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狂人日记》到底在讲什么,为什么我完全看不懂?

栏目:热点资讯  时间:2023-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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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吃人感觉很恶心 但并没有悟出大道理啊

  那我画个重点。

  从来如此,便对吗?

  人们一直保持着的观念不一定是正确的,这两者之间其实没啥联系,甚至恰恰相反。因为社会是在不断发展的,大众的是非价值观也是。

  如果你能意识到这一点,你的自我思想基本上就开始启蒙了。

  这故事讲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有着新的思想的个体在蒙昧的群体里面是十分痛苦的,因为很孤独,不被人理解,很难承受得了,所以狂人最终成了正常人的模样,全文显得很可悲。

  吃人

  象征着旧思想旧文化的对社会的荼毒。比如资本主义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封建主义的流毒。各种压迫。

  使人蒙昧的思想。

  ps:针对答主,吃人是狂人的臆想啦,他们不是真的吃人,要是真写成接受了反封建主义的思想然后开始对封建主义的糟粕本身产生抵触而不是使用象征手法的“吃人”,那这篇小说的时代意义就没有如今这么大了。

  救救孩子

  没吃过人的小孩子或许还有,

  救救孩子…

  大概是这样的,没有受到压迫,不会压迫别人,没有接受这种蒙昧的教育的小孩子或许还有,他们是唯一的希望,要保护好下一代,其实是一种绝望,因为就像上面所说的,蒙昧的群众要改变根深蒂固的思想,在这种被压迫者甚至会帮助压迫者压迫别人的情况下,实在是太难了。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

  大道理啊…很牛逼的大道理。总之即便是身边的所有人都在做的事情,也许从长远出发,从群体的利益出发,甚至从自我本身出发,或许都有着很多有矛盾。不要太想当然,请以理性的眼光去看待,擦亮眼睛,看清楚点。

  看清楚点。

  狂人是一个先觉者,是一个敢于向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者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形象。 作者借狂人所发出的种种疑问来揭露封建礼教的黑暗,来批判国民性的愚昧麻木。

  在这个故事里,主人公是一个狂人,这个狂人患有被害妄想症,老觉得有人要害他。所以,他不论是看到赵贵翁和他的狗,还是路上闲逛的人,骂小孩的母亲,或是自己的亲大哥,给自己看病的大夫,他都觉得对方一心想要吃掉自己。在他的眼里,周围的人都是不正常的,而在他人的眼里,这个狂人才是不正常的,最后狂人被当做「疯子」关起来了。

  那么,这个狂人究竟是不是疯子呢?这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因为对狂人是真狂还是假狂的理解,是掌握狂人形象的关键,也是了解作者文本主旨的重点所在。

  1.狂人形象的两重性:狂与不狂

  从世俗的眼光去看,狂人是个疯子。你看,他在第一段就暴露了自己言语混乱不清的毛病。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狂人的第一句,先说了月光,这还算正常。「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这句话就有点不正常了,怎么会有人三十年没见过月亮呢?又不是被关在小黑屋里。但仔细分析的话,你会发现不只是狂人,其实我们很多人都没有看见自己身边的东西。什么叫看见?不是那个东西投射到了你的视网膜上就叫看见,而是「心为之所动」,仔细耐心的观赏,才叫看见。所以,狂人可能是三十年来第一次好好地看看那很好的月光。

  然而,这种「看见」不光是只看见天上的那个圆如玉盘,弯如钩的物体,也是见到一种精神上的光明,就如我们在困顿之时突然茅塞顿开一样。你看他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这说明狂人有了精神觉悟。

  但是,有了精神觉悟的狂人,却有一些古怪的想法。他看到赵家的狗,看到赵贵翁和那张着嘴对他笑的七八个人,以及路边的小孩和打小孩的母亲,都觉得对方是在看自己、议论自己,要害自己,要吃自己,而这恰恰就是「迫害狂」的症状。

  接着,狂人因为行为怪异被关了起来,面对关心自己的何大夫和大哥,他也觉得对方是假惺惺,名义上是关心自己的病情,实际上是来看自己够不够吃。他甚至还臆想出某个人来与自己讨论吃人应不应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吃人是一件「从来如此」的事。

  从狂人的种种言语以及行为看来,他确实是个疯子。然而,鲁迅的用意不会如此简单。他应钱玄同的请求,写了如此独特的《狂人日记》,后来又把它作为《呐喊》的首篇,狂人绝不会只是个疯子而已。

  实际上,站在革命的立场去看,狂人是一个先觉者,是一个敢于向世俗社会挑战的清醒者和反封建的民主主义者的形象。

  首先,「吃人」这个事情不是狂人自己幻想出来的,而是真有其事。

  一开始,因为狼子村的人找到狂人的大哥,说他们杀了个大恶人,并把他的心肝吃了,而大哥的表现是毫不惊讶。因为这件事,「吃人」开始被狂人关注。

  紧接着,狂人走在街上,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和狼子村村民与大哥看自己的眼神一样,这让他觉得,那些人既然会吃人,那就未必不会吃自己。这又加深了他的恐惧。

  狂人想不通为什么大家要吃人,于是去翻历史,却发现那满纸的「仁义道德」,透出的是满本的「吃人」二字。这让他明白,吃人这个传统是古来已有的。

  为了自救,狂人首先是搞清楚对方会如何对待自己,其次是劝说对方不要吃人。

  狂人发现,这些人是不敢直接杀人的,因为他们有「狮子似的凶心」,却有「兔子的怯弱」。但同时,他们也有「狐狸的狡猾」,他们会想办法逼人自杀,然后吃死人的肉。所以狂人时刻告诫自己,不要自杀,因为自杀只会遂了那些坏人的心思。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网络上出现的各类自杀新闻,很多人只是存了自杀的念头,却在他人的起哄下,做了自杀的行动。何其可悲!

  同时,狂人为了自救,于是想要说服自己的大哥不要吃人。然而,狂人的理由又是如此的苍白无力。 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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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鲁迅先生的一篇小说是《狂人日记》。里面的每句话读起来都感到相当恐怖且意味深长,读完后每每回想起来,那些话就像在耳边说起一样清晰。且那种文章读完后,总让人觉得浑身都变得有气力,想反抗点什么。

  故事发生在一个小村落里,它的名字已经略去,只知道邻近的村子,叫狼子村。三十余年未回家的旅人回到家乡,却发现村里的人都对他不怀好意,总是睁着一双怪眼睛看他。他发现就连小孩都对他铁青着脸,每个人都长着两排白厉厉的牙齿,好像是吃人的工具。

  没过几天,他就发现了村里人的阴谋,他们要吃了他。

  他们要吃了他,却不敢直接就把他杀了,要故意编出他发疯的样子,来逼着他自戕。或者事先编造一个罪名给他,说他是恶人。因为是恶人就可以被杀了吃掉心肝,从古至今是有这个道理的,何况是不是恶人全靠人的一张嘴说,何况还是要吃的时候。

  在这样的恐怖之下,他反抗了,采取的方式是提问。原文是这样写的:

  我便问他:“吃人的事,对么?”他仍然笑着说:“不是荒年,怎么会吃人。”

  我立刻就晓得,他也是一伙,喜欢吃人的;便自勇气百倍,偏要问他。

  “对么?”

  “这等事问他什么。你真会....说笑话。...今天天气很好。”

  天气是好,月色也很亮了。可是我要问你,“对么?”

  他不以为然了。含含糊糊的答道:“不......”

  “不对?他们何以竟吃?!”

  “没有的事......”

  “没有的事?狼子村现吃;还有书上都写着,通红崭新!”

  他便变了脸,铁一般青。睁着眼说, “有许有的,这是从来如此......”

  “从来如此,便对么?”

