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泰安市奋力推动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保护机制更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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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泰安发布

  6月14日,泰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护机制更加健全,关爱体系更加完善,有效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持续提高救助标准,扎实做好兜底保障。近年来,我市持续提高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机构养育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从2020年的每人每月1534元、1111元、684元提高到2023年的2288元、1830元、1322元,年均增幅均在10%以上。今年,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其中,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5倍,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2倍,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步等额增长,全市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

  健全完善组织体系,扎实打牢保障基础。各级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职责,市、县、乡三级全部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市民政局协调各成员单位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推动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工作格局,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被确定为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单位。同时,我市加强未保阵地和未保队伍建设,建立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处、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6处、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88处,未保机构实现全覆盖;建立起包括93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3791名村(居)儿童主任的工作队伍,积极开展业务骨干、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志愿者业务培训和村(居)儿童主任“三学三亮三做”赋能行动,提高未保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保障水平。

  积极拓展关爱模式,有力保障困境儿童。为确保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精准落实,我市民政部门开展了“儿童福利服务对象精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和教育保障情况摸底排查”等行动,确保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资助符合条件的孤儿医疗康复费用;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进行资助,保障儿童200余人;实施“护佑健康”孤困儿童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障儿童2700余人。此外,我市民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发动社会组织开展儿童赋能训练营、助学一对一工程等关爱项目,拓展关爱保护范围,实现个性化需求关爱保护;建立孤困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审批实现“静默认证”。

  创新开展未保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宣传工作,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在春节、寒暑假、“六一”儿童节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公众号、电视台、新闻广播等传播媒介,积极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关爱和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去年,市民政局创新开展了“书记、县长话未保”“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130余场,印发宣传资料5万余份,社会影响力明显加强。今年6月,市民政局制定了以“筑梦阳光、护未泰安”为主题的“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儿童福利保障政策,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进一步凝聚关心、关爱困境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努力为困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按照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总体思路和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行动计划,努力打造“筑梦阳光、护未泰安”关爱服务品牌,奋力谱写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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