wall. Now, did you hear us say anything that might have made Miss

  Scarlett mad—or hurt her feelings?”

  没有,少爷,我没听见你们说了惹她省钱的话。依我看,她看见你们好像挺高兴的,她的确很惦记你们呢,她一直叽叽喳喳,高兴得像小鸟,后来你们告诉她阿希礼先生和梅兰妮小姐要结婚了,她才像小鸟看见了飞翔的老鹰那样安静了下来。”

  “Nawsuh,

  Ah din’

  notice y’all

  say anything ter mek her mad. Look ter me lak she sho glad ter see you an’ sho

  had missed you, an’ she cheep along happy as a bird, tell ‘bout de

  time y’all

  got ter talkin’ ‘bout

  Mist’

  Ashley an’

  Miss Melly Hamilton gittin’ mah’ied. Den she quiet down lak a

  bird w’en de hawk fly ober.”

  我觉得初中的英语水平应该都能感受到字里行间白人和黑人的不同吧,黑人吉姆士连简单的口语都说的漏洞百出。我总是自认为对黑奴和南北战争了解以及理解,但看了原著之后,读到那两个两年内被大学开除四次的白人少爷的英语和那个连‘Sir’都只会说‘Suh’ 的黑人奴隶的对话才能深切的体会到藏在这本书下真实的力量。这些字里行间的不平等是中文翻译难以驾驭的,你看那黑人奴隶的对话中文翻译的多么工整漂亮,比喻句,感叹句处处体现出一个受过 良好教育的人的体面,我们大概一辈子都不能理解黑人那种深入骨髓,唇齿之间的卑微。

  理解了这种差之微粒谬之千里的语言语境,才能理解什么是文化。就像为什么美国黑人和白人的对立那么激烈,每次警察误杀黑人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就像历史中总是提到马丁路德金的伟大,我们只能看到表面的,啊,他是个伟大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却从来感受不到,从黑人奴隶的英语都说的不利索,到马丁路德金那个著名的

  ‘I have a dream’演讲,这条抗争的道路他们走了多少年。我后来每次看到有些网民在网上字字句句的,老黑,黑鬼这类种族歧视的字眼,都克制不住的觉得羞耻感爆棚,作为跟那些骂人的同一族群的人愧对那些被历史和不平压弯的种族。

  以上所有的内容都没有批评翻译者的意思,这些语境口语感是非常难翻译出英语的感觉来的,他们让更多的人有机会阅读精品。但我们这些有机会学习英语的人,我真心觉得大家应该看看英语原文,或许有更多的感悟。

  看了电影,还是觉得不及原著的十分之一,全程在32倍快进,人物还没来得及立住,就已经先杀青了,情感还没来得及酝酿,故事就已经讲完了。

  但不妨碍费雯丽和克拉克盖博奉献了影帝影后级的表演,里面的人物选角,非常符合我心中的斯嘉丽、瑞特、玫兰妮甚至是黑妈妈。

  读完《飘》并没有用太长时间,因为越看就越被小说中人物的种种经历深深吸引,尤其是瑞特出现之后,更是不由自主地一章接着一章读下去。

  这是我2019年读的最好的一本书,甚至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好,我对它的喜爱程度超过了先前读的《那不勒斯四部曲》。

  《飘》是玛格丽特米切尔十年磨一剑的作品,也是她一生唯一的作品,但已足够。

  以小说《飘》为准,说一说我对书中一些人物的粗陋见解吧。

  

  该怎么评价艾希礼呢?