  这是我觉得文章中最让人感到有力量的一段话。主人公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从来如此,便对么?”这是对剥削制度的提问,是对被压迫的人的奴性的提问,是对一个公民,一个拥有追求自身幸福的权力的公民的人格的提问。

  对么?被提问者者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他总想找个借口或者理由搪塞过去。如果他能心安理得回答,那说明这个问题是对的。但是他不能,他被这个问题考住了,说明问题的答案是:不对。

  不对。何以不对?因为每个人格独立的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人不是生来被压迫的,纵然他时时会被压迫;人也不是生来被吃掉的,纵然他会被运用权力或权力之下的人吞噬。但若有这样的制度存在,天生就是用来被人推翻的;这样的权力存在,天生就是被人用来摧毁的;这样的人存在,天生就是被人用来毁灭的。

  不对,但何以没人提问。先可以用四类人来看看当时的社会结构:

  1.少数人想吃人,并依靠吃人活着。他们掌握了权力,用暴力将提问的人灭口。

  2.一部分人不想吃人,但他们又无意间吃了人,且不想失去能吃人的权力。

  3.大部分人不想吃人,但害怕被吃,所以只有用吃人来防御。

  4.少部分人不想且不敢吃人,沦为了其他人的食物。

  第一类人,属于掌握大部分社会权力的封建贵族阶层。他们的特权、财富都是建立在剥削和掠夺普通公民财富之上的。他们基本不从事任何劳动,只需要学会维持运转这部给他带来财富和地位的统治机器和学会麻木被统治公民的思想即可。他们是真正吃人的人,也是建立和维护吃人制度的人。

  第二类人和第三类人,是社会中有一定财富积累和权力的人。他们处于被统治的状态之下,同时又具有一定的支配其他人生活的权力。他们大部分知道吃人是不对的,但又没办法和自己的既得利益作斗争,或者没思想觉悟做一个看似为背叛者的革命者。

  第四类人是真正的可怜人,他们失去了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在封建社会中既没有改变现有生活的能力,又打心底失去了反抗不平等制度的决心。这类人是不会长存于世的,他们的生命必然被其余大部分的人吃掉。

  除了少部分建立制度的人,其余的大部分都接受了这个吃人的制度,把这个吃人的制度和规则潜移默化成了自己意识的一部分,并一代代传了下去。他们要么是因为要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要么是因为要捍卫自己的生活权力,要么是因为没有能力或意识去反抗。

  其实终其原因,是因为人们承认了一个以剥削、掠夺为目的而建立的,只为少数人服务的政府,以及人们在一代代的剥削之下,把被剥削当作一种潜意识烙印在了灵魂里面,从而交出了革命的第一步,为自己幸福权力斗争的第一要素,话语权。

  在现代社会,剥削和掠夺不会再以从前那种名目张胆的方式出现,但并不代表没有剥削。作为一个有权参与且有义务参与国家建设的公民来说,要时刻记住,不服从是公民的基本权力,甚至可以说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因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为一个以自身利益为目标而建立的制度服务,也不应该把自身独立思考,判断是非的权利交给某些利益集团,更不用说把它交给一些靠赚流量为生的媒体。

  有人会说,那么我崇尚的是无政府主义,或者有阶级的存在一定会有剥削。其实是不然的,现在大部分的无政府主义不过是打着平等自由的幌子在制造混乱,他们的根本目的是想推翻已有的统治阶级,重新分配资源和利益。未吃人者吃掉了吃人者,并不会使吃人者的数量减少。

  阶级是不可抹去的,但阶级这个词是一个中性词,不具有贬义或褒义。在一个合理分配财富的制度之下,不产生脱离生产劳动就有收获的特权者,剥削就不会发生。

  我想鲁迅先生写《狂人日记》一是要唤醒沉睡的国民,让我们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所拥有的权力;是想揭掉烙印在我们意识深处那种习惯被统治,对权力言听计从的奴性;二是代替人们去呼唤一个以人民幸福为最终目的的政府和制度,一个为人民提供改革机会的政府和制度;三是为那些正为此奋斗的猛士助威,使其不至于寂寞。

  《狂人日记》以主人公疯病治愈为结局,到底吃人的人改过来没有,我们不得而知。在那个社会制度之下,一个人要提问,要不服从,必须以疯狂为前提,我想鲁迅先生想看到的,在我们现在这样一个优越的制度之下,每个人仍有提问和不服从的意识,但并不需要以疯狂为前提,而是变成一种常态。

  要问狂人日记在讲什么,其实很简单,鲁迅一辈子都在说这个事情,那就是礼教杀人。

  当然这个词汇在今天说出来,基本上已经很没分量,甚至很多封建老礼儿的东西又以传统文化的姿态杀回来了,导致对更年轻的朋友讲鲁迅,只能用“谁是好人、谁是坏蛋”,“谁代表我们的利益、谁代表敌人的利益”这么扁平的说法才能让其理解。

  甚至一定程度上,还得去进行饭圈化,让他们以为“鲁迅爱青年,我是青年,鲁迅爱我”,然后才接受。

  但如果深入阅读(特别是野草)的话你就会发现没那么简单,鲁迅是个非常复杂的人,也绝对不是一个爱所有青年的giegie。

  甚至说不定,饭他的人,恰好就是他笔下的“孱头”、“赘婿”。乃至于是吃人被吃而浑然不觉者。

  为了解释狂人日记,不妨先回想一下《祝福》这个小说。它跟狂人日记都讲了一些共通的东西,写法上没那么先锋,更加直白,所以方便理解。

  《祝福》讲了一个什么故事呢?

  有一个女人,叫祥林嫂。祥林嫂本来是个勤劳而普通的女人,可以是那种环境之下的任何女人。

  但因为遭遇了几件大事,转而不再普通。

  一是丈夫死了改嫁,再一个是儿子阿毛被狼叼了。

  这两件事情,都不怪祥林嫂,不是她的责任。那碰上这种不幸,别人就算不同情,也没必要落井下石吧?

  退一步讲,世界上当然是有坏人的,坏人免不了会做坏事。但即便坏人落井下石,也没必要把人往死路上逼吧?

  祝福讲的什么呢?恰恰就是逼死祥林嫂的故事。

  不光如此,故事里也并没有什么十恶不赦的坏人。逼着祥林嫂死掉的,就是一些普普通通的人。

  是认识她、跟她生活在一起的普通人。他们甚至并不觉得祥林嫂是自己害死的。

  先说第一件,寡妇再嫁。

  旧社会生产力不发达,孤儿寡母就已经是很惨的事情,但是社会的伦理又要求女人守贞。不光是要去旌扬什么“节烈”(鲁迅先生还专门写过《我之节烈观),对那些丈夫死掉、为了谋活路而再嫁的不节烈的女性,还要大加贬抑,甚至用封建迷信脑控其思想。

  祥林嫂周围便有个民间说法,寡妇再嫁的女人死后,会被阎王爷劈了,两个丈夫一人分一半。

  这阴间的规矩,无非反映了阳间里男性占有女性的理直气壮,并且处置方式也忒恐怖了。

  祥林嫂就心难安,邻居拿这么个故事吓唬她,责备她自杀不力,不是发自肺腑想节烈,完了又劝她捐门槛化解。后面她听话捐了,就是捐了以后这个大环境的风俗伦理也还是不肯轻易饶恕她,所以祥林嫂来求教“我”这个知识分子,问是不是有死后劈两半这种待遇。

  此上足见风俗礼教给祥林嫂带来多大的困扰。各位,难道是几个平庸的恶人难为祥林嫂吗?是也不是。将人性之恶勾出来的,是她们普遍遵从的是非观,是永远理所当然的礼教、规矩。不惯现实多血腥,就是没人去问一下它为什么就那么理所当然。

  第二件事是阿毛的死。

  这又是一件非常非常痛苦、非常非常不幸的事情。

  然后别人什么反应呢?

  这些邻居们都是心软的,是善良的,他们过来找祥林嫂,让她一遍一遍讲这个惨剧,以换得流眼泪证明自己道德超然的机会,一开始她们姑且算是悲伤了祥林嫂的悲伤,后来终于听麻了,转而厌弃祥林嫂的唠叨,觉得她跟个祥林嫂似的。

  甚至她不说的时候,也故意拿话撩拨她。看到孩子经过,就似笑非笑用她的话问她:祥林嫂,你家阿毛还在的话是不是也这么大了?

  是人干的事儿吗?

  这两件事,逼得祥林嫂如堕冰窟,心如死灰,以至于最后终于被排除出正常社会之外,日常活动都不允许她参与,失去了做人的资格。于是祥林嫂也就只能死了。

  那么回过头来,是谁害死了祥林嫂?

  对,她确实遭遇了不幸。

  但不幸这种事情,是不可控的,谁也不知道哪天自己也会掉到那种境地。

  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旦掉到那种境遇,这个社会的公序良俗,它的礼法,会给你怎样的待遇。

  鲁迅先生其实回答的很明确。那些邻居们,那些镇上的人,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只是一些普通人罢了。

  这样一群普通人,在日用不知的礼教催进之下,生生逼死了一个可怜人。

  这便是所谓的礼教杀人。这便是鲁迅的回答。

  首先礼教杀人并不一定是拿出什么条文把人给诛心致死,不一定有那么大的戏剧冲突,反而经常是静水流深的,是耳濡目染的,是静悄悄、看起来波澜不惊的,让你没得选,就那么把人给逼上绝路。

  其次礼教杀人一定是经人之手,这个人,不见得是恶人,而不过是无动于衷、甚至有时颇有道德期许的普通人。

  是这些会流出廉价泪水、但并不爱护具体的个人的看客。

  单独一个胡万,杀不死六子的。必然得有狠如羊怯如鸡、甚至有时义愤填膺认为六子必须死的看客,这种谋杀才能成功。

  而礼教杀人之后,甚至激不起涟漪,死掉的和苟活的,一如从前平静。

  这便是“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

  如果说《祝福》提供了一个比较容易理解的礼教杀人的范本,各位还可以再看看《药》,那里面有更加直截的吃人情节了。

  小栓必须吃蘸了夏瑜的血的馒头才能看病,然而最终还是看不好,还是病。

  当老栓去买这味药的时候,他会有心不安吗?并不会,他只是要救孩子的命,至于是谁流血,她犯了王法活该砍头,关我什么事?

