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上)

栏目:生活资讯  时间:202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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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2019年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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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初,各种2019年账单也相继来临,就在昨天,支付宝账单出炉也受到了大家得广泛关注,猜一下…接下来应该是各种公众号出各类2019年的盘点了吧!

  今天我们就先来盘点一下, 2019年的未成年人维权案例。

  

  图片来源:百度

  2019年12月3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佟健民介绍:

  2019年1月到11月底,我国的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嫌疑人43,844人,同比上涨19.4%;

  提起公诉56,427人,同比上升25.9%;

  检方共批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8,915人,同比上升7.6%;

  提起公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207人,同比上升10.2%。

  

  我国的法律一方面 对未成年人实施重点司法保护,另一方面也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和挽救。

  案例一:母亲是否侵害孩子的个人隐私?

  一条所谓的“ 外交官后代退学声明”的视频,从一个孩子母亲的微博账号——“梦舟”中传出。

  小男孩出现在镜头里,既没有打任何的马赛克,也没有做任何的模糊处理。

  该视频录制于一年前,目前这个小男孩已经停学一年多了。

  

  图片来源:百度

  视频录音文字还原

  “各位老师同学家长,大家好!因为我的父亲和祖父母对我不尽抚养义务,多次遗弃,母亲生病需要手术,住院也照顾不了我。至此新年期末考来临之际,我正式宣布退学退群,请陈校长陈老师联系我的父亲,为我办理退学手续……

  这已经是我爸妈第三次使我不能正常上学了,第一次读幼儿园因爸爸婚内出轨,父母离婚后协议由爸爸抚养我,但他经常带陌生阿姨回家, 2015年3月强迫我从幼儿园大班退学,把我扔到私塾寄宿不让回家,我很害怕!后来妈妈把我接回东北生活上学,将近两年的时间,爸爸对我不闻不问,没给我一分抚养费,还在北京建重复学籍,第二次不让我上学,我被迫跟同学再次分离,随妈妈回北京跟他打官司争抚养权!

  

  图片来源:百度

  这可恶的人渣既不放弃抚养权,又不管我,把我扔给妈妈,他自己开了两家皮包公司,招摇撞骗,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整天在外面吃喝嫖赌,每个月都要还七八万信用卡。妈妈一个人照顾我,积劳成疾,急需手术治疗,并自然休养数次,催促爸爸回来照顾我的学习,他却连面都不露,手机关机,音信全无。

  我的祖父母都是外交部退休人员,祖父还曾任职外交官,衣冠楚楚却人伦尽丧,婚内出轨并杀人灭口。退休后又和他亲生女儿常年乱伦同居,对我向来不闻不问,中华民族5000年传统文化,这样违背人伦的衣冠禽兽,实在有失国之大统,也是我的不幸!我将继续向相关部门举报我祖父和父亲的违法行为,期待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那天,再见了。”

  据了解,在视频发出之后,记者联系到了孩子的父亲,他却表示 孩子停学并不是自己导致的,微博和视频当中所发布的内容涉及到了人身攻击,已经报警。

  记者也联系了孩子所在的学校,学校的班主任表示: 学校对于涉及孩子的问题,也会采取相关的措施。

  一段婚姻的和平结束,和平分手,继续给孩子关爱,可能是最体面的离婚了,然而事实上,在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可能有财产的纠纷,也可能有情感上的纠纷,其中一方把难以下咽的委屈表现在孩子身上,就有点不合适了。

  不论事实究竟如何,母亲利用孩子来控诉父亲关于抚养或夫妻情感的纠纷,并制作视频在网上传播,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孩子的权利。

  

  图片来源:微博

  从视频内容上来看,不仅涉及到抚养的问题,还涉及到孩子的信息、父亲的个人信息、夫妻感情等纠纷,妈妈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对于孩子来说并是一种非常不好的家庭教育方式,会给孩子带来消极的影响,长远来看,对于孩子人格的发展和社会能力的发展也是非常不利的。

