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灰色边缘的"职业奶妈"

栏目:科技资讯  时间:202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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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人体母乳的买卖问题,前些年已见诸新闻媒体,早已算不上特别新鲜的新闻和谈资。不过,这一次,有关人体母乳的报道,特别是因为家政一句语焉不详的“还可以对着乳头喝奶”,却搅动了舆论的一池春水,招来了诸多的道德谴责和法理质疑。

  ●“灰色”与“黄色”仅一步之遥

  在市场逻辑和包容度越来越壮大的当下,即便是有供给和需求,人体母乳买卖问题面临着伦理道德的困境。不过,客观说来,即使是市场客观存在的人乳买卖里,间接供奶给成人喝和成人对着乳头喝奶,二者仍存在本质差别,后者因为涉嫌色情而理所当然遭到法律和道德的禁止。

  儿童吃母乳,完全是一种“食粮”需要,即使按照弗洛伊德性心理学说,婴儿从吮吸、咀嚼、咬等口唇活动中可以获得性快感,也只是一种最原始最低级的性本能。但这是一种天真烂漫的亲密关系,完全可以远离淫邪的范畴。而成年人吃母乳,且又是毫无血脉亲情的陌生女子,又该如何界定他吃的到底是奶水的营养还是在消费奶水的“附加值”情色?

  有公安人士透露,即使成人雇佣奶妈的行为涉嫌色情行为,但侦查难度相对较大。也就是说成人购买奶妈“嘴对嘴”吸奶并不能排除情色成份,这确实一个非常纠结的令人想入非非的隐秘交易。乳房历来作为性器官功能具备的,不是非常亲密的关系,对一名妇女的乳房直接接触历来被看作伤害尊严甚至是非礼和性骚扰性侵害判定的。现在让一名成年人直接对着陌生女子鼓胀的乳房吸食,难免会发生心理反应会春心萌动或继而发生更深层次的“交易”。【详细】

  ●无有效法律可依

  如果上述那未得到实证、语焉不详的“色情性猜想”被证伪而被剔除出事实,真正值得探讨的是人体母乳买卖本身的合法性和伦理性难题。

  当下,在国内,关于人乳买卖问题,唯一的具有法规色彩的是卫生部法监司2000年发给上海市卫生局的一个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该批复称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今天,当我们重新检视人乳买卖问题发现,这个10多年前制定的批复虽观点明确,却仅是出自一个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说来不具有法规、规章级的法律效力,因此,导致人乳买卖问题在法理上存疑。【详细】

  ●富人对穷人的买卖?

  法律之外,揆诸伦理道德时人们会发现,对于经济困难,母乳充足的农村女性,将多余乳汁供应给急需人乳等营养品的术后病人等消费者,而自身能凭此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以补贴家用,这种行为似不应受到道德的审判。

  古今中外,有钱人雇奶妈喂养孩子,似乎是不约而同的事。在市场经济里,有需求,就有交易。有人说,旧社会的奶妈,不过就是“人奶机器”,无尊严、无地位,但今天的奶妈,是“家政从业人员”,有高薪、有自由,所以奶妈行业今非昔比,脱胎换骨。这话听起来很煽情,却仍然经不住推敲与斟酌。

  不管收入和地位如何,“奶妈”这个行当之所以众议纷纭,其根本原因恰恰在于,不管形式上“升级”与否,都不能改变“出售人体产品”的本质。这是将“人”物化的一个过程。换句话说,如果人的乳汁可以私下贩卖,那么,血液呢?当年,一斤稻谷买乳汁算“人奶机器”,而今,花10000元人民币买乳汁就性质逆转了吗?【详细】

  成人购买母乳等于是间接剥夺了母乳孩子的口粮,既不道德又危害到孩子下一代的健康。成人吃母乳交易实质上是富人对穷人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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