  而夏瑜的血又是为谁流呢?

  礼教令人怯懦自私,宛如待宰之羔羊。等到把人驯服到这个份儿上,排到礼教宴席上的,便只有人吃人的故事轮番上演。

  上面两篇小说,一个讲了杀人,但礼教是隐遁着作用的;另一个讲吃人,但写法是耸人而具有象征意味的。在《狂人日记》这里,则完全不同。

  虽然也是讲礼教,但它很有风格,非常先锋,甚至是很国际的。它的笔锋是果戈里式的,能够从阴暗、琐屑、破败的狼藉现实当中,发现至深的思想,然后用很有冲击力的图景,表达高度抽象概括后的批判。

  以至于我们可以说:狂人未狂之前,鲁迅写的是一个民族的背影;狂人发狂以后,鲁迅写的是正常人眼里这个地方有多不正常。

  最神来一笔的安排是:鲁迅先生调用了中国通俗小说里最常见的大团圆结尾,狂人最后不狂了,换句话说就是又融入社会了,可以继续在这个环境里过“正常生活”了。

  换句话讲,这个曾经一时清醒的人,终于也隐身于吃人的盛宴中了。没人知道他是疯了还是装疯,只留下一句合上日记后被引为笑谈的——

  救救孩子!!

  !

  去年做了这个视频,现在来做一些补充。建议大家先看视频,再看下面的文字。

  第三节:前几天,狼子村的佃户来告荒,对我大哥说,他们村里的一个大恶人,给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他的心肝来,用油煎炒了吃,可以壮壮胆子。我插了一句嘴,佃户和大哥便都看我几眼。今天才晓得他们的眼光,全同外面的那伙人一模一样。……照我自己想,虽然不是恶人,自从踹了古家的簿子,可就难说了。他们似乎别有心思,我全猜不出。况且他们一翻脸,便说人是恶人。我还记得大哥教我做论,无论怎样好人,翻他几句,他便打上几个圈;原谅坏人几句,他便说“翻天妙手,与众不同”。我那里猜得到他们的心思,究竟怎样;况且是要吃的时候。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第五节:至于我家大哥,也毫不冤枉他。他对我讲书的时候,亲口说过可以“易子而食”;又一回偶然议论起一个不好的人,他便说不但该杀,还当“食肉寝皮”。我那时年纪还小,心跳了好半天。

  第十节:这时候,我又懂得一件他们的巧妙了。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仁义道德”为什么能吃人?

  因为,一个人一旦被说成不符合“仁义道德”的“恶人”,旁人就可以随意处置这个人。

  在这种秩序下,“好人”也可以吃人。为什么鲁迅《祝福》必须存在四婶这个角色?害死祥林嫂的所有凶手中,除去“我”,最算不上“坏人”的就是四婶了。两次留下祥林嫂的都是四婶。第二次,“四婶起初还踌蹰,待到听完她自己的话,眼圈就有些红了。她想了一想,便教拿圆篮和铺盖到下房去。”显然四婶是真的同情祥林嫂。身为阿牛的母亲,四婶也更能理解祥林嫂失去阿毛的痛苦。曾经这么同情祥林嫂的四婶最后竟然成了害死她的凶手之一,这不是比纯粹的“坏人”害死祥林嫂更值得反思吗?于此,鲁迅也揭示了人的复杂性。四婶的一系列行为都是符合道德的。四婶两次留下祥林嫂,在四婶自己看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既然四婶看重祥林嫂作为工具的价值,那么祥林嫂也应当好好做工以报恩。四婶没有不歧视祥林嫂、不赶走祥林嫂的义务。一旦祥林嫂丧失了作为工具的价值,四婶就有充分的理由驱逐祥林嫂。四叔与四婶教祥林嫂回卫老婆子那里,也是觉得卫老婆子有办法处理,他们岂会料到祥林嫂就这样死去了?这正是《我之节烈观》所谓“无主名无意识的杀人团” ,《希望》所谓“我的面前又竟至于并且没有真的暗夜” ,《这样的战士》所谓“无物之阵” 。鲁迅是要攻击道德本身,而非攻击不符合道德的“坏人”。“好人”四婶深刻体现了什么是“仁义道德吃人”。

  “这历史没有年代”指明了,《狂人日记》批判的绝不仅仅是“封建社会”,“仁义道德”绝不仅仅是“封建礼教”。古往今来一切道德都有可能吃人。鲁迅自己也未尝不吃过人。看不到鲁迅这种自我批判、抉心自食的精神,实在是矮化了鲁迅。

  如竹内好先生所言:吴虞的否定礼教,不过是像魏晋以来,明末、清末等历史不安定时期个性很强的自由思想家们大多站在挖苦的反礼教立场上一样,在旧时代保存的自己方向上来展开破坏性理论的。而《狂人日记》的反对旧道德,则逼近到生之本能的恐惧感,并且认为自己既是受害者,同时也是加害别人的人,是从不可救药的现实出发,否定了包括反礼教论在内的一切传统。

  我来摘抄一些鲁迅作品的相关段落。

  《坟·文化偏至论》:社会民主之倾向,势亦大张,凡个人者,即社会之一分子,夷隆实陷,是为指归,使天下人人归于一致,社会之内,荡无高卑。此其为理想诚美矣,顾于个人殊特之性,视之蔑如,既不加之别分,且欲致之灭绝。…………其后有显理伊勃生(HenrikIbsen)见于文界,瑰才卓识,以契开迦尔之诠释者称。其所著书,往往反社会民主之倾向,精力旁注,则无间习惯信仰道德,苟有拘于虚而偏至者,无不加之抵排。更睹近世人生,每托平等之名,实乃愈趋于恶浊,庸凡凉薄,日益以深,顽愚之道行,伪诈之势逞,而气宇品性,卓尔不群之士,乃反穷于草莽,辱于泥涂,个性之尊严,人类之价值,将咸归于无有,则常为慷慨激昂而不能自已也。如其《民敌》一书,谓有人宝守真理,不阿世媚俗,而不见容于人群,狡狯之徒,乃巍然独为众愚领袖,借多陵寡,植党自私,于是战斗以兴,而其书亦止:社会之象,宛然具于是焉。若夫尼佉,斯个人主义之至雄桀者矣,希望所寄,惟在大士天才;而以愚民为本位,则恶之不殊蛇蝎。意盖谓治任多数,则社会元气,一旦可隳,不若用庸众为牺牲,以冀一二天才之出世,递天才出而社会之活动亦以萌,即所谓超人之说,尝震惊欧洲之思想界者也。由是观之,彼之讴歌众数,奉若神明者,盖仅见光明一端,他未遍知,因加赞颂,使反而观诸黑暗,当立悟其不然矣。一梭格拉第也,而众希腊人鸩之,一耶稣基督也,而众犹太人磔之,后世论者,孰不云缪,顾其时则从众志耳。设留今之众志,迻诸载籍,以俟评骘于来哲,则其是非倒置,或正如今人之视往古,未可知也。一梭格拉第也,而众希腊人鸩之陈平国师实在错怪了鲁迅,鲁迅根本不讲德先生

  《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聚今人之所张主,理而察之,假名之曰类,则其为类之大较二:一曰汝其为国民,一曰汝其为世界人。前者慑以不如是则亡中国,后者慑以不如是则畔文明。寻其立意,虽都无条贯主的,而皆灭人之自我,使之混然不敢自别异,泯于大群,如掩诸色以晦黑,假不随驸,乃即以大群为鞭箠,攻击迫拶,俾之靡骋。往者迫于仇则呼群为之援助,苦于暴主则呼群为之拨除,今之见制于大群,孰有寄之同情与?故民中之有独夫,昉于今日,以独制众者古,而众或反离,以众虐独者今,而不许其抵拒,众昌言自由,而自由之蕉萃孤虚实莫甚焉。人丧其我矣,谁则呼之兴起?顾讙嚣乃方昌狂而未有既也。二类所言,虽或若反,特其灭裂个性也大同。