  夫妻双方从亲密无间到反目成仇,最不应该的就是侵害孩子的权益,因为离婚过程中真正受伤害的人就是孩子,应该将这件事情对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最终,母亲在舆论的声讨下将视频删除了。

  案例2:高空坠物变成致命“凶器”

  2019年12月24日,重庆一名男子从30楼坠楼 自杀,而事发地点正是闹市区,平时人来人往,很不幸的就砸到了17岁的小张和15岁的小霍,她们正要去参加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的专业考试,最终,两名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图片来源:百度

  更让人痛心的是,小张是父母失去独子之后再生的孩子,小张父母的第一个孩子长到十几岁就去世了,听闻噩耗痛不欲生,其父亲听到消息之后连路都走不了了。

  

  图片来源:百度

  轻生者固然可怜,但也可恨,在闹市区他的自杀坠楼对楼下过往的路人意味着有可能被砸伤甚至致死,但因自杀者已经死亡,不能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来源:百度

  据最新消息, 政府补偿家属20万元!被砸女孩已经火化。其父母称: 毕竟赔偿再多的钱也换不来女儿的性命。

  行走在高楼下面,如果被从天而降的东西砸中,轻则受伤,重则致命,高空坠物也因此被称为 “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然而,走在楼下被砸中的事情也并不少见,甚至是世界各国高楼林立大城市里的公共安全隐患。

  6月19日的下午3点多,一个蹦蹦跳跳的小女孩在南京市东宝路的时代天地广场突然倒地,头上血流不止,据了解,是楼上飞出来的不明物体恰好砸在小女孩的头上。

  

  图片来源:百度

  邻居们在发现之后有的立马送孩子到医院,有的报警,也有的拍视频。

  

  图片来源:百度

  事发之后,根据附近居民拍摄的画面,受伤小女孩是附近小学的学生,事发地旁边是20层高的南京时代天地广场大厦,距离孩子被砸地点约5米的地方是一个露天垃圾堆放地。

  据附近小区居民说:“ 这个垃圾堆放点在这里很长时间了,有个别高层的居民有一些不好的习惯,打开窗户直接把垃圾往下扔。”

  

  图片来源:百度

  因此,有市民猜测是可能是有住户想直接将垃圾扔到堆放点,但不幸发生偏移,砸到了孩子。

  保洁工作负责人也证实了,确实经常有业主直接从楼上往下丢垃圾,但是却很难找到责任人。

  

  图片来源:百度

  6月20日的凌晨1:55,南京鼓楼警方发布通告,但在通告中只介绍警情,并未透露相关的案件侦破线索。而小女孩却已经在两三天内经历了大大小小 三四次颅脑手术。

  21日,小女孩开始苏醒,开口说话,身体体征逐渐平稳。

  第2天凌晨,警方又发布了一个通告,警方明确披露: 经查实,十岁女童疑似被高空坠物砸伤,是楼上8岁男童高空抛物。

  据了解,在案件发生之后,物业公司安排了垃圾清运车拖走了常年存在的垃圾堆放点的建筑垃圾,至今没有证据能证明究竟是8岁的小男孩还是他的家人,即便是8岁的小男孩,他的父母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除了这起,还有一例类似的 女婴被砸案。

  2019年3月9日,出生一个多月的小女婴凡凡被姥姥抱着晒太阳,谁曾想到刚走到自家楼下,孩子就被一个从楼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伤了。

  

  图片来源:百度

  凡凡左边脑袋鼓起了一个很大的包,起初孩子的身体还在挣扎,120医护人员迅速把孩子送到医院,可还没到医院孩子就没有了知觉。

  经查,凡凡是重型颅脑损伤,其中顶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迟发型颅内血肿,同时还伴有极重度贫血创伤性休克胸腔积液等症状。

  

  图片来源:百度

  从3月9日到3月19日,孩子一直处于昏迷状态,事件发生的东莞公安塘下分局立刻成立了专案组逐户排查,并使用科技手段进行侦查,最终查出是邻居家的小女孩陈某扔的。

  