  温柔、英俊、忠诚(是指国家)、英勇,这些美好的词用来形容艾希礼都不为过。

  他确实是个真正的贵族。

  面对家族定好的婚姻,他没有选择的权利,依旧跟玫兰妮成婚;面对无能为力的局势,他没有改变的力量,却选择投身时代以身报国。

  有人说如果给艾希礼定一种颜色的话,那应该是灰色,我深以为然。

  艾希礼是作者唱给随风而逝的南方文明的一曲灰色的挽歌。

  他身上承载着旧时代的思想、传统、生活方式以及一切曾经看起来很美但已不合时宜的东西。

  他是斯嘉丽的初恋,但他从未把斯嘉丽视为爱恋对象。

  如果战争没有爆发,他就是住在城堡里的王子,悠闲自在地享有既得的一切。

  然而战争打破了一切幻梦,但他却不愿意从过往中醒来。

  依旧仰着高贵的头颅,不愿意反抗,任由命运摆布。

  而斯嘉丽和艾希礼相反,她是真真正正的爱尔兰人,血液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的血,她是勇敢的。

  在面对战争和生活中的磨难,她没有退缩,而是选择了为土地而战。

  性格迥异的两个人,却彼此纠缠了十多年。

  她迷恋他那充满忧郁的眼睛,低沉而优雅的声调,和那穿越时空望着过往岁月的眼神。

  她眼中的艾希礼是遥远不可企及的,是完美无人可敌的。

  正是因为这个距离,远处的人和风景总是赏心悦目的。

  在最初的十二橡树庄园,斯嘉丽在艾希礼订婚当天向他表白,这个时候艾希礼是清醒的,他拒绝了斯嘉丽。

  他知道,斯嘉丽像火、像风、像野生物一样纯真,对生活充满热情,能大胆地爱,强烈地恨,而这些正是他所缺乏的。

  他也知道两个缺乏共同志趣的人,就算有爱情,结了婚也不会幸福美满。

  这一点,我对艾希礼还是很欣赏的。

  但到后来,战败的艾希礼归来,面对斯嘉丽一次又一次炽热的告白。

  艾希礼渐渐地不给予正面回应,他悲观又痛苦,无法热血沸腾地去爱谁,好像生来就没有这样热烈地去爱别人的能力。

  瑞特说的对,艾希礼不敢肉体上爱她,又不在精神上忠于玫兰妮。

  在事业上,他是笨拙的,在感情上,他是懦弱的。他不能接受变化,是固守旧事物的人。

  他知道自己所热爱的这个世界即将gone with the wind了,却选择和它一同离去。

  这样的人,注定在历史里大浪淘沙被筛掉的人。

  直到玫兰妮死去,艾希礼的世界彻底崩塌了。

  与此同时,斯嘉丽才幡然醒悟,艾希礼从来没有真正地存在过,除了在她自己的想象里。

  她爱的不过是自己虚构的一尊偶像,一尊没有生命的偶像。

  就好像她做了一套漂亮的衣服,然后就爱上它了。

  正好艾希礼骑着马走过来时,那么英俊,那么与众不同。

  她便把那套衣服套在了他身上,不管他穿上是不是合身,也不愿看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斯嘉丽一直爱的是那套漂亮的衣服,而不是穿这套衣服的人。

  生活真是与斯嘉丽开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玩笑,她需要为自己的执拗固执的性格付出最惨痛的代价。

  

  “我有过许多梦想,但惟有她留存在我的记忆中,惟有她曾经呼吸存在过,惟有她不曾在现实面前破灭。”