  《野草·这样的战士》:他走进无物之阵,所遇见的都对他一式点头。他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许多战士都在此灭亡,正如炮弹一般,使猛士无所用其力。那些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样好名称:慈善家,学者,文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头下有各样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东方文明……。 但他举起了投枪。

  《故事新编·理水》:下民的代表,是四天以前就在开始推举的,然而谁也不肯去,说是一向没有见过官。于是大多数就推定了头有疙瘩的那一个,以为他曾有见过官的经验。已经平复下去的疙瘩,这时忽然针刺似的痛起来了,他就哭着一口咬定:做代表,毋宁死!大家把他围起来,连日连夜的责以大义,说他不顾公益,是利己的个人主义者,将为华夏所不容;激烈点的,还至于捏起拳头,伸在他的鼻子跟前,要他负这回的水灾的责任。他渴睡得要命,心想与其逼死在木排上,还不如冒险去做公益的牺牲,便下了绝大的决心,到第四天,答应了。

  《坟·杂忆》:卑怯的人,即使有万丈的愤火,除弱草以外,又能烧掉甚么呢?或者要说,我们现在所要使人愤恨的是外敌,和国人不相干,无从受害。可是这转移是极容易的,虽曰国人,要借以泄愤的时候,只要给与一种特异的名称,即可放心剚刃。先前则有异端,妖人,奸党,逆徒等类名目,现在就可用国贼,汉奸,二毛子,洋狗或洋奴。庚子年的义和团捉住路人,可以任意指为教徒,据云这铁证是他的神通眼已在那人的额上看出一个“十”字。

  《华盖集·论辩的魂灵》:“洋奴会说洋话。你主张读洋书,就是洋奴,人格破产了!受人格破产的洋奴崇拜的洋书,其价值从可知矣!但我读洋文是学校的课程,是政府的功令,反对者,即反对政府也。无父无君之无政府党,人人得而诛之。”“你说中国不好。你是外国人么?为什么不到外国去?可惜外国人看你不起……。”“你说甲生疮。甲是中国人,你就是说中国人生疮了。既然中国人生疮,你是中国人,就是你也生疮了。你既然也生疮,你就和甲一样。而你只说甲生疮,则竟无自知之明,你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倘你没有生疮,是说诳也。卖国贼是说诳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华盖集·忽然想到(十)》:但足以破灭这运动的持续的危机,在目下就有三样:一是日夜偏注于表面的宣传,鄙弃他事;二是对同类太操切,稍有不合,便呼之为国贼,为洋奴;三是有许多巧人,反利用机会,来猎取自己目前的利益。

  《华盖集续编·可惨与可笑》:三月十八日的惨杀事件,在事后看来,分明是政府布成的罗网,纯洁的青年们竟不幸而陷下去了,死伤至于三百多人。这罗网之所以布成,其关键就全在于“流言”的奏了功效。这是中国的老例,读书人的心里大抵含着杀机,对于异己者总给他安排下一点可死之道。就我所眼见的而论,凡阴谋家攻击别一派,光绪年间用“康党”,宣统年间用“革党”,民二以后用“乱党”,现在自然要用“共产党”了。其实,去年有些“正人君子”们称别人为“学棍”“学匪”的时候,就有杀机存在,因为这类诨号,和“臭绅士”“文士”之类不同,在“棍”“匪”字里,就藏着可死之道的。但这也许是“刀笔吏”式的深文周纳。

  《而已集·小杂感》:革命,反革命,不革命。革命的被杀于反革命的。反革命的被杀于革命的。不革命的或当作革命的而被杀于反革命的,或当作反革命的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并不当作什么而被杀于革命的或反革命的。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阿Q被枪毙

  《而已集?可恶罪》:这是一种新的“世故”。我以为法律上的许多罪名,都是花言巧语,只消以一语包括之,曰:可恶罪。譬如,有人觉得一个人可恶,要给他吃点苦罢,就有这样的法子。倘在广州而又是“清党”之前,则可以暗暗地宣传他是无政府主义者。那么,共产青年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若在“清党”之后呢,要说他是CP或CY,没有证据,则可以指为“亲共派”。那么,清党委员会自然会说他“反革命”,有罪。再不得已,则只好寻些别的事由,诉诸法律了。但这比较地麻烦。我先前总以为人是有罪,所以枪毙或坐监的。现在才知道其中的许多,是先因为被人认为“可恶”,这才终于犯了罪。许多罪人,应该称为“可恶的人”。

  《二心集·序言》:而这时左翼作家拿着苏联的卢布之说,在所谓“大报”和小报上,一面又纷纷的宣传起来,新月社的批评家也从旁很卖了些力气。有些报纸,还拾了先前的创造社派的几个人的投稿于小报上的话,讥笑我为“投降”,有一种报则载起《文坛贰臣传》来,第一个就是我,——但后来好像并不再做下去了。卢布之谣,我是听惯了的。大约六七年前,《语丝》在北京说了几句涉及陈源教授和别的“正人君子”们的话的时候,上海的《晶报》上就发表过“现代评论社主角”唐有壬先生的信札,说是我们的言动,都由于墨斯科的命令。这又正是祖传的老谱,宋末有所谓“通虏”,清初又有所谓“通海”,向来就用了这类的口实,害过许多人们的。大明王朝1566

  《二心集·黑暗中国的文艺界的现状》:前年,最初绍介蒲力汗诺夫(plekhanov)和卢那卡尔斯基(Lunacharsky)的文艺理论进到中国的时候,先使一位白璧德先生(Mr.Prof.IrvingBabbitt)的门徒,感觉锐敏的“学者”愤慨,他以为文艺原不是无产阶级的东西,无产者倘要创作或鉴赏文艺,先应该辛苦地积钱,爬上资产阶级去,而不应该大家浑身褴褛,到这花园中来吵嚷。并且造出谣言,说在中国主张无产阶级文学的人,是得了苏俄的卢布。这方法也并非毫无效力,许多上海的新闻记者就时时捏造新闻,有时还登出卢布的数目。

  《花边文学·康伯度答文公直》:中国语法里要加一点欧化,是我的一种主张,并不是“一定要把中国话取消”,也没有“受了帝国主义者的指使”,可是先生立刻加给我“汉奸”之类的重罪名,自己代表了“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要杀我的头了。我的主张也许会错的,不过一来就判死罪,方法虽然很时髦,但也似乎过分了一点。况且我看“四万万四千九百万(陈先生以外)以内的中国人”,意见也未必都和先生相同,先生并没有征求过同意,你是冒充代表的。

  19340515致杨霁云:汉奸头衔,是早有人送过我的,大约七八年前,爱罗先珂君从中国到德国,说了些中国的黑暗,北洋军阀的黑暗。那时上海报上就有一篇文章,说是他之宣传,受之于我,而我则因为女人是日本人,所以给日本人出力云云。这些手段,千年以前,百年以前,十年以前,都是这一套。叭儿们何尝知道什么是民族主义,又何尝想到民族,只要一吠有骨头吃,便吠影吠声了,其实,假使我真做了汉奸,则它们的主子就要来握手,它们还敢开口吗?

  19340516致郑振铎:近有一些人,联合谓我之《南腔北调集》乃受日人万金而作,意在卖国,称为汉奸;又有不满于语堂者,竟在报上造谣,谓当福建独立时,曾秘密前去接洽。是直欲置我们于死地,这是我有生以来,未尝见此黑暗的。

  19340621致郑振铎:骂别人不革命,便是革命者,则自己不做事,而骂别人的事做得不好,自然便是更做事者。

  《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我的辫子留在日本,一半送给客店里的一位使女做了假发,一半给了理发匠,人是在宣统初年回到故乡来了,一到上海,首先得装假辫子。这时上海有一个专装假辫子的专家,定价每条大洋四元,不折不扣,他的大名,大约那时的留学生都知道。做也真做得巧妙,只要别人不留心,是很可以不出岔子的,但如果人知道你原是留学生,留心研究起来,那就漏洞百出。夏天不能戴帽,也不大行;人堆里要防挤掉或挤歪,也不行。装了一个多月,我想,如果在路上掉了下来或者被人拉下来,不是比原没有辫子更不好看么?索性不装了,贤人说过的:一个人做人要真实。但这真实的代价真也不便宜,走出去时,在路上所受的待遇完全和先前两样了。我从前是只以为访友作客,才有待遇的,这时才明白路上也一样的一路有待遇。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恶骂,小则说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为那时捉住奸夫,总是首先剪去他辫子的,我至今还不明白为什么;大则指为“里通外国”,就是现在之所谓“汉奸”。我想,如果一个没有鼻子的人在街上走,他还未必至于这么受苦,假使没有了影子,那么,他恐怕也要这样的受社会的责罚了。

