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一知名教育机构,6岁女孩被强行“劈叉”!接下来陷入僵局

栏目:网络教育  时间: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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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寒暑假

  很多家长都会让孩子

  去参加校外培训

  今年暑假

  市民茅女士在长宁大融城中心的

  英孚教育门店

  为自己6岁的女儿

  报名了暑期培训课

  学习英语拼读

  但就在暑假快结束的时候

  8月27号这天下课

  茅女士像平时一样

  去接女儿回家

  却发现孩子情绪异常低落

  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撩开裤腿后

  发现大腿上有大片淤青

  茅女士再三要求下

  查看了事发时的公共视频

  没想到看到了让茅女士痛心的一幕...

  家长痛心!

  6岁女儿被同伴强行“劈叉”

  据了解,茅女士给女儿报的班,每次课时为2小时15分钟,其中15分钟为课间休息,通常会有老师在一旁看管。

  但当天的公共视频显示

  事发当时正值课间休息

  教室大门紧闭

  并无教职人员在场

  视频中,一位女孩表演起了"劈叉"动作,其他孩子也纷纷效仿,还有孩子直接骑在同伴身上打闹。吵闹中,茅女士的女儿则被同伴在地上拖行了一段时间。

  还有两个孩子

  同时将她的双腿往反方向掰扯

  呈空中"劈叉"动作

  最后重重摔在了地板上

  在这之后

  一名穿花裙子的女童推门而出

  这时教职人员才终于闻讯赶来

  求助人 茅女士:

  力度我从视频上来看是挺重的,她的膝盖直接着地。看完视频后,我心里非常痛苦,对英孚的监管力度非常失望。我觉得这样的情形应该是有老师出来制止的,而且在这么小的密闭空间中没有任何的安全措施,其实非常危险,但学校没有意识到这些。事情发生之后我是主动带着孩子去找校方的,通过班主任和其他老师的反映,都不清楚这个事情。

  在查看公共视频后

  机构的老师陪同茅女士一起

  送小朋友前往儿童医院就诊

  检查结果为"脚部软组织挫伤"

  虽然庆幸没有骨折

  但孩子的脚部严重淤青

  教育机构态度冷漠

  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两名涉事小朋友的家长

  第一时间都诚恳致歉了

  但对于这件事

  机构方的态度却不以为然

  求助人 茅女士:

  校方给予的态度,感觉这仅仅是一场小朋友之间的闹剧,对于这件事情,态度一点都感觉不到一个真诚的道歉。他们认为孩子没有骨折,所以校方完全是可以不赔偿、不补偿。

  几经沟通之后,机构方面才终于松口,并理赔了五百元医药费。但是,茅女士一家并不满意,提出要用免费2个月的常规课时来做补偿。

  求助人 茅女士丈夫:

  当时也和校方说了不要给我们大人做赔偿,最好的方法就是通过教育给到小朋友,因为当时校方给出的赔偿方案是3000元的培训课,但是培训课的学龄是在3岁到5岁,那我的女儿已经是6周岁了,给出的方案也不符合我们年龄段的学习需求。所以当时我们希望校方能够把这个转换成一个适合她年龄段的正常培训时长,所以根据当时的课程参考,就定在了2个月的培训时间。校方说没法接受,只能给我最后的一个方案,如果我不接受3000元的培训课,那这样的讨论就终止。

  机构方面认为,已经赔付了医药费,但家长又提出2个月免费课程补偿,对此不予接受,双方还没有就最终的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英孚教育拒绝采访

  承认助教人员不足

  茅女士女儿参加的这个拼读课上,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是8岁以下。家长把孩子交到教育机构,且规定家长不能在场参与,那么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教职人员就要尽到监管责任,但是事发当天,没有员工在场,英孚教育显然存在监管疏忽。

  机构方面到底怎么看这个事情?

  赔偿事宜是否还能协商沟通呢?

  记者前往门店沟通时

  遭到了拒绝

  邵女士 校长:我们有媒体通报流程,如果您的确是记者,我们有媒体对接部门的同事,您留下信息我们部门同事应该会在今天晚上或下午之前会给您打电话。

  记者:您是校长当天发生什么应该是知情的。

  邵女士 校长:所以您方便留下信息,我们的老师尽快给你回电吗?

  截止小坊发稿前

  距离采访已经三天过去了

  截至目前

  记者仍然没有得到

  英孚教育方面的回应

  不过,在一段茅女士提供的录音中,机构方负责人承认,事发当时正值暑期,助教数量确有不足。“我们这边上周的确暑假班刚好结束,那一天正好助教是不够的,同时我们学校也是安排了巡校老师的,后面去阻止的时候正好是我们的巡校老师去处理的。”

  法律界人士:

  培训机构的责任不容推托

  法律人士认为

  除医疗费、交通费外的

  其他赔偿诉求

  家长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杨邹华 上海申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根据我们《民法典》第1199条的规定,只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中发生的人身损害,首先我们就认定了过错就在教育机构身上;同时,结合案例看,实施侵害的第三人,侵害方他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在整个事件过程当中,都是需要由教育机构来起到管理职责,因此这个案例中教育机构的管理职责是不到位的。我们目前看来可能受到的创伤不是特别重,因此可能涉及到比较低的医疗费用以及交通费用,家长如果有其他诉求,可以通过相关的法院再来进行请求。

  茅女士告诉记者,事发之后的第二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但发生这个事情后,孩子非常抗拒上学。“她说我之前发饼干、发糖给同学们吃,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把我拖下来,她心里其实是挺难过的。我们做了很多心理辅导,给她很多信心,希望能把这个对她幼年的伤害通过时间慢慢抹去。”

  我们把茅女士一家的诉求,一分为二来看。对于孩子造成"脚部软组织挫伤"的医药费用,机构方面已经赔付了;至于课程方面的补偿要求,还要靠双方去协调,万一协商不了,也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我们的记者会保持关注。

  追责、赔偿、诉讼

  这些都是属于成人世界的

  对这个被小伙伴

  强行劈叉的6岁孩子来说

  目前更重要的

  是怎么走出这段经历带来的伤痛

  身体的伤口总会慢慢愈合

  但是心里的呢?

  其实每个年龄段的孩子

  都有自己的社交方式

  但这些看似小打小闹的行为

  哪些无关痛痒

  哪些会对别人构成伤害

  孩子无法判断

  这个时候不管是监护人

  还是负有监管责任的机构

  都应负起自己相应的责任

  (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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