  这是玫兰妮死的那天,艾希礼对斯嘉丽说的话。

  艾希礼始终生活在过去,生活在一种虚幻的乌托邦灯塔照耀之下。

  而那个灯塔就是玫兰妮,是十二橡树庄园温柔胆怯、低语含笑的玫兰妮,是在塔拉庄园面对入侵者手执军刀的玫兰妮,是在他庆生宴上高昂着头向流言宣战的玫兰妮。

  艾希礼是斯嘉丽的梦,而玫兰妮是艾希礼的梦。

  艾希礼和玫兰妮是相似的,他们志趣相投,对书籍、音乐、艺术有着相同的理解力。

  随着南北战争结束,原先贵族身份的大小姐遭遇家破人亡。虽然比不上斯嘉丽的精明能干,她一直默默地守在丈夫艾希礼身边。

  无论这个时代是否已经过去,她依旧坚守自己心中的价值准则。

  但有时候,艾希礼和玫兰妮是相反的,艾希礼不敢越过道德的标尺,而玫兰妮所尊重和依仗的却不是那武断的标尺,而是道德本身。

  除了仁慈善良,更重要的是勇气。

  那不是面对死亡的勇气,而是与任何人、任何事物宣战的勇气,那是艾希礼所没有的。

  艾希礼的路是顺着别人的期待往前的,比起自欺欺人,他更害怕面对亲友的失望。

  而玫兰妮是沿着自己的认识一步步走下去的,比起别人的眼光,她骨子里更不愿意让自己失望。

  所以我觉得艾希礼配不上玫兰妮。

  她大智若愚,善良贤淑,坚毅宽容。斯嘉丽的缺点在她的映衬下被放大,更令人惊讶的是她和瑞特之间的惺惺相惜。

  如果说瑞特最爱的人是斯嘉丽的话,那么他最敬重的人就是玫兰妮。

  她平凡瘦弱,却能用她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所有的人,包括一直讨厌她的斯嘉丽。

  这么美好的人,所以她的结局是被上帝带走。

  

  人人都爱斯嘉丽,但我想说,乱世佳人不止是斯嘉丽,还有玫兰妮。

  斯嘉丽与玫兰妮,一明一暗,一个热烈奔放,一个深沉坚定。

  贯穿整个篇章,斯嘉丽的形象再光彩夺目,也掩盖不了玫兰妮的光辉。

  斯嘉丽不但长得美丽,而且继承了她父亲的爱尔兰血统,有着火一样的热情和生命。

  她像一只狡黠的猫,任性娇媚,敢爱敢恨,时常耍小手段,让身边所有的男人都拜到她的石榴裙下。

  按照那个时代的标准来看,她的性格不完美,表面保持着淑女的做派,骨子里却叛逆不羁。

  她出身名门,却不爱读书,只精于计算;她很肤浅,听不懂也讨厌参与高深莫测的话题;她又很自私,自己喜欢的东西绝对不会借给别人,哪怕是自己的妹妹。

  斯嘉丽就是这样一个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的人,正因为这样,才让我们读者又爱又恨。

  她永远清楚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可以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

  小说里斯嘉丽的心理路程分为两条线,战争爆发前,斯嘉丽最大的痛苦是得不到艾希礼,战争爆发后,她最大的痛苦是塔拉庄园的破败。

  当她冒着炮火回到塔拉,迎接的是母亲去世的消息,加上父亲痴呆,两个妹妹得了霍乱,而且她还接受了艾希礼的嘱托,照顾玫兰妮和孩子,全家都陷入饥饿贫困的挣扎。

  但这一切没有摧毁斯佳丽的意志,反而让她越挫越勇。她发誓只要不再挨饿,让她去杀人都可以,什么名声都见鬼去吧!

  她为了还清塔拉庄园300美元的税款,勾引了妹妹的心上人弗兰克,跟弗兰克结婚之后,夺走了丈夫造木厂的经营权,从而成为亚特兰大唯一一个像男人一样做生意的女人。

  她为了赚更多的钱,可以不顾战争的仇恨,背叛国家,去跟北方佬做生意赚得盆满钵满。

  她为了高额利润,选择雇佣廉价的囚犯而不用自由黑人,不在意别人对她议论纷纷。

  她为了得到艾希礼,三番两次向艾希礼表白,不顾玫兰妮和瑞德的感受。

  斯嘉丽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自己的家园,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能更自在更富裕的生活。