  《且介亭杂文二集?五论“文人相轻”——明术》:批评一个人,得到结论,加以简括的名称,虽只寥寥数字,却很要明确的判断力和表现的才能的。必须切帖,这才和被批判者不相离,这才会跟了他跑到天涯海角。现在却大抵只是漫然的抓了一时之所谓恶名,摔了过去:或“封建余孽”,或“布尔乔亚”,或“破锣”,或“无政府主义者”,或“利己主义者”……等等;而且怕一个不够致命,又连用些什么“无政府主义封建余孽”或“布尔乔亚破锣利己主义者”;怕一人说没有力,约朋友各给他一个;怕说一回还太少,一年内连给他几个:时时改换,个个不同。这举棋不定,就因为观察不精,因而品题也不确,所以即使用尽死劲,流完大汗,写了出去,也还是和对方不相干,就是用浆糊粘在他身上,不久也就脱落了。汽车夫发怒,便骂洋车夫阿四一声“猪猡”,顽皮孩子高兴,也会在卖炒白果阿五的背上画一个乌龟,虽然也许博得市侩们的一笑,但他们是决不因此就得“猪猡阿四”或“乌龟阿五”的诨名的。此理易明:因为不切帖。

  《且介亭杂文末编?白莽作<孩儿塔>序 续记》:中国原是“把人不当人”的地方,即使无端诬人为投降或转变,国贼或汉奸,社会上也并不以为奇怪。

  《且介亭杂文末编·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我那时实在有点怀疑那些自称“指导家”以及徐懋庸式的青年,因为据我的经验,那种表面上扮着“革命”的面孔,而轻易诬陷别人为“内奸”,为“反革命”,为“托派”,以至为“汉奸”者,大半不是正路人;因为他们巧妙地格杀革命的民族的力量,不顾革命的大众的利益,而只借革命以营私,老实说,我甚至怀疑过他们是否系敌人所派遣。

  当年常用以诬人的“汉奸”、“卖国贼”、“反革命”、“得了苏俄的卢布”之类罪名,今天不还是有人在用吗?

  《故事新编·铸剑》:“你么?你肯给我报仇么,义士?” “阿,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们孤儿寡妇?……”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且介亭杂文二集·逃名》:有人说中国是“文字国”,有些像,却还不充足,中国倒该说是最不看重文字的“文字游戏国”,一切总爱玩些实际以上花样,把字和词的界说,闹得一团糟,弄到暂时非把“解放”解作“孥戮”,“跳舞”解作“救命”不可。捣一场小乱子,就是伟大,编一本教科书,就是学者,造几条文坛消息,就是作家。于是比较自爱的人,一听到这些冠冕堂皇的名目就骇怕了,竭力逃避。逃名,其实是爱名的,逃的是这一团糟的名,不愿意酱在那里面。

  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而已集·小杂感》:防被欺。自称盗贼的无须防,得其反倒是好人;自称正人君子的必须防,得其反则是盗贼。

  《三闲集》《二心集》《南腔北调集》《花边文学》之名皆源自其他文人对鲁迅的恶意攻击。鲁迅不怕,还拿来为文集命名。

  《三闲集·序言》:但是,我将编《中国小说史略》时所集的材料,印为《小说旧闻钞》,以省青年的检查之力,而成仿吾以无产阶级之名,指为“有闲”,而且“有闲”还至于有三个,却是至今还不能完全忘却的。我以为无产阶级是不会有这样锻炼周纳法的,他们没有学过“刀笔”。编成而名之曰《三闲集》,尚以射仿吾也。

  《二心集·序言》:至于“贰臣”之说,却是很有些意思的,我试一反省,觉得对于时事,即使未尝动笔,有时也不免于腹诽,“臣罪当诛兮天皇圣明”,腹诽就决不是忠臣的行径。但御用文学家的给了我这个徽号,也可见他们的“文坛”上是有皇帝的了。去年偶然看见了几篇梅林格(FranzMehring)的论文,大意说,在坏了下去的旧社会里,倘有人怀一点不同的意见,有一点携贰的心思,是一定要大吃其苦的。而攻击陷害得最凶的,则是这人的同阶级的人物。他们以为这是最可恶的叛逆,比异阶级的奴隶造反还可恶,所以一定要除掉他。我才知道中外古今,无不如此,真是读书可以养气,竟没有先前那样“不满于现状”了,并且仿《三闲集》之例而变其意,拾来做了这一本书的名目。

  《南腔北调集·题记》:一两年前,上海有一位文学家,现在是好像不在这里了,那时候,却常常拉别人为材料,来写她的所谓“素描”。我也没有被赦免。据说,我极喜欢演说,但讲话的时候是口吃的,至于用语,则是南腔北调。前两点我很惊奇,后一点可是十分佩服了。真的,我不会说绵软的苏白,不会打响亮的京腔,不入调,不入流,实在是南腔北调。而且近几年来,这缺点还有开拓到文字上去的趋势;《语丝》早经停刊,没有了任意说话的地方,打杂的笔墨,是也得给各个编辑者设身处地地想一想的,于是文章也就不能划一不二,可说之处说一点,不能说之处便罢休。

  《花边文学·序言》:聚起一九三四年所写的这些东西来,就是这一本《花边文学》。这一个名称,是和我在同一营垒里的青年战友,换掉姓名挂在暗箭上射给我的。那立意非常巧妙:一,因为这类短评,在报上登出来的时候往往围绕一圈花边以示重要,使我的战友看得头疼;二,因为“花边”也是银元的别名,以见我的这些文章是为了稿费,其实并无足取。乌合麒麟的微博简介也是这种战法

  文言小序说,“至于书名,则本人愈后所题,不复改也。”则“狂人”是狂人对以前的自己的命名。依我的理解,称自己为“狂人”大约也是这种战法。

  李今先生《文本·历史与主题——<狂人日记>再细读》:狂人”之“狂”无论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并不单指丧失了理智,病态的疯狂之“狂”,还有“狂大”“狂狷”“狂妄”“狂放”“狂怒”“狂热”“狂言”“狂想”之“狂”,纵情任性或放荡骄恣之态。而且这后一层意义更是中国士人一个传统的表征。晚清和五四时期致力改革的人不仅被时人斥为“丧心病狂”,改革家也“全所不辞”,自命“狂人”。而且鲁迅表现狂人的疯癫完全没有使用那些如裸露身体、披头散发、肮脏邋遢等现成而方便的症候,而仅以话语构成疯癫的形式,这也透露出鲁迅并不想将狂人坐实疯人。我觉得“狂人日记”的命名(实际上并不仅仅是狂人的自封,“余”“不复改也”的态度,说明他也参与其中),正寄寓了“狂”与“不狂”这双重意义的含混与纠缠,代表着理性与疯癫尚未绝然断裂,疯狂与激情,理性与非理性难解难分的一种状态。

  《野草·颓败线的颤动》:她在深夜中尽走,一直走到无边的荒野;四面都是荒野,头上只有高天,并无一个虫鸟飞过。她赤身露体地,石像似的站在荒野的中央,于一刹那间照见过往的一切:饥饿,苦痛,惊异,羞辱,欢欣,于是发抖;害苦,委屈,带累,于是痉挛;杀,于是平静。……又于一刹那间将一切并合:眷念与决绝,爱抚与复仇,养育与歼除,祝福与咒诅……。她于是举两手尽量向天,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当她说出无词的言语时,她那伟大如石像,然而已经荒废的,颓败的身躯的全面都颤动了。这颤动点点如鱼鳞,每一鳞都起伏如沸水在烈火上;空中也即刻一同振颤,仿佛暴风雨中的荒海的波涛。她于是抬起眼睛向着天空,并无词的言语也沉默尽绝,惟有颤动,辐射若太阳光,使空中的波涛立刻回旋,如遭飓风,汹涌奔腾于无边的荒野。

  孙歌先生《绝望与希望之外》第一讲:在这里,鲁迅哲学的生命逻辑开始得到展示,这是一个大于所有日常生活的道德判断和伦理感受,大于各种价值观的生命状态,它显示了混沌状态下的宇宙能量。我们要去体会,当这个被侮辱的、被损害的母亲最后赤身裸体抛弃了人间的所有价值状态,她开始使用既不是人,又不是兽的、没有词的语言开始发声的时候,可以想象,她发出的声音可能只是叫喊。实际上这个叫喊已经跨越了人类这样一个存在本身,变成了宇宙间生命能量的呼喊。整篇读下来,我们一定要注意这里面一个潜在的逆转。当我们读到第二个梦的前半部分的时候,会觉得有点像祥林嫂,或者其他的鲁迅笔下那些不幸且无助的穷苦女性。确实,这个年轻的寡妇可以归入这一类形象;但是同时,从一开始鲁迅就把她潜在的能量用空中震颤回旋的波涛提示出来,这波涛本身是不可视的,需要动员所有的感觉器官去想象和感受。而这种提示是反常识的,我们常识中所有的能量一般是所谓正能量,比如勇敢、聪明、智慧、牺牲,都是很高大上的。但是在这里,波涛显示的能量是什么?是饥饿、痛苦、羞辱、欢欣,都是极其平凡的,极其日常性的。这是底层人具有的能量,是求生本能所发出的能量。到了作品的后半部分,鲁迅把这种能量转化成了伟大如石像的、屹立于天地之间的存在。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本来是社会底层的弱者,鲁迅却揭示出,在她赤身裸体,不仅摈弃了人类所有的价值,而且抛弃了人类语言的时候,她却获得了天地之间的生命能量。

