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4岁少年残忍杀害2名儿童并重伤3人,因未成年不被定罪还将杀人过程写成了书…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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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6日,中午12点25分,神户市的少年A向小学生女童山下彩花询问厕所的位置,在女童带领他到学校的厕所时,少年A对女童说"把脸转过来吧,我要谢谢你",随即用铁锤攻击女童之后逃逸。

  

  之后女童被送往医院,在一周后离开了人世。事后负责此案件的刑警都震惊到,用如此残忍的手段袭击儿童的,居然是一个14岁的少年。

  

  此外,同天中午12点35分左右,少年A在骑车逃离案发现场约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小学女生看见,少年A当即使用小刀(刀刃长13厘米)刺向目击女童的腹部,随后女孩被送往医院,抢救回来了,女童负伤2个星期才痊愈,除此之外,给女童留下的还有一辈子的阴影。

  

  多年之后采访女孩的时候,女孩陈述了当时的情况:少年A从对面过来,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什么都不清楚了,只感觉肚子一热,摸了一下发现都是血。

  

  到现在右边仍然有被刺留下的伤口和手术的切口,这些伤痕会让她永远记得那天的遭遇。

  

  其实在这之前,少年A已经有过犯罪行为。2月10日,两名国小女童被少年A从后用槌子攻击,其中一人重伤。女童在当时目击到犯人拿着书包。该女孩父亲向少年A当时就读的国中要求提供学生的照片,但学校却透过警察拒绝了这项要求,于是该父亲向警察提出被害报告后,再度要求指认学生的照片,结果还是无法获得答应。

  

  然后更可怕的还在后面,5月24日,同住在神户市的11岁男孩在与认识的少年A偶然相遇。少年A认为男孩较容易杀害,因此少年A以"有蓝色的乌龟"为由将他诱拐至附近的高台上,用绳子将其勒死,并将遗体隐藏在该处后离开。

  

  之后回到作案现场将头部割下清洗。5月27日,凌晨1点左右,少年A将男孩的头部带到神户市内的中学校门口后返回住所。直至上午6点40分,男孩的头部被学校的管理员发现。

  

  

  男孩嘴里还塞着炫耀罪行的战书。

  

  挑战书上写着:“酒鬼蔷薇圣斗的游戏开始了,各位警官,试着来阻止我吧!杀人我是很愉快的!好想看到人的死亡!”这就是少年A的战书。

  

  挑战书上满满的挑衅,在当时造成了一定的恐慌。经过警方一系列的侦查,14岁的少年A在6月被逮捕,由于受日本少年法保护,所以姓名,相貌,家庭情况都不能公布。因此取名“少年A”,也有媒体称他为“酒鬼蔷薇圣斗”。

  

  少年A在审判过程中与心理医生对话时称,杀人会让他产生性冲动,当想象着残忍的画面时就很兴奋。

  

  少年A日记中所画的画,极其血腥,自己为自己创造的神。而且每天像神灵祈祷不被逮捕。由于日本当时的犯罪刑责的最低年龄是16岁,并未入狱。而是经过一些精神和心理鉴定,医生最终以“反社会人格障碍”决定将他送往治疗型少管所。

  

  之后在少管所的治疗相当顺利,2004年3月10日,已经21岁的少年A从少年院退院,踏上重回社会的道路。日本法务省向受害者的家人传达少年A假释退院的消息。

  

  虽然在教养院都有给受害者家属写信表达自己的悔过之意,但是被害男孩的父亲说,只从书面上看,完全没有看出他在反省。说到反省他应该这一生都需要忏悔和反省。

  

  在之后的几年里少年A像是人间蒸发,再出现的时候已成了“作家”。2015年少年A将自己的杀人过程和心理活动写成了自传《绝歌》,引起关注,再度掀起日本社会的舆论,遭到各界猛烈批评,尤其是被害家属怒斥出版社,要求收回书籍,然而由于销量非常好,出版社无视家属。

  

  少年A在之后还建立了自己的个人网站,受到一大批人的追棒,更称之为偶像。

  

  影响极其恶劣,经过各界决定,将他的所有出版物下架,个人网站关闭。有人说,少年A还是那个当初的“中二精神病犯人”并没有改变。还有消息说现在的他已经结婚生子。如今的他有没有悔改外人无从得知……

  

  但是给被害家属造成的伤害是永久的。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最疼心的莫过于父母,日本被害男孩的父亲说道,“这20几年也在悲伤和悔恨中度过,每天都想着还能为孩子做点什么?那种绝望感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对于大众可能会将事件渐渐淡忘,但是作为家属这是无法释怀的。”

  

  2016年2月,日本八卦杂志《周刊文春》刊登了已经33岁的少年在东京的生活姿态。记者跟拍的时候,少年A愤怒的说到,“你这家伙找死吗?你的名字和脸我都记住了!”

  

  当周刊把这件事重新报道出来之后,更多的人是对少年A可能生活在自己周围的恐惧。到底如何防治少年犯罪者,是社会该关注的问题!

  

  2000年,日本国会因为这次的事件,将犯罪刑责的最低适用年龄从16岁降至14岁。也算是此次事件对日本的社会意义。然而2004年又发生了11岁少女A持美工刀杀死同班同学的事件,日本就是否将犯罪刑责的最低年龄继续下调再一次进行着讨论。

  通过这些事件真的应该对未成年犯罪加大关注力度,随着现在的孩子越来越早熟,关于罪犯的最低年龄,犯罪最低适用年龄是不是应该重新定义,还有监护人是不是加大监管力度,当发现自己的孩子有所异常时,早些采取行动呢?当出现恶性事件时,监护人是否要承担更大的负责?这些也都是整个社会值得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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