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6周岁即可报名!河南多地明确小学入学年龄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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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

  近日

  郑州市经开区、航空港区、新郑市等多地

  明确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小学入学年龄、报名时间

  

  鹤壁市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2023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范围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市教体局统筹协调划分淇滨区、山城区、开发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淇滨区、山城区、开发区农村学校招生范围以及浚县、淇县、鹤山区、示范区区域内各学校招生范围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提前向社会公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

  招生时间和程序

  浚县、淇县招生时间和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招生时间和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一)公布招生划片范围(7月中旬)。

  (二)网络信息采集(7月20日—7月25日)。

  (三)现场资格确认(8月1日—8月3日)。

  (四)补录阶段(8月6日—8月10日)。

  (五)教育行政部门审核(8月16日前)。

  (六)录取报到(8月底前)。

  周口市

  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周口市户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应依法入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具有周口市户籍或学籍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市级及以上相关政策需在我市入学的以及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招生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含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划分情况)向社会公布;8月1日-15日,组织网上报名,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段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报名时间;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下旬完成。中心城区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1日-7日。

  网上报名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

  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

  进入平台后,按要求注册、登录并如实仔细填写学生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请仔细核对证件编号等重要信息,上传的证件照片要完整清晰,检查无误后再确认提交。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学区内就学资格。

  注: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提交资料

  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从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打印的网上报名信息表到报名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开封市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身体健康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均应入学,任何学校不得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招生条件

  (一)符合以下入学条件的学生,由服务范围内小学接收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且户籍与父(母)自有住房相一致。

  2.适龄儿童与父母及祖辈同户籍同居住,且为唯一居住地址(父母需提供由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

  3.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一致,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父母双方为现役军人(含驻汴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2)父母双方为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3)孤儿。

  注明:符合以上1、2、3条的残疾儿童,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具备就读能力但不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听力障碍和视力障碍学生可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力障碍学生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所在区不具备就读条件的可跨区入学;不具备就读能力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送教上门,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施教区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入学。

  (二)以下情况,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但与父(母)自有住房不一致。

  2.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学生和监护人的户口簿。

  (2)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3)父(母)在市区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进城购房人员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

  (2)房产证(暂时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缴纳证明)。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6月30日-7月6日,符合信息采集(二)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置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报名。

  7月10日-16日,符合信息采集(一)中小学服务范围内入学的适龄儿童,根据各小学发布的招生公告,直接到服务小学现场报名。

  7月17日-23日,小学组织入户调查。

  7月24日-26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巡视。

  8月25日-31日,小学组织新生报到。

  未按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学校整体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开封主城区小学招生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黄河大街北段27号,电话:0371-23886558, 23886559

  鼓楼区教育体育局:开封市青龙背街34号,电话:0371-23237829

  顺河回族区教育体育局:大黄家胡同5号,电话:0371-23389219

  禹王台区教育体育局:金梁里街66号,电话:0371-23386977-809

  龙亭区教育体育局:西门大街小学院内,电话:0371-25697603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郑开大道以北八大街海汇中心A座8楼8023,电话:0371—22941922

  安阳汤阴县

  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具有汤阴县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我县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级中学招生对象

  1.具有汤阴县常住户口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2.符合在我县初中就读条件,2023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一)今年全县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

  (二)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使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入学报名。监护人根据学生对应的入学学段(小学、初中)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服务平台,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招生报名条件进入对应的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住房(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产证单独所有或夫妻及入学未成年人共有)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住房信息并以此作为公办学校入学的依据。

  (三)城区小学要依据公安户口,实行划片招生,各小学要遵照划定的区域完成招生任务。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划定区域的街道交叉地段、城乡接合地段,凡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指定学校入学,学生家长不得选择学校,学校要保证学生入学,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将适龄儿童户口迁入亲戚、朋友户籍名下的,从2023年起不再享受按户籍入学条件,教育局将统一安排其入学。

  (四)进城购房子女:提供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契税完税证明,且实际入住(提供近3个月的水、电、燃气使用流水,学校入户核查)、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读申请表。自行购买的非商品房用户,手续不全者,必须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公证手续,经学校和教育局认定后,统一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报名资料

  根据安阳市安教基〔2021〕155号和156号文件精神,城区公办小学要按照政策安排外地商户、进城务工子女入学,不得收取借读费。①招商引资高管子女:由县招商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外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三张经营场所照片、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父母或监护人在城区企业务工合同和人社部门的用工备案表、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1年以上缴费证明、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适龄儿童少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日程安排

  1.6月30日前。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县教育局备案。(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为单位报送;(2)局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以学校为单位报送;(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经中心校审核盖章后,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报送。

  2.7月5日前。各学校公布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3.7月5日至8月4日。组织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