  说白了,她就是为了自己而活。

  玫兰妮,一个真正优雅高贵,聪明善良的女人,是书中最完美最具包容性的人物。

  她跟艾希礼一样保持了南方旧时代的精神,却并不迂腐和固步自封。

  她既可以得到南方贵族们的爱戴,又可以在斯嘉丽、瑞特和贝尔等遭受贵族们唾弃的人得到敬重。

  玫兰妮热爱斯嘉丽,尊重瑞特,在斯嘉丽和瑞特很多离经叛道,胆大妄为的行为背后,总是有玫兰妮自始至终默默的支持。

  当灾难来临的时候,她看似文弱却表现得那么勇敢。

  她不顾舆论,接受了贝尔的捐赠,帮助了医院。需要动手劳作,她会放下昔日的身段任劳任怨。

  亚特兰大沦陷时,正好赶上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却不动声色。

  北方逃兵进入塔拉庄园时,她拿起沉重的军刀准备跟斯嘉丽一起作战。

  当别人对斯嘉丽经营木材生意指指点点时,她坚定地站在斯嘉丽身边为她辩白,告诉那些太太们斯嘉丽做的是“该做的事”。

  甚至在斯嘉丽和艾希礼的隐情被人撞见,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也毅然决然地站在斯嘉丽的一边,击退了流言蜚语。

  正是这些出生入死、患难与共的经历,建立起了坚不可摧的深厚情谊,直至玫兰妮死去,斯嘉丽才幡然醒悟,原来玫兰妮在自己心中的分量,比艾希礼更重。

  玫兰妮难产的时候对斯嘉丽说,如果我死了,孩子给你抚养,如果是男孩,让他像他的父亲,如果是女孩,我希望她像你。

  不是发自肺腑的敬佩和感恩,玫兰妮是不会说这样的话。玫兰妮对斯嘉丽的爱,是远远胜于艾希礼的。

  玫兰妮是斯嘉丽唯一的女性朋友,是除了母亲唯一真正爱护她的人,玫兰妮就像斯嘉丽脚下永恒的红土地一样,默默地支撑着她勇敢无畏地前进。

  斯嘉丽终于明白,玫兰妮一直手握着军刀,就像她的影子一样,毫不引人注目地守卫在她的身边。

  爱着她,并怀着无限的、盲目的忠诚为她战斗,跟北方佬战斗,跟大火战斗,跟饥饿战斗,跟贫困战斗,跟舆论战斗……

  用善良两个字评价玫兰妮是远远不够的,她足以称得上伟大。

  真正美丽的姑娘,像泥土一样简单,像面包一样可贵,像春水一样清澈。

  斯嘉丽何其有幸,不止有对她矢志不渝的瑞特,还有至死挺她的玫兰妮。

  

  都说万年修得陆励成,亿年修得何以琛。但我想说,亿万年只出一个瑞特巴特勒。

  曾经有人说,这个世上有了一个瑞特,那斯嘉丽还要什么呢?有他足矣!

  也有人说那是作者玛格丽特从来没有遇见过一个完美的男人,于是想象出了一个瑞特。

  瑞特真是我爱极了的一个角色,他包含了我对男主所有美好的幻想。

  小说里我最喜欢的情节是瑞特不顾世俗眼光邀请斯嘉丽共舞的一幕。

  在斯嘉丽第一任丈夫牺牲后的一次义卖会上,瑞特居然出最高价邀请还在服丧期的斯嘉丽跳舞,惊动了在场众人,也满足了斯嘉丽那颗青春驿动的心。

  这一段描写实在太精彩,简直活灵活现,就好像发生在身边的一个真实场景。

  “查尔斯·汉密顿太太,一百五十块,金元。”

  一听到这个钱数和这个名字,人群中顿时鸦雀无声了。斯嘉丽大吃了一惊,动都动不了了。她依然两手托着下巴坐着,惊讶地睁大了双眼。

  所有的人都回过头来看她,她看见大夫在台上弯下腰跟瑞特巴特勒悄声说着什么。大概是在告诉他她在服丧,不能出场吧。

  她看见瑞特懒洋洋地耸了耸肩。

  “我看,还是另挑以为美人儿吧?”大夫问道。

  “不行,”瑞特清清楚楚地说,眼光漫不经心地朝人群扫了一下,“汉密顿太太。”

  “我跟你说这不可能,”大夫气恼地说,“汉密顿太太不愿……”

  斯嘉丽听见了一个声音,开头她还不知道这是自己的声音。

  “不,我愿意的!”

