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热点 | 《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亮点,教育学考研必看!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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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儿童节这一天,我们迎来了一份超有爱的节日礼物,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自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正式施行。同时,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教育部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建立了未成年人分级预防、教育矫治机制,“两法”协同,从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原有基础上做出了大幅修改,条文规定更为具体,法律责任更为明晰,涉及了包含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全方位进一步加大了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力度。

  家庭是未成年人生活成长的最根本港湾,在未成年人的保护上处于首位。法律细化并明确规定了监护人的职责,强调尊重未成年人意见,除了十项具体的监护制度之外还规定了十一项禁止行为,同时针对留守儿童建立了委托人责任制,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是未成年生活成长的第二家庭,在未成年人的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在这里,我想跟大家着重说一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规定》一共8章、63条,重点围绕“谁来保护”“保护什么”“如何保护”等问题,系统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

  《规定》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五个明确”,即明确学校保护职责、明确专项保护制度、明确学校管理要求、明确保护工作机制、明确支持监督措施。

  一是明确学校保护职责。

  《规定》依据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等法律,总结归纳了学校应当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专门设一章叫一般保护来予以规定。在各个条款中也分别规定学校具体的职责以及工作的要求。

  二是明确专项保护制度。

  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规定》设了专项保护一章,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学校管理要求。

  结合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特点,《规定》对近年来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特别是“五项管理”进行逐项衔接和系统整合,从健全学校管理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的角度,将相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化、体系化、法治化,落实为校规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读物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管理、体质管理、心理健康管理、手机管理、网络管理、禁烟禁酒等具体制度。

  四是明确保护工作机制。

  《规定》构建了完备的工作机制,包括:领导机制和组织机制、教育机制、专业合作机制、民主参与机制、家校沟通机制、强制报告机制、首问负责机制、帮扶救助机制等,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撑。

  五是明确支持监督措施。

  《规定》对教育部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教育部门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司法、民政、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健全教职工从业禁止人员名单和查询机制;教育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学校提供专业服务,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承担学生保护的监督职责,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学生保护专兼职监察员。

  教育部门要建立投诉举报途径、加强考核评估,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学校学生保护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学校督导评估的内容。

  此外,《规定》还涉及一些其他的方面。比如法律强化了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校园霸凌、性侵和性骚扰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而细致的规定,预防问题出现的同时也落实了问题出现后的措施。法律明确,对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学校、幼儿园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等。

  随着互联网的推广和普及,有不少未成年人沉沦其中。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认知能力和自控能力相对较弱,其思维方式、价值取向和行为习惯等受网络影响日益加重,良莠不齐的网络内容使得未成年人的身心非常容易受到伤害。

  因此,此次修订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增加了网络保护章节,对于防治网络沉迷、制止涉未成年人网络欺凌方面做出了专门论述,构建起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防火墙”。

  本次修订在社会和司法层面也多有补充和细化。强调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增加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保护责任,拓展未成年人的福利范围;在司法环节进行全覆盖保护,联合相关组织、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本次修订着重突出了政府保护体系,强调政府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性侵害、虐待、暴力伤害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在确立国家亲权责任方面,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由国家及时介入;各级政府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在一定情形下民政部门应依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临时监护等。除了六大保护体系之外,对于一些重点问题进行多方联合管制。

  针对“减负减负,越减越负”和“内卷”压力,强调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并提出相关规定进行落实。

  针对未成年人受挫后的心理问题等进一步完善了对青少年的心理干预机制,明确家庭、学校、政府等各方在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的责任。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学生欺凌问题,建立了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

  除此之外,还建立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记录入职查询制度,有效制止和监管未成年人侵害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此次修订中由过去的72条变为今天的132条,由过去的6000多字变为今天的16000多字,从章节体例来看,新增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体现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基本理念。

  新法中有几大亮点格外瞩目:

  ★首先,充分听取了孩子的意见,着重关注了孩子们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未保法的对象是未成年人,他们的意见也格外重要,本次修订近四成的法条孩子们都有参与。比如,新法中有一条规定:确定被委托人时要“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其次,新法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未成年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接地气”。比如“鸡娃”,留守儿童、托育等。

  ★最后,本次修订还非常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强、落实度高。加强了各方力量的联合监管治理,不仅对未成年人做出了相关论述和规定,也对未成年人的生活成长环境和人物进行全覆盖,细化了措施、明确了责任,为未成年人构建起一道密实的保护网。

  法律实施在即,期待各方依法据实承担起相应责任,落地有声、追责有力,共同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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