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环药业:联环药业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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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精神,我们对江苏联环药业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联环药业有限公司无对外担保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和高管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灾难片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并根据其工作量,协商确定具体报酬。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第3号—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发表了如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公司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5元(含税),共计派发35,893,209.25元(含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各项承诺事项均得以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履行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九)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均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要求,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审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进行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民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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