  瑞特太了解斯嘉丽了,穿丧服对她来说等同于死亡,为查尔斯服丧就像是进了坟墓。

  不同于艾希礼的高贵,瑞特行为大胆出格,所作所为跟当时的南方社会格格不入。

  用小说中人物的话来说,他不是个上等人,他也不屑做上等人。活得洒脱自在,才是他的人生信条。

  他公然在宴会上发表战争无用论和战败论,语惊四座;在战争期间投机倒把,大发灾难财。

  人人都说他是流氓和无赖,可是他又常常做出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来动摇人们的看法。

  在战争败局已定之时,他放下仇恨,告别斯嘉丽,毅然决然地奔赴战场。

  他爱国,只是表现得风淡云轻。

  瑞特有远见有谋略,几乎无所不能,但除了斯嘉丽。

  斯嘉丽一次又一次儿戏般地结婚,开始是为了气艾希礼,后来是为了塔拉庄园,而瑞特只能在她的丈夫中间看着她,等着她。

  我已经记不清瑞特是如何保护斯佳丽的。

  在贫困时期,他提供着物质上的援助,为斯嘉丽送上各种礼物讨其欢心。

  在战争期间,他假装路上偶遇,实则担当她的马车夫、护卫,护送她穿过贫民窟而不受黑人的伤害。

  在斯嘉丽服丧期间,他不顾斯嘉丽寡妇的身份频繁上门,只为和她说说话,陪她解解闷。

  在亚特兰大战火爆发时,瑞特不顾危险护送斯嘉丽返回塔拉庄园,送到安全处便告别斯嘉丽独自上战场。

  弗兰克死后,瑞特终于有机会向斯嘉丽求婚,违背了“不主张结婚,喜欢自由自在”的原则,斯嘉丽有两个孩子,瑞特视如己出。

  婚后把斯嘉丽当成小孩一样宠溺,豪掷千金满足了斯嘉丽所有无理的要求,也提供着最大程度的宽容让她去做被贵族们嗤之以鼻的生意。

  连黑妈妈都感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爱女儿的男人,他甘愿为了女儿改变自己去博得他一向鄙视的上流社会的青睐。

  接下来应该是幸福美满的生活了吧,可惜不是,斯嘉丽仍然念念不忘艾希礼,电影看到这里我总是停住不忍再看,因为我知道后面是悲剧。

  他们明明彼此深爱,却互相伤害。

  斯嘉丽流产,女儿意外坠马而死,玫兰妮逝世,让两个彼此相爱的人之间裂痕越来越大,误会越来越深,到了无法和解的地步。

  斯嘉丽做过无数次噩梦,她总是在迷雾中奔跑,饥饿的感觉笼罩着她,让她透不过气来,每次被噩梦惊醒,瑞特总是在她身边,守护她。

  直至他们被对方伤得体无完肤千疮百孔,斯嘉丽最后才意识到自己在梦中一直寻觅的那个避难所到底是哪里。

  不是艾希礼,他就像一盏沼气灯,有光亮但没有温暖,他是一片流沙,看上去金灿灿的,但没有可靠和稳固。

  那个温暖又安全的地方是瑞特,斯嘉丽觉悟得太晚了,从斯嘉丽16岁到28岁,瑞特等了整整十二年,他等不起也等不动了,时间已经让他的深情都消耗殆尽了。

  于是便有了最为经典的那段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作者给了他们一个开放式的结局,这个结局令许多人无限遐想,甚至有人写出了续集,圆了许多读者的梦,给了斯嘉丽和瑞特一个美好的结局。

  但我不会去看的,我喜欢米切尔写的结局,因为在这个结局里,我看到了自己心里的结局。

  他可能明天回来,可能永远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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