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专刊(七十九)】认真践行“五个一”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刷单”竟被刷成了嫌疑人!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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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竟被刷成了嫌疑人!?

近日,东兴公安接到群众报警,某小区内有一群形迹可疑的年轻人,这群年轻人每天的活动范围仅限居住的出租屋,极少出门活动,饮食也全靠外卖送餐,行迹十分可疑。

是吸毒?还是传销?

这在小区内部引起极大恐慌。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立即上门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发现这几名年轻人居然在出租屋内“刷单”!

原来,这几名年轻人在某网络平台进行接单,并根据“单”上的要求,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银行卡转进转入流水,再抽取转入的流水百分比进行提成,获取盈利。

这群年轻人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均已被东兴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提示:

网上刷单莫轻信

小心刷成嫌疑人

法律解释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束

审定发布:曾艳莉

制作: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新闻宣传中心

【来源:内江东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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