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多病并发”亟待全面规范监管

栏目:在线教育  时间: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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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0元的课,现在50元,马上停售!”公交站牌、楼宇电子屏、微信朋友圈……在线教育广告随处可见。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表示,当前教育培训类广告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类广告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管,教育培训类广告发布前的审查不严。她建议加强教育培训类广告管理,大力整治教育培训类广告乱象。针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制定专项法规、细则,提高违法成本。

事实上,目前的在线教育不仅仅存在“广告病”,而是已经多病并发,需要及时治疗,不能再耽误下去了。

《2020年的教育培训消费舆情数据报告》显示,有关教育培训消费的负面舆情超过了舆情总数的七成。教育培训消费负面舆情主要集中在退费困难、宣传误导、培训质量不高和合同纠纷4个方面。其中,在所有教育培训消费负面舆情中,退费困难舆情信息数量最多,占比接近六成。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剑指资本漩涡下的在线教育,认为一些线上培训机构不把钱用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刀刃上,加重了家长的焦虑。

这说明,不少教育培训机构教学不用心,要钱很上心。比如,作为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刘希娅,其带到今年两会上的调研成果显示,一道题教辅软件给出三种不同答案,如果学生仅仅把这个答案抄过来了,实际上他并没有懂,家长感到困惑,老师容易形成误判。一些网课的界面非常花哨,还会有一些评论、弹幕,低年级的孩子注意力就不够集中,其学习效果不言而喻。

治理在线教育的综合病症,就需要像医院一样,成立专家小组,共同拿出方案。

就法律法规而言,需要明确在线教育机构准入资质审查门槛,明确在线教育产品的资质和准入条件,保障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同时重点解决合法合规办学、高素质师资队伍的问题。另一方面,还得继续在教育资源均衡化上努力,减少学生对线上教育的非刚性需求。

对监管部门来说,要明确市场及监管主体的权利义务,确保在线教育机构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这就需要创新监管平台和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确保出现争议可以得到合理有效解决。

对在线教育机构来说,要始终不忘社会责任和教育伦理的初心,摆正机构的功能和位置,在研发教育产品时,努力从教育的规律性和学生认知方式的规律性出发,让教育产品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相关数据预测,中国在线教育市场规模达到4858亿元,用户超3.51亿。在线教育机构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有些机构不如多考虑考虑如何在增量上走出“内卷”,向职业教育培训进军。

对家长来说,要少一点“鸡娃”的焦虑,多一些对孩子兴趣的尊重。同时,在孩子在线学习的过程中,帮助孩子增强自我辨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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