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表彰对象公示的公告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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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37号)精神,省纪委监委严格按照要求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考察审核、征求意见,拟推荐先进集体3个、先进工作者2名、嘉奖10名,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嘉奖的评选,严格落实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及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一)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做表率。

  (二)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三)嘉奖基本条件

  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作风务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成效显著。有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事业观,坚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甘做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

  二、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

  1.省纪委监委第十六纪检监察室:实有人员11人,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负责人应永宁,主要承办违纪案件和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依法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等。

  该室成立以来,牢记初心使命,锤炼过硬本领,共组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7件,其中查处正厅职干部7人,省委委员1人,省委候补委员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亿元。严肃查办了四川省某市市委书记陈某某、某省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雷某某,某省管国有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某等一批有影响力、震慑力的案件。有序查办“6.19”系列案,案件查办工作多次获得中央纪委、省委肯定。

  2.雅安市纪委监委机关:实有人员74名,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雅安市,负责人谢辉。主要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监察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雅安市纪委监委坚持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川藏铁路、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等“国之大者”强化监督,有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一体推进,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被“今日说法”栏目报道,查处的行贿案例作为全国首批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坚决守护好雅安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全面建成阳光审批发放监管平台,开展“万名群众评作风”活动,连续六年开播“阳光问廉”节目,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赢得群众满意。

  3.自贡市富顺县纪委监委机关:实有人员43名,所在行政区域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负责人张德春。主要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监察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富顺县纪委监委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具体化,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5人。以办案引领“三不”一体推进,党纪政务处分1494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8人。常态化开展脱贫攻坚、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专项监督,深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14个,处理376人。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创新“师徒结对”“轮值主持”“跟案调训”等载体,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

  (二)先进工作者

  1.詹  洁:女,汉族,1982年5月生,大学学历,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宜宾市纪委常委。

  该同志从事案件审理工作10余年,参与审理案件500余件,无一案申诉。推动组建全省首家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探索量纪平衡、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等工作,撰写的经验文章多次被中纪委、省纪委刊发。多次参与中纪委、省纪委的案件质量评查和相关制度起草等工作,2020年入选省级“审理人才库”。2020年6月,宜宾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工作得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案件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2.魏国权:男,藏族,1978年8月生,大学学历,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甘孜州得荣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该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十九年如一日,坚守在雪域高原践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职责使命。始终围绕稳定、发展、民生等中心大局,深入一线开展督查328次,纠治问题200余个;心系基层群众,查处扶贫领域问题233个,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敢于坚持原则,审理案件236件,执纪审查零申诉;勇于攻坚破难,查办案件354件。用实际行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

  (三)嘉奖

  1.朱年红:男,汉族,1972年2月生,大学学历,199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该同志大局观强,紧盯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敢啃“硬骨头”,严查“靠企吃企”、“损公肥私”的国企“蛀虫”,集中清理违规经商办企业,处理72人次,收缴违规违纪所得500余万元。组织开展招标领域系统治理,发现开标、评标、定标等26类问题,督促整改347项,推进招标管理持续规范。敢于亮剑,将主动发现问题线索并立案作为主要工作要求,五年来,处置问题线索307件,给予党纪、行政处分177人次,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2.周  鑫:男,汉族,1987年3月生,大学学历,201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成都市崇州市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级科员。

  该同志信念坚定、忠于职守,长期带病坚持工作,牵头编制《崇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自办案件规范流程》。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主办、协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00余件,查办村(社区)干部贪污扶贫资金等微腐败案件近100件,挽回集体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敢于亮剑、迎难而上,多次被抽调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办理专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3.彭  强:男,汉族,1975年1月生,大学学历,200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德阳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挂任德阳市什邡市纪委副书记。

  该同志在审查调查一线奋战多年,在反腐败硬仗中履职尽责、努力拼搏,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战役中让涉黑涉恶腐败分子无所遁形、伏于纪法。审慎严谨,攻坚克难,对每一组证据坚持专业分析,努力打造“铁案工程”。多次被抽调到中、省纪委协助办案,足迹遍布全国数十个省份,在抽调四川省纪委工作期间,圆满完成对某省管国企“一把手”党纪政务审查调查工作,获得省纪委领导肯定性评价。

