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23年初级会计考后审核最新汇总!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06-30
手机版

  2023年初级会计考后审核进行中,最新的审核通知汇总来啦!看看有没有你所在的考区~

  【重庆市】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公布,请广大考生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网(http://kzp.mof.gov.cn/)或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cq.gov.cn/)查询。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合格标准请关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网通知。

  二、需查询考试成绩的考生,请2023年6月30日前(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重庆市财政局政务服务大厅(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查询,逾期不予受理。

  三、两科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时须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核,领证时间将在重庆市财政局官网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3-67575166????地址: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贵州省】

  

  一、审核要求

  审核采取线下与线上审核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审核方式。

  线下审核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7月7日(工作时间内)。

  线下审核要求:请成绩合格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中(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毕业证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线上审核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7月7日。

  线上审核要求:请成绩合格考生登录“贵州省财政会计网(http://czkj.guizhou.gov.cn/)”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采集过程中请务必上传相关学历证书。

  注意:1.目前为大专院校在校生的,信息采集时应选择已取得的高中或中专学历(即当前最高学历),待后续取得更高学历时可重新更新信息;2.已经在省外进行过信息采集的,需要在原所在信息采集地完成调出后再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完成调入;3.在注册或登陆“贵州省财政会计网”时,请仔细阅读登陆界面左边“温馨提示”和操作手册。

  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能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预计10月开始发放,考生可关注“贵州省财政会计网”或咨询当地财政部门。

  【云南省】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统一安排和部署,云南省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审核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至7月7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进行审核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将无法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在此次资格审核期间,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书面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向考生提供明细分值。同时,2021年度、2022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请证书补申领。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3年度初级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二)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三)申请人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四)各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审批后制作证书。

  (五)初级资格证书到达我省后,省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后将资格证书分发至各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资格证书由州(市)财政部门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发放。

  (六)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同时,请关注各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七)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申请人须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福建省】

  

  【广东省】

  

  (一)复核对象。全科成绩合格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学位)应于报名前取得。

  (三)时间和方式。6月26日9:00至7月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材料清单

  1.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补打)。

  2.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4.考生承诺书(附件)。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海南省】

  

  一、审核对象

  在海南省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成绩均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均须进行考后资格审核。

  二、审核时间

  2023年6月19日至7月4日。

  三、提交资料

  需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携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的《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公章应与《考生信息表》上填写的单位一致。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盖章或提交学生证原件和电子扫描件。未在《考生信息表》填报工作单位的考生无需盖章。

  需在考试报名系统补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请在资格审核期间登录网站: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31c.jsp补打。如直接点击网址不能打开网页,请考生将网址复制粘贴在浏览器地址栏访问。

  (二)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电子扫描件。

  四、审核地点

  需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点详见附件)。《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省会计学会的考生,请到省会计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审核点的考生,可出具委托书(考生本人应在委托书上签名,并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

  五、其他要求

  (一)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各考生须对本人提供审核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况的,将不予核发证书。

  (三)各报名资格审核点要认真做好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复核工作,确认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信息有误的,应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宁夏】

  一、成绩复核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如考生认为本人分数查询页面显示的缺考、零分或成绩无效等情况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请于6月21日前向本人考试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过期不予受理。其他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复核。

  二、信息审核

  1、审核对象。2023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考生。

  2、审核时间。2023年6月21日-7月7日,过期不再受理。

  3、需携带资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考生如委托他人代为审核,审核时除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须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天津市】

  

  一、合格标准

  会计初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发放

  为方便考生,我市将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合格证书发放合并进行,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以当场领取合格证书。合格证书预计将于3-4个月后发到我市,具体报考资格审核及发证时间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会计初级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在审核时需要提供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高中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及考生报名表,如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请提前做好准备。

  三、继续教育登记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3〕1号)规定,在天津参加2023年会计资格考试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我们将在2023年7月31日前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自行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四、成绩复核

