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检察院协同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点检、教育专项活动

栏目:教育活动  时间: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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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蕲春县检察院协同蕲春县司法局到漕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点检、教育专项活动,及时稳定思想、扼制不良苗头,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防控工作,为春节、县“两会”召开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中,工作人员对漕河辖区内95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现场点名、核对身份。随后县司法局社矫办工作人员传达《省社矫局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社区矫正人员代表江某讲述了自己犯罪、入矫以来的心路历程和思想收获。

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袁国斌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训诫教育讲话:“我想对大家提出三点要求:第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第二,引以为戒,心怀感恩;第三,加强学习,珍惜自由。”与此同时,对他们提出了一点希望和一段祝福:“我衷心希望大家能真心悔改、弃旧图新,常怀感恩之心,树立生活信心,切切实实告别昨天,认认真真把握今天,堂堂正正拥抱明天。”

会议还传达了该院和县司法局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考察工作上始终秉持的一致理念——坚持最严厉的监管和最温情的帮教相结合,切实落实监管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对不服监管、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对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工作绝不敷衍。在场社区矫正对象都认真聆听,纷纷写下思想感悟。

本次活动为社区矫正对象绷紧法律之弦。他们表示,将牢记教导,存感恩、知敬畏,遵守法律法规,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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