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听堂法治课,百余名学生观摩“诈骗罪”庭审现场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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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诈骗离我们有多远?什么是“搭天线”?构成诈骗罪,法律如何惩处?闭门“说教”,不如现场“说法”。10月13日上午,麻阳法院通过邀请民族中学近两百名学生参与庭审旁听,向同学们送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帮助他们远离电信诈骗危害,增强反诈意识和防骗能力。

  

  2023年4月底,被告人滕某通过信息网络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上线人员取得联络,并在上线的利诱拉拢及操作培训下,答应为上线实施网络诈骗提供通讯桥接(俗称“手机口、搭天线”)帮助。其后,滕某在上线的指示下,先联通上线“QQ”语音通话,另使用电话号码拨打上线指定的他人电话号码,利用两种通讯手段双向桥联的方式实施诈骗。2023年5月期间,滕某先后多次承接上线“电话口”业务,转接诈骗电话,滕某共计非法获利1100余元人民币。期间,因滕某提供的通讯转接帮助,致使被害人王某被电信诈骗26648元人民币。

  

  

  被告人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仍为其提供帮助,骗取他人财物2.6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滕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考虑到案件事实及被告人情况需综合认定,麻阳法院刑庭员额法官骆军决定择日定期宣判。

  “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首先能让现场的学生亲身感受到庭审的威严,以及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二来可以以真实的案例教育在场的学生学法、知法、懂法。”麻阳法院刑庭法官助理舒琳提醒广大学生,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能出租出借给别人使用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包括自己的微信账户以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

  作者: 田骧

  一审:谢炜

  原标题:《“零距离”听堂法治课,百余名学生观摩“诈骗罪”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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