  4.8月5日至15日。各学校组织指导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登记注册,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公办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民办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8月16日至18日。公民办学校同步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对各类学生进行首次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公示录取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6.8月19日至22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7.8月23日至25日。公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进行二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

  七、报名程序

  学生或家长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学生信息(建议使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进行登录)。

  第一步:登录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

  第二步:小学一年级选择“小学招生信息服务”;初中七年级选择“初中招生信息服务”。首先选择“新用户注册”,根据页面上的提示进行注册。

  第三步: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平台,按页面上的提示,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符合就读条件的公办学校为报名点;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选择意向民办学校为报名点。

  第四步:按页面上的提示,填报学生基本信息、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第五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按页面上的提示,上传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上传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第六步:选报公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选报民办学校入学的学生,学生或家长到报名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焦作市

  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统一要求,自2020年起,我市即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报名,所有公、民办学校均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应在当年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小学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xxzs/,初中招生网址:http://ywzs.jyt.henan.gov.cn/czzs/)进行报名,所有学生只能在报名平台选报一所申请就读学校(根据实际选择片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自己操作有困难的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到申请就读的片区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同步进行信息采集。

  报名材料

  我市常住户口招生对象需要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外来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要提供原籍户口簿、居住证、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招生流程和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8月6日至8月9日)。

  2.资格审查阶段(8月10日至8月13日)。

  3.网上录取阶段(8月14日至8月25日)。

  第一阶段录取(8月14日至17日):各公办、民办学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对学生进行录取。公办学校只能录取片内学生;民办学校则根据招生报名情况采取学校直接录取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电脑派位、随机录取方式组织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8月18日至2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到片区内公办学校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如片区内公办学校学位已满(达到或超过每班55人),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至其他学位有余的公办学校。

  第三阶段录取(8月21日至25日):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其他招生遗留问题。

  各阶段具体时间安排以市、县正式招生文件通知为准。

  漯河市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条件不成熟的学校可放宽至六岁半)。严禁各学校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教育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及学籍不在六年级的学生。

  信阳市

  招生对象

  信阳市域内符合各县区报名要求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一年级):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居民户口簿信息为准)的儿童。

  初中(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生。

  各小学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各初中严禁招收小学尚未毕业的学生。

  招生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统一安排在7—8月,不得早于7月1日,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且要确保公、民办学校在同一时段开展招生录取。

  招生程序

  1.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学生家长在学校要求时间内通过注册登录“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片区内学生只能选择对应招生片区内的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按照学校要求如实填报学生基本信息、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等。登记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各县区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公布招生咨询电话,指导家长顺利完成网上报名。严禁招生学校或毕业学校在未告知学生家长及未经家长同意情况下,在“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替代学生进行网上报名。

  2.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各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生报名资格审核。必要时,相关材料信息核查由学校对接有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

  3.网上发布录取结果: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布录取结果,对不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学生报名信息予以退回、删除,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以免影响学生到其他学校就读。

  4.遗留问题处理:网上注册报名未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携带相关证件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南阳市

  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7 年 8 月 31日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

  2.符合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女。

  (?二)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中心城区常住户口,2023 年小学毕业的学生。

  2.中心城区 2023 年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公办小学采取划片方式招生;公办初中采取划片为主,?九年一贯对口直升、统筹调剂为辅的方式招生。坚持消除大?班额目标导向,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生源,?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合理分流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二)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对象以中心城区生源为主。对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制定招生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三)随迁子女招生办法

  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加快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入学就读。?中心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关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等条款规定,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细则,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应入尽入”。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证件:一是学生本人与其父母同户的居民户口簿;二是学生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三是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回乡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的,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政策依法依规统筹安排。

  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中:7 月 30?日—8 月 2 日,小学:8

  月?3?日—6?日)

  所有符合中心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无论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入学,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由学生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在招生服务平台上选择由四区统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公办和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因学生监护人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而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其后果由监护人承担。

  (二)提交资料(初中:8 月 3 日—4 日,小学:8 月

  10?日—12?日)

  按照学区划分范围和学校制定的具体细则,家长携带户口簿(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迁、空挂无效)、房产证(与法定监护人同住)原件及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小学一年级新生到选定的小学报名点提交材料;小学毕业生到毕业小学提交材料,由毕业小学将学生档案按学区整理汇总后统一转交到相关初中。

  (三)学校资格审查(初中:8 月 5 日—15 日,小学:

  8?月?13?日—15?日)

  招生学校按照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查信息、证件的真实性和生源范围的准确性。对?提交材料不完善的进行材料补充、开展入户调查等;对核查不属于本学区的学生进行退档;对其他学校转来的确属本学区的学生进行信息现场补报和资格补审。

  (四)主管部门审核(8?月?16?日—8?月?24?日)

  按照管理权限,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班额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按相关要求统筹进行生源均衡。

  (五)公示新生名单(8?月?25?日—28?日)

  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结束后,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并处理招生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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