  《狂人日记》在《新青年》上发表时,标题后就注明了:(小说)

  这只是虚构的小说而已,并非真实的新闻,请读者放心阅读。

  不仅如此,伪托的文言小序也在告诉我们: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亦不著月日,惟墨色字体不一,知非一时所书。间亦有略具联络者,今撮录一篇,以供医家研究。

  这只是虚构的疯子的“荒唐之言”而已,不用当回事,请读者放心阅读。

  小说中的吃人事件,也没有任何一件确凿无误。狂人自己的肉体就没有被吃。

  第五节:这几天是退一步想:假使那老头子不是刽子手扮的,真是医生,也仍然是吃人的人。他们的祖师李时珍做的“本草什么”上,明明写着人肉可以煎吃;他还能说自己不吃人么?

  实则李时珍《本草纲目》反对吃人肉,狂人所说的应是陈藏器《本草拾遗》:李时珍曰∶《神农本草》,人物惟发一种,所以别人于物也。后世方伎之士,至于骨、肉、胆、血,咸称为药,甚哉不仁也。时珍曰∶张杲《医说》言∶唐开元中,明州人陈藏器著《本草拾遗》,载人肉疗羸瘵。自此闾阎有病此者,多相效割股。按∶陈氏之先,已有割股割肝者矣;而归咎陈氏,所以罪其笔之于书,而不立言以破惑也,本草可轻言哉?呜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父母虽病笃,岂肯欲子孙残伤其支体,而自食其骨肉乎?此愚民之见也。

  第十节:“易牙蒸了他儿子,给桀纣吃,还是一直从前的事。谁晓得从盘古开辟天地以后,一直吃到易牙的儿子;从易牙的儿子,一直吃到徐锡林;从徐锡林,又一直吃到狼子村捉住的人。去年城里杀了犯人,还有一个生痨病的人,用馒头蘸血舐。

  易牙的儿子是给齐桓公吃,而非桀纣。桀是夏朝末代君主,纣是商朝末代君主,二人在狂人眼中竟是同时的。“这历史没有年代”。

  徐锡麟也误作徐锡林。在东京的客店里,我们大抵一起来就看报。学生所看的多是《朝日新闻》和《读卖新闻》,专爱打听社会上琐事的就看《二六新闻》。一天早晨,辟头就看见一条从中国来的电报,大概是: “安徽巡抚恩铭被JoShikiRin刺杀,刺客就擒。” 大家一怔之后,便容光焕发地互相告语,并且研究这刺客是谁,汉字是怎样三个字。但只要是绍兴人,又不专看教科书的,却早已明白了。这是徐锡麟,他留学回国之后,在做安徽候补道,办着巡警事务,正合于刺杀巡抚的地位。 大家接着就预测他将被极刑,家族将被连累。不久,秋瑾姑娘在绍兴被杀的消息也传来了,徐锡麟是被挖了心,给恩铭的亲兵炒食净尽。人心很愤怒。有几个人便密秘地开一个会,筹集川资;这时用得着日本浪人了,撕乌贼鱼下酒,慷慨一通之后,他便登程去接徐伯荪的家属去。(《朝花夕拾·范爱农》)

  鲁迅为狂人安排了这些错误,足以证明狂人的确“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

  并且,狂人所谓吃人都仅仅发生在幻想层面。吃人?没有的事!请读者放心阅读。

  第十节,狂人做了这样的预言:“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吃尽了吗?没有的事!请读者放心阅读。

  甚至,《狂人日记》后一页就是《经学史讲义》的广告。当时《新青年》由上海群益书社赞助,所以有群益书社的广告。虽然《经学史讲义》的位置大约不是鲁迅自己的安排,但读者见了总会有些感慨

  小说结束了!祝贺读者们!接下来各位就可以去放心购买《经学史讲义》了!

  什么?仁义道德都是吃人?没有的事!

  如此读下来,读者反而更加胆战心惊了。

  今天讨论《狂人日记》者,多是讨论精神层面的“吃人”,而非物理层面的吃人肉。仿佛吃人肉已经离我们很远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吃人肉在鲁迅生活的时代还未绝迹。

  第十一节:记得我四五岁时,坐在堂前乘凉,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

  藤井省三先生的《鲁迅的<孔乙己>与芥川龙之介的<毛利先生>》对此做了一些考证:鲁迅的《狂人日记》一般被认为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短篇小说”。据鲁迅博物馆鲁迅研究室所编《鲁迅年谱》增订版记载,《狂人日记》写于1918年4月2日,5月发表于《新青年》第4卷第5号上。《鲁迅年谱》之所以如此记载《狂人日记》的创作和发表时间,是因为它类似于序言似的文章开头部分的末尾标着“七年四月二日识”,而且刊载 《狂人日记》的那期《新青年》的目录和底页也标着“一九一八年五月一五日发行”。不过,《狂人日记》的开头类似序言的那一段文字本身,就是整篇小说的一部分,它很有可能是虚构的。另外,根据报纸广告和图书馆公告判断,《新青年》第4卷第5号的实际发行日期不是5月15日,而是大约4周以后的6月10日。……在《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北京的报纸正在把吃人当作一种美德而大加报道。《晨钟报》(1918年12月改名为《晨报》)于同年3月改革扩充了社会问题版面“本京新闻版”,这个版面从5月开始连续报道了精神病院和吃人肉等事件。内容大致如下:5月1日的版面报道了“疯人院将迁移”、“痰妇食子奇闻”,5月19日报道了“孝子割股疗亲”,5月26日报道了“贤妇割肉奉姑”、“贤妇割臂疗夫”等事件。需要注意的是,报上报道的吃人话题,除了5月1日的事件是发疯了的母亲吃了自己的孩子之外,其他三件诸如孝顺儿子为父母、贤惠媳妇为婆婆、好妻子为丈夫割下自己的肉,给他们吃等等,其中所说的“孝”、“贤”等都是从儒教的价值观出发来大加称道的。也许鲁迅是针对疯人吃自己的孩子、孝子贤妇给父母吃自己的肉等报道——尤其后者被作为 “孝”、“贤”来被大家赞赏——的残酷现实,毅然拿起笔来写了《狂人日记》。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狂人日记》写于5月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去查了一下《晨钟报》,还真有这几则报道:

  这报道有双重的愚昧:

  科学层面的愚昧——《孝子割股疗亲》:“其父饮之,病势大减。”《贤妇割肉奉姑》:“其姑病即霍然。”《贤妇割臂疗夫》:“其夫服之,次日竟亦渐痊。”作者竟都没有质疑,人肉是否真的可以治病。

  精神层面的愚昧——《孝子割股疗亲》:“亲友闻之无不钦敬云。”《贤妇割肉奉姑》:“该妇虽然愚孝,然在乡间亦属难得矣。”《贤妇割臂疗夫》:“如此妇贤德,虽系乡愚,或亦至诚所感耳。”三则都赞颂了割肉疗亲的道德,虽然后两则指出了其“愚”。如何评价鲁迅的《药》?不真心信仰的迷信可怕,不真心信仰的科学也可怕。迷信也能吃人,科学也能吃人,所以鲁迅反对的是一切吃人的迷信与科学。《朝花夕拾》那篇《父亲的病》中,少年鲁迅对父亲的愧疚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听信了庸医的话没能治好父亲,另一方面是大叫而使父亲死得痛苦。西医之区别于中医不仅在于科学的医疗技术,更在于“不可医的应该给他死得没有痛苦”这种新的道德观念。旧社会民众的愚昧是双重的:既缺乏科学知识,又在精神层面吃人。科学或医学知识的普及只能让人们不再吃人血馒头,但对革命者的屠戮是不会停下来的。如果要让人们不再吃人,就只能从精神层面出发疗救人心。于是鲁迅作出了他的决定:弃医从文。

  也有学者质疑,鲁迅写《狂人日记》之前不一定要读《孝子割股奉亲》。

  其实,无论鲁迅写《狂人日记》时有没有参考《孝子割股奉亲》,都会有一部分《新青年》与《晨钟报》的共同读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先后读到《狂人日记》与《孝子割股疗亲》。他们会作何感想?

  再看地点,西直,崇文,海甸(海淀),齐化(朝阳),都是北京人儿。不如北京发达的地区呢?

  而且这还是《晨钟报》。“《晨钟报》,1916年8月15日由梁启超、汤化龙、蒲殿俊等创刊于北京的日报,李大钊曾于1916年8月15日至9月5日间担任《晨钟报》的编辑主任。梁启超、胡适、李大钊、蒋梦麟、张申府、丁文江、张东荪、汤化龙、刘崇佑、蒲殿俊等均为之撰过稿。《晨钟报》先后为进步党、宪法研究会(简称研究系)机关报。1918年9月,因披露段祺瑞向日本借款消息被查封,12月1日改名为《晨报》继续出版,1928年6月5日停刊。”

  《晨钟报》尚如此恪守“割股疗亲”之类道德,比《晨钟报》守旧的呢?

  1919年2月,李大钊回归《晨报》,任《晨报副刊》主编。1919年3月11日至14日,《晨报副刊》连用四天转载了《狂人日记》。后来鲁迅《阿Q正传》《肥皂》等作品都是发表在《晨报副刊》上的。《晨报》的读者即使没有订阅《新青年》,也能先看到《孝子割股奉亲》,再看到《狂人日记》等作品。他们会作何感想?

  《孝子割股奉亲》与《狂人日记》,哪个更真实?

  如《热风·随感录五十四》所言:中国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自油松片以至电灯,自独轮车以至飞机,自镖枪以至机关炮,自不许“妄谈法理”以至护法,自“食肉寝皮”的吃人思想以至人道主义,自迎尸拜蛇以至美育代宗教,都摩肩挨背的存在。这许多事物挤在一处,正如我辈约了燧人氏以前的古人,拼开饭店一般,即使竭力调和,也只能煮个半熟;伙计们既不会同心,生意也自然不能兴旺,——店铺总要倒闭。

  我们再结合“中国社会上的状态,简直是将几十世纪缩在一时”来挖掘一下狂人所谓“这历史没有年代”。

  鲁迅眼中的中国历史不过是“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

  《热风·随感录四十》: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热风·随感录五十九“圣武”》:几位读者怕要生气,说,“中国时常有将性命去殉他主义的人,中华民国以来,也因为主义上死了多少烈士,你何以一笔抹杀?吓!”这话也是真的。我们从旧的外来思想说罢,六朝的确有许多焚身的和尚,唐朝也有过砍下臂膊布施无赖的和尚;从新的说罢,自然也有过几个人的。然而与中国历史,仍不相干。因为历史结帐,不能像数学一般精密,写下许多小数,却只能学粗人算帐的四舍五入法门,记一笔整数。中国历史的整数里面,实在没有什么思想主义在内。这整数只是两种物质,——是刀与火,“来了”便是他的总名。火从北来便逃向南,刀从前来便退向后,一大堆流水帐簿,只有这一个模型。倘嫌“来了”的名称不很庄严,“刀与火”也触目,我们也可以别想花样,奉献一个谥法,称作“圣武”,便好看了。

  《华盖集·这个与那个》:史书本来是过去的陈帐簿,和急进的猛士不相干。但先前说过,倘若还不能忘情于咿唔,倒也可以翻翻,知道我们现在的情形,和那时的何其神似,而现在的昏妄举动,胡涂思想,那时也早已有过,并且都闹糟了。

  鲁迅眼中的中国历史仅仅“老是演一出轮回把戏”。

  《华盖集·忽然想到(四)》:先前,听到二十四史不过是“相斫书”,是“独夫的家谱”一类的话,便以为诚然。后来自己看起来,明白了:何尝如此。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莓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因为他们究竟不必太摆史官的架子。秦汉远了,和现在的情形相差已多,且不道。元人著作寥寥。至于唐宋明的杂史之类,则现在多有。试将记五代,南宋,明末的事情的,和现今的状况一比较,就当惊心动魄于何其相似之甚,仿佛时间的流驶,独与我们中国无关。现在的中华民国也还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其实这些人是一类,都是伶俐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的精神是不会苦的,——因为都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倘有不信,请看清朝的汉人所做的颂扬武功的文章去,开口“大兵”,闭口“我军”,你能料得到被这“大兵”“我军”所败的就是汉人的么?你将以为汉人带了兵将别的一种什么野蛮腐败民族歼灭了。然而这一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久存在。在中国,惟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着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掉反复着先前的运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用了这许多好材料,难道竟不过老是演一出轮回把戏而已么?

  鲁迅眼中,辛亥革命毫无意义,“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只是又一次阿Q造反,又一次王朝易代。“现代史”也不过是变戏法。

  《阿Q正传》第七章《革命》:阿Q飘飘然的飞了一通,回到土谷祠,酒已经醒透了。这晚上,管祠的老头子也意外的和气,请他喝茶;阿Q便向他要了两个饼,吃完之后,又要了一支点过的四两烛和一个树烛台,点起来,独自躺在自己的小屋里。他说不出的新鲜而且高兴,烛火像元夜似的闪闪的跳,他的思想也迸跳起来了:“造反?有趣,……来了一阵白盔白甲的革命党,都拿着板刀,钢鞭,炸弹,洋炮,三尖两刃刀,钩镰枪,走过土谷祠,叫道,‘阿Q!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这时未庄的一伙鸟男女才好笑哩,跪下叫道,‘阿Q,饶命!’谁听他!第一个该死的是小D和赵太爷,还有秀才,还有假洋鬼子,……留几条么?王胡本来还可留,但也不要了。…… “东西,……直走进去打开箱子来:元宝,洋钱,洋纱衫,……秀才娘子的一张宁式床先搬到土谷祠,此外便摆了钱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赵家的罢。自己是不动手的了,叫小D来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 “赵司晨的妹子真丑。邹七嫂的女儿过几年再说。假洋鬼子的老婆会和没有辫子的男人睡觉,吓,不是好东西!秀才的老婆是眼胞上有疤的。……吴妈长久不见了,不知道在那里,——可惜脚太大。”

  那还是上午的事。赵秀才消息灵,一知道革命党已在夜间进城,便将辫子盘在顶上,一早去拜访那历来也不相能的钱洋鬼子。这是“咸与维新”的时候了,所以他们便谈得很投机,立刻成了情投意合的同志,也相约去革命。他们想而又想,才想出静修庵里有一块“皇帝万岁万万岁”的龙牌,是应该赶紧革掉的,于是又立刻同到庵里去革命。因为老尼姑来阻挡,说了三句话,他们便将伊当作满政府,在头上很给了不少的棍子和栗凿。尼姑待他们走后,定了神来检点,龙牌固然已经碎在地上了,而且又不见了观音娘娘座前的一个宣德炉。

  《呐喊·阿Q正传》第八章《不准革命》:未庄的人心日见其安静了。据传来的消息,知道革命党虽然进了城,倒还没有什么大异样。知县大老爷还是原官,不过改称了什么,而且举人老爷也做了什么——这些名目,未庄人都说不明白——官,带兵的也还是先前的老把总。

  《朝花夕拾·范爱农》:到冬初,我们的景况更拮据了,然而还喝酒,讲笑话。忽然是武昌起义,接着是绍兴光复。第二天爱农就上城来,戴着农夫常用的毡帽,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老迅,我们今天不喝酒了。我要去看看光复的绍兴。我们同去。”我们便到街上去走了一通,满眼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什么铁路股东是行政司长,钱店掌柜是军械司长……。

  《华盖集·忽然想到(三)》:我想,我的神经也许有些瞀乱了。否则,那就可怕。我觉得仿佛久没有所谓中华民国。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他们的奴隶了。我觉得有许多民国国民而是民国的敌人。我觉得有许多民国国民很像住在德法等国里的犹太人,他们的意中别有一个国度。我觉得许多烈士的血都被人们踏灭了,然而又不是故意的。我觉得什么都要从新做过。退一万步说罢,我希望有人好好地做一部民国的建国史给少年看,因为我觉得民国的来源,实在已经失传了,虽然还只有十四年!

  1925年3月31日致许广平(《两地书·八》):说起民元的事来,那时确是光明得多,当时我也在南京教育部,觉得中国将来很有希望。自然,那时恶劣分子固然也有的,然而他总失败。一到二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即渐渐坏下去,坏而又坏,遂成了现在的情形。其实这也不是新添的坏,乃是涂饰的新漆剥落已尽,于是旧相又显了出来。使奴才主持家政,那里会有好样子。最初的革命是排满,容易做到的,其次的改革是要国民改革自己的坏根性,于是就不肯了。所以此后最要紧的是改革国民性,否则,无论是专制,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

  《集外集·杂语》:称为神的和称为魔的战斗了,并非争夺天国,而在要得地狱的统治权。所以无论谁胜,地狱至今也还是照样的地狱。

  《二心集·上海文艺之一瞥》:在现在,如先前所说,文艺是在受着少有的压迫与摧残,广泛地现出了饥馑状态。文艺不但是革命的,连那略带些不平色彩的,不但是指摘现状的,连那些攻击旧来积弊的,也往往就受迫害。这情形,即在说明至今为止的统治阶级的革命,不过是争夺一把旧椅子。去推的时候,好像这椅子很可恨,一夺到手,就又觉得是宝贝了,而同时也自觉了自己正和这“旧的”一气。二十多年前,都说朱元璋(明太祖)是民族的革命者,其实是并不然的,他做了皇帝以后,称蒙古朝为“大元”,杀汉人比蒙古人还利害。奴才做了主人,是决不肯废去“老爷”的称呼的,他的摆架子,恐怕比他的主人还十足,还可笑。这正如上海的工人赚了几文钱,开起小小的工厂来,对付工人反而凶到绝顶一样。

  《伪自由书·现代史》:从我有记忆的时候起,直到现在,凡我所曾经到过的地方,在空地上,常常看见有“变把戏”的,也叫作“变戏法”的。这变戏法的,大概只有两种——一种,是教一个猴子戴起假面,穿上衣服,耍一通刀枪;骑了羊跑几圈。还有一匹用稀粥养活,已经瘦得皮包骨头的狗熊玩一些把戏。末后是向大家要钱。一种,是将一块石头放在空盒子里,用手巾左盖右盖,变出一只白鸽来;还有将纸塞在嘴巴里,点上火,从嘴角鼻孔里冒出烟焰。其次是向大家要钱。要了钱之后,一个人嫌少,装腔作势的不肯变了,一个人来劝他,对大家说再五个。果然有人抛钱了,于是再四个,三个……抛足之后,戏法就又开了场。这回是将一个孩子装进小口的坛子里面去,只见一条小辫子,要他再出来,又要钱。收足之后,不知怎么一来,大人用尖刀将孩子刺死了,盖上被单,直挺挺躺着,要他活过来,又要钱。“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Huazaa!Huazaa!”变戏法的装出撒钱的手势,严肃而悲哀的说。别的孩子,如果走近去想仔细的看,他是要骂的;再不听,他就会打。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待到数目和预料的差不多,他们就检起钱来,收拾家伙,死孩子也自己爬起来,一同走掉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这空地上,暂时是沉寂了。过了些时,就又来这一套。俗语说,“戏法人人会变,各有巧妙不同。”其实是许多年间,总是这一套,也总有人看,总有人Huazaa,不过其间必须经过沉寂的几日。我的话说完了,意思也浅得很,不过说大家Huazaa Huazaa一通之后,又要静几天了,然后再来这一套。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这真是成了“不死不活”的东西。

  狭义的吃人是庸众迫害先觉者,广义的吃人泛指一切压迫。

  鲁迅眼中,“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如此循环,造就了“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

  《呐喊·端午节》:他自从发见了这一句平凡的警句以后,虽然引起了不少的新感慨,同时却也得到许多新慰安。譬如看见老辈威压青年,在先是要愤愤的,但现在却就转念道,将来这少年有了儿孙时,大抵也要摆这架子的罢,便再没有什么不平了。又如看见兵士打车夫,在先也要愤愤的,但现在也就转念道,倘使这车夫当了兵,这兵拉了车,大抵也就这么打,便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有时也疑心是因为自己没有和恶社会奋斗的勇气,所以瞒心昧己的故意造出来的一条逃路,很近于“无是非之心”,远不如改正了好。然而这意见,总反而在他脑里生长起来。他这样想着的时候,有时也疑心是因为自己没有和恶社会奋斗的勇气,所以瞒心昧己的故意造出来的一条逃路,很近于“无是非之心”,远不如改正了好。然而这意见,总反而在他脑里生长起来。他将这“差不多说”最初公表的时候是在北京首善学校的讲堂上,其时大概是提起关于历史上的事情来,于是说到“古今人不相远”,说到各色人等的“性相近”,终于牵扯到学生和官僚身上,大发其议论道:“现在社会上时髦的都通行骂官僚,而学生骂得尤利害。然而官僚并不是天生的特别种族,就是平民变就的。现在学生出身的官僚就不少,和老官僚有什么两样呢?‘易地则皆然’,思想言论举动丰采都没有什么大区别……便是学生团体新办的许多事业,不是也已经难免出弊病,大半烟消火灭了么?差不多的。但中国将来之可虑就在此……”散坐在讲堂里的二十多个听讲者,有的怅然了,或者是以为这话对;有的勃然了,大约是以为侮辱了神圣的青年;有几个却对他微笑了,大约以为这是他替自己的辩解:因为方玄绰就是兼做官僚的。

  《坟·娜拉走后怎样》:被虐待的儿媳做了婆婆,仍然虐待儿媳;嫌恶学生的官吏,每是先前痛骂官吏的学生;现在压迫子女的,有时也就是十年前的家庭革命者。

  《坟·灯下漫笔》:但我们自已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我们且看古人的良法美意罢——“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皁,皁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左传》昭公七年)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

  《华盖集·杂感》: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而且还要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第二节:今天全没月光,我知道不妙。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又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根,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我可不怕,仍旧走我的路。前面一伙小孩子,也在那里议论我;眼色也同赵贵翁一样,脸色也都铁青。我想我同小孩子有什么仇,他也这样。忍不住大声说,“你告诉我!”他们可就跑了。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赵贵翁虽然不认识他,一定也听到风声,代抱不平;约定路上的人,同我作冤对。但是小孩子呢?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出世,何以今天也睁着怪眼睛,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这真教我怕,教我纳罕而且伤心。我明白了。这是他们娘老子教的!

  第八节:我直跳起来,张开眼,这人便不见了。全身出了一大片汗。他的年纪,比我大哥小得远,居然也是一伙;这一定是他娘老子先教的。还怕已经教给他儿子了;所以连小孩子,也都恶狠狠的看我。

  第十三节: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第十节至第十三节,狂人越来越绝望,尤其是当他发现自己“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以后。最后这句话是“救救孩子……”而非昂扬的“救救孩子!”

  为什么最后一句是“救救孩子”呢?一则,鲁迅相信孩子在被环境教坏之前总是好的,很多孩子还没有吃过人。二则,鲁迅相信(也许是自欺地相信)下一代总比上一代进步。

  《彷徨·孤独者》:只要和连殳一熟识,是很可以谈谈的。他议论非常多,而且往往颇奇警。使人不耐的倒是他的有些来客,大抵是读过《沉沦》的罢,时常自命为“不幸的青年”或是“零余者”,螃蟹一般懒散而骄傲地堆在大椅子上,一面唉声叹气,一面皱着眉头吸烟。还有那房主的孩子们,总是互相争吵,打翻碗碟,硬讨点心,乱得人头昏。但连殳一见他们,却再不像平时那样的冷冷的了,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宝贵。听说有一回,三良发了红斑痧,竟急得他脸上的黑气愈见其黑了;不料那病是轻的,于是后来便被孩子们的祖母传作笑柄。“孩子总是好的。他们全是天真……。”他似乎也觉得我有些不耐烦了,有一天特地乘机对我说。“那也不尽然。”我只是随便回答他。“不。大人的坏脾气,在孩子们是没有的。后来的坏,如你平日所攻击的坏,那是环境教坏的。原来却并不坏,天真……。我以为中国的可以希望,只在这一点。”“不。如果孩子中没有坏根苗,大起来怎么会有坏花果?譬如一粒种子,正因为内中本含有枝叶花果的胚,长大时才能够发出这些东西来。何尝是无端……。”我因为闲着无事,便也如大人先生们一下野,就要吃素谈禅一样,正在看佛经。佛理自然是并不懂得的,但竟也不自检点,一味任意地说。然而连殳气忿了,只看了我一眼,不再开口。我也猜不出他是无话可说呢,还是不屑辩。但见他又显出许久不见的冷冷的态度来,默默地连吸了两枝烟;待到他再取第三枝时,我便只好逃走了。这仇恨是历了三月之久才消释的。原因大概是一半因为忘却,一半则他自己竟也被“天真”的孩子所仇视了,于是觉得我对于孩子的冒渎的话倒也情有可原。但这不过是我的推测。其时是在我的寓里的酒后,他似乎微露悲哀模样,半仰着头道:“想起来真觉得有些奇怪。我到你这里来时,街上看见一个很小的小孩,拿了一片芦叶指着我道:杀!他还不很能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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