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健委公布名单!市直、县区29家医院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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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市卫健委公布名单,将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漳州市第四医院等市直、县区29家医院列为创建无“红包”医院,并公布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无“红包”医院监督举报电话:2031056、2045784。具体名单如下:

据悉,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今年4月26日公布《关于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各级医疗机构分批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活动,通过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白求恩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强化正向引导与激励,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惩防并举监督机制等措施,以正风肃纪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其中,《通知》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省卫健委委托第三方开展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红包专项调查和收到日常投诉举报中,1年内医院被反映有以下情形并经查实(医院自查除外):(1)收受“红包”行为累计3起(含3起)以上的,取消医院分管医疗、党风廉政建设的院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2)收受“红包”行为累计6起(含6起)以上的,实行问责,追究医院党政主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当年度医院评价不合格。各医疗机构要建立“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收受“红包”、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严肃处理,并实行问责。

严格落实处罚措施。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1)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2)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3)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李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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