  4.刘永红:女,汉族,1971年12月生,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绵阳市涪城区纪委常委、二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政治过硬、敬业奉献、思路清晰。长期奋战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审查调查一线,克服腰椎间盘突出等病痛,先后被抽调到省、市纪委参与办理重大案件12件。凭借缜密的逻辑思维、敏锐的洞察能力、细腻的亲和能力和严谨的证据意识,高质量查处了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50余件,所在“8·31”专案组被评为四川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个人多次受到省纪委专案组肯定。

  5.尚  敏:女,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学历,200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元市利州区监委委员、一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始终坚守纪检监察岗位,默默耕耘,先后协助牵头完成系统内“三项改革”,全覆盖推行村级“四职合一”监督模式,构建形成“区片乡村”四级监督体系,创新建立“室组片”工作协作机制和“纪检监察信访接待进大厅”“百名纪检干部大接访”制度,协助建成川北首个家风馆。探索建立“1 4 14”交叉审理、“乡案县审”利州模式,先后指导审理办结违纪违法案件760余件,无一申诉复议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5000余万元。

  6.甘银冲:男,汉族,1972年8月生,大学学历,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广安市邻水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该同志对党忠诚,从事执纪执法工作29年,长期冲锋在基层执纪执法一线,勇当“排头兵”,敢啃“硬骨头”,甘做“老黄牛”,牵头查办各类案件200余件,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牵头查办邻水县某单位窝案,移送司法3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开展系统治理,引导主动说清问题317人。归纳提炼《审查调查程序模板》等159项规定作为县域内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指南。

  7.罗思敏: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学历,201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巴中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坚守在审查调查一线,参与和牵头查办大要案件30余件,特别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功查办系列窝串案。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手术后第3天毅然选择奔赴工作一线。面对亲属涉嫌职务违法问题时,敢于坚持原则、坚守纪检监察干部本色,规劝亲属主动到案接受审查调查。坚持推动一案之“改”到一域之“治”,牵头撰写的多篇工作理论得到上级刊发或肯定性批示,推动把办案质效转化为市委市政府优化决策的具体实效。

  8.杜远虑:女,汉族,1980年8月生,大学学历,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眉山市彭山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办主任。

  该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0年来,始终坚定政治立场,长期坚守在审查调查一线,善于攻坚破难,敢于较真碰硬,领办、主办、参办案件达900余件;始终坚持原则、坚守底线,无惧人情干扰,秉公执纪执法,所办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工作中总结提炼出“三色亮牌、三级督办”等经验做法,有力推动了基层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始终心系群众,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用心用情解决,妥善处理多名常年上访群众关切的问题,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初心使命。

  9.冯天喜:男,羌族,1980年5月生,大学学历,201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阿坝州茂县纪委监委电子信息监察中心九级职员。

  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2019年3月主动申请担任茂县松坪沟乡岩窝村驻村第一书记,协助贫困户追回购买种牛补贴款1.8万元,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人畜饮水安全,助推岩窝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立足主业主责,建立9个单位反腐数据共享机制,收集各类数据5万余条,参与建设涉及全县党员干部、监察对象8000余人的“大数据反腐信息平台”。敬业担当,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群众口碑较好。

  10.杨志斌:男,彝族,1980年9月生,大学学历,2000年8月入党,现任凉山州布拖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办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该同志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职责使命,近年来,先后领办、参办一系列大案要案,深入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对扶贫领域问题立案14件,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始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主动担当查处多起大案要案,以身作则带动办案水平能力提升。近期从涉及3万元的问题线索突破一起医疗系统腐败案件,立案6件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涉案资金1400万余元。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7日至6月13日。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电话:(028)62555219,62555180(传真)

  通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四川省纪委监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6100072

   

  四川省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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