  考生的不合格考试科目如需成绩复核,请下载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签字后将PDF或照片版申请表发到邮箱:sczjzhswzxkjswk http://tj.gov.cn,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复核科目”。复核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零时至2022年6月21日24时,过期不予受理。我们会尽快将“考试成绩单”回复考生。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考区考生:

  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成绩查询”栏目中输入个人信息自行查询。

  自本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3年7月13日前,对初级资格考试分数有疑义的考生可通过邮件方式报送《成绩复核申请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我们将向提出申请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邮箱地址:sjzkjk http://163.com

  【河北廊坊】

  

  廊坊考区考生:

  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在“成绩查询”栏目中输入个人信息进行查询,《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成绩全部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成绩合格。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于7月14日前,向我办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是指对考生所作的题目有无漏评,合分是否准确进行复核,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主、客观题成绩及主观题评分标准不属于受理范围。成绩复核电话0316-2638023。

  初级资格合格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福建漳州】

  

  一、考后资格审核对象

  1.初级: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2.高级: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审核时间安排

  1.初级:6月27日-6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高级:7月13日-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审核地点、咨询电话

  符合初级资格审核条件的人员在报考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审核,现场审核地点、联系电话如下:

  

  2.符合高级资格审核条件的人员审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5号市财政局517室会计科;联系电话:2027963、2027910

  四、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仅参加高级后审需带);

  4.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未打印人员请下载附件1或附件2重新填写打印)。

  五、注意事项

  各县(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考办〔2023〕1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若考生不符合所规定的报名条件,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单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为五年。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通过考后资格审核,可在参加考试的考区领取相应的初级资格证书;证书领取等相关事项请后续关注漳州市财政局官网。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可以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

  【福建厦门】

  

  (一)审核时间:2023年6月21、24、25、26、27、30日(8:30-11:30,15:00-17:00)

  (二)审核对象

  参加厦门考区2023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两个科目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特别提醒:非本公告所述的审核对象,递交材料无效)

  (三)审核方式:现场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根据《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号]所规定的报名条件)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办理考后资格审核:

  1.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原件和复印件;(①港澳台及国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以及教育部和解放军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安徽省】

  

  一、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2023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成绩发布之日30天内,向市会计考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限于各题型得分合计是否有误。

  二、做好信息核对

  考生身份信息有误需要修改的,需于2023年7月10前向考试地市会计考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会计考办在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上(http://kzp.mof.gov.cn:81/pas)核对本地区初级资格成绩合格人员的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填写《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考生信息修改情况表》(见附件),于2023年7月13日前报省会计考办。同时,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考试信息服务平台的考生信息审核功能,完成审核信息填报,以便省会计考办在此基础上进行审批后,上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三、初级资格证书发放

  安徽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实行“资格前审”,考试成绩合格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资格复核。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发放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山东威海】

  

  一、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现已开通,请需要复核成绩的考生于6月30日(工作日)前进行成绩复核,过期不予复核。为方便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我们将以电话方式进行复核。

  二、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制作完毕邮寄至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分发至我市财政部门,再邮寄到各区(市)财政局后,方能领取,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半年左右。我们将及时在威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平台和威海财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领取证书的通知,请广大考生关注并按照通知要求领取证书。

  咨询电话:5235610

  【山东青岛】

  

  一、 关于考试成绩复核

  考生对2023年度会计初、高级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6月1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20)进行复核。过期不再进行查询。为方便考生、提高工作效率,请考生下载《成绩复核申请表》,签字后将PDF或照片版申请表发到公务邮箱kjc_czj@qd.shandong.cn,我们将电话方式进行复核。联系电话:0532-85855250。

  二、关于证书领取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制作完毕邮寄我市、分发邮寄到各区(市)财政局后,方能领取,领取时间一般为考试结束后半年左右。具体请关注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模块的通知。

上一篇:“敬礼娃娃”郎铮637分!已收到北大邀请!懂得感恩的孩子,未来一定了不起!
下一篇:关注!23年初级会计考后审核最新汇总!

最近更新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