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城有爱 创城有我】康县妇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陪读妈妈须知

栏目:教育机构  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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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读妈妈须知

  一、应遵守的文明规范

  1.搞好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

  2.保持阳台、楼道整洁,不乱堆物品,不乱扔废弃物。

  3.保持小区、院落环境整齐,不乱停放车辆,不乱晒衣被。

  4.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木。

  5.文明娱乐,不噪音扰民,不酗酒,不赌博。

  6.邻里和睦,不传闲话,不闹纠纷。

  7.维护治安秩序,不打架骂人,不违反防火规定。

  8.遵章守约,不违法饲养动物,不搞违章建筑。

  9.不乱倒乱排污水。

  10.公共场所不吸烟。

  11.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二、应遵守的服饰仪表要求

  1.合体

  2.适时

  3.整洁

  4.大方

  5.讲究场合

  三、应具备的交通意识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车辆、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

  3.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

  4.车辆、行人服从交警指挥。

  5.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

  四、应摒弃的交通陋习

  1.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

  2.占用应急车道。

  3.开车打手机。

  4.不系安全带。

  5.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

  6.行人闯红灯。

  7.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8.酒后驾驶。

  五、应杜绝的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

  1.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张贴、吸烟。

  2.破坏公共设施、损坏花草树木,乱倒乱排污水。

  3.不在庭院及周边乱搭乱建,乱拉乱挂。

  4.占用和侵占道路乱摆摊售卖。

  5.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

  6.宠物扰民或任由宠物随地大小便。

  7.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声接打电话。

  8.公共场所行为不雅、语言污秽。

  9.公交车上不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10.对待外来人员不友善。

  原标题:《【康城有爱 创城有我】康县妇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陪读妈妈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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