  图片来源:法治封面

  经法医鉴定,孩子身体受损的程度为重伤二级,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也就是说, 凡凡终身需要人护理,没有生活自理能力。

  (我们国家的伤残鉴定级数数字越小,伤残程度越严重)

  

  4月22日,凡凡的父亲将扔苹果的邻居陈某和其父母诉到了法院,主张事发小区的入户大门处设计存在缺陷和安全隐患,并申请追加小区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基于此,法院宣布待追加了新的当事人后再另定时间开庭。

  

  5月20日,经原告申请,法院同意追加该小区开发商及物业服务公司为该案共同被告。

  10月10日上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其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除了肇事女孩及其监护人,小区开发商、物业服务公司也成为了该案的共同被告,女婴父母要求对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各项费用共计 544万余元。

  

  图片来源:百度

  庭审时,扔苹果的陈某及其监护人的代理律师首先代陈某及其监护人向凡凡及其父母诚恳道歉,希望凡凡能早日康复。

  但是代理律师表示:该案并非高空抛物,而是一起高空坠物事件,事发时,陈某是在家中看到一个被宠物狗咬过的苹果,遂拾起将其投到阳台上喂食宠物狗的盘中,不料苹果落至阳台台阶上,并经过阳台台阶与护栏间的空隙坠落到楼下,砸中正好经过此处的凡凡,此乃无心之失,不同于高空抛物倾向故意的放任行为。

  同时,代理律师表示:案涉楼栋在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等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及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存在原告所主张的防护措施缺陷,同一个小区的建筑物可能受不同因素影响导致防护措施的设计不同,并提交了现场图片证明案涉楼栋主入口处往上部分存在与主楼体相比更为突出的建筑部分,相对24楼突出1.3米多,有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图片来源:百度

  因此, 该事件并非高空抛物而是坠物,开发商、物业公司均称无过错无需赔偿。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 该案将择日宣判。

  在审理的过程当中,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

  司法意见中: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惩罚规范和预防的功能,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和坠物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特制定相关的案件审理的意见。法院要求依法从严惩治高空抛物犯罪。

  我们也希望未来对于高空抛物这种行为规定为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司法案例的审判,教育、预防和惩治犯罪分子和不文明的家庭、不文明的公众。

  案例3:学校监管不力,孩子出事也要担责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在家的时候父母为监护人,但是在学校可能父母就无法及时引导教育了,就容易出现一些问题。

  2018年的12月18日中午12点左右,学生小戴从厕所里跑出来,跑到教室门口时恰好踹到从教室出来的小张腿上,导致小张摔倒在地,腿部及胳膊受伤,牙齿摔断。

  

  图片来源:百度

  小戴的父母也都陪着小张去了医院,但小张的父母仍把小戴的父母和学校一起诉到了法院。

  小戴的父亲认为:在这个事情当中三方都有责任,孩子在家父母是监护人,孩子在学校家长并没有办法约束其行为,更何况事件就是发生在学校。

  学校认为:从录像看出,案件的起因为小戴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在楼道内奔跑导致,自己没有责任,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从监控录像来看:孩子摔倒的时候,事发现场出现过一名教师,看到了两名孩子摔倒并没有上前询问或帮助,1分钟以后又有另外一个老师经过,也没有做出任何的处理措施,因此 学校并没有尽到应尽的教育和管理职责。

  

  图片来源:百度

  法院认为,学校的管理也是有问题的,因此对于赔偿责任的划分,受害学生、致害学生和学校之间的赔偿比例分别为:2:6:2。

  在此也提醒学校,加强责任心,维护孩子在学校期间的各种权利。

  总 结

  2019年还发生过很多和孩子有关的案件,其中有孩子是被害人的,也有孩子是肇事方的,敬请关注明天的文章,将为您继续解读未成年人维权案例。

  责编:姚博

  编辑:贾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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