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案中的身份问题:谁侵犯了谁的名誉权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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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一人未成年,此案就没有公开审理的理由

  本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不止李某一个未成年人,今年新刑诉法实施后,最高法重新明确司法解释,即开庭时被告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所在学校可派代表到场。 强奸案涉及被害人隐私,也不宜公开审理

  本案存在性侵犯属于涉及隐私案件,从保护被害人杨女士角度考虑也是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不公开审理范围。最高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467条第一款有关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故依法当场驳回了该申请并记录在案。” 监护人把未成年子女推向“公开审判”,实在匪夷所思

  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其用意在保护未成年人。监护人要将自己未成年的儿子从法庭的“剧场审判”推向公开的“广场审判”,从根本上说,是对监护人监护职责的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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