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处方药监管趋严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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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售处方药监管趋严。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关于对《北京市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据悉,就在前不久,北京刚刚公布了《北京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AI自动开处方问题也明令禁止。

  此次《意见稿》重点从四个方面对药品网售做出了要求,分别涵盖处方药销售、第三方平台管理、药学服务规范、违规惩罚机制。

  在处方药网络销售安全方面,其要求:对于处方药在网络上的展示,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的网站首页、医药健康行业板块首页和平台商家店铺主页,不得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待处方通过执业药师审核前,处方药销售页面不得展示或提供药品说明书,不得含有功能主治、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处方药包装印有上述相关信息的包装图片除外。

  在健全药学服务方面,其要求:要与处方来源单位、互联网医院签订协议,确保资质可信,处方真实可靠。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应当对购药人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通过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其他第三方机构的远程药学服务系统应当与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第三方平台实时连接,并具有视频语音、文件传输等功能,能够提供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处方审核等服务。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第三方平台委托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应当对其他第三方机构药学服务进行评估,确保其提供的执业药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可以为公众提供专业、真实、准确、全面的药学服务,并对